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台华新材:2019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台华新材: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055 公司简称:台华新材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施清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增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翔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等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其他披 露事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6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5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7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公司、公司、台华新材 指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际控制人 指 施秀幼、施清岛姐弟 控股股东、福华环球 指 福华环球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施秀幼控制的公司 福华织造 指 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尼斯达 指 尼斯达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嘉华尼龙 指 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高新染整 指 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昌纺织 指 嘉兴市华昌纺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福华面料 指 吴江福华面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福华纺织整理 指 吴江市福华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陞嘉公司 指 陞嘉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伟荣商贸 指 嘉兴市伟荣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润裕纺织 指 苏州润裕纺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台华实业 指 台华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ISO 指 全称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Standardization,即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一个 由国家标准化机构组成公司的世界范围的联合会,负责制定统一的国际化通用标准 FDY 指 全称FullyDrawnYarn,即全牵伸丝,属于一种特定加工方式的纤维类别,是在纺丝 过程中引入拉伸作用,可获得具有高取向度和中等结晶度的丝束 ATY 指 全称AirTexturedYarn,即空气变形丝,属于一种特定加工方式的纤维类别,是利用 空气喷射技术对丝束进行交络加工,形成不规则扭结丝圈,使丝束具有蓬松毛圈状, 类似于棉纤维风格的丝束 POY 指 全称Pre-OrientedYarn,即预取向丝,指经高速纺丝获得的取向度在未取向丝和拉 伸丝之间的未完全拉伸的化纤长丝。与未拉伸丝相比,它具有一定程度的取向,稳定 性好,常常用做拉伸变形丝(DTY)的专用丝 DTY 指 全称DrawTexturedYarn,即拉伸变形丝,是利用POY做原丝,进行拉伸和加捻变形 加工制成,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及收缩性 BN/加捻丝 指 是对短纤纱、真丝、化纤长丝加上捻度增加其强力和弹性为主要目的,也称倍捻丝、 有捻丝。 锦纶/PA 指 合成纤维的一种,即聚酰胺纤维,分子链中含有酰胺键-[NHCO]-的纤维的总称,俗称 尼龙,又称耐纶(Nylon),英文名称Polyamide(简称PA),是纪念我国第一批辽 宁锦州化工厂生产的尼龙纤维而命名,常用锦纶纤维包括锦纶6和锦纶66两种纤维 己内酰胺(CPL) 指 一种有机合成用化工原料,主要用途是通过聚合反应形成聚合体聚己内酰胺,为锦纶 6或尼龙6原料 尼龙6/锦纶6切片 指 锦纶6的原料的一类形态,即锦纶6原料经过切割成类似于圆柱体状态原料,是锦纶 6纤维纺制的原材料 尼龙66/锦纶66切片 指 锦纶66的原料的一类形态,即锦纶66原料经过切割成类似于圆柱体状态原料,是锦 纶66纤维纺制的原材料 锦纶6(尼龙6、PA6) 指 己内酰胺的聚合反应体,即聚己内酰胺,常用化纤原料聚合物的一种,又称尼龙6 或PA6,与锦纶66同属常用锦纶类纤维 锦纶66(尼龙66、PA66) 指 己二酸与己二胺的聚合反应体,即聚己二,常用化纤原料聚合物的一种,又称尼龙 66或PA66,与锦纶6同属常用锦纶类纤维 锦纶长丝 指 长度较长的锦纶纤维,是纤维形态的一类,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划分标准,锦纶长丝长 度一般几千米至几万米 锦纶短纤 指 长度较短的锦纶纤维,是纤维形态的一类,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划分标准,锦纶短纤长 度一般为几毫米至几十毫米 旦尼 指 简称旦,符号D或denier,是指线密度非法定单位,1旦指在公定回潮率条件下9,000 米长度的纤维重量为1克 细旦 指 旦尼数较小,即较细的纤维,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划分标准,在锦纶纤维中,一般将整 束丝的旦尼低于44dtex或单根丝的旦尼介于0.88至1.4dtex之间的称为细旦丝 超细旦 指 旦尼数非常小,即非常细的纤维,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划分标准,在锦纶纤维中,一般 将整束丝的旦尼低于22dtex或单根丝的旦尼低于0.88dtex称为超细旦丝 差别化纤维 指 对常规品种化纤有所创新或具有某一特性的化学纤维。差别化纤维以改进织物服用性 能为主,主要用于服装和装饰织物。采用这种纤维一般可以提高生产效率、缩短生产 工序,且可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增加纺织新产品 差别化锦纶长丝 指 指有别于普通常规性能的锦纶长丝,即通过采用化学高分子聚合改性和纺丝过程中进 行改性或物理手段经过拉伸、变形、缠绕等工序后,其结构、形态、性能等特性发生 改变,从而具有了某种或多种特殊性能的锦纶长丝。主要包括锦纶超细、极细长丝、 高收缩长丝、高吸湿透湿长丝、光导、以及具有抗起毛起球、高阻燃、抗熔滴、高导 湿、抗静电、导电、抗菌防臭、防辐射等多功能复合纤维长丝 差别化锦纶坯布 指 用全部或部分差别化锦纶纤维织成的坯布 差别化功能性锦纶面料 指 具有特殊差别化、功能性的一类面料,通过应用差别化锦纶长丝、或功能性整理技术 从而赋予面料特殊功能,常见的差别化功能性面料如超细锦纶防绒面料、锦纶色织功 能面料、及其他经过后整理具有防水、耐水压、透湿透气、吸湿快干、形状记忆、抗 紫外线、抗菌消臭、防静电、防辐射、防油尘、阻燃等功能的差别化面料 纺丝 指 又称化学纤维成型,制造化学纤维的一道工序。将某些高分子化合物制成胶体溶液或 熔化成熔体后由喷丝头细孔压出形成化学纤维的过程 织造 指 纺织技术的专业术语,是指纱线或纤维经由某种设备织成织物的工艺过程。目前分为 三大类:机织、针织、无纺织造。 机织 指 将经、纬向纤维相互浮沉形成织物的工艺方法,又称为梭织 染料 指 能使面料等着色呈现不同色泽的物质,染色工序所用原料 助剂 指 纺织印染工序中应用的辅助性药剂,能改善产品品质、提高产量、或赋予产品特有性 能所添加的辅助药剂 染色 指 也称上色,是指用化学的或其他的方法影响物质本身而使其染上颜色的工艺过程 后整理 指 制造成品面料的最后一道功能性加工处理,后整理是赋予印染坯布服饰用效果和美观 性能的技术工艺,常见的后整理包括定型、压光、涂层、贴膜、磨毛、轧花、烫金、 压皱等,后整理工艺对于开发一些具有特殊功能的面料、提高服饰用效果有着重要的 作用。 染整 指 染色及后整理,坯布制造成成品面料一般需经染色着色,再通过后续功能性整理两道 工序完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台华新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 ZHEJIANGTAIHUANEWMATERIAL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施清岛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戴涛 胡萍哲 联系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 电话 0573-83703555 0573-83703555 传真 0573-83706565 0573-83706565 电子信箱 daitao@textaihua.com hupingzhe@textaihua.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工业园区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4011 公司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4011 公司网址 www.textaihua.com 电子信箱 taihua@textaihua.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情况未发生变更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未发生变更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台华新材 603055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290,095,379.13 1,477,139,273.10 -1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750,523.04 234,230,851.42 -38.