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金元顺安沣顺定开债发起式: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9年08月22日 09:38:39 中财网

原标题: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元顺安沣顺定开债发起式: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金元顺安
沣顺定期开放债券

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201
9


年度报告
摘要





201
9

06

3
0






























基金管理人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
9

0
8

2
2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
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201
9

08

2
1
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9

01

01
日起至
2019

06

30
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金元顺安
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元顺安
沣顺定开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58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
8

04

23



基金管理人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75,750,666.15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持续、稳定的收益。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1
、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信用债券相对央票、国
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本基金将在公司内部
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资信用债券,获取信用利
差带来的高投资收益。



债券的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二是
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本基金依靠对宏观经济走势、行业信用状况、信用债券市场
流动性风险、信用债券供需情况等的分析,判断市场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
势,确定各期限、各类属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依靠内部评级系统分析各信用债券
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未来信用利差
可能下降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减持信用利差被低估、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上升的信
用债券。



本基金不得投资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国家限制的高耗能等过剩产业





的信用债,不得投资公司债。



2
、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异变化,相同久期债券组
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和期限
结构变动进行分析,首先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配置区域并确定采取子弹型
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差与历史利差的
比较,可以进行增陡、减斜和凸度变化的交易。



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
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
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
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
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
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
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
积极
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
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系债券型基金,其风险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中低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封涌


张燕


联系电话


021
-
68881801


0755
-
83199084


电子邮箱


service@jysa99.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0666


955
55





传真


021
-
68881875


0755
-
83195201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
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
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



邮政编码


200120


518040


法定代表人


任开宇


李建红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
证券报》


登载基金

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jysa99.com


基金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
2019

0
1

01

-
2019

06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9,700,548.08


本期利润


33,823,009.7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1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9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9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
9

06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75,374,751.1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59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82,649,733.1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38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1
9

06

30
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8.38%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
、表中的
“期末”

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06

30
日;


4
、上
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




-



过去一个月


0.36%


0.02%


0.28%


0.03%


0.08%


-
0.01%


过去三个月


0.72%


0.05%


-
0.24%


0.06%


0.96%


-
0.01%


过去六个月


2.97%


0.06%


0.24%


0.06%


2.73%


0.00%


过去一年


8.67%


0.06%


2.82%


0.06%


5.85%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8.38%


0.06%


2.76%


0.06%


5.62%


0.00%




注:


1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
8

04

23
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
201
8

04

22
日指数为基
准;


2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
10
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
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前
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

限制;


3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3.2.2
自基金
合同生效
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C:\BIZ\HSFA_GM\MOD\TMP\CN_50580000_005817_FB020010_20190005_1.jpg
注:


1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
8

04

23
日,业绩基准累计增长率以
201
8

04

22
日指数为基
准;


2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
10
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
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前
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
的限制。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比联”、“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系金元顺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前身)成立于
2006

11
月,由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与比
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比联资管”)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
部设在上海陆家嘴,旗下设立北京分公司及子公司
——
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2

03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比联资管将所持有的金元比联
49%
股权转让于惠理基金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理香港”),公司更名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惠理”)。



2012

10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增资人民币
9,500
万元,公司
注册资本增加至
24,500
万元。



2016

03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惠理香港将所持有的金元惠理
49%
股权转让于上海泉意金融信
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意金融”),公司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
顺安”)。



2017

11
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增资人民币
9,500
万元,公司
注册资本增加至
34,000
万元。



金元顺安始终坚持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作为行为准则,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以专业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
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
大利益,从而使公司稳步、健康发展”的投资理念。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
同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的原则,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截止至
2019

06

30
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
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元启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沣泰定期开
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沣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
15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
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周博洋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
8
-
04
-
20


-


6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
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
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顺安沣顺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元顺安沣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
理,兰卡斯特大学理学硕士。曾任上海新世
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助理分析师,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2014

8
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
金从业资格。





注:


1
、此处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
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金元顺安
沣顺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



