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君正集团:2019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君正集团: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216 公司简称:君正集团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黄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东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东海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 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 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8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5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7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君正集团、公司、本公司 指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君正科技 指 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君正化工 指 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君正矿业 指 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君正 指 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君正供水 指 乌海市君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锡盟君正 指 锡林郭勒盟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浩特市君正 指 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君正 指 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君正天原 指 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君正储运 指 内蒙古呼铁君正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君正小贷 指 内蒙古君正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珠海奥森 指 珠海奥森投资有限公司 拉萨盛泰 指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泰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智连国际 指 LION LEGEND INTERNATIONAL LIMITED 卢森堡阳光 指 Luxembourg Sunshine International Co S.à r.l. 天弘基金 指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保险 指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 指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蒙西发电 指 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坤德物流 指 内蒙古坤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乌海银行 指 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彩票网 指 500.com Limited 春光置地 指 北京春光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华泰兴农 指 北京华泰兴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中化国际 指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君正物流 指 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指 鄂尔多斯君正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春光置地、华泰兴农所持君正 物流合计60%的股权 鄂尔多斯君正项目 指 鄂尔多斯君正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报告期、本期 指 2019年半年度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君正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 INNER MONGOLIA JUNZHENG ENERGY & CHEMICAL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JUNZHEN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黄辉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杰 崔静 联系地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 电话 0473-6921035 0473-6921035 传真 0473-6921034 0473-6921034 电子信箱 junzheng@junzhenggroup.com junzheng@junzhenggroup.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016040 公司办公地址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16040 公司网址 http://www.junzhenggroup.com 电子信箱 junzheng@junzhenggroup.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君正集团 601216 内蒙君正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4,414,498,004.34 4,351,898,331.39 1.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0,174,814.07 1,446,145,590.35 -1.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1,304,867,822.85 1,440,413,845.51 -9.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0,187,269.86 1,120,775,601.92 -35.7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914,799,594.11 16,397,760,076.20 9.25 总资产 27,789,993,567.93 24,550,805,051.13 13.19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95 0.1714 -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95 0.1714 -1.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1546 0.1707 -9.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6 8.78 减少0.4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7.63 8.74 减少1.11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 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40,365.9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079,013.5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5,796,326.24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3,283,093.4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89,436.8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5,293,640.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08,980.46 所得税影响额 -23,585,173.27 合计 125,306,991.22 注: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5,293,640.80元,主要 为:汇兑收益62,259,673.01元,银行理财收益3,033,967.79元。