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127,746,510.98 226,940,409.10 -43.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01,581.59 27,764,562.53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02,488,273.58 2,567,252,547.42 1.37 总资产 4,477,106,423.86 4,327,489,780.45 3.46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 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31 -38.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31 -45.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30 -4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6 9.84 减少4.2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1 9.54 减少4.63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及研发费用上升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及研 发费用上升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净利润下降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净利润下降所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净利润下降所致; 本期因股利分配原因导致股本增加,计算“上年同期每股收益“指标时对总股本进行了相应 的追溯调整,导致本期披露数与上期披露数存在差异。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 (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3,569.0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14,492,145.27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 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68,105.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104,463.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3,280,922.08 合计 17,004,012.06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变化。 公司主要从事锦纶长丝、锦纶坯布和锦纶成品面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国内为数不 多的集锦纶纺丝、织造、染色及后整理为一体的完整锦纶产业链企业。公司立足嘉兴,依托长三 角产业集群优势,在王店、王江泾以及苏州盛泽建立了三大产业基地,现已形成年产锦纶长丝 65,000吨、坯布4.9亿米、成品面料1.3亿米的产能规模,是我国锦纶面料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 公司把握锦纶优异产品性能,持续创新研发,坚持差异化、高端化路线,与迪卡侬、安踏、探路 者、H&M、ZARA以及GAP等国际、国内运动休闲领域的知名品牌均构建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业链优势。公司目前建立了上下游一体化的产业布局,形成了集锦纶纺丝、织造、染色、 后整理于一体的产业链,完整的产业链有助于公司在各个生产阶段实现资源共享,从而有效降低 生产及管理成本,进而提升盈利能力,具有较强的产业链竞争优势; 2、产品开发优势。首先,公司的研发团队、研发设备覆盖全产业链,可以进行产业链各个环 节联合研发;其次,公司“产学研”合作优势突出,目前已与东华大学、长三角(嘉兴)纳米科 技产业发展研究院(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嘉兴分院)等专业院校、研究所开展合作,组成优势互补、 产学研相结合的攻关队伍,形成信息共享、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推广、产业化应用互相联 动的研发格局。同时,公司还积极与国外知名企业杜邦、英威达、巴斯夫进行合作,引进先进技 术及国际最新产品信息,提升公司竞争力;再次,公司建立了终端客户反馈机制,积极收集客户 需求和反馈信息,与客户研发联动。公司在锦纶面料产品开发过程中,坚持走高端产品路线,在 行业中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与很多知名品牌服装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公司利用与产业链后端 即成品面料客户合作机会,及时反馈终端客户需求,并将研发推导至产业链前端进行联动研发, 增强了研发有效性。 3、技术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创新为发展动力,把技术创新摆在首 要位置。公司通过自身研发实力以及与外部合作,在行业内已经逐步形成技术优势,并基本建立 了技术攻关和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创新体系,使公司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保持领先水平。目 前,公司在纺丝、织造、染色及后整理等各环节均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与同行 业其他公司相比具有明显技术优势。 4、优质客户资源优势。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培育了稳定的客户群,在客户中形成了较高的美 誉度,优势稳定的客户资源为公司稳定发展建立了基础。近年来公司凭借产品开发优势、技术优 势、产业链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赢得了如迪卡侬、安踏、美国维克罗、探路者、C&A、H&M、海 澜之家、乔丹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的信任,并与之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与品牌客户合 作、共同研究流行趋势、合作开发新产品,公司的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5、管理优势。经过十多年发展,公司聚集了一批有专长、务实进取的优秀管理人才。公司主 要高级管理人员从事锦纶纺织行业多年且保持稳定,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和管理经验,同时也对行 业的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专业判断能力,可以有效地把握行业方向,抓住市场机会,取得优良经 营业绩。 6、产业集群优势。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浙江嘉兴和江苏吴江。嘉兴、吴江等长三角 地区具备相对完整的化纤纺织产业链,拥有众多国内知名的化纤原材料供应商和化纤纺织企业, 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化纤、纺织产业集群带,如行业知名的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绍兴的中国轻 纺城等。产业集群效应使得公司在市场信息、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以及市场拓展等方面具有显著 的区域优势。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受全球经济增长疲软、中美贸易摩擦升级以及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供需矛盾 凸显等因素叠加影响,消费者信心指数回落,纺织品消费环境整体低迷,纺织服装行业整体延续 2018年四季度的低迷走势,导致公司收入水平同比有所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9,009.54万元,同比下降12.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75.05万元,同比下降38.20%。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坚定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推进新增 产能建设,优化产品结构,在全力拓市场、平产销的同时,着重加强产品研发创新能力和提升管 理水平,苦练内功,为持续发展积蓄动能。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进IPO、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加快募投项目落地; (二)坚持以研发为核心,以销售为龙头,不断优化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体系,加强差异化 产品和环保产品等特色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力度,加大新客户、新市场的开拓力度; (三)推进创新驱动,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定制。公司以技术研发为依托,在产品领域推陈 出新,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获授权专利3项,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获得有效授权专利138项,开发 锦纶长丝新样品200余项,坯布新样品近500余项,面料新样品近2600余项。