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9年08月22日 20:26:01 中财网
原标题:海兰信: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19-045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
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0 年3月17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8 号文批准,
首次公开发行1,385.00万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32.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45,42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3,196.2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42,231.7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验字
[2010]第061号验资报告审验。本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议的募集资金专
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述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以2,478.88万元投资于船舶远程监控管理系统(VMS)产业化项
目;拟以4,734.82万元投资于船舶操舵仪(SCS)生产线建设项目;拟以1,793.45万元投
资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剩余33,224.63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
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应将广告费、路演
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共计342.44万元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
民币2,853.78万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74.22万元,确定增加的资本
公积为人民币41,189.22万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公司本年度无新增加投入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184.66万元(包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以下简称“存储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募集资
金的管理,公司于2011 年4月2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议案》,细化了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规定;2011 年11月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议案》,补充规
定了募集资金的支付审批权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的节余资金用途等。


根据存储制度的要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
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本公司定期由内审部
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0年4月20日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及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长河
湾支行、中信银行北京清华科技园支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2010年10月26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原存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的募集资金全部转存
至民生银行成府路支行,公司于2010年11月17日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民
生银行成府路支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年3月31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兰船舶电气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
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年5月24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欧泰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3
月注销)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
区支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3年8月21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三沙海兰信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就开立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户

项目

定期存款余额

活期存款余额

余额合计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成
府路支行

132014170002805

其他
与主
营业
务相
关的
营运
资金



21,843,452.12

21,843,452.12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
成府路支行

706571021







中国农业银行南通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0727801040005145



3,187.96

3,187.96

合计





0.00

21,846,640.08

21,846,640.0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7月1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万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分别于2011
年7月28日、8月31日使用了3,671.54万元、328.46万元共计4,000万元其他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2年1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10月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450.19万元(包含利息)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18日期间使用了1,450.19万
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4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450.19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上半年无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无新增使用超募资金,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9年0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1,760.42万元,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2,184.66万元(包含利息)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2013年1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
设立三沙海兰信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出资5,000万元设立
三沙海兰信海洋信息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06月30日,尚未实际使用的资金有
0.32万元(利息收入)。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全
部用于主营业务,并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本公司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
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428.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66.7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760.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25%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VMS 产业化项目



2,478.88

1,620.72



1,620.72

100.00%

2012年01月13日

2342.16





SCS 生产线建设项目



4,734.82

2,630.37



2,630.37

100.00%

2012年01月13日

348.19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1,793.45

1,245.33



1,245.33

100.00%

2012年01月13日



不适用



募投节余募集资金





3,510.73



3,510.73

100.0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007.15

9,007.15



9,007.15





2,690.35





超募资金投向



江苏海兰项目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2012年1月31日

278.32





投资京能项目



3,500.00

3,500.00



3,500.00

100.00%

2011年11月9日







归还银行贷款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









三沙项目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2015年7月31日

-63.47





江苏欧泰项目



1,020.00

453.27



453.27

100.00%

2013年12月31日







补充流动资金



23,250.19

17,800.00



17,800.00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8,770.19

32,753.27



32,753.27





214.85





合计



47,777.34

41,760.42



41,760.42





2,905.2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1、江苏海兰项目:未达预计效益。受造船行业周期性影响,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国际贸易量和国际海运量趋缓,由此全球造船量和船舶配套
产量减少。从造船的十年中周期来看,目前已是造船行业的底部区间,从2017年底触底企稳,2018年订单量有所回升,造船业三大指标中新承接船舶订单
量3667万载重吨,同比增长8.7%。12月底,手持船舶订单8931万载重吨,同比增长2.4%。近年来船队增速持续低于海运贸易增速,全球航运市场进入缓
慢复苏状态,这为新造船市场走出低谷创造了条件;叠加国际环保新规即将进入密集生效期,部分老旧船舶大概率因经济性较差被迫提前拆解,2019年将
给造船企业带来批量恢复性订单。2019年初中船集团获得36艘新造高端智能船、100亿合同订单,将为国内智能船舶配套厂商带来更多市场机会。


