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9年08月22日 16:21:16 中财网
原标题:久之洋: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7号”文核准,本公司
委托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向社会公开发售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2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人民币47,735,000.00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7,265,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6]第7117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账户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63,108.55万元(包括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0,836.0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为1,727.63
万元(主要为专户存储利息、理财产品收益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累计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的理财
产品资金均已到期收回。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存款类型

金额(元)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洪山支行

38370188000195540

活期

3,397,041.13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
谷科技支行

127906587810301

活期

13,879,224.34

合计

17,276,265.47



上述存款余额主要为专户存储利息、理财产品收益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
累计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并于2013年10月15日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两家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
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969.5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
附表1《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原计划募投项目“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与实验中心
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其中,“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金额为
15,504.08万元,“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变更金额为6,956.22万元,具体情况
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6年5月31日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总额人民币108,360,396.02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
字[2016]第711770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户,详见“二、(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并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原计划募投项目
“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并
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收购武汉华中天经通视科技有限公司光学星
体跟踪器业务所涉及的资产组组合项目”中。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
22,460.3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5.81%。其中,“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
园建设项目”变更金额为15,504.08万元,“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变更金额为
6,956.22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变更
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附表1: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500.00(注)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24,969.5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63,108.5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460.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占募集资金总
额的比例

33.27%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报告期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红外与信息激光产
业园建设项目



47,275.50

31,771.42

1,927.97

32,321.19

101.73%









研发与实验中心项




12,823.14

5,866.92

581.32

5,699.20

97.14%









补充流动资金



2,627.86

2,627.86



2,627.86

100.00%









收购武汉华中天经
通视科技有限公司
光学星体跟踪器业
务所涉及的资产组
组合项目





22,460.30

22,460.30

22,460.30

100.0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2,726.50

62,726.50

24,969.59

63,108.55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62,726.50

62,726.50

24,969.59

63,108.5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原计划募投项目“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进行部分变更。其中,“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
设项目”变更金额为15,504.08万元,“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变更金额为6,956.2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变更项
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实施了募集资金项目部分投资,截至2016年5月31日,共以自筹资金10,836.04万元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16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经保
荐人核查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836.04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70号专项审核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去向

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所得,未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附表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本报告期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本报告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收购武汉华中
天经通视科技
有限公司光学
星体跟踪器业
务所涉及的资
产组组合项目

红外与信息激
光产业园建设
项目、研发与
实验中心项目

22,460.30

22,460.30

22,460.30

100.00%





不适用



合计

--

22,460.30

22,460.30

22,460.30

100.00%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
具体项目)

“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电子厂房2等工程因道路规划等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开工建设。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从优化建设布局、优化工艺以及针对公司产品特性开展组
件标准化、模块化等方面,不断提升公司产能建设。通过采取前述措施,目前公司的产能已达到年产红外
激光产品3000台套,可满足公司现有业务的产能需求;公司在“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建设过程中,在厂房
建设、设备选型等方面严格控制成本,节约支出,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已实现预期建设目标。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根据行业发展现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
体经营发展规划,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原计划募投项目“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进行部分变
更,并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收购武汉华中天经通视科技有限公司光学星体跟踪器业务所涉及的
资产组组合项目”中。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合计22,460.3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5.81%。

其中,“红外与信息激光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金额为15,504.08万元,“研发与实验中心项目”变更金额为
6,956.22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




应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的公告》(公司公告编号:2018-07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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