[中报]金元价值: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9年08月22日 09:31:29 中财网

原标题: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价值: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金元顺安
价值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
9


年度报告
摘要





201
9

06

3
0






























基金管理人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
9

0
8

2
2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
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
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
9

08

2
1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
9

0
1

0
1
日起至
2019

06

3
0
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6200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09

11



基金管理人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4,264,802.96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GARP

Growth at reasonable price

策略指导下,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
潜力和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中长期
的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GARP
策略指导下,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中国企业的增长”是本基金构建股
票投资组合的基本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潜力和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采取
自下而上、四重过滤的方法构建股票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80%+
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系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从长期平均及
预期来看,低
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
风险、
较高
收益的证券
投资基金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封涌


田青


联系电话


021
-
68881801


010
-
67595096


电子邮箱


service@jysa99.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0666


010
-
67595096


传真


021
-
68881875


010
-
66275853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
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
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3


法定代表人


任开宇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日
报》


登载基金

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jysa99.com


基金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2019

01

01

-
2019

06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468,314.13


本期利润


4,660,084.7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21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9.0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5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9

06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14,502,797.3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327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9,762,005.5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672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19

06

30
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32.8
0%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
、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06

30
日;


4
、上
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




-



过去一个月


4.84%


1.36%


4.42%


0.92%


0.42%


0.44%


过去三个月


-
4.00%


1.70%


-
0.87%


1.22%


-
3.13%


0.48%


过去六个月


31.51%


1.73%


21.75%


1.24%


9.76%


0.49%


过去一年


2.75%


1.54%


8.73%


1.22%


-
5.98%


0.32%


过去三年


-
40.74%


1.25%


19.57%


0.89%


-
60.31%


0.3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
32.80%


1.5
6
%


30.90%


1.19%


-
63.70%


0.3
7
%




注:


1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09

0
9

11
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
2009

0
9

10
日指数为基
准;


2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

95%
,债券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5%

40%
,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3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80%+
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20%
”。






3.2.2
自基金
合同生效
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C:\BIZ\估值\Bin\MOD\TMP\CN_50580000_620004_FB020010_20190005_1.jpg
注:


1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09

0
9

11
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
2009

0
9

10
日指数为基
准;


2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

95%
,债券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5%

40%
,其中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比联”、“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系金元顺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前身)成立于
2006

11
月,由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与比
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比联资管”)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
部设在上海陆家嘴,旗下设立北京分公司及子公司
——
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2

03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比联资管将所持有的金元比联
49%
股权转让于惠理基金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理香港”),公司更名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惠理”)。



2012

10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增资人民币
9,500
万元,公司
注册
资本增加至
24,500
万元。



2016

03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惠理香港将所持有的金元惠理
49%
股权转让于上海泉意金融信
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意金融”),公司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
顺安”)。



2017

11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增资人民币
9,500
万元,公司
注册资本增加至
34,000
万元。



金元顺安始终坚持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作为行为准则,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以专业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求最
大利益,从而使公司稳步、健康发展”的投资理念。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
同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的原则,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截止至
2019

06

30
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
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元启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沣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
15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贾丽杰


本基金基金经



2018
-
03
-
26


-


8



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和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清
华大学理学硕士。曾任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研究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
公司投资经理,东兴证券投资有限公
司投资经理,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经理。

2018

2
月加入金
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年证券、
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





注:


1
、此处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
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金元顺安
价值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
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金元
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制度和流程,从事前、事中、事后等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存在
的利益输送,覆盖了全部开放式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
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
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



在投资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
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贯彻。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
评估和信息
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在交易环节,为确保交易的公平执行,本基金
管理人交易管理实行集中交易,投资组合的投资决策过程和交易执行过程分开,各投资组合的所有证
券买卖活动须通过交易部集中统一完成。在报告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年对公司管理的
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
不同时间窗内(日内、
3
日内、
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根据收益率差异和交易价差的
大小,说明是否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
存分析报告
备查。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涵盖了所有可投资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交易所大宗交易、银行间债券交易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债券交易等
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并严格执行有效的异常交易日常监控
制度,形成定期交易监控报告,按照报告路线实行及时报告的机制。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
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根据前期策略,主要仓位配置以持有半导体、
5G
、医疗服务等科技板块及必选
消费板块龙头为主。报告期内,市场震荡上涨,本基金得益于高仓位和板块配置亦显著上涨。股票仓
位始终保持在
70%
左右,行业集中度较高,个股以具备可持续成长性的行业龙头为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
0.672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1.51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1.75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6
月官方制造业
PMI