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无重大变化。 1、业务范围: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业务范围涵盖发电、石灰石开采、 生石灰烧制、电石生产、烧碱制备、乙炔法聚氯乙烯制备、硅铁冶炼等环节,主要产品包括聚氯 乙烯树脂、烧碱、电石、硅铁、水泥熟料等。公司作为内蒙古地区氯碱化工行业的龙头企业,拥 有聚氯乙烯产品产能80万吨,烧碱产品产能55万吨,硅铁产品产能30万吨。 2、经营模式:公司依托完整的“煤-电-氯碱化工”和“煤-电-特色冶金”一体化循环经 济产业链条,实现资源、能源的就地高效转化,形成公司在资源、成本、技术、规模等方面的核 心竞争优势。 (二) 行业情况说明 聚氯乙烯行业情况: 2019年上半年,聚氯乙烯行业运行良好,国内产量进一步增加,较去年同期增加4.9%。行 业的产能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内蒙古、新疆、山东的产能已经占到全国总产能的45%以上。聚氯 乙烯的下游行业塑料制品产量继续上升,同比增加2.6%。受到美国贸易壁垒影响,整体出口量下 降明显,低于预期。 烧碱行业情况: 2019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烧碱市场整体运行格局偏弱,国内烧碱产量同比增加0.2%,产量 未有明显变化。下游氧化铝企业利润下滑,氧化铝厂对烧碱采购进行压价。其他耗碱企业受环保 检查影响,整体需求未出现增量。 硅铁行业情况: 2019年上半年,国内硅铁供应量充足,价格在成本线上低位运行。硅铁的下游主要是钢厂, 其次是金属镁及铸造行业。随着粗钢的产量快速上升,其对硅铁的需求量也保持快速增长,金属 镁需求平稳,铸造产业对硅铁的需求量则小幅下降。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为98.96亿元,较期初增加38.12亿元,增加比例62.67%,主要增 加原因为: 1、投资20.59亿元取得华泰保险股权7.0617%; 2、投资13.8亿元取得君正物流40%股权。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托当地资源优势,通过多年经营,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煤-电-氯碱 化工”和“煤-电-特色冶金”一体化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了资源、能源的就地高效转化。 报告期,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体现在完整的产业配套带给公司的竞争优势: 1、成本优势 氯碱化工生产中电和电石是主要成本项。内蒙古煤炭资源储量丰富,公司所处的乌海周边煤 炭开采和加工企业密集,大量低成本的电煤用于公司自备电厂发电,公司发电成本优势明显。乌 海市周边地区拥有大量优质石灰石资源,可用于生产低成本的优质电石。 公司大部分原材料实现了自我供给,外购量较大的主要是兰炭和原盐。兰炭主产地陕西神木、 府谷地区,距公司500公里范围以内,运输成本低;原盐主要从青海地区采购,虽然运距在1,000 公里左右,但公司通过铁路专运线运输,运输成本得到有效控制,不足部分从公司周边阿拉善盟 地区采购,运距在500公里范围以内,运输成本较低。 2、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 盈利能力较强的氯碱企业大多地处西部地区。西部地区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乙炔 法聚氯乙烯为核心的“煤-电-氯碱化工”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是近几年中国聚氯乙烯 工业发展的显著特点。 公司的“煤-电-氯碱化工”和“煤-电-特色冶金”一体化的循环经济产业链经济模式是 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追求最佳经济规 模和最大限度的自我配套及内部增值,尽可能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 增长模式,具有较强的抵御风险能力和较明显的技术、规模优势,有利于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 升整体竞争能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速放缓和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我国通过深化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宏观调控、优化营商环境、大规模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作用 下,GDP实现了6.3%的增长,国民经济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伴随着经济结构的改革、优化与 升级,企业效率进一步提高,经济不断趋于良性循环。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继续坚持内增式成长与外延式发展并重的发展方 向,较好地完成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生产方面,坚持以“安全、稳定生产”为核心,不断强化安 全管理,降低安全事故率;加强设备管理,稳定生产运行;加强节能降耗管理,提升成本费用管 控能力;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管理方面,重点推动业务流程梳理和授权体系 建设,提高内控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强学习型组织和企业文化建设,提升 员工素质,做好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提高组织的学习、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1,449.80万元,同比增长1.4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143,017.48万元,同比下降1.10%。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414,498,004.34 4,351,898,331.39 1.44 营业成本 2,551,837,315.52 2,421,992,242.60 5.36 销售费用 179,384,144.18 162,767,035.93 10.21 管理费用 295,635,975.57 213,831,779.35 38.26 财务费用 62,014,160.12 150,133,116.91 -58.69 研发费用 41,063,407.21 65,726,482.41 -37.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0,187,269.86 1,120,775,601.92 -35.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28,710,640.39 -1,717,868,178.28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1,419,269.37 218,719,703.02 805.92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收入为4,414,498,004.3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2,599,672.95 元,增加比例为1.44%,主要原因为:本期主要产品销量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为2,551,837,315.5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9,845,072.92 元,增加比例为5.36%,主要原因为:本期主要产品销量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为179,384,144.1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617,108.25 元,增加比例为10.21%,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销售交货方式分为“客户自提”和“供方送到”, 本期产品“供方送到”方式销量增加;部分路线的单位运价上涨,导致运费增加,影响销售费用 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为295,635,975.5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1,804,196.22 元,增加比例为38.26%,主要原因为:本期修理费、职工薪酬、资产摊销等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为62,014,160.1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8,118,956.79 元,减少比例为58.69%,主要原因为:本期应收君正物流借款利息增加;君正物流美元借款因汇 率变动,汇兑收益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支出为41,063,407.2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663,075.20 