2、三沙项目:未达预期效益。三沙海兰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是根据国家南海战略,依托公司海南区域中心定位,重点发展海南及周边省市、
海域的对海监测防务业务。受国家机构改革影响,当地项目实施节奏晚于预期,因此未达预期效益。预估2019年国家海洋强国战略、一带一路以及军民融




合战略落地实施,国家机构改革影响逐步消除,相关业务执行落地速度将显著提升,效益贡献也将逐步显现。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上市募集超募资金总额为33,567.07万元。


1、2010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800万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1,000万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10
年5月5日使用了4,800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0年5月13日使用1,000万元募集资金偿还了在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的1,000万元短期
银行借款。


2、2011年1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江苏海兰船舶电气系统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与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江苏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奕淳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
江苏海兰船舶电气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11年12月31日,江苏海兰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


3、2011年4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500万元其他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11年5月11日使用了6,500万元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11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万元其他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分别于2011年7月28日、8月31日使用了3,671.54
万元、328.46万元共计4,000万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2年1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11年8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500万元以增资
扩股并收购部分股权的方式投资北京市京能电源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使用了
3,5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京能电源。为集中精力和资源推进航海智能化和海洋信息化领域主业,公司先后于2014年12月和2015年12月转让京能电源25%
和45%的股权,截止2015年底公司不再持有京能电源股权。


6、2012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500 万元其他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至2012年5月23日期间使用了
6,500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2013年1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三沙海兰信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超募资金出资 5,000万元设立三沙海兰信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沙海兰信”)。2013年7月16日,三沙海兰信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经营
活动有序进行。


8、2013年1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江苏长信船舶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
金出资1,020万元与黄海造船、南通长青沙共同投资设立江苏长信船舶科技有限公司(后经工商核名为江苏欧泰海洋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欧泰”)。

2013年3月26日,江苏欧泰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2014年7月30日,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终止对江苏欧泰项目的后续投资,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江苏欧泰及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管
理。江苏欧泰分别于2014年11月12日、12月18日、2015年6月25日支付公司投资款235万元、350万元、8.55万元,退回的593.55万募集资金继续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江苏欧泰已于2015年办理完毕注销工作。





9、2013年10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450.19
万元(包含利息)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18日期间使用了1,450.19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4
年4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50.19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0、2015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沙海兰信使用超募资金1200万
元入股武汉劳雷绿湾船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雷绿湾”),其中拟出资200万元人民币从原股东马卫泽先生处收购其持有10.41%的股权,拟出资1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劳雷绿湾增资扩股后27.45%的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35%,并于2015年9月18日完成了工商相应变更。


11、2015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利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
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09年12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房屋首付款2,000万元,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已将房屋购房
款2,000万元支付给开发商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厂房尾款1,148.46万元,2010
年9月1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房屋实测面积差额款6.78万元。公司未进行以上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1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万元其他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分别于2011年7月28日、8月31日使用了3,671.54
万元、328.46万元共计4,000万元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2年1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3年10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450.19
万元(包含利息)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3年10月12日至2013年10月18日期间使用了1,450.19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4
年4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450.19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为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公司在上市前即启动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筹备工作。2009年12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以
自筹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所需厂房首付款2,000万元,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已将房屋购房款2,000万元支付给开发商北京实创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3日,公司继续以自有资金支付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厂房尾款1,148.46万元;2010年9月1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房屋实测面积
差额款6.78万元。公司一直未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3,162.03万元。同时,在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公司在保
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各项目的费用控制和管理,一定程度上节约了项目开支。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船舶远程监控管
理系统(VMS)产业化项目”、“船舶操舵仪(SCS)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募投项目确认完工,合计节余
资金3,510.73万元及利息收入180.85万元。2012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节余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超募资金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并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
善安排使用计划,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