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 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对公司与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 架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协议进行 了审核,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了询问,就该关联交易项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条款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 场规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的,定价合理,协议符合市场公允 条件,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决议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 董事有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3、上述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郑 凡 顾惠忠 谭劲松 焦树阁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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