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平安季添盈定开债A: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9年08月22日 13:38:22 中财网

原标题: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季添盈定开债A: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

6

30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9

8

22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8

21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自
2019

3

5
日起至
6

30
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平安季添盈定开债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6986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以每个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在
每个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仅在开放期
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的首个开放日指每年1月10
日、4月10日、7月10日及10月10日(包括该日),若上述日
期为非工作日,则首个开放日为该非工作日的下一工作日。本基金
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15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1个工作日,开
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3月5日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62,467,396.0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



-

上市日期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平安季添盈定开债A

平安季添盈定开债C

平安季添盈定开债E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

-

-

下属分
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986

006987

00698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总额


222,531,647.70份

0.00份

339,935,748.36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本基金追求基金产品的长期、
持续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行业前景预测和发债主体公司研究的
综合运用,主要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
略,在严格控制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深
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
组合。本基金将灵活应用组合久期配置策略、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个券选择策略、息差策略、现金头寸管理策略等,在合理管理并控
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获得债券市场的整体回报率及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




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
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


-


-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姓名


陈特正

李帅帅

联系电话


0755-22626828

0755-25878287

电子邮箱


fundservice@pingan.com.cn

LISHUAISHUAI130@pinga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95511-3

传真


0755-23997878

0755-82080387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fund.pingan.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平安季添盈定开债A

平安季添盈定开债C

平安季添盈定开
债E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3月5
日 - 2019年6月30
日)

报告期(2019年3月5
日 - 2019年6月30
日)

报告期(2019年3
月5日 - 2019年
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961,984.44

-

2,741,623.20

本期利润

2,177,798.53

-

3,062,598.8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95

-

0.008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96%

-

0.8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9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86

-

0.007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24,677,663.56

-

342,937,353.6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96

1.0000

1.0088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
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
期末余额,而非当期发生数
)



3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4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3

5
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未满半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平安季添盈定开债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
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6%


0.04%


0.49%


0.03%


-
0.13%


0.01%


过去三个月


0.75%


0.04%


0.62%


0.05%


0.13%


-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96%


0.03%


0.95%


0.05%


0.01%


-
0.02%











平安季添盈定开债E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4%


0.04%


0.49%


0.03%


-
0.15%


0.01%


过去三个月


0.69%


0.04%


0.62%


0.05%


0.07%


-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88%


0.03%


0.95%


0.05%


-
0.07%


-
0.02%




注:
1
、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90%+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10%
。本基金选择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原因为本基金是通过债券资产的配置和个券的选择来增强
债券投资的收益。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该指数旨
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
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市场债券投资收益的衡量标准;由于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
80%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采用
90%
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投资所代表的权重,
10%
作为现金资产所对应的权重可以较好的反映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2
、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1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03

05
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未满半年;


2
、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3 其他指标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平安基金
"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0

1917
号文批
准设立。平安基金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为
13
亿元人民币。目前公司股东为平安信托有限

任公司,持有股份
68.19%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7.51%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
14.3%




平安基金秉承“规范、诚信、专业、创新”企业管理理念,致力于通过持续稳定的投资业绩,
不断丰富的客户服务手段及服务内容,为投资人提供多样化的基金产品和高品质的理财服务,从
而实现“以专业承载信赖”的品牌承诺,成为深得投资人信赖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
2019

6

30
日,平安基金共管理
83
只公募基金,公募基金管理总规模
2877
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恒


平安季
添盈三
个月定
期开放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9

3

5



-


7


张恒先生,西南财经大
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基
金、景顺长城基金,
2015
年起在第一创业证券历
任投资经理、高级投资
经理、投资主办人。

2017

11
月加入平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
定收益投资部投资经
理。现任平安惠融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合正定期开放纯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安心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
金、平安惠安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平安惠锦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惠诚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
0
-
3
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惠聚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合盛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高等级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惠添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WANG AO


平安季
添盈三
个月定
期开放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9

6

12



-


6


WANG AO
先生,澳大利亚
籍,
CAIA

FRM

CFA

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商

(
金融学、经济学
)

士。曾任职原深发展银
行国际业务部外汇政策
管理室。

2012

9
月加
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担任投资研究部固
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平
安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鑫享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
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平安惠裕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双债添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合锦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1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

任职日期


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离任日期


为根据公司决定确
认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
认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
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
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
组合。



公司每季度对旗下各组合进行股票和债券的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对本报告期内,两两组
合间单日、
3
日、
5
日时间窗口内同向交易买入溢价率均值、卖出溢价率、交易占优比等因素进行
了综合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货币政策继续维持相对宽松的态势
,但开始强调防止“流动性幻觉”,货币政策可能开
始进入观察期;而随着宽信用的不断推进、社融的企稳回升、基建的反弹等,再加上权益市场的
较好表现,整体都抬升了市场风险偏好,债市呈现出区间震荡的格局。二季度货币政策一波两折,
前半季货币政策边际收紧,后半季监管推进金融供给侧改革、托管包商银行,引发银行间市场流
动性分层和信任危机,央行最终再度边际放松并疏导该现象,债市在二季度初大幅调整之后收益
率逐步下行。报告期内本基金操作相对灵活,主要配置中高等级信用债,同时参与了利率债的波