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
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

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制度和流程,从事前、事中、事后等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存在
的利益输送,覆盖了全部开放式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
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
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



在投资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建
立了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
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贯彻。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
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在交易环节,为确保交易的公平执行,本基金
管理人交易管理实行集中交易,投资组合的投资决策过程和交易执行过程分开,各投资组合的所有证
券买卖活动须通过交易部集中统一完成。在报告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年对公司管理的
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
不同时间窗内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根据收益率差异和交易价差的
大小,说明是否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
备查。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涵盖了所有可投资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交易所大宗交易、银行间债券交易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债券交易等
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并严格执行有效的异常交易日常监控



制度,形成定期交易监控报告,按照报告路线实行及时
报告的机制。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
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今年年初至
4
月下旬,稳增长效果显现,去杠杆预期又起,长债震荡上行;
4
月末至二季度末,在
贸易战重燃、全球经济增长放缓背景下,长债震荡下行。总体看,上半年长债收益率呈震荡走势,十
年国开收益率下行
3bp
,十年国债收益率下行
1bp
。在宽松的货币政策之下,年初市场风险偏好上行,
上半年沪指上行
19.45%
,深证成指上涨
26.78%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金元顺安沣顺定开债发起式基金份额净值为
1.0838





本报告期内,
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97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
24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贸易争端仍会反复,国内新旧动能转换也难以一蹴而就,基本面仍就面临一定的下行
压力,宽货币或为常态,流动性有望保持合理充裕。此外,当前海外经济增速放缓,欧美长债利率不
断下行,在汇率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国开国债的比价优势较为明显。信用方面,由包商事件引发的信
用去杠杆仍将发酵,低等级信用债仍将面临冲击,且中小银行缩表会使得部分发债主体的负债压力大
大增强。总体上国内资金面、基本面及海外环境均对债市偏有利,我们对下半年债券市场走势偏乐观,
预计以利率债为主,逐步提升组合的久期和杠杆。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
.1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1
、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基金事务部、投
资研究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等部门总监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1
)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2
)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3
)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4
)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在基金事务部总监或者其他
两个估值小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
2/3
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2
、基金事务部的职责分工


基金事务部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该部门和公司投资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和相关法
规估值后,基金事务部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事务部职责:



1
)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2
)每日证券估值;



3
)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4
)向交易员或基金
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5
)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6
)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7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基金事务部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3
、投资研究部的职责分工



1
)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询;



2
)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3
)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4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
/
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4
、交易部的职责分工



1
)对基金事
务部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2
)通知基金事务部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3
)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5
、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1
)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2
)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3
)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4
)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值的风险;



5
)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6
)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4.6
.2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
: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
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
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半年度
/
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

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
/
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8

21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
.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
沣顺定期开放债券

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

06

30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

06

30



上年度末


2018

12

31



资产:











银行存款


6.4.7.1


48,848,305.57


15,044,434.32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3,661.48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1,260,563,000.00


1,356,781,0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260,563,000.00


1,356,781,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50,000,195.00


50,000,875.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4.7.5


23,985,982.36


35,536,254.8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1,383,397,482.93


1,457,366,225.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

06

30



上年度末


2018

12

31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407,182,909.75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53,414.15


355,018.76


应付托管费





113,353.56


88,754.6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10,121.91


18,903.33


应交税费





87,727.07


77,257.10


应付利息





-


760,658.70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83,133.11


55,000.00


负债合计





747,749.80


408,538,502.3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1,275,750,666.15


996,473,995.14





未分配利润


6.4.7.10


106,899,066.98


52,353,728.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82,649,733.13


1,048,827,723.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83,397,482.93


1,457,366,225.68




注:


报告截止日
201
9

06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
838
元,基金份额总额
1,275,750,666.15
份。






6
.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9

01

01
日至
2019

06

3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9

01

01
日至
2019

06

3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04

23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06

30



一、收入





40,652,811.23


-
863,866.07


1.
利息收入





33,803,270.24


5,048,874.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79,425.02


76,555.94


债券利息收入





33,467,981.96


3,264,089.2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55,863.26


1,708,228.96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列)





