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19-04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2019年7月26日发出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8月23日在蛇口培训中心召开会议。会议由李 建红董事长主持,应参会董事15名,实际参会董事14名,独立董事梁锦松先生因 公务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王仕雄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公司7名监事 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19年中期行长工作报告》。 同意:1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 司网站(www.cmbchina.com)。 同意:1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上半年全面风险报告》。 同意:1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反洗钱与制裁合规政策>的议案》。 同意:1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二期)项目投资概算 的议案》。 同意:1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启动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 决定启动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债 券)的发行工作。决议有效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 31日止。 (二)发行方案内容 1.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 2. 发行品种: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 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等相关规定; 3. 期限:本债券存续期与本公司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4. 赎回选择权:自发行之日起满5年后,本公司有权在获得监管机关批准 的前提下,全部或部分赎回本债券; 5. 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 损失; 6. 募集资金用途:根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关的批准,适时计入本公司其他 一级资本; 7. 发行区域:本债券在境内市场发行; 8. 发行币种:人民币; 9. 发行对象的确定方式:本债券的发行对象应根据本债券发行时适用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确定; 10. 发行窗口的确定方式:在监管机关核准的发行期限内,综合考虑市场资 金状况、利率走势等因素,优选窗口,择机发行; 11. 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发行时的票面利率按监管机关许可的方式,参考 市场利率确定; 12. 发行方式:境内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或招标等监 管机关许可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13. 发行批次:本债券可在监管机关核准的发行期限内选择一次或分次发 行,具体分期方案需结合监管机关的指导及本公司的需求确定,并按批次履行备 案程序。 上述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 日止。 (三)授权事项 1.本债券发行期间相关的授权事项 授权本公司行长和分管本债券有关工作的副行长,共同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上述发行方案,办理本债券发行的具体事宜。具体授权内 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债券的具体发行批次、实际发行金额、具体发行时间、实际发 行对象、发行条款的具体内容、最终发行利率、最终债券价格,办理债券登记托 管,申请债券上市流通,进行与本债券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2)向相关监管机关申报本债券的发行,并根据相关监管机关颁布的规定 及审批要求对发行方案、申报材料、债券名称、条款设计及其他与本债券相关事 项进行适当调整; (3)其他与本债券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 本债券存续期间相关的授权事项 授权本公司行长和分管本债券有关工作的副行长,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自本债券发行完成之日起,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排本债券还本付息,在满足赎回条件的前 提下行使赎回选择权,在触发事件发生时按照约定进行减记等。 同意:1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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