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浙能电力:2019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浙能电力: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23 公司简称:浙能电力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孙玮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建立声明:保证 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 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无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6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0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3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2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2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浙能集团 指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浙能电力 指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浙能电力 公司的外文名称 Zhejiang Zheneng Electric Power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ZZEP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孙玮恒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曹路 联系地址 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厦 电话 0571-87210223 传真 0571-89938659 电子信箱 zzep@zjenergy.com.cn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厦2楼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0007 公司办公地址 杭州市天目山路152号浙能大厦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0007 公司网址 http://www.zzepc.com.cn/ 电子信箱 zzep@zjenergy.com.cn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变更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办公地址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无变更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能电力 600023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5,896,355,731.97 27,771,168,724.65 -6.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06,841,967.57 2,348,121,672.96 6.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2,507,313,970.06 2,279,765,042.13 9.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20,406,036.23 3,377,519,742.59 42.7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2,079,612,284.67 61,195,455,409.35 1.44 总资产 108,549,173,195.23 109,696,343,858.16 -1.05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7 5.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7 5.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7 5.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6 3.89 增加0.0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6 3.77 增加0.19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674,287.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56,372,090.8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52,293,762.64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883,196.6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365,001.9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股权处置相关收益 -211,118,452.01 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七 之“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1,289,500.07 所得税影响额 -8,652,389.67 合计 -472,002.49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经验范围包括电力开发,经营管理,电力及节能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 节能产品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设备检修,售电服务(凭许可证经营),冷、 热、热水、蒸汽的销售,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 公司管理及控股发电企业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为浙江省电网的唯一运营商,公 司向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销售电力。每年年初浙江省能源局编制并下达年度发电量计划,由电网调度中心 对各发电企业实行公开调度。公司与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定期进行电费结算。其中市场化电量采用平台集 中交易的方式,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进行结算,市场交易以外的上网电量执行国家及省发改委、物价局确定 的上网电价。市场交易电量纳入全省年度电力生产平衡。 2019年5月30日,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启动模拟试运行,初期主要面向浙江省统调电厂、110千伏及以 上大用户、售电公司。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包括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分时段报价,以半小时为结算周期, 发电测采用节点电价,用户侧采用统一加权平均电价,电能量市场与备用联合出清,保障市场购电成本最 优化。同时还设计了不同时间序列的合约市场品种,与现货市场互为补充,有效降低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 来的市场风险,确保市场稳定高效运行。电力现货市场的搭建,有利于发掘市场价格信号,形成市场化定 价机制,真实反映电力供需情况,科学引导投资和消费,促进竞争、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浙江电力市场占有份额大,管理及控股装机容量约占省统调装机容量的一半左右。在结构布局 上,除火电行业外,深度布局核电领域,公司为中国核电第三大股东,并参股秦山核电、核电秦山联营、 秦山第三核电、三门核电、中核辽宁核电、中核海洋核动力、国核浙能等核电企业。公司具有丰富的电力 行业管理经验,管理机组在全国各项评比中屡获殊荣。公司控股股东浙能集团为全国装机容量最大、资产 规模最大、能源产业门类最全、盈利能力最强的省属地方能源企业之一,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强后盾。