同时,公司参与 了多项行业标准的起草与修订。 (四)安全生产和环保节能工作常抓不懈。公司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节能工作,加 大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整改,加强对环保安全设施的改进和优化,同时坚持对新老员工和特种 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与节能环保意识。 (五)公司坚持围绕质量、效益和成本进行严格管控,积极推进管理信息化、流程化工作。 面对公司产能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结构日益复杂、订单短交期、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所带来 的管理压力,结合ERP体系对原有的管理、生产流程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升级,推动企业长期健 康发展。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290,095,379.13 1,477,139,273.10 -12.66 营业成本 940,493,575.38 1,049,222,835.70 -10.36 销售费用 23,558,995.99 21,671,575.30 8.71 管理费用 63,889,094.82 60,798,731.57 5.08 财务费用 15,269,349.99 6,811,212.35 124.18 研发费用 70,565,140.83 44,610,059.81 58.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01,581.59 27,764,562.53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8,554,294.05 147,219,239.87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68,719.53 43,375,393.39 不适用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兑损失上升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回款减少超过购货付款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回到期闲置募集资金减少及固定资产 投入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资金上升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期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575,083,908.06 12.84 551,434,379.69 15.08 4.29 应收账款 131,080,701.64 2.93 506,644,094.89 13.85 -74.13 主要系收款方式 调整所致 应收票据 493,025,614.92 11.01 76,165,572.55 2.08 547.31 预付账款 26,188,123.03 0.58 25,842,716.63 0.71 1.34 其他应收款 3,542,042.31 0.08 3,613,466.78 0.10 -1.98 应收利息 171,679.57 0.00 166,841.59 0.00 2.90 存货 933,208,816.35 20.84 820,816,701.30 22.44 13.69 其他流动资产 54,230,781.71 1.21 31,536,057.52 0.86 71.96 主要系预付设备 款增加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 36,290,826.76 0.81 38,454,810.24 1.05 -5.63 固定资产 1,535,849,923.12 34.30 1,308,811,458.02 35.79 17.35 在建工程 422,199,399.55 9.43 133,170,227.56 3.64 217.04 主要系在建工程 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 163,722,909.60 3.66 121,999,344.08 3.34 34.20 主要系购买土地 使用权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12,193,906.62 0.27 8,593,516.15 0.23 41.90 主要系工程性待 摊费用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178,607.22 0.63 26,621,452.42 0.73 5.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60,639,183.40 1.35 1,687,300.00 0.05 3,493.86 主要系预付非流 动资产购置款增 加所致 短期借款 538,201,000.00 12.02 527,345,528.03 14.42 2.06 应付票据 245,265,919.42 5.48% 141,281,160.15 3.26% 73.60% 主要系采购款增 加所致 应付账款 488,982,653.79 10.92% 349,426,394.79 8.07% 39.94% 预收款项 19,385,843.23 0.43 27,778,782.04 0.76 -30.21 主要系预收货款 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39,500,378.30 0.88 31,112,908.79 0.85 26.96 应交税费 17,227,240.61 0.38 51,162,667.66 1.40 -66.33 主要系应交增值 税和所得税下降 所致 其他应付款 2,528,895.78 0.06 6,588,903.20 0.18 -61.62 主要系应付暂收 款减少所致 应付利息 1,755,301.69 0.04 598,136.42 0.02 193.46 主要系可转债利 息增加所致 应付债券 462,205,136.07 10.32 - 0.00 主要系发行可转 债所致 递延收益 18,610,994.49 0.42 19,676,689.10 0.54 -5.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7,802.90 0.02 - 0.00 主要系资产折旧 摊销与税法差异 所致 股本 766,640,739.00 17.12 547,600,000.00 14.97 40.00 主要系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 67,697,785.52 1.51 - 0.00 主要系发行可转 换债券对应权益 成分的公允价值 所致 资本公积 502,260,380.71 11.22 721,295,154.51 19.72 -30.37 主要系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263,670.25 -0.01 -263,670.25 -0.01 - 盈余公积 69,367,447.45 1.55 21,550,763.30 0.59 221.88 主要系上年末计 提增加所致 未分配利润 1,196,785,591.15 26.73 1,106,318,030.83 30.25 8.18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14,452,577.42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 固定资产 359,847,367.16 为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以及保函提供抵押担保 无形资产 118,206,491.88 为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信用证提供抵押担保 投资性房地产 19,497,850.90 为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抵押担保 合计 612,004,287.36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嘉华尼龙 13,600万美元 锦纶长丝生产 1,238,494,064.35 593,181,280.02 586,755,761.32 49,586,231.87 福华织造 19,500万元 锦纶坯布织造 896,703,608.20 638,886,690.97 280,921,663.90 20,995,264.51 华昌纺织 8,000万元 锦纶坯布织造 246,585,631.46 117,064,124.14 70,257,387.24 2,831,484.68 高新染整 4,339万美元 锦纶成品面料染 色、后整理 1,223,951,235.63 414,075,793.38 468,081,918.21 35,949,046.25 福华纺织 整理 1,000万元 未从事具体生 产经营 20,819,178.04 9,770,249.64 1,967,545.20 544,447.22 福华面料 1,000万元 锦纶成品面料 贸易 62,245,705.98 43,950,463.97 49,692,554.45 2,324,909.16 伟荣商贸 100万元 锦纶长丝贸易 13,005,833.18 484,842.38 19,700,565.58 -284,800.50 陞嘉公司 1万港元 锦纶长丝贸易 12,434,254.82 5,795,617.36 35,282,949.55 190,466.74 尼斯达 1万港元 未从事具体生 产经营 522,225,531.26 522,088,302.92 - -301.08 润裕纺织 50万元 未从事具体生 产经营 2,286,015.42 483,501.14 278,621.59 -16,511.38 台华实业 15,000万元 未从事具体生 产经营 524,410.70 484,598.60 - -515,410.40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引致的风险 公司属于纺织行业中的化纤纺织业,主要为锦纶纺织细分行业,主要产品为锦纶长丝、锦纶 坯布及锦纶成品面料。