元,减少比例为37.52%,主要原因为:本期较上年同期相比进入试验阶段的研发项目相对较少, 材料及燃动费同比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期 末数比上年同期减少400,588,332.06元,减少比例为35.74%,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商品收到银 行承兑汇票贴现同比减少,购买商品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付现同比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期 末数-3,028,710,640.39元,上年同期数-1,717,868,178.28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对君正物流提供财 务资助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期 末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762,699,566.35元,增加比例为805.92%,主要原因为:本期银行借款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期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说明 预付款项 144,121,304.52 0.52 30,950,079.93 0.13 365.66 报告期内预付材料采购款、设 备款增加 其他应收 款 102,265,903.47 0.37 78,067,215.77 0.32 31.00 报告期内往来款增加 长期股权 投资 9,895,648,339.39 35.61 6,083,257,714.38 24.78 62.67 报告期内:1.公司受让华泰保 险7.0617%股权获得中国银保 监会审批通过并完成股权交 割;2.公司受让君正物流40% 股权完成股权交割;3.对天弘 基金、华泰保险、君正物流按 照权益法进行核算,确认投资 收益 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 599,728,288.70 2.16 183,434,075.97 0.75 226.94 报告期,公司子公司智连国际 受让卢森堡阳光100%股权完 成股权交割,卢森堡阳光持有 Echosens SA 14.44%股份,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下核 算 预收款项 396,750,114.53 1.43 568,928,113.54 2.32 -30.26 报告期内货物运输周期缩短, 及时结算,导致预收账款减少 应付职工 薪酬 45,537,647.95 0.16 66,309,412.67 0.27 -31.33 上年末计提2018年终绩效奖 金,本期发放 其他应付 款(不包 含应付利 息和应付 股利) 298,526,288.74 1.07 75,908,412.99 0.31 293.07 报告期,公司子公司智连国际 受让卢森堡阳光100%股权尚 需支付的股权剩余交易价款和 其他债务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动负债 607,288,461.63 2.19 90,000,000.00 0.37 574.76 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借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504,601,037.58 16.21 2,510,000,000.00 10.22 79.47 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报告十(七)79。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报告期内投资额 38,275.18 上年同期投资额 300.00 本期较上年同期变动情况 12658.39%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12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连国际与Great Shine 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 “高耀贸易”)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智连国际以4,607.5万美元的价格受让高耀贸易持有的 卢森堡阳光100%股权。 报告期,智连国际与高耀贸易完成上述股权交割手续。 2、报告期,鄂尔多斯君正与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签署的《合资协议》完成对君正 天原第二期注册资金的缴纳,本期共计缴纳注册资金11,000万元,其中鄂尔多斯君正缴纳6,600 万元。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初始投资成本 资金来源 报告期内 投资收 益情况 公允价值变动 情况 购入 售出 交易性金 融资产 102,357,625.73 自有资金 210.00 -54,463,476.65 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 93,378,720.00 自有资金 -4,373,800.81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19年6月30日,主要控股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本公司持股 比例(%)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 100 1,206,640.28 853,863.99 178,026.46 25,269.35 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 有限公司 100 1,243,879.92 736,324.84 265,684.50 66,278.47 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 100 31,684.31 2,871.95 13,466.00 -137.88 乌海市神华君正实业有限 责任公司 55 36,097.34 -12,124.78 293.34 -510.14 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 92 9,591.59 9,591.59 -0.81 智连国际 100 42,258.59 31,496.68 1,328.43 卢森堡阳光 100 20,720.47 10,135.31 -10.51 内蒙古君正天原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 60 11,595.30 11,579.74 -86.21 内蒙古君正互联网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 51 27,246.72 27,239.51 1,001.78 -1,145.44 珠海奥森投资有限公司 100 49,928.82 49,928.82 1.66 (1)君正化工成立于2002年5月13日,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经营范围:制造销售: 聚氯乙烯、硅铁、液碱、片碱、电石(碳化钙)、液氯、30%盐酸;硅酸盐水泥及水泥熟料;电 石渣烘干及销售;进出口贸易。机械加工修理、非标件制作、编织袋制作;商业贸易。 (2)鄂尔多斯君正成立于2010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为422,000万元,经营范围:聚氯乙 烯、烧碱、电石、盐酸、液氯、硅酸盐水泥熟料制造、销售;电石渣烘干及销售、食品添加剂氢 氧化钠、硅铁制造、销售;通用零部件加工、销售;机械设备修理;进出口贸易;电力生产和供 应;热力生产和供应。 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化工持有鄂尔多斯君正100%的股权。 (3)君正矿业成立于2006年8月11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白灰、 矿石;煤矸石、灭火工程煤、土石方剥离、高岭石;煤炭开采、煤炭销售。 (4)神华君正成立于2007年7月13日,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经营范围:煤矿机械设备 及配件销售。 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矿业持有该公司15%的股权。 (5)锡林浩特市君正成立于2007年4月24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铁砂 石销售。 (6)智连国际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是按照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规定注册成立的 商业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技术引进。 (7)卢森堡阳光注册地为卢森堡,是根据卢森堡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 投资及投资管理。 (8)君正天原成立于2017年1月10日,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经营范围:糊状聚氯乙 烯制造、销售。 2019年1月16日,鄂尔多斯君正与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对君正天原第二次注册 资金缴纳工作,本次缴纳11,000万元,其中鄂尔多斯君正缴纳6,600万元,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缴纳4,400万元。 (9)君正小贷成立于2017年7月3日,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经营范围:发放小额贷款、 开展与小额贷款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以及自治区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其中贷款业务可以通过 监管部门核准和备案的网络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10)珠海奥森成立于2017年8月9日,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 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2、截至2019年6月30日,主要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本公司 持股比 例(%)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上海君正物流有限公司 40 1,085,458.12 341,667.22 325,365.78 8,551.78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3568 4,869,434.26 1,485,778.61 800,305.40 89,908.7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6 1,154,133.99 973,842.33 352,859.69 105,943.43 乌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5 4,788,025.25 417,081.77 23,180.13 1,665.95 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 24.5 179,731.03 -49,224.53 29,419.88 -3,689.37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8074 1,982,222.77 886,554.41 74,879.56 32,967.12 (1)君正物流成立于2010年7月27日,注册资本204,797万元,经营范围:从事物流、仓 储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运代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 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租赁,燃气经营。 (2)华泰保险成立于1996年8月29日,注册资本402,168.8622万元,经营范围:投资设立 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国家法 律法规允许的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天弘基金成立于2004年11月8日,注册资本51,430万元,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 金销售、资产管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4)乌海银行成立于2001年9月25日,注册资本260,059.4256万元,经营范围:在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5)蒙西发电成立于2011年10月19日,注册资本58,860万元,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 产供应及销售;煤矸石、煤泥综合利用;外购蒸汽销售;粉煤灰销售。 (6)国都证券成立于200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530,000.0009万元,经营范围:证券经 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 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 品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3、主要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天弘基金实现净利润10.59亿元,公司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1.65亿元,华泰保险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01亿元,公司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1.42亿元,君正物流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净利润0.86亿元,公司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0.15亿元。 公司对天弘基金、华泰保险、君正物流的投资收益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22.53%。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 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规避各类经营风险,但实际生产经营 过程仍存下述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1、产业及环保政策变化的风险 “十三五”期间,发展清洁生产、绿色化工、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模式成为国家产业政策的 主要导向和必然趋势,节能减排环保政策、规范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取消电价优惠政策实现差 别电价以及行业准入等具体产业政策的实施,将对氯碱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2、宏观经济风险 聚氯乙烯及烧碱作为基础化工材料,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其行业发展趋势与国民 经济发展呈现较高的一致性。若国内经济发展增速降低,或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将会导致基础 建设投资规模下降、下游产品需求量减少,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燃煤、兰炭、原盐等。如果公司原材料的成本上涨,公司的生产 成本将相应增加;如果原材料的成本下降,将可能导致原材料存货的跌价损失。尽管公司已通过 控制原材料库存规模等方式加强了对原材料库存的管理,但如果原材料的成本短期内出现大幅波 动,仍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行业竞争风险 目前,国内氯碱企业总体产能过剩,同质化竞争日趋加剧。氯碱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差异较小, 产品的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生产成本的高低。虽然公司目前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但如果不能继 续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成本优势,势必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的聚氯乙烯以乙炔法生产(煤化工路线)。聚氯乙烯亦可以通过乙烯氧氯化法生 产(石油路线)。在石油价格较高的市场状况下,公司所用的电石法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但如 果石油价格下跌或者维持在较低水平,可能会影响国内市场不同路线生产聚氯乙烯的竞争格局, 公司面临着市场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2019年1月11日 http://www.sse.com.cn 2019年1月12日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6月19日 http://www.sse.com.cn 2019年6月20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获通过;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与重 大资 产重 组相 关的 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公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人 杜江涛 1、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公司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君正集团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 动; 2、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公司或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君正集团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3、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公司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 君正集团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君正集团。 