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上半年通过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持续深化降非停行动和双重预防 机制,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公司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有序,未发生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中的各类不安全 事故(事件),机组可靠性进一步提高。平均等效可用系数同比上升1.05个百分点,平均等效强迫停运率同 比下降0.26个百分点,发生非计划停运同比减少2台次。 (二)生产管理整体可控。今年以来,在省内能源双控和全省用电需求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全省煤 机发电量大幅下降。上半年公司完成发电量563.9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9.71%。公司电厂通过优化机组运 行方式、调整年度检修计划等措施,在完成省政府控煤指标的同时,发电量与省内常规煤机年度基数发电 进度保持同步,供热量继续快速增长,煤耗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在省内煤机负荷率同比下降11.57个百分 点的不利情况下,公司管理机组供电煤耗295.65克/千瓦时,同比下降2.27克/千瓦时。 (三)提质增效成效显著。持续深化提质增效和成本领先行动,推进与省内系统外发电企业和省级能 源所属上市公司的经营对标,推动增值税减税政策落实到位。加强煤炭市场研判,深入分析不同热值、不 同价格机制的资源经济性,抓好战略供货商长协资源兑现,额外争取年度长协资源量,合理控制低热值、 低性价比资源采购。通过采取增加电量、控制煤价、争取电价以及内部降本增效等有效措施,促进亏损企 业扭亏减亏。上半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25.07亿元,同比增长6.76%。 (四)改革发展不断深化。深入研究我省电力市场规则,认真参与浙江电力市场模拟试运行工作,有 效应对电力市场化交易。持续推进“电厂+”项目向广度、深度发展,全力推进嘉兴港区综合能源示范项目、 萧电储能示范项目、台二智慧电厂示范项目落地,长电、嘉电、乐电污泥耦合项目按计划有序实施,滨电 压缩空气项目通过投资决策,镇电迁建项目配套热网工程开工建设,长广与小洋山增量配电网项目获得电 力业务许可证,长广配售电公司揭牌运营。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5,896,355,731.97 27,771,168,724.65 -6.75 营业成本 22,806,114,489.16 25,075,898,749.89 -9.05 管理费用 612,496,410.45 619,303,493.90 -1.10 财务费用 614,451,186.21 647,996,115.90 -5.18 研发费用 47,889,010.76 35,982,177.13 33.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20,406,036.23 3,377,519,742.59 42.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357,227.81 -1,491,813,891.59 -97.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87,337,948.21 -2,004,707,634.13 113.86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发电量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煤价下降及发电量减少导致耗煤量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煤炭等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对外投资及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18年度利润分配于2019年6月实施,而2017年度 利润分配于2018年7月实施,导致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本期期末金 额较上期期 情况说 明 产的比例 (%) 产的比例 (%) 末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12,277,573,930.39 11.31 11,788,054,853.32 10.75 4.15 应收账款 4,637,101,529.41 4.27 5,828,080,326.57 5.31 -20.44 应收票据 693,291,211.71 0.63 -100.00 注1 应收款项融资 792,104,378.42 0.73 注1 其他应收款 1,509,346,299.49 1.39 236,955,432.27 0.22 536.97 注2 存货 3,053,716,798.84 2.81 3,278,625,480.35 2.99 -6.8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426,908,721.98 6.77 -100.00 注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339,535,167.75 5.84 注3 长期股权投资 23,019,644,322.16 21.21 21,413,359,072.43 19.52 7.50 固定资产 50,235,507,417.89 46.28 52,904,142,010.01 48.23 -5.04 在建工程 2,346,509,218.69 2.16 1,676,247,724.14 1.53 39.99 注4 无形资产 2,059,426,419.25 1.90 2,104,254,521.36 1.92 -2.13 短期借款 5,817,575,688.63 5.36 6,447,489,394.91 5.88 -9.77 应付账款 4,371,338,689.24 4.03 5,765,483,182.56 5.26 -24.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36,859,078.00 1.42 1,772,439,833.12 1.62 -13.29 长期借款 21,708,434,748.71 20.00 22,127,999,522.31 20.17 -1.90 其他说明 [注1]:系根据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票据”科目调整至“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核算。 [注2]:主要系应收转让浙能国际股权款及尚未收妥被投资企业已宣告发放的分红款增加所致。 [注3]:系根据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 [注4]:主要系镇海迁建项目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230.20亿元。本期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变化是:(1)公司于 2019年6月12日起将对中国核电的股权投资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改为 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增加长期股权投资23.97亿元;(2)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富 兴燃料有限公司出售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40%的股权,减少长期股权投资10.52亿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业务性质 追加/新增投资 减少投资 国核浙能核能有限公司 50.00 核电 22,500,000.00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10.00 核电 6,524,600.00 国电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49.00 火电 182,280,000.00 浙江富浙投资有限公司 10.00 股权投资 124,100,000.00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注] 2.86 核电 2,397,204,927.12 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能源项目投资 1,052,054,963.25 湖州长广配售电有限公司 49.00 配售电 24,500,000.00 舟山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 限责任公司持股49.00% 新能源发电 8,820,000.00 合计 - - 2,765,929,527.12 1,052,054,963.25 [注]:从中国第一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开始,本公司即与中国核电保持战略合作关系。至今,本公司已投资 参股中国核电多个核电项目。为进一步深化核能领域的合作和布局,本公司自2017年以来通过二级市场入 股中国核电并成为其第三大股东。