49.4%
,与上月持平。上半年宏观经济逆周期调节效应显著,但制造业仍显
疲弱,需要下半年货币和财政政策持续发力,预计年底有望迎来企业盈利回升。在欧洲和美国经济放
缓的背景下,全球货币有望开启新一轮宽松周期。随着年底
MSCI
扩大
A
股纳入因子至
20%
,预计会有
700
亿美元流入中国市场,外资持股比例将不断提升。未来仍需重点关注社融数据能否持续回升、信用
扩张、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减税降费、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企业盈利拐点、中美贸易摩擦
谈判实质性进展、科创板等诸多事件对市场的影响。策略上,在外需疲弱的极大不确定下,对冲政策

需求端的重心仍然是制造业和居民消费;而供给端可能将着力于金融改革以提升其服务实体经济的
质效。继续看好科创板推出的契机引导资金流入主板内与此主题相关的科技板块以及政策扶持力度有
望加大的科技硬资产;挖掘低估值的成长股并配置部分具有全球化布局和全球竞争力的高端装备制造
企业;经济下滑背景下,坚持挖掘新的消费需求(必选消费具备持续增长潜力)。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
.1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1
、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基金事务部、投
资研究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等部门总监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1
)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2
)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3
)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4
)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在基金事务部总监或者其他
两个估值小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
2/3
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2
、基金事务部的职责分工


基金事务部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该部门和公司投资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和相关法
规估值后,基金事务部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事务部职责:



1
)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2
)每日证券估值;



3
)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4
)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5
)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6
)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7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
报告。



基金事务部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3
、投资研究部的职责分工



1
)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询;



2
)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3
)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4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
/
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4
、交易部的职责分工



1
)对基金事务部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2
)通知基金事务部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3
)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5
、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1
)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2
)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3
)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4
)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值的风险;



5
)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6
)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4.6
.2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截止到
2019

06

30
日,本基金连续九百八十一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
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
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
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

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
.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
价值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

06

30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

06

30



上年度末


2018

12

31



资产:











银行存款


6.4.7.1


3,629,202.90


2,504,197.39


结算备付金





62,504.71


28,229.42


存出保证金





18,230.76


12,903.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26,207,060.74


12,458,464.95


其中:股票投资





26,207,060.74


12,242,518.95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215,946.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4.7.5


747.76


6,537.1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723.48


7,073.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29,921,470.35


15,017,406.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

06

30



上年度末


2018

12

31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60,835.47


4,928.19


应付管理人报酬





35,310.83


19,461.26


应付托管费





5,885.13


3,243.5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32,453.67


9,238.2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24,979.67


55,012.53


负债合计





159,464.77


91,883.7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44,264,802.96


29,208,413.51





未分配利润


6.4.7.10


-
14,502,797.38


-
14,282,890.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762,005.58


14,925,522.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921,470.35


15,017,406.36




注:


报告截止日
201
9

0
6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0.6
72
元,基金份额总额
44,264,802.96
份。






6
.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
价值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9

01

01
日至
2019

06

3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9

01

01
日至
2019

06

3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01

01
日至
2018

06

30



一、收入





5,026,426.72


-
1,447,847.46


1.
利息收入





17,966.72


15,584.3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16,474.91


15,077.50


债券利息收入





1,491.81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506.85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列)





2,804,143.56


-
3,689,535.1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2,666,412.29


-
3,822,585.3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
859.02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
3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