长期有效 是 是 解决关 联交易 公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人 杜江涛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与君正集团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 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与君正集团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君正集团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 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君正集团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 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君正集团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君正集团及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君正集团章程的有 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君正集团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 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君正集团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提供违规担保; 4、本人因违反本承诺致使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君正集团及其子公司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长期有效 是 是 其他 公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人 杜江涛, 董事、总 本人或本公司承诺将不在本次重组事项复牌之日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 股份,本人或本公司无在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 划。 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 复牌之日 至本次重 大资产重 是 是 经理黄 辉,董事 翟晓枫, 监事张海 组实施完 毕 其他 董事、副 总经理张 海生、张 杰,副总 经理韩永 飞 本人承诺将不在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 人无在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重组 报告书披 露之日至 重组实施 完毕 是 是 其他 公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人 杜江涛 关于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君正集团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君正集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3、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君正集团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长期有效 是 是 其他 公司董 事、高级 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 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5、若上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7、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长期有效 是 是 与首 次公 开发 行相 关的 承诺 解决同 业竞争 公司控股 股东、实 际控制人 杜江涛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 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江涛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承诺 其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内蒙君正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其及 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或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 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内蒙君正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其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或企 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内蒙君正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 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内蒙君正。 长期有效 是 是 其他 公司股东 杜江涛及 乌海市君 正科技产 业有限责 任公司 如因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违约及国家、地方政策变更导致探矿权无法办 理转移手续,本公司已投入的煤矿资源储量勘察费用的损失及其他与上述事项相关的一切 损失由本人及本公司承担。 长期有效 是 是 与再 融资 相关 的承 诺 其他 公司股东 杜江涛及 乌海市君 正科技产 业有限责 任公司 关于锡林浩特市君正支付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地质矿产勘查院的煤炭资源勘探费用的承诺: 君正集团如认为已支付的2,870万元储量勘查费用无法为其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可随时 要求杜江涛及君正科技承担上述勘查费用及与该事项相关的一切损失。 长期有效 是 是 其他 承诺 其他 董事翟晓 枫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所购股份在法定期限内不进行减持;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018年11 月9日 —2019年 5月8日 是 是 其他 承诺 其他 董事翟晓 枫 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对于此次违规买入的公司股票承诺未来如出售该部 分股票,所有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2018年8 月17日 —2019年 8月16日 是 是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 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君正物流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6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君正集团关于对中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 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临2017-082号)、《君正集团关于对中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临2018-108号)及《君正集团关于对中化国际 物流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临2018-109号)。