2019年6月,经中国核电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公司向中国 核电派驻董事一名,并担任中国核电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参与中国核电的财务和经营决策。鉴于本公 司以战略性投资中国核电为目的,并对中国核电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起将对中国核 电的股权投资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改为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按转换日所持投资的公允价值结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金额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核电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作为中 国核电原A股股东,根据发行方案获配核能转债2.01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所持有的核能转债全部 出售,获得投资收益674万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 码 证券 简称 投资成本 持有数量 报告期内损益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内公允价值 变动 资金 来源 600036 招商 银行 207,269,389.93 61,478,642 57,789,923.48 2,154,211,615.68 547,159,903.80 自有 资金 601166 兴业 银行 206,590,000.00 118,260,000 81,599,400.00 2,162,975,400.00 396,171,000.00 自有 资金 601328 交通 银行 444,008,930.50 234,671,123 70,401,336.90 1,365,785,935.86 -63,361,203.21 自有 资金 601818 光大 银行 305,497,092.57 172,326,041 27,744,492.60 656,562,216.21 18,955,864.51 自有 资金 1,163,365,413.00 - 237,535,152.98 6,339,535,167.75 898,925,565.10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为聚焦主业发展,减少关联交易,统一电煤采购,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简称“浙能富兴”)将所持有的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简称“浙 能国际”)40%的股权转让给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该股权的评估值1,226,397,391.26元(评 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扣除浙能富兴所获浙能国际分红款后的余额。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 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9-010)。 根据浙能富兴与浙能资本于2019年5月签订的《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与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之股权转让协议》(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064,738,900.45元,系以该股权评估 值1,226,397,391.26元扣除浙能国际向浙能富兴分红24,004,884.00美元确定。分红金额按分红决议当日 (2019年5月6日)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6.7344折算为人民币161,658,490.81元。 本次交易后,浙能富兴不再持有浙能国际股权。浙能富兴于2019年6月对浙能国际的长期股权投资进 行了终止确认,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12,683,937.20元计入当期损益,同 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223,802,389.21元结转至当期损益。该结转的其他综合收益系浙能国际投资的 股票产生的公允价值损失以及其进行境外投资因汇率波动产生的损失。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商务厅备案,浙能资本已于2019年8 月向浙能富兴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500,000,000.00元,其余款项待完成外汇登记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 目前外汇登记工作正在办理中。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 51.00 387,308.60 348,427.07 14,132.27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 77.00 954,618.29 489,952.82 25,637.80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 66.98 492,899.05 149,744.40 558.94 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51.00 542,088.63 231,738.55 4,625.46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 公司 港口经营、煤炭批发经 营及火力发电 56.00 842,288.38 267,928.89 6,069.03 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及煤炭生产 销售 50.00 845,578.52 389,195.39 15,069.26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 40.00 963,525.88 611,226.34 52,925.13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核电 20.00 1,870,685.98 853,255.70 125,011.74 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 40.00 279,171.09 229,664.78 24,440.96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核电 28.00 2,725,242.27 704,580.68 101,997.58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 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5月29日 http://www.sse.com.cn/ 2019年5月30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 景 承诺 类型 承诺 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的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浙能 集团 浙能集团承诺:(1)浙能集团确定浙能电力作为浙能集团控制的火力发电业务的唯一整合平台;(2) 浙能集团及浙能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浙能电力及其控制的企业)现在或将来均不会在中国 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浙能电力及其控制的企业 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 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浙能电力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 接或间接)任何与浙能电力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浙能集团及浙能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出于投资目的而购买、持有与浙能电力及其控制 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上市公司不超过5%的权益,或因其他公司债权债务 重组原因使浙能集团及浙能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与浙能电力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不超过5%的权益的情形,不适用于浙能集团的上述承诺。