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原标题:安博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北京 安博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 安博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安博通 ” 、 “ 发行人 ” 或 “ 公 司 ” )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或 “ 证监会 ” ) 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 公告〔 2019 〕 2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 下简称 “ 《承销管理办法》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监会令〔第 153 号〕)(以下简称 “ 《注册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 “ 上交所 ” )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上证发〔 2019 〕 21 号)(以下简称 “ 《实施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 2019 〕 46 号)(以下简称 “ 《业务指引》 ”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8 〕 40 号)(以 下简称 “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上证发〔 2018 〕 41 号)(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 ),中国证 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9 〕 148 号)(以下简称 “ 《承销业务规范》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 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8 〕 142 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 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9 〕 149 号)(以下简称 “ 《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 )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安博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 科创板上市 。 天风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天风证券 ” 或 “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 通过 上 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https://ipo.uap.sse.com.cn/ipo , 以下简称 “ 申购平台 ” ) 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 上交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 )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 方式 、 回拨机制 、 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 、弃购 股份处理 及锁定期设置等方面 ,具体 内容 如下: 1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 “ 战略配售 ” )、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 ”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 “ 网上发行 ”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 网上 、 网下发行由 天风证券 负责组织 。 初 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 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对象为 保荐机构 相关子公司 跟投 , 跟投机构为天风证券 另 类投资子公司 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风创新”),无发行人 高管 核心 员工专项 资产 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 投资者安排 。 2 、 初步询价结束后,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 《 北京安博通科 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 及 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 “ 《发行安排 及 初步询价公告》 ” ) 规定的剔除规则, 协商一致将拟 申购价格高于 57.45 元 / 股(不含 57.45 元 / 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 为 57.45 元 / 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16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57.45 元 / 股,申购数量等于 160 万股, 申购时间晚于 2 019 年 8 月 23 日 09:40:29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 57.45 元 / 股,申购数量等于 160 万股, 且申 购时间同为 2 019 年 8 月 23 日 09:40:29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 申购平台 自动生成的 申报顺序从后往前排列 , 将配售对象名称为 “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九章 幻方皓月 3 号私募基金 ”的配售对象予以剔除 。 以上过程 总共剔除 375 个配售对 象, 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58,540 万 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 后拟 申购 总量 584,210 万 股的 10.02 % 。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 及网上 申购。具体剔除 情况请见 “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 中被标注为 “ 高价剔除 ” 的部分 。 3 、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 可比 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 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6.88 元 /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剩余 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 品(以下简称 “ 公募产品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 “ 社保基金 ” )和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 “ 养老金 ” )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9 年 8 月 28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 - 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 - 11:30 、 13:00 - 15:00 。 4 、 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 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 , 公募产品 、社保基金 、养老金、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 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 “ 企业年金基金 ” )、符合《保险资金运 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 “ 保险资金 ” ) 和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 的 10% 账户 (向上取整计算) 应当承诺获得本 次配售的股票持有 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 前述配售 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 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 期 安排 ,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即可流通 。 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 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 面 ,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天风创新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 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5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6 、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将根据 总体 申 购情况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 的 发 行 数量 进行调节。 具体 回拨机制 请见本公告 “二 、(五) 网上网下 回拨机制” 。 7 、 网下 获配 投资者应根据《 北京 安博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 《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 配售经纪佣金 。 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 T+2 日) 16:00 前到账。 本次发行 向 网下投资者 收取的 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 5 % , 投资者在缴 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 金金额 = 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 × 0. 5 % (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8 月 30 日 ( T+2 日 ) 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 8 、 有效报价 网下投资者 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 者 获得初步配售的 网下投资者未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的,将被视为 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 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中 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 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 申购。 放弃认 购的次数按照 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 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 9 、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 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 具体 中止 条款 请见 “ 七 、 中止 发行 情况 ” 。 1 0 、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 2019 年 8 月 27 日( T - 1 日)刊登的《 北京安博通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以下简称 “ 《投 资风险特别公告》 ” ) 。 重要提示 1 、 安博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申请 已于 2019 年 7 月 1 1 日经 上交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 证监 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 2019 〕 1513 号)。 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 “ 安博通 ” ,扩位简称为 “ 北京 安博通 ” , 股票代码为 “ 688168 ”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 购代码为 “ 787168 ”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发行人 所属 行业为 “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2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 ,279 . 50 万 股,发行股份占 发行后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 %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发 行人 股东不 公开 发售其所持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5,118 万 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6 3.975 万 股, 占 本次 发行总规模的 5 % ,战略 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定的银 行账户。依据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6 3.975 万 股, 占 本次 发行总 数量的 5 % 。 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相同, 无需 回 拨至网下发行 。 网上 网 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 为 8,508,750 股, 约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发行数量的 70 % ;网上发行数量为 3,646,500 股, 约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发行数量的 30 %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 、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 T - 3 日) 完成。