公司产业链上游为石化产业中的锦纶切片制造行业,下游为消费市场领域 的服装和其他相关产业,上下游行业景气度均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因此,无论是上游原材料的 价格波动或是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化,都对公司的销售收入、盈利能力影响较大。 2、行业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锦纶纺织行业竞争较为充分,国内外品牌众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各品牌之 间竞争激烈。若公司未来不能继续保持在新产品、新领域的研发优势,并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 和竞争优势,市场竞争可能会影响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增长能力。 3、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整合优势资源,建立了涵盖锦纶长丝、锦纶坯布和锦纶成品面料生产销售的完 整产业链。经营规模的扩大带来公司研发、管理、生产和销售人员的同步增加。随着募集资金的 到位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尽管公司历经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 的管理经验,并已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但如果公司未能保持核心管理与技术 人员等专业人才团队的稳定与传承,未能在管理水平、整体协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及时跟进并适 应未来业务发展,将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与持续发展,增加公司的管理难度,削弱市场竞争 力,对公司的管理产生一定影响。 4、公司存货比重较高及其跌价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涵盖产业链比较长、锦纶纺织行业特点以及为了满足对终端客户的快速反应要 求等因素导致公司的存货数量及占资产比重较高。目前公司已加强对存货的管理,但若在以后的 经营年度中,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跌价增加或存货变现困难,将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应收账款较高的风险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如果应收账款余额仍保持较高水平,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风 险:一方面,较高的应收账款余额占用了公司的营运资金,减少了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一旦出现应收账款回收周期延长甚至发生坏账的情况,将会给 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6、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锦纶切片及生产用机械设备部分从国外进口,主要采用美元和日 元进行结算,汇率波动会影响以人民币折算的采购金额和应付账款金额。此外公司也存在一定的 外销收入,主要采用美元结算,汇率的波动也会对公司产品外销收入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产生一定 影响。 7、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历来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 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但如果公司不能始终严格执行在环保方面的标准,或操作人员不按规章操 作,将面临一定的环境保护风险。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4月22日 www.sse.com.cn 2019年4月23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由律师出具了鉴证意见。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无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 诺 背 景 承 诺 类 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 期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股 份 限 售 施清岛、施秀幼、福华 环球、创友投资、华南 投资、嘉兴华秀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首发前承诺, 2017-9-21至 2020-9-20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 份 限 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施清岛、施秀 幼、沈卫锋、张长建、 丁忠华、李增华、魏翔、 吴文明、刘小阳 在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股 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的 股份;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首发前承诺, 2017-9-21至 离职六个月 后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 份 限 售 公司控股股东福华环 球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 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 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公司股份前, 首发前承诺, 2017-9-21至 锁定期满两 年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股 份 限 售 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 创友投资、华南投资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在股份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首发前承诺, 2017-9-21至 锁定期满两 年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 份 限 售 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 嘉兴华秀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在股份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第一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5%,第二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公司股份前,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首发前承诺, 2017-9-21至 锁定期满两 年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 份 限 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施清岛、施秀幼、沈 卫锋、张长建、丁忠华、 李增华,公司间接持股 股东王剑 本人间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首发前承诺, 2017-9-21至 锁定期满两 年内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秀 幼、施清岛姐弟,公司 控股股东福华环球和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公司(台华新材及台华新材控股子公 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台华新材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台华新材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将来成 立之所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 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台华新材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4、自本承 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台华 新材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承诺人将立即通知台华新材,并尽力将 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台华新材。5、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台华新 首发前承诺, 期限为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材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 渠道等商业秘密。