-


股利收益


6.4.7.16


138,590.29


133,050.16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6.4.7.17


2,191,770.65


2,222,606.25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填列


6.4.7.18


12,545.79


3,497.12


减:二、费用





366,341.94


294,605.80


1
.
管理人报酬


6.4.10.2.1


180,368.21


136,524.83


2
.
托管费


6.4.10.2.2


30,061.36


22,754.14


3
.
销售服务费


6.4.10.2.3


-


-


4
.
交易费用


6.4.7.19


121,368.60


68,902.81


5
.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
税金及附加





-


-


7
.
其他费用


6.4.7.20


34,543.77


66,424.0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4,660,084.78


-
1,742,453.2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4,660,084.78


-
1,742,453.26







6
.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
价值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9

01

01
日至
2019

06

3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

01

01
日至
2019

06

30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9,208,413.51


-
14,282,890.92


14,925,522.5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期利润)


-


4,660,084.78


4,660,084.7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15,056,389.45


-
4,879,991.24


10,176,398.21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25,697,782.87


-
8,579,153.08


17,118,629.79


2.
基金赎回款


-
10,641,393.42


3,699,161.84


-
6,942,231.5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4,264,802.96


-
14,502,797.38


29,762,005.5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01

01
日至
2018

06

30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5,842,330.92


-
7,222,289.14


18,620,041.7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期利润)


-


-
1,742,453.26


-
1,742,453.2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893,887.76


-
290,185.82


603,701.94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4,971,208.25


-
1,566,756.63


3,404,451.62


2.
基金赎回款


-
4,077,320.49


1,276,570.81


-
2,800,749.6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6,736,218.68


-
9,254,928.22


17,481,290.4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
.1

6
.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邝晓星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符刃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季泽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
.4
报表附注


6
.4.1
基金基本情况


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为:金元比联价值
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9]535
号文《关
于核准金元比联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金元比联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前身)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09

0
9

11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412,063,932.20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金元顺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经金元比联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股东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
[2012]276
号文核准,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2

0
3

15
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且变更公司名称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随后,报请中国证监会同意,将金元比联价值增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元惠理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于
2012

0
5

0
2
日公告。



2015

0
2

0
5
日,经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惠理基金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以书面表决的方式达成更名决议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0
3

0
6
日完成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且变更公司名称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于
2015

0
3

10
日进行
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金元惠理价值增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相应更名为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于
2015

0
7

15
日进行公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
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80%+
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20%




6
.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
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
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
.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
9

0
6

30
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19

0
1

0
1
日至
0
6

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1
日起至
12

31
日止。



6
.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
.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
.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
.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
.4.6
税项


6
.4.6.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0
4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
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0
9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
(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
花税。



6.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5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
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
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
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
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
品管理人为增值税
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1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
法,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1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
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
纳税额中抵减。



6.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20
11
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2011
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



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
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6.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4

1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
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
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
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
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10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
[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1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的,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
[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9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
.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
.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

06

30



活期存款


3,629,202.90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
-
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合计


3,629,202.90







6
.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

06

30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5,367,020.80


26,207,060.74


840,039.94


贵金属投资
——
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5,367,020.80


26,207,060.74


840,039.94








6
.4.7.3
衍生金融资产
/
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衍生金融资产
/
负债余额。



6
.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6
.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

06

30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715.09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25.29


应收债券利息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其他


7.38


合计


747.76







6
.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其他资产余额。



6
.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

06

30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32,453.67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合计


32,453.67






6
.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

06

30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184.48

预提费用


24,795.19

合计


24,979.67






6
.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

01

01
日至
2019

06

30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9,208,413.51

29,208,413.51

本期申购


25,697,782.87

25,697,782.87

本期赎回(以“
-
”号填列)


-10,641,393.42

-10,641,393.42

本期末


44,264,802.96

44,264,802.96



注:


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6
.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4,536,310.83

-9,746,580.09

-14,282,890.92

本期利润


2,468,314.13

2,191,770.65

4,660,084.7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695,032.69

-4,184,958.55

-4,879,991.24

其中:基金申购款


-1,850,124.10

-6,729,028.98

-8,579,153.08

基金赎回款


1,155,091.41

2,544,070.43

3,699,161.84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763,029.39

-11,739,767.99

-14,502,797.38






6
.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

01

01
日至
2019

06

30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5,622.10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739.34

其他


113.47

合计


16,474.91






6
.4.7.12
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

01

01
日至
2019

06

30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48,117,087.97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45,450,675.68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666,412.29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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