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航天通信: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公告

时间:2019年08月23日 18:19:30 中财网
原标题:航天通信: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公告


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 编号:临2019-037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起诉受理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为案件被告之一

●涉案金额:46,780.14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尚无法判断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9年8月23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
慧海派”)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派”),
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案号为:2019粤
03民初2596号),因与智慧海派、深圳海派等买卖合同纠纷,超微通通讯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向该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法院已受理,并将于2019年10月
21日开庭审理。


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原告:超微通通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海派;被告二:智慧海派;被告三:任中山(已注销的深圳市
诚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被告四:冯曼娜(己注销的深圳市宇新蓝田科技有限
公司股东);被告五:丛丕林(已注销的深圳市字新蓝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被
告六:王雪(己注销的深圳市鑫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被告七:深圳市迅辉达
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八:深圳市振石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九:深圳市摩佰特科技
有限公司。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事实和请求

(一)原告诉状陈述的诉讼案件事实及请求


1.根据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诉状,其陈述如下:

2017年7月31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物料采购协议》,约定
被告一向原告采购机头和包材等物料;同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物料采购协议
补充协议》,根据约定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保证金20,000,000元。


2017年8月至今,原告依照与被告一签订的多个《采购合同》向被告一累计
交付了价值2,741,137,170.86元的货物,但被告一仅向原告支付保证金
20,000,000元及部分货款累计1,843,276,111.79元,及委托多家第三方公司(含
被告三至被告九)向原告支付部分货款累计498,675,630.76元。除被告一及其委
托第三方公司己支付的货款、让与债权及冲销保证金之外,被告一仍拖欠原告货
款共计359,847,231.51元。


原告认为,被告二按照四方签订的《委托付款协议》及《委托付款协议-补
充协议》应在拖欠货款及违约金和应赔偿原告之损害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因被
告一为被告二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被告二应就
被告一拖欠原告的全部货款359,847,231.51元及违约金107,954,169.45元(合计
467,801,400.96元)和应赔偿原告之损害范围内承担全部连带责任。另外,被告
三至被告九各自按其签订的《委托付款协议》及《委托付款协议-补充协议》在
约定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三至六应就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己注销的公司债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外,原告主张被告一及被告一委托的第三方公司(被告
二至被告九)按照未付货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


2.其诉讼请求如下:

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共计359,847,231.51元及违约金107,954,169.45元(合计467,801,400.96元);判令被告二在上述第l项诉求就被告
一拖欠原告的全部货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判令被告三在1,000,000元范围
内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货款承担连带责任;判令被告四及被告五在10,000,000
元范围内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货款承担连带责任;判令被告六在500,000元范围
内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货款承担连带责任;判令被告七在130,000,000元范围内
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货款承担连带责任(其中,货款计100,000,000元,违约金
计30,000,000元);判令被告八在47,320,000元范围内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货款
承担连带责任(其中,货款计36,400,000元,违约金计10,920,000元);判令被


告九在71,291,331.16元范围内就被告一拖欠原告的货款承担连带责任(其中,
货款计54,839,485.51元,违约金计16,451,845.65元);判令被告一至被告九共
同承担本案的律师费2,465,000元;判令被告一至被告九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保全费、担保费、公告费。


(二)其他情况说明

原告在本次诉讼前向该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根据法院的裁定,查封、
扣押、冻结深圳海派名下价值129,732,363元的财产,智慧海派名下价值
316,534,037.96元的财产。截至目前,法院分别冻结了深圳海派在中国银行、
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宁波银行以及华兴银行开立的账户,冻结资金58,218.07
元人民币;法院分别冻结了智慧海派在南粤银行和北京银行开立的账户,冻结资
金2,461,975.95元人民币。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亦不排除在审理过程中达成和解或进行调解的可能,
同时针对上述诉讼事项,公司正在核查,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及时公告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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