6、上述承诺在台华新材于国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且承诺人为台华新 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 未被遵守,承诺人将向台华新材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其 他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 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 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 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首发前承诺, 期限为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 他 福华环球、实际控制人 施秀幼、施清岛 如果根据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报告期内应缴未缴的社会保 险金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未足额缴纳需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承诺人将足额补偿公 司因此发生的所有支出及所受任何损失。 首发前承诺, 期限为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 他 公司 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若事实认定之日(以下称“认定之日”) 本公司已公开发行股份但未上市的,自认定之日起30日内,本公司将依法按照发行 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在本次发行时将持 有的股份(以下称“老股”)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股东不履行购回 该等老股义务的,则本公司应当依法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该等老 股。若认定之日本公司已发行并上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 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 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首发前承诺, 期限为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 他 公司控股股东 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若事实认定之日(以下称“认定之日”) 承诺人已公开发售股份但未上市的,自认定之日起30日内,承诺人将依法按照发行 价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认定之日公司已发行并上市, 承诺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 首发前承诺, 期限为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 购回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 他 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如果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 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 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 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 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 定。 首发前承诺, 期限为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 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 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承诺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至消除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 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承诺人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增持义务:(1)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 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的价格。(3)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承诺人累计从公司所 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4)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承诺人 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5)公司以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 施未实施,或者公司已采取回购公众股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承诺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 成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承诺人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 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公司公告承诺人增持 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或者继续 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时,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将迫使承诺 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承诺人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承诺人未 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承诺人用于回购股票的等额资金先行支付 首发前承诺, 2017-9-21至 2020-9-20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代为履行增持义务,再从应付承诺人的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若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 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 不同规定的,承诺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其 他 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高级管理人 员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 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本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至消除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 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 人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增持义务:(1)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价格。(3)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及 津贴总和的20%。(4)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 司领取税后薪酬及津贴总和的50%。(5)如公司已采取回购公众股措施且控股股东 已采取增持股份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 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本人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 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公司公告本人增持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 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 计划。