(3)如果浙 能集团及浙能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现任何与浙能电力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浙能电力及其控制的企业,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 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浙能电力及其控制的企业;(4)如浙能电力及其控制的企业 放弃前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且浙能集团及浙能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该等与浙能电力及其控制 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新业务时,浙能集团将给予浙能电力选择权, 即在适用法律及有关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浙能电力及其控制的企业有权随时一次性或多次向浙能集 团及浙能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或由浙能电 力及其控制的企业根据国家法律许可的方式选择采取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等方式拥有或控制 浙能集团及浙能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业务;(5)对浙能集团目前控制 的与浙能电力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类似业务但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 协调,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6)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和对浙能电力的实际控制能力,损 害浙能电力以及浙能电力其他股东的权益;(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承诺赔偿浙能电力因浙能集 团违反本承诺函作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长期有效 是 是 解决关 联交易 浙能 集团 浙能集团承诺:(1)浙能集团及关联方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浙能电力之间的关联交易;(2)浙能电 力有权独立、自主地选择交易对方,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浙能集团及关 联方将与浙能电力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 长期有效 是 是 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3)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浙能集团及其他关 联方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浙能电力进行交易;(4)浙能集团保证不要求或接受浙 能电力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浙能集团的条件优于第三者给予的条件;(5)浙能集团保证 将依照浙能电力的公司章程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 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浙能电力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浙能电力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浙能集团承诺在浙能电力股东大会对涉及浙能集团及浙能集 团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6)若违反上述声明和 保证,浙能集团将对相关行为给浙能电力造成的损失向浙能电力进行赔偿。 解决关 联交易 浙能 集团 浙能集团就浙能电力与浙能集团控制的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 之间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相关事宜,承诺如下:(1)浙能财务是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 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 构。(2)浙能财务成立至今,其所有业务活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人民银行的监管和指导,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其依法开展业务 活动,独立运作且运作情况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浙能电力在浙 能财务的相关存贷款业务具有安全性。在后续运营过程中,浙能财务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进行规范运作,确保浙能电力在浙能财务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安全性。(3)根据相关监管规定 和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浙能电力自主决策与浙能财务之间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并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程序,浙能集团承诺不对浙能电力的相关决策进行干预。(4)鉴于 浙能电力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浙能集团,浙能集团将继续充分尊重浙 能电力的经营自主权,不干预浙能电力的日常经营运作。(5)如浙能电力在浙能财务的存款资金出 现兑付风险时,浙能集团将促使浙能财务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以确保浙能电力存款的安全 性。 长期有效 是 是 解决土 地等产 权瑕疵 浙能 集团 浙能集团承诺,如浙能电力及其下属公司因:(1)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房产未能及时办理; 或(2)无法办理相关土地、房产权属证书;或(3)其他土地、房产不规范情形,而造成浙能电力 实际经济损失的,浙能集团将给与全额补偿。对浙能电力及其下属公司拥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浙 能集团同时承诺,如因该等划拨土地使用权未能及时办理或无法办理划拨土地转出让手续,而造成 浙能电力及其下属公司实际经济损失的,浙能集团将给予全额补偿。 长期有效 是 是 其他 浙能 集团 浙能集团承诺将保证浙能电力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以及业务独立。 长期有效 是 是 其他 浙能 集团 在浙能集团作为浙能电力控股股东期间,浙能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取得的与浙能电力主营业务相关的 注册商标(如有),均应参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双方约定的商标使用许可范围内,无偿许可 浙能电力使用。同时,在浙能集团合法拥有许可商标的注册商标权期限内,浙能集团如欲转让许可 商标或拥有的与浙能电力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注册商标,将征得浙能电力的同意,并且保证浙能电 力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长期有效 是 是 资产注 入 浙能 集团 鉴于浙能集团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分别持股50%的股权比例,共同投资设立中核浙能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浙能”)。中核浙能主要从事象山金七门、龙游核电项目及其他能源相 关项目开发等工作。目前,前述核电项目尚在前期筹备中,相关项目是否能最终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本承诺至发生以下情 形终止(以较早为准): 1、浙能集团不再作为 是 是 性。浙能集团为支持浙能电力的业务发展,就中核浙能相关事宜作出承诺:1、一旦中核浙能下属 任一核电项目取得国家相关有权部门的最终批准,浙能集团将给予浙能电力及其控制的企业选择 权,即在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浙能电力及其控制的 企业有权随时要求一次性或多次向浙能集团收购所持有的中核浙能股权。