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平安量化先锋A: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原标题: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量化先锋A: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9 年 8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8 月 2 1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本报告 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508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1月1日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951,762.8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 上市 的证券 交易所 - 上市 日期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A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5084 005085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5,252,959.69份 2,698,803.18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利用数量化投资模型指导投资组合的构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投资策略建立投资模型,采用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和自下而 上的个股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切实贯彻数量化的投资策略,以保证在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实现收益最大化。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500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 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A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 征 -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陈特正 李帅帅 联系电话 0755-22626828 0755-25878287 电子邮箱 fundservice@pingan.com.cn LISHUAISHUAI130@pinga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95511-3 传真 0755-23997878 0755-82080387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fund.pingan.com 基金半年度 报告 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A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 - 2019 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 - 2019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984,958.56 395,147.40 本期利润 2,906,611.44 583,974.0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889 0.207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3.97% 23.47%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9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519 -0.065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4,610,541.98 2,548,368.8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79 0.9443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 ; 3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 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07% 1.33% 0.75% 1.32% 2.32% 0.01% 过去三个月 - 4.39% 1.64% - 10.96% 1.70% 6.57% - 0.06% 过去六个月 23.97% 1.56% 12.39% 1.57% 11.58% - 0.0 1% 过去一年 2.70% 1.36% - 5.12% 1.42% 7.82% - 0.0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 4.21% 1.19% - 20.21% 1.29% 16.00% - 0.10%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00% 1.33% 0.75% 1.32% 2.25% 0.01% 过去三个月 - 4.57% 1.64% - 10.96% 1.70% 6.3 9% - 0.06% 过去六个月 23.47% 1.56% 12.39% 1.57% 11.08% - 0.01% 过去一年 1.89% 1.36% - 5.12% 1.42% 7.01% - 0.0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 5.57% 1.20% - 20.21% 1.29% 14.64% - 0.09% 注: 1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在 4 月 9 日由 “ 中证 500 指数收益率 *80%+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20%” 修改为 “ 中证 500 指数收益率 *95%+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 2 、中证 500 指数收益 率 *95%+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中证 500 指数的成分股样本 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是剔除沪深 300 成分股后,按日均成交额和股票市值大小排序后 筛 选的股票,是小盘股的代表,能够反映 A 股市场小盘股总体发展趋势。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约 束,该基准能客观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绩效。 3 、本基金对业绩 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1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1 月 01 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一年; 2 、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 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 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平安基金 "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0 】 1917 号文批 准设立。平安基金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为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公司股东为平安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股份 68.19%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7.51%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 14.3% 。 平安基金秉承“规范、诚信、 专业、创新”企业管理理念,致力于通过持续稳定的投资业绩, 不断丰富的客户服务手段及服务内容,为投资人提供多样化的基金产品和高品质的理财服务,从 而实现“以专业承载信赖”的品牌承诺,成为深得投资人信赖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平安基金共管理 83 只公募基金,公募基金管理总规模 2877 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施旭 平安量 化先锋 混合型 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 2017 年 11 月 1 日 - 10 施旭先生,哥伦比亚大学 金融数学硕士。曾任职于 西部证券、 Mockingbird Capital Management 、 EquaMetrics Inc 、国信证 券, 2015 年加入平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衍生品 投资中心量化研究员,现 任平安深证 30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鑫 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中证沪港深高 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股息精选沪港 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量 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港股通恒 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 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DANIEL DONGNING SUN 平安量 化先锋 混合型 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衍生 品投资 中心投 资执行 总经理 2018 年 1 月 23 日 - 14 DANIEL DONGNING SUN 先 生,美国籍,北京大学硕 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 士,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博 士后。先后担任瑞士再保 险自营交易部量化分析 师、花旗集团投资银行高 级副总裁、瑞士银行投资 银行交易量化总监、德意 志银行战略科技部量化服 务负责人。 2014 年 10 月 加入平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任衍生品投资中心投 资执行总经理。现任平安 深证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沪深 300 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1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 “ 任职日期 ”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 离任日期 ” 为根据公司决定确 认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 “ 任职日期 ” 和 “ 离任日期 ” 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 认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 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 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 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 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按日内、 3 日内、 5 日内三个不同的时间窗口,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 资组合在本报告期连续四个季度期内的交易情况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各投资组合交易过程 中不存在显著的交易价差,不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 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A 股在上半年经历了一季度流动性和风险溢价修复,估值快速回升后,二季度市场受自身盈 利修复节奏及外部贸易因素等影响,前期利好因素在被市场反应后,市场进入回落震荡阶段,随 着贸易摩擦常态化、科创板临近,信用收缩结束预期的提升, A 股季度末反弹动力重新聚积。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 A 份额净值为 0.9579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0.9579 元。报告 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3.97% ,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 12.39% 。本基金 C 份额净值为 0.9443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0.9443 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3.47% ,同期业绩 基准增长率为 12.39%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 , 全球降息周期开启 , 贸易风险缓解 , 但因中国经济周期的影响 , 上市公司的整体业 绩很难大幅度反弹 , 但随着 A 股市场自身定价模式和外资影响的加深 ,A 股部分上市公司 的长期投 资值已经显现 . 下半年,本基金策略将以中证 500 量化增强策略为主,在市场波动过程中争取超额 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工作组,由投研部、运营部及法律合规监察部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工 作组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定 期审议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方 法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估值工作组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 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 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 以上情况未消除。根据 2014 年 8 月 8 日生效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 条的规定,予以披露,且基金管理人已经向证监会报告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的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复核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 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1,130,912.34 897,842.74 结算备付金 208,618.67 823,508.57 存出保证金 10,906.95 31,442.74 交易性金融 资产 6.4.7.2 15,948,453.69 9,317,530.00 其中:股票投资 15,948,453.69 9,317,530.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3,6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4.7.5 285.06 -147.7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483.59 4,992.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17,302,660.30 14,675,168.