发行人 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 基本面 、 所处行 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 可比 上市 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 以及承销风险 等因 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6.88 元 / 股,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此价格对应 的市盈率为: ( 1 ) 36.3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 2 ) 35.47 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 3 ) 48.5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 4 ) 47.30 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 、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 发行 申购日 为 2019 年 8 月 28 日( 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 - 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 - 11:30 、 13:00 - 15:00 ,任一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 1 ) 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简称为 “ 安博通 ” ,申购代码为 “ 688168 ” 。 在初步询价 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 提 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 “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 中被标注为 “ 有 效 报价 ” 部分 。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 申购 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56.88 元 / 股, 申购数量为初步 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 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 对象,无论是否为 “ 有效报价 ”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 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 上交所 和 证券业协会 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 未按要求提供材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 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 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 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 其 管理的配售对象是 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的要求进 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 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 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 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 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 2 ) 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 网上申购 简称 为 “安博 申购 ”,申购 代码为 “ 787168 ” , 网上发行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 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在交易时间内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 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 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 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即 3, 500 股。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19 年 8 月 26 日( T - 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 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 在 申购日 2019 年 8 月 28 日( T 日)申购 时 无需缴纳申购款, 2019 年 8 月 30 日( 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若 参与初步询价的 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 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 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 账户持有人名称 ” 、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均相同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20 19 年 8 月 26 日( T - 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 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 市值中。 5 、 网下缴款: 2019 年 8 月 30 日( T+2 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 2019 年 8 月 30 日( T+2 日) 8:30 - 16:00 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 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 T+2 日) 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 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在 2019 年 9 月 3 日( T+4 日)刊登的 《 北京 安博 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 称 “ 《发行结果公告》 ” ) 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 保荐机 构( 主承销商) 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 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 者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 及时足 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 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 、网上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8 月 30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 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 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中 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 收到弃购申报 的次日起 6 个月 (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 的 申购。 放弃认 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 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 7 、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 本公告中的 “ 七 、中止发行情况 ” 。 8 、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根据总体 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 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 公告中的 “ 二、(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 。 9 、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9 年 8 月 20 日 ( T - 6 日) 刊登在 上交所网站 ( http :// www.sse.com.cn ) 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 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以下简称 “ 《招股意向书》” ) 全文 。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 “ 重大事项提示 ” 和 “ 风险因素 ” 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 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 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1 0 、本次发行股票的 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 报》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 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公司、 安博通 指 北京安博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业协会 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天风证券 指 天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本次发行 指本次 北京安博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 公开 发行 1 ,279 . 50 万 股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行为 战略 投资者 指根据 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 战略配售 协议的投资者 网下发行 指本次通过 上交所 申购平台 向配售对象以确定价格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 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 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 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 符合 2019 年 8 月 20 日 公布的 《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 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 除参与 本次发行 网下 询价 、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 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 市值符合《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配售对象 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证券业协会完成备案,可参 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业务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 品 有效报价 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或未 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 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 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专户 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 T 日、网上网下申购日 指 2019 年 8 月 28 日 元 人民币元 一 、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 、 总体申报 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 2019 年 8 月 23 日( T - 3 日) 9:30 - 15:00 。截至 2019 年 8 月 23 日 ( T - 3 日) 15:00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通过 申购 平台共收到 344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3,700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 28.11 元 / 股 - 80.00 元 / 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586,130 万 股。 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 情况 请见本公告 “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 。 2 、 投资者核查 情况 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核查,有 6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0 个配售对象未 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 2 家网下投资者 管理的 2 个 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 8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12 个配售 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请见 “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 计表 ” 中被标注为 “ 无效报价 1 ” 和 “ 无效报价 2 ” 的 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 343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3,688 个配售对象全部 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 条件,报价区间为 28.11 元 / 股 - 80.00 元 / 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584,210 万 股。 (二) 剔除最高报价 情况 1 、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 保荐 机构 ( 主承销商 ) 根据剔除 上述 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按照 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 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 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 一申购时间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 后 到 前 的顺序排序 , 剔除报价 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 例可低于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 及网上 申购。 经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一致, 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57.45 元 / 股(不含 57.45 元 / 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57.45 元 / 股,且申购 数量小于 16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申购价格为 57.45 元 / 股,申购数量等 于 160 万股, 申购时间晚于 2 019 年 8 月 23 日 09:40:29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 拟 申购价格为 57.45 元 / 股,申购数量等于 160 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 2 019 年 8 月 23 日 09:40:29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 申购 平台自动生成的申报顺序从后往前排列 , 将配售对象名称为 “ 浙江九章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九章幻方皓月 3 号私募基金 ” 的 配售对象予以剔除 。 以上 过程 共剔除 375 个 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 为 58,540 万 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 584,210 万 股的 10.02 % 。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 “ 附表:投资者报价 信息统计表 ” 中被标注为 “ 高价剔除 ” 的部分。 2 、 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 295 家,配售对象为 3,313 个,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 本次发行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 报价申购总量为 525,670 万 股,整体申 购倍数为 617.80 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 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 “ 附表:投资者报 价信息统计表 ” 。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 网下投资者 剩余 报价信息如下: 类型 报价中位数(元 / 股)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 / 股) 网下全部投资者 57.3800 57.3468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 57.3700 57.3668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 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资金 57.3700 57.3671 基金管理公司 57.3700 57.3675 保险公司 57.3700 57.3597 证券公司 57.4000 57.3712 财务公司 57.3100 57.2025 信托公司 57.3850 53.543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57.4000 57.3699 私募基金 57.3800 57.2439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综 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 及承销风险 等 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6.88 元 / 股。 此发行价格 对应的市盈率为: 1 、 36.3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 35.47 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 、 48.5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 、 47.30 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全部 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 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 约 为 29.11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为 正且累计为 9,458.49 万 元,满足 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和财务指标 上市标准,即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的第一项标准: “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 , 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 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 ” (四) 有效报价投资者 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 , 拟申报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格 56.88 元 / 股,符合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事先确定并公 告 的 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 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 13 家投资者管理的 14 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 价格 56.88 元 / 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 2,240 万 股, 详见附表中备注为 “ 低价未 入围 ” 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286 家,管理的配售对 象个数为 3,299 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523,430 万 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 行规模的 615.17 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 本公告 “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 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 其 管理的配售对象是 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的要求进 行相应 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 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 为 “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截至 2019 年 8 月 23 日( T - 3 日),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发布的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行业代码 I65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 盈率为 48.87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T-3日股票收盘价 (元/股) 2018年扣非后EPS(元/股) 对应的静态市盈率 002439 启明星辰 29.91 0.49 61. 55 300369 绿盟科技 16.42 0.15 10 7.56 300454 深信服 114.11 1. 37 8 3.38 300768 迪普科技 36.18 0. 49 74.06 300311 任子行 6.82 - 0.1 3 - 53.99 平均 81.64 注 1 : 以上 EPS 计算口径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当前 总股本 。 注 2 :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计算剔除了为负数的任子行的对应静态市盈率。 数据来源: 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19 年 8 月 23 日 二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 份 1 ,279 . 50 万 股,发行股份占 发行后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 5 %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 公开 发售其所持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后 总股本为 5,118 万 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6 3.975 万 股, 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5 % , 战略 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全部汇至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 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6 3.975 万 股,占 本次 发行总数量的 5 % 。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相同, 无需回拨至网下发行 。 网上 网 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 为 8,508,750 股, 约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发行数量的 70 % ;网上发行数量为 3,646,500 股, 约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发行数量的 30 %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6.88 元 / 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为 72,777.96 万 元,扣除 约 5 , 798 . 75 万 元 ( 不 含税)的发行费用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约 为 66, 9 79. 21 万 元 。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的网上 、 网下申购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根据网上和网下申购情况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 T 日)决定是否进一步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 规模进 行调节。 2019 年 8 月 28 日( T 日)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 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 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 2 、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未超过 50 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在 50 倍以 上但低于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5%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 的,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回拨后 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 80% ; 3 、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 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 、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 将 中止 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 201 9 年 8 月 29 日( T+1 日)在《 北京 安博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 “ 《网上发 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 )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 公募产品、养老金、 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 10% 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未 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 期 安排 , 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自 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七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19 年 8 月 20 日 T - 6 日 周 二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 等相关公告与 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2019 年 8 月 21 日 T - 5 日 周 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2019 年 8 月 22 日 T - 4 日 周 四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 12:00 前) 网下投资者在 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 12:00 前) 网下路演 2019 年 8 月 23 日 T - 3 日 周 五 初步询价日(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 - 15:00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2019 年 8 月 26 日 T - 2 日 周 一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19 年 8 月 27 日 T - 1 日 周 二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2019 年 8 月 28 日 T 日 周 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0 ,当日 15:00 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2019 年 8 月 29 日 T+1 日 周 四 刊登《网上 发行申购情况及 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2019 年 8 月 30 日 T+2 日 周 五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 当日 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2019 年 9 月 2 日 T+3 日 周 一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 金额 2019 年 9 月 3 日 T+4 日 周 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招股说明书》 注:1、2019年8月28日(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 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及 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 、如因 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 申购平台进行 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 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对象为 保荐机构 相关子公司跟投 , 跟投机构为天风证券 另类投资子公司 天风创新 , 无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 安排 。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6.88元/股,对应本次公开发行的总规模为72,777.96 万元。根据《业务指引》“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 人民币4,000万元”,天风创新的最终跟投数量为63.975万股,最终跟投比例为 5%,最终跟投金额为3,638.90万元。根据《发行安排与初步询价公告》中回拨 机制的约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相同,无需回拨至网下发行 。 天风创新已足额按时缴纳配售认购资金 。 天风创新本次 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战略投资者名称 应跟投的股票数量(万股) 应跟投的金额(万元) 限售期限(月) 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63.975 3,638.90 24 四 、网下 发行 (一) 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 售对象为3,299家,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 523,430 万 股。参与初步询价的 配售对象可通过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 本次 发行的网下申购,通过 申购 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 、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8 日 ( T 日) 9:30 - 15:00 。 网下投资者必须 在 申购 平台为 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 本次发行价格 56.88 元 / 股 ,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网下 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 网下 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 为准。 2 、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2019 年 8 月 30 日( T+2 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 3 、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及 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4 、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 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协 会备案。 5 、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三 )公布 初步 配售结果 2019 年 8 月 30 日 ( T+2 日),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 初步 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 个获配网下投资者 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 的报价、申购数量、 初步 配售 数量 、 应缴 纳总金额 (包括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等信息 , 以及 初步询价期 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 数 量 的 网 下 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 获配通知。 ( 四 ) 认购资金的缴付 2019 年 8 月 30 日 ( T+2 日) 16:00 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 者应 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 证券业协会备案 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 和新股配售 经纪佣金 , 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 T+2 日) 16:00 前到账。 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1 、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 = 发行价格 × 初步 获配数量 + 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 0. 5 % 。 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 = 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 × 0. 5 % ( 四舍五入 精 确至分)。 2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 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 ( 1 )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 证券业协会登记 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 ( 2 )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 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 各结算银行开 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 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 ) “ 服务支持 — 业务资料 — 银行账户信息表 ” 栏目中 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 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 览表 ” , 其中,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 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 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 QFII 结算银行托管的 QFII 划付相关 资金。 ( 3 )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 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 发行 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 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 688168 ” ,若不注明 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 ,则应在附注里填写: “ B123456789 688 168 ” ,股东账号和证券 代 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 款项划出后请及时登陆 申购 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3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 只新股分别缴款。 在 同日 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 下 ,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 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 及时足额缴纳 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的 ,发行人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 其为违约, 并 将于 2019 年 9 月 3 日 ( T+4 日) 在 《 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 并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2019 年 8 月 30 日( T+2 日 ) 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及相应新股 配售经纪佣金 的配售对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结果向 下取整确定 其 新股认购数量: 向下取整计算的新股认购数量少于中签获配数量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 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5 、若获得配售的 配售对象 缴纳的新股认购资金和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大于 其 应缴纳 总 金额 , 2019 年 9 月 3 日 ( T+4 日) ,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将 根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 退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象有效缴付 总 金额 - 配售对象应缴纳 新股认购资金 - 新股配 售经纪佣金 。 6 、 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五) 网下发行限售期安排 网下投资者 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 T+2 日) 缴款后,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对网下获配投资者进行配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公募产品、社保基金、 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 10% 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确定原则如下: 1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 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 10% 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 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账户。本 次摇号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 号,每一获配 对象 获配一个编号,并于 2019 年 9 月 2 日( T+3 日 ) 进行摇号抽 签。 3 、摇号未中签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配售对象 获配 的 股票将可以在上市首日 进行交易、开展其他业务。 4 、 发行人 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将于 2019 年 9 月 3 日( T+4 日 )公告 的 《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 同已向摇中的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五 、 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8 日 ( T 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网 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 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56.88 元 / 股 。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的 申购简称为 “ 安博 申购 ” ; 申购代码为 “ 787 168 ” 。 (四) 网上发行对象 本次网上发行对象为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 及其它机构(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 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201 9 年 8 月 28 日( 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9 年 8 月 26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 份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 日均 市值 在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 申购。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为 3,646,500 股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 2019 年 8 月 28 日 , T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