2、如浙能集团违反上述 承诺,浙能集团将向浙能电力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浙能电力的控股股东; 或2、浙能电力股票终 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任何其他国际认可 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与再融 资相关 的承诺 解决土 地等产 权瑕疵 浙能 集团 鉴于浙能电力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浙能集团承诺:1、如浙能电力及其下属公司因:(1) 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房产未能及时办理;或(2)无法办理相关土地、房产权属证书;或(3) 其他土地、房产不规范情形,而造成浙能电力实际经济损失的,浙能集团将给予全额补偿。2、对 浙能电力及其下属公司拥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浙能集团承诺:如因该等划拨土地使用权未能及时 办理或无法办理划拨土地转出让手续,而造成浙能电力及其下属公司实际经济损失的,浙能集团将 给予全额补偿。 长期有效 是 是 其他承 诺 资产注 入 浙能 集团 鉴于浙能集团与浙能电力签署了《关于电厂前期项目之代为培育协议》(以下简称“《代培协议》”), 约定由浙能集团代为浙能电力进行相关火力发电电厂前期的项目报批或培育工作。浙能集团就《代 培协议》有关事项作出承诺:1、对于《代培协议》项下已有项目和未来项目,项目培育成熟系指 项目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最终核准。2、一旦任一项目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最终核准,浙能集团将 立即启动该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并将该等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浙能电力,浙能电力享有同等条 件下的优先购买权。3、如果项目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法律及项目公司章程具有并且 将要行使法定的优先购买权,则在这种情况下,浙能集团及浙能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最大努力 促使该等股东放弃其法定的优先购买权。4、如浙能集团违反上述承诺,浙能集团将向浙能电力赔 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本承诺至发生以下情 形终止(以较早为准): 1、浙能集团不再作为 浙能电力的控股股东; 或2、浙能电力股票终 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任何其他国际认可 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是 是 其他承 诺 其他 浙能 集团 浙能集团于2019年7月19日换购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浙能集团承诺:(1)本次股票认购与竞价交易减持额度合并计算,任意90天竞价减持与股票认购 合并计算不超过1%;上述竞价额度合并计算超过1%的股票认购,超过部分与大宗减持额度合并计 算,任意90天不超过2%(注: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2)承诺六个月内未通过大宗 受让方式获得本次参与认购的本公司股份;六个月内未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受让本次参与认购的 本公司股份。(3)承诺自认购终止日起90日内,不再以竞价及大宗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承诺在 基金成立后180天内不减持使用股票认购获得的ETF份额。 承诺有效期内有效 是 是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律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与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管控企业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占 比(%)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 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 水电气等其他公用事 业费用(购买) 天然气 1,182,298,768.56 99.94 浙江浙能天然气运 行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提供劳务 劳务 283,620.69 0.02 义乌市天然气有限 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 提供劳务 工程管理服务 355,660.38 0.03 常山县天然气有限 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 提供劳务 工程管理服务 61,320.75 0.01 合计 1,182,999,370.38 100.00 关联交易定价原 则 按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对于双方间的服务和交易,如果 有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无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适用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也无政府 指导价的,适用市场价;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且也无可以参考的市场价的,适用成本价。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签署2019-2021年度《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与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之油气板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金额预计及实际 履行情况 根据该协议,该项关联交易2019年预计上限为75亿元,实际履行未超出预计范围。 (2) 与浙能集团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管控企业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 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 占比(%) 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 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购买商品 设备及物资材料 303,066,058.02 48.33 浙江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接受劳务 工程施工及委托运营 103,818,491.74 16.56 提供劳务、出 售商品 维修检测、粉煤灰 69,265,082.67 11.05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接受劳务 工程施工及监理 7,744,764.92 1.24 浙江东发环保工程有限公 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购买商品 设备及工程物资 45,587.63 浙江浙能天工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购买商品 设备及物资材料 6,054,092.11 0.97 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 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购买商品 催化剂 3,891,441.14 0.62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接受劳务 招投标代理 26,902.83 租赁 房屋及车库出租 385,269.80 0.06 浙江天达环保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资子 公司 接受劳务 石灰石加工 1,406,656.15 0.23 兰溪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 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接受劳务 脱硫剂加工 3,659,774.12 0.58 销售商品 供热、粉煤灰 10,079,311.60 1.61 台州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 母公司的控股子 接受劳务 脱硫剂加工 5,941,060.81 0.95 司 公司 销售商品 供热、粉煤灰、运维 1,798,385.39 0.29 长兴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 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接受劳务 