段操作,基金净值稳定上涨。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9

6

30
日,本基金
A
份额净值为
1.0096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0096
元。报告
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96%
,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
0.95%
;本基金
E
份额净值为
1.0088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1.0088
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88%
;同期业绩基准增长
率为
0.9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
,
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
,
在全球货币政策进入宽松格局的背景下
,
国内货币
政策大概率继续维持相对宽松的态势
,
资金面维持在合理充裕的水平
,
通胀也整体在可接受的范围

,
甚至三季度会呈现会呈现逐步走低的态势
.
综合来看
,
下半年债市环境整体相对偏利好
,
不过由
于债市收益率整体处在历史较低水平
,
未来债市可能呈现利率中枢震荡下行的格局。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工作组,由投研部、运营部及法律合
规监察部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工
作组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定期审议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方
法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估值工作组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
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
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出现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复核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平安季添盈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

6

30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5,963,943.02

-

结算备付金




11,967,598.82

-

存出保证金




5,080.6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543,139,300.00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43,139,3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贵金属投资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0,296,305.33

-

应收利息

6.4.7.5


6,045,468.05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597,417,695.8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9,399,865.3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9,502.75

-

应付托管费



46,500.91

-

应付销售服务费



70,239.39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45,233.88

-

应交税费




73,190.46

-




应付利息




4,701.77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
7.8


23,444.24

-

负债合计




29,802,678.70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562,467,396.06

-

未分配利润

6.4.7.10


5,147,621.1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567,615,017.1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97,417,695.89

-



注:
1
、报告截止日
2019

6

30
日,基金份额总额
562,467,396.06
份,其中下属
A
类基金份
额净值
1.0096
元,基金份额
222,531,647.70
份;下属
C

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元,基金份额
0
份;下属
E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088
元,基金份额
339,935,748.36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9

3

5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9

6

30
日止期间。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9

3

5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9

6

30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9年3月5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19
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7,495,624.16

-

1.利息收入




8,106,159.28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1,152,946.12

-

债券利息收入




6,730,174.06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23,039.10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47,324.86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164,474.86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982,850.00

-

股利收益

6.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6.4.7.17


536,789.74

-




号填列)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8


-

-

减:二、费用




2,255,226.78

-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559,545.74

-

2.托管费

6.4.10.2.2


186,515.21

-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282,883.58

-

4.交易费用

6.4.7.19


33,075.29

-

5.利息支出




1,151,083.76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151,083.76

-

6.税金及附加




18,278.96


-

7.其他费用

6.4.7.20


23,844.2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5,240,397.38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5,240,397.38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
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9

3

5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9

6

3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

3

5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9

6

30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618,245,390.35


-


618,245,390.3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
期利润)


-


5,240,397.38


5,240,397.3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
55,777,994.29


-
92,776.25


-
55,870,770.54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2,015,303.87


3,619.36


2,018,923.23


2.
基金赎回款


-
57,793,298.16


-
96,395.61


-
57,889,693.7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62,467,396.06


5,147,621.13


567,615,017.1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1

1
日至
2018

6

30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


-


-


其中:
1.
基金申购款


-


-


-


2.
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罗春风
______
______
林婉文
______
____
张南南
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9]490
号《关于准予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原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已于
2018

10

25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



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618,161,908.29
元,业经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9)

010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于
2019

3

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18,245,390.35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
折合
83,482.06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平安银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
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
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
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
其它银行存款
)
、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
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
、可交换债券。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
金对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债综合财富
(
总值
)
指数收益率
×90%+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
税后
)×1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2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
”)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6.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9

6

3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自
2019

3

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6

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



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
公历
1

1
日起至
12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9

3

5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9

6

30
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
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
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
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
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
(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
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
值。有充足证
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
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
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
用的
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
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
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
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
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
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

计亏损
)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
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
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为: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
红利再投资不受封闭
期限制
)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



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后不能低于面值;
(3)
由于本基金
A
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
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
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权

(4)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
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
)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
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
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
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

)
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
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
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
债券除外
)
,按照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
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
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
补充通知》、财税
[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
号《关于资管产
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1

1
日前运营
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
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1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

12

31
日前取得的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
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

1
个月
)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

1

)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
股,解禁后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



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
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
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股母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的公司、基
金销售机构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与基金管理人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的公司、

金销售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6.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
9

3

5

(
基金合同生效

)

2019

6

3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1

1
日至
2018

6

30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559,545.74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44,087.33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30%/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

3

5

(
基金合同生效

)

2019

6

3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1

1
日至
2018

6

30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86,515.21


-




注:支付基金托管行平安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1%/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
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



本期


2019

3

5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9

6

30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平安季添盈定开债
A


平安季添盈定开

C


平安季添盈定开

E


合计





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


-


280,681.15


280,681.15


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2,026.17


2,026.17


中国平安人
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


-


5.54


5.54


合计


-


-


282,712.86


282,712.86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
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
C
类基金份
额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

×0.10%/
当年天数。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
E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
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
E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前一日
E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

×0.25%/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
含回购
)
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

3

5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9

6

3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

1

1
日至
2018

6

30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平安银行


5,963,943.02


38,343.28

-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行平安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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