如果本人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本人用于回购股票的等 额资金先行支付代为履行增持义务,再从应付本人的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 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首发前承诺, 2017-9-21至 2020-9-20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 他 发行人控股股东福华 环球、发行人实际控制 1、不利用自身作为台华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台华 新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及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 首发前承诺, 期限为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人施秀幼、施清岛 作为台华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承诺人及关联方与 台华新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承诺人及关联方,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 的条件与台华新材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台华新材利益的行为。 同时,福华环球、施秀幼、施清岛将保证,台华新材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福华 环球、施秀幼、施清岛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方面,台华新材将采取如下措施 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严格遵守台华新材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台华新 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 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其 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 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 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 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首发前承诺, 期限为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 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 之一,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 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首发前承诺, 期限为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 他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全体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 级管理人员 若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其他责任主体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5、若承诺人在相关承诺中已 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首发前承诺, 期限为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 再 融 解 决 同 公司控股股东福华环 球、实际控制人施秀 幼、施清岛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公司(台华新材及台华新材控股子公 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台华新材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 可转债发债 前承诺,期限 为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资 相 关 的 承 诺 业 竞 争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台华新材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将来成 立之所控制的公司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 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台华新材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4、自本承 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公司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台华 新材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承诺人将立即通知台华新材,并尽力将 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台华新材。5、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公司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台华新 材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 渠道等商业秘密。6、上述承诺在承诺人为台华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 有效且不可撤销。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承诺人将向台华新材赔 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与 再 融 资 相 关 的 承 诺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控股股东福华环球、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施秀 幼、施清岛 1、不利用自身作为台华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台华 新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及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 作为台华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承诺人及关联方与 台华新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承诺人及关联方,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 的条件与台华新材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台华新材利益的行为。 同时,福华环球、施秀幼、施清岛将保证,台华新材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福华 环球、施秀幼、施清岛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方面,台华新材将采取如下措施 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严格遵守台华新材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台华新 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 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可转债发债 前承诺,期限 为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 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 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 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 可转债发债 前承诺,期限 为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 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其 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 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本承 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可转债发债 前承诺,期限 为长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 保 方 担保方与 上市公司 的关系 被担 保方 担保 金额 担保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 类型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完 毕 担保 是否 逾期 担保 逾期 金额 是否存 在反担 保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关 联 关 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721,383,276.46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721,383,276.46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721,383,276.46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7.7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 的债务担保金额(D) 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