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96,500.00 应付赎回款 4,268.31 26,897.91 应付管理人报酬 20,388.31 18,868.83 应付托管费 3,398.05 3,144.80 应付销售服务费 1,561.40 1,646.65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90,789.49 103,460.8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23,343.91 92,598.65 负债合计 143,749.47 343,117.6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17,951,762.87 18,579,047.61 未分配利润 6.4.7.10 -792,852.04 -4,246,996.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158,910.83 14,332,051.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302,660.30 14,675,168.85 注:报告截止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平安量化先锋 A 基金份额净值 0.9579 元,基金份额总额 15,252,959.69 份;平安量化先锋 C 基金份额净值 0.9443 元,基金份额总额 2,698,803.18 份。 平安量化先锋份额总额合计为 17,951,762.87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3,989,641.62 -463,758.34 1. 利息收入 8,850.48 70,664.9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5,993.09 12,201.82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857.39 58,463.10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 ”填列) 2,863,145.00 345,417.7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2,731,666.70 239,790.0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 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 5 - - 股利收益 6.4.7.1 6 131,478.30 105,627.67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6.4.7.1 7 1,110,479.56 -896,756.97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 ”号填 列) 6.4.7.1 8 7,166.58 16,915.95 减:二、费用 499,056.10 450,267.87 1 .管理人报酬 6.4.10.2.1 124,020.89 158,281.58 2 .托管费 6.4.10.2.2 20,670.14 26,380.29 3 .销售服务费 6.4.10.2.3 10,095.06 19,492.35 4 .交易费用 6.4.7.1 9 316,426.10 172,065.68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 .其他费用 6.4.7.20 27,843.91 74,047.97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 号填列) 3,490,585.52 -914,026.2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 填列) 3,490,585.52 -914,026.21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 :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8,579,047.61 - 4,246,996.41 14,332,051.2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3,490,585.52 3,490,585.5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 - ”号 填列) - 627,284.74 - 36,441.15 - 663,725.89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2,369,246.89 - 94,431.90 2,274,814.99 2. 基金赎回款 - 2,996,531.63 57,990.75 - 2,938,540.8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 - - 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 少以“ -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7,951,762.87 - 792,852.04 1 7,158,910.8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4,382,351.74 115,195.63 34,497,547.3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914,026.21 - 914,026.2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 - ”号 填列) - 15,153,967.72 - 514,547.80 - 15,668,515.52 其中 : 1. 基金申购款 3,371,034.70 137,555.95 3,508,590.65 2. 基金赎回款 - 18,525,002.42 - 652,103.75 - 19,177,106.1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 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9,228,384.02 - 1,313,378.38 17,915,005.6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 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罗 春风 ______ ______ 林婉文 ______ ____ 张南南 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原名为平安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7]1046 号《关于准予平安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平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原平安大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 不包括认 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41,005,096.27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普华永道 中天验字 (2017) 第 823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平安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1,032,787.21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7,690.94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平安银行 ”) 。 根据《关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更名事宜的公告》,平安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起更名为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 10,109,883.69 基金份额,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 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 根据《平 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 / 申购费用与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时收取认购 / 申购 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 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 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 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 (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 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 票据、地方 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 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 、可交换债券、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 )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 ) 、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60% - 95% 。本基金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500 指数收 益率 ×95%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 以下合称 “ 企业 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以下简称 “ 中国基金业协会 ”)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6.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 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 完整地 反映了本基金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 补充通知》、财税 [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 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 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 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 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 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 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 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 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 含 1 个月 )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 含 1 年 )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 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股母公司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的公司、基 金销售机构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的公司、基 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平安证券 2,040,997.00 0.83% - - 6.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平安证券 7,000,000.00 64.81% - - 6.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 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额的比例 平安证券 1,451.81 0.83% 1,451.81 0.83%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24,020 .89 158,281.5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8,789.29 42,767.66 注 : 支付基金管理人的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 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20,670.14 26,380.29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平安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25%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 A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 C 合计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4,445.06 4,445.06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 128.40 128.40 上海陆金 所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0.00 56.50 56.5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0 0.34 0.34 合计 - 4,630.30 4,630.30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 A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 C 合计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6,304.76 6,304.76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 109.24 109.24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0.00 90 .16 90.1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0 1.10 1.10 合计 - 6,505.26 6,505.26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80% 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 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 产净值 ×0.80%/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 券 ( 含回购 ) 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 A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1 月 1 日 )持有的基金 份额 10,010,801.08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10,801.08 - 期间申购 / 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 / 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10,801.08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55.7650% -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 A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1 月 1 日 )持有的基金份 额 10,010,801.08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10,801.08 - 期间申购 / 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 / 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10,801.08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52.0626% -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平安银行 1,130,912.34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