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9年08月26日 22:11:33 中财网
原标题:昊志机电: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相关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
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8号)核
准,公司向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952,669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2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71,529,992.5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055,508.9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
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57,055,508.91

2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20,821,835.07

超募资金用于提前归还银行贷款

0

3

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0

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09,849.12

5

应结余额

136,443,522.96




6

实际余额

136,578,006.61

7

差额

-134,483.65



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超过应结余额的部分为应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普通账户而截至报告期
末未转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
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和路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公司

开户行

账号

期末余额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天平架支行

3602073029200544997

136,012,924.73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林和路支行

755919131210705

565,081.88

合计

136,578,006.61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82.1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
了先行投入,截至2019年01月29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人民币5,274.87万元
预先投入公司“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人民币5,274.8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全体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尚不存在节余募集
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05.55万元,截至2019年6
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082.18万元(含
前期置换金额人民币5,274.87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在本公司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继续投入项目建设。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
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705.55

报告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7,419.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2,082.1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进
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禾丰智能制造
基地建设项目



65,000

20,705.55

2,474.60

7,137.04

34.47%

--

0

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5,000

5,000

4,945.14

4,945.14

98.90%

--

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


--

70,000

25,705.55

7,419.74

12,082.18

--

--

0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如有)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如有)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

--

--

--

--

--

--

--

--

--

合计

--

70,000

25,705.55

7,419.74

12,082.18

47.00%

--

0

0

--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尚未实现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9年1月29日,公司利用自筹资
金先期实际投入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金额为5,274.87万元。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5,274.87 万元。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在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继续投入项目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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