2,727,079.31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6.4.7.13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4


2,727,079.3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4.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5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6


-


-


股利收益


6.4.7.17


-


-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
填列)


6.4.7.18


4,122,461.68


-
5,912,740.17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填列


6.4.7.19


-


-


减:二、费用





6,829,801.47


525,889.23


1.
管理人报酬


6.4.10.2.1


2,299,058.60


380,173.34


2.
托管费


6.4.10.2.2


574,764.69


95,043.34


3.
销售服务费


6.4.10.2.3


-


-


4.
交易费用


6.4.7.20


250.00


3,075.00


5.
利息支出





3,793,355.68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793,355.68


-


6.
税金及附加





58,035.38


11,750.75


7.
其他费用


6.4.7.21


104,337.12


35,846.8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号填
列)





33,823,009.76


-
1,389,755.3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33,823,009.76


-
1,389,755.30







6
.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
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9

01

01
日至
2019

06

3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
9

01

01
日至
201
9

06

30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96,473,995.14


52,353,728.23


1,048,827,723.3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33,823,009.76


33,823,009.7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279,276,671.01


20,722,328.99


299,999,000.00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279,276,671.01


20,722,328.99


299,999,000.00


2.
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75,750,666.15


106,899,066.98


1,382,649,733.1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04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06

30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09,999,000.00


-


509,999,000.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1,389,755.30


-
1,389,755.3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


-


-


2.
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09,999,000.00


-
1,389,755.30


508,609,244.7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
.1

6
.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邝晓星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符刃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季泽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
.4
报表附注


6
.4.1
基金基本情况


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8]512
号文《关于准予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
2018

04

16
日至
2018

04

18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
2018
)验字第
60657709_B0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8

04

23
日生效。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509,999,000.00
元,
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0.00
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
计为人民币
509,999,000.00
元,折合
509,999,000.00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当日)起或自每一开放
期结束之日次日(含当日)起,至该日六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月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
日期在后续月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月无此对应日期,则取当月最后一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封闭期到期后的开放期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
期结束日的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
理申购与赎回业
务(红利再投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
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1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5
个工作
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
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
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
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
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
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
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
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
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6
.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
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
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8

6

30
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18

4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8

6

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
.4.6
税项



6
.4.6.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0
4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
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0
9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
(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
花税。



6
.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0
5

0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
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
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
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
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
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
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0
1

0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
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
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
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
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

0
1

0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
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自
2018

0
1

0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
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0
1

0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
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12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
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
2017

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
估值中
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
算销售额。



6
.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4

0
1

0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
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
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
.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
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
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10

0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
[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0
1

0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
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
[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0
9

0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
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
.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
.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

06

30



活期存款

48,848,305.57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
-
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合计


48,848,305.57







6
.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

06

30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
——
金交所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1,237,395,574.39


1,260,563,000.00


23,167,425.61


合计


1,237,395,574.39


1,260,563,000.00


23,167,425.61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237,395,574.39


1,260,563,000.00


23,167,425.61







6
.4.7.3
衍生金融资产
/
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衍生金融资产
/
负债余额。



6
.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
9

06

30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50,000,195.00


-


合计


50,000,195.00


-




6
.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6
.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

06

30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6,569.42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应收债券利息


23,959,744.93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19,668.01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其他


-


合计


23,985,982.36







6
.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余额。



6
.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

06

30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0,121.91


合计


10,121.91







6
.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9

06

30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审计
费用


24,795.19





信息披露费


58,337.92


合计


83,133.11







6
.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

01

01


2019

06

30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996,473,995.14


996,473,995.14


本期申购


279,276,671.01


279,276,671.01


本期赎回(以“
-
”号填列)


-


-


本期末


1,275,750,666.15


1,275,750,666.15




注:


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6
.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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