脱硫剂加工 2,356,366.93 0.38 销售商品 供热、粉煤灰、运维 6,624,907.49 1.06 舟山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 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接受劳务 脱硫剂加工 3,462,227.30 0.55 销售商品 粉煤灰 3,336,156.10 0.53 宁波市镇海天达环保建材 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接受劳务 脱硫剂加工 933,923.67 0.15 销售商品 粉煤灰 2,123,495.04 0.34 租赁 房屋出租 107,142.86 0.02 三门天达环保建材有限公 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 粉煤灰、运行维护 7,355,911.90 1.17 新疆天达环保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接受劳务 脱硫剂加工 1,340,359.12 0.21 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 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接受劳务 技术服务 67,421,041.42 10.75 浙江长兴捷通物流有限公 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销售商品 燃煤 306,009.24 0.05 浙江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 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接受劳务 物业服务 10,611,373.00 1.69 浙江浙能龙泉生物质发电 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接受劳务 技术服务 1,081,148.90 0.17 浙江浙能科服能源技术有 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承租 房屋 2,772,972.50 0.44 合计 627,015,914.40 100.00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服务报酬或者价款按照市场价定价。双方根据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情况,遵循公平交易原则进行 磋商确定交易价格,且交易条件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签署2019-2021年度《浙江浙能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之能源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交易金额预计及实际履行 情况 根据该协议,该项关联交易2019年预计上限为80亿元,实际履行未超出预计范围。 (3)与浙能集团煤炭及运输分公司管控企业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占 比(%) 浙江浙能港口运营管理有 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 上仓服务 89,573,071.96 11.41 提供劳务 水处理及检修 139,655.17 0.02 租赁 房屋及建筑物 出租 25,009,390.53 3.19 浙江富兴海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 运输服务 237,882,299.68 30.29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 运输服务 326,489,802.62 41.58 宁波江海运输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 运输服务 63,618,182.94 8.10 提供劳务 劳务 55,061.31 浙能通利航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 运输服务 23,600,999.89 3.01 浙江越华能源检测有限公 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接受劳务 燃煤检测 18,861,608.46 2.40 合计 785,230,072.56 100.00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服务报酬或者价款按照市场价定价。双方根据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情况,遵循公平交易原则进行 磋商确定交易价格,且交易条件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签署2019-2021年度《浙江浙能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之煤炭板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交易金额预计与实际履行 情况 根据该协议,该项关联交易2019年预计上限为55亿元,实际履行未超出预计范围。 (4)与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占比(%) 浙江浙能技术研究 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接受劳务 技术监督 34,607,820.90 99.38 提供劳务 运行维护 217,117.27 0.62 总计 34,824,938.17 100.00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参照同行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签署2018-2020年度《关于委托浙江浙能技术研 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技术监督和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5)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占 比(%)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 金融服务 存贷款、资金结算等 存款余额126.59亿元,贷款余 额101.74亿元 100.00 金融服务 委托贷款手续费、财 务顾问服务 1,789,811.30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存款利率参照四大国有银行公布的同品种最高挂牌利率执行;固定贷款利率由双方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 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及现行市况厘定,不高于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同 期、同档贷款利率;贴现利率不高于同期同档银行贴现基准利率,且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同期同档给予 的贴现利率,同时也不高于同期同档银行贴现基准利率,且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同期给予的贴现利率; 除存款、贷款及贴现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服务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 期国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同时也不高于同期向其他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签署2018-2020年度《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金融服务协议》。 交易金额预计与实 际履行情况 根据上述协议,该项关联交易2019年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350亿元、提供贷款不超过400亿元授信 总额度,实际履行未超出预计范围。 (6)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占比(%) 浙江能源国际有限 公司 母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购买商品 煤炭 1,733,791,801.13 99.93 租赁 出租房屋 1,142,857.14 0.07 合计 1,734,934,658.27 100.00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服务报酬或者价款按照市场价定价。