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 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认真 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 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增加担保额度的意 见 经查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郑州红 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增加1800万元 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的需要。公 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融资 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董事会对相关事宜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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