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东方通: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9年08月26日 19:07:20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通: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定2019-004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东方通

股票代码

30037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少璞

韩静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0号1+1大厦3层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0号1+1大厦3层

电话

010-82652668

010-82652668

电子信箱

tongtech@tongtech.com

tongtech@tongtech.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8,290,929.01

110,039,821.42

62.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556,785.97

1,609,363.27

2,668.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元)

39,807,580.40

579,749.78

6,766.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8,885,636.76

-18,530,527.83

-163.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08

0.0058

2,672.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87

0.0058

2,636.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8%

0.11%

2.9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42,122,587.55

2,032,227,418.37

-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66,874,063.44

1,422,317,277.47

3.1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5,87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张齐春

境内自然人

9.93%

27,515,000

21,713,772

质押

26,890,000

黄永军

境内自然人

8.16%

22,619,264

21,607,664

质押

18,470,000

长安基金-工商银行-大业信托-大业
信托·平安富贵东方通单一资金信托

其他

5.00%

13,842,746

13,842,746





朱律玮

境内自然人

2.96%

8,198,040

6,148,530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平安银行-平
安汇通星通资本定向投资4号资产管理
计划

其他

2.60%

7,198,228

7,198,228





朱海东

境内自然人

2.58%

7,135,072

0





#张玉芬

境内自然人

2.47%

6,841,400

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招信智赢点山
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2.18%

6,043,228

0





兴业全球基金-招商银行-沈惠中

其他

1.60%

4,429,680

4,429,680





#庞晓曦

境内自然人

1.36%

3,756,2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报告期内,张齐春与朱海东为母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招信智赢点山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黄永军先生发起设立。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张玉芬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6,841,400股;

庞晓曦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756,200
股;

赵天时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462,1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公司创始业务是为企业级用户提供基础软件中的中间件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于2014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上市以来,一方面继续在传统中间件产品领域深挖市场需求,改善产品性能,增强用户体验,巩固国产中间件行
业领先地位;另一方面,通过新设投资、收购等资本市场手段,拓展新业务,完善在网络信息安全、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业
态、新模式的布局,坚持“自主产权、安全创新”的核心发展理念,依托基础软件的技术积累,拓展政务等特定行业解决方案,
为用户提供基础安全产品及解决方案,同时为电信运营商等行业用户提供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业务安全、应急安全等产品
及解决方案。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开展的主要业务包括基础安全产品、信息安全、应急安全、军工信息化等。


母公司报告期内仍专注于基础软件Tong系列中间件的研发、销售与相关服务。公司是中国中间件的开拓者和领导者,
凭借 20 余年的技术与市场积累,多年来保持中间件市场占有率国内厂商第一,在国内市场继续保持领导者象限,且是领导
者象限唯一国产厂商。公司采取最终用户直销与渠道销售模式相结合的经营模式。产品广泛应用于政府、交通、金融、电信、
军工等众多行业领域。并且,依托基础软件的技术积累,在国家及省级政务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中积极培育行业解决方案能力。




全资子公司微智信业 专注于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通信业务安全领域的研究和应用。与传统网络安全产品厂家不同,
微智信业从基础网络和信息管道着手,深入研究各类安全问题在网络空间中的特征和传播形态,在安全分析、安全预警和安
全问题处置等专业有着独特的技术积累,并形成了全面的解决方案。


信息安全方面,目前提供的方案有网络内容审计产品,包括黄色、暴恐、违法、违规等的网络信息的监测和治理,通过
大数据分析发现钓鱼网站、诈骗网站,IDC机房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及阻断,应用于政府网络安全管理部门、电信运营商
及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等。


网络安全方面,目前提供的方案覆盖电信运营商的IDC机房、城域网、骨干网的网络攻击检测和防护、移动网手机恶意
软件的检测和治理、互联网僵木蠕病毒的检测和阻断,并应用大数据检测网络日志,高效、快速识别网络病毒发作症状。应
用于政府网络安全管理部门、电信运营商及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等。


通信业务安全方面,目前提供电信运营商专线语音管控解决方案、骚扰电话综合治理解决方案以及传统通信业务安全应
用解决方案等,主要应用于电信运营商和相关政府监管部门。




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 是业界领先的DNS系统和数据安全、应急安全产品及服务提供商。在通信和互联网领域,着眼于
未来,为电信运营商用户提供业务确保、加速、增值、安全解决方案。近年大力拓展政企市场,目前已有交通部、北京市政
府、央视、中煤集团等标杆客户。在应急安全领域,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技术积累,提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系统、基础支
撑系统和应急指挥场所三个板块”的应急安全管理解决方案,助力政府和行业用户应急管理工作创新;目前应急通信指挥系
统系列产品已在多个省份成功落地,得到客户认可。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A、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2017年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称新金融准则)。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号)。


本次变更后,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B、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上市以来,在巩固了原有中间件业务的同时,通过新设投资、收购等资本市场手段,拓展新业务,不断完善在网络
信息安全、大数据等领域的布局。公司已由原来的单一中间件厂商,转变为业务包含基础软件、信息安全、网络安全、数据
安全、应急安全、军工信息化等综合性软件及服务供应商。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的客户结构已发生根本性变化,
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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