双方根据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情况,遵循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磋商确 定交易价格,且交易条件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签署2017-2019年度《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与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金额预计及实际履 行情况 根据该协议,该项关联交易2019年预计上限为50亿元,实际履行未超出预计范围。 说明 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7)与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占比(%) 浙江浙能消防服务 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 接受劳务 消防服务 17,242,659.13 100.00 浙江浙能保安服务 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保安服务 12,231,735.65 合计 29,474,394.78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服务报酬或者价款按照市场价定价。双方根据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情况,遵循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磋商确 定交易价格,且交易条件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签署2019-2021年度《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与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金额预计及实际履 行情况 根据该协议,该项关联交易2019年预计上限为2亿元,实际履行为超出预计范围。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浙能资本 控股有限公司,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五)重大 资产和股权出售”。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全资子公司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与浙江能源 国际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能国际能源贸易(香 港)有限公司 详见2019年4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联交易公 告》(编号:2019-010)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发生额 期末余 额 国电浙能宁东发 电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80,705,900.00 -80,705,900.00 0 合计 80,705,900.00 -80,705,900.00 0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国电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国电宁东”)是投资、建设并运营宁夏 方家庄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简称“方家庄项目”)的项目公司,由国电 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电电力”)和公司分别持有51%和49%的股权。 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和神华集团实施联合重组组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的需要,国电电力将持有的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与中国神华持有的 相关火电公司股权及资产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为确保过渡期内国电宁东的股东 权益不发生变化,国电电力无法按照方家庄项目投资进度向国电宁东注入资本 金。 截至2018年1月末,国电宁东资本金缺口1.71亿元。同时受银团贷款条 件的限制(资本金与贷款须严格按照1:4的比例投放),国电宁东的贷款规模也 受到相应影响,造成资金非常紧张。 为确保方家庄项目按时投产,同时做好春节期间的各项安全维稳工作,国 电电力按照资本金注资计划和51%的持股比例,以借款形式于2018年2月向国 电宁东提供8400万元资金。借款期限一年,利息按照短期借款利率4.35%。国 电电力承诺,待合资公司组建完成后,再按照国电电力下达的投资计划、资本 金计划和持股比例转为对国电宁东的资本金注入。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同步按照投资计划、资本金计划和持股比例,以借款 方式向国电宁东提供资金8070.59万元,借款条件同国电电力:期限一年,贷 款利率4.35%。 经国电宁东与银行协商,银行将本次借款视同为股东资本金注入匹配项目 贷款6.6亿元。国电宁东承诺,合资公司组建完成后,上述股东方借款转入国 电宁东实收资本,视同合资公司及浙能电力对国电宁东的资本金注入。 本期该8070.59万元已转为对国电宁东的资本金。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 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借款实质为对国电宁东的出资,且转换后的出资额在公司的资本金出 资额度范围内,是公司履行股东出资义务、促进方家庄项目按期投产的需要。 双方股东同条件按照投资计划、资本金计划和持股比例出资,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的情形。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各企业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已实现超低排放(浙能镇海发电有限公 司除外),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镇海发电大气污染物 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2)水污染物: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浙能绍兴 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浙能兰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浙能常山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温州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水污染物通过排污口排环境或纳管排放,均达标 排放。水污染因子主要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执行,纳管 排放标准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3)噪声:各企业厂界噪声均达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燃煤发电企业建设有除尘装置、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低氮燃烧器+SCR脱硝装置、废水处理装 置等,各装置均正常运行。燃机发电企业建设有低氮燃烧器、废水处理装置等,各装置均正常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企业建设项目主要有机组基建工程、脱硫工程、脱硝工程,均已取得环评批复文号和竣工验收文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各企业均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局备案。预案主要规定了本公司突发环境污染 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工作要求,并对应急保障、 培训与演练等。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各企业均已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方案已在省或市环保部门网站公开。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开我厂排污设施运行情况。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 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均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http://permit.mep.gov.cn/permitExt/outside/default.jsp)。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