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向君正物流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 4,230,890,695.35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方 担保方 与上市 公司的 关系 被担 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 生日期 (协议签 署日)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类 型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完 毕 担 保 是 否 逾 期 担 保 逾 期 金 额 是否 存在 反担 保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关联 关系 鄂尔 多斯 君正 全资子公 司 君正 物流 595,000,000.00 2019.4.18 2019.4.18 2026.6.30 连带责 任担保 否 否 0.00 否 是 联营公司 君正 集团 公司本部 君正 物流 1,725,549,700.00 2019.4.18 2019.4.18 2019.12.31 连带责 任担保 否 否 0.00 否 是 关联人 (与公司 同一董事 长) 君正 集团 公司本部 君正 物流 1,966,851,670.00 2019.4.18 2019.4.18 2026.6.30 连带责 任担保 否 否 0.00 否 是 关联人 (与公司 同一董事 长) 君正 集团 公司本部 君正 物流 65,770,254.90 2019.4.18 2019.4.18 2020.11.27 连带责 任担保 否 否 0.00 否 是 关联人 (与公司 同一董事 长)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4,353,171,624.9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4,353,171,624.9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561,000,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5,820,00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10,173,171,624.9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56.7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1,215,771,827.85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215,771,827.85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不适用 担保情况说明 1、公司为君正物流提供担保金额251,000,000.00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6月28 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8747元),折算为人民币1,725,549,700.00 元; 2、公司为君正物流提供担保金额286,100,000.00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6月28 日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8747元),折算为人民币1,966,851,670.00 元; 3、公司为君正物流提供担保金额9,567,000.00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6月28日公 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8747元),折算为人民币65,770,254.90元。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 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参与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议 案》。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君正化工分别参加了华泰保险7.1114%和6.8379% 股权转让项目的竞价。2015年12月22日,公司以人民币59,188万元和32,782万元摘牌取得中 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的2.0441%和1.1321%股权;君正化工以 人民币73,627万元和36,363万元摘牌取得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转 让的2.5427%和1.2558%股权。 公司及君正化工分别于2015年12月23日与上述转让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2018年12月24日,君正化工与中合供销一期(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君正化工以人民币1,872.5万元的价格受让中合供销一期(上海)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华泰保险0.0870%(即350万股)股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君正化工分别受让华泰保险3.1762%股权和3.8855%股权事项均 已获得中国银保监会的核准,并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公司及君正化工合计持有华 泰保险899,120,000股股份,占华泰保险总股本的22.3568%。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12月11日、12月23日及2019年4 月4日、5月31日、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相关公告。 2、2017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孙公 司拟参与中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同意鄂尔多斯君正与春光置地、华泰兴 农组成联合受让体,参与中化国际转让其持有君正物流100%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 牌的转让项目,挂牌价格为人民币345,000万元。其中,鄂尔多斯君正受让40%股权,春光置地 受让40%股权,华泰兴农受让20%股权。 2017年12月6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和中化国际确认,鄂尔多斯君正、春光置地及华 泰兴农三方组成的联合受让体以人民币345,000万元(即挂牌底价)摘牌取得了君正物流100%股 权。 2017年12月11日,鄂尔多斯君正、春光置地及华泰兴农与转让方中化国际就君正物流100% 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2019年4月22日,鄂尔多斯君正、春光置地、华泰兴农与中化国际办理完成了君正物流股 权的交割手续。交割完成后,鄂尔多斯君正、春光置地、华泰兴农分别持有君正物流40%、40%、 20%股权。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日、12月7日、12月13日、12月14日及 2019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17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 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鄂尔多斯君正与春光置地、华泰 兴农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春光置地、华泰兴农在君正物流股权受让交割完成后,分 别向鄂尔多斯君正转让其持有的君正物流的全部股权。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君正能 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议 案,同日,鄂尔多斯君正与春光置地、华泰兴农签订了《资产购买协议》。 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君正 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 购买相关的议案,同日,鄂尔多斯君正与春光置地、华泰兴农签订了《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9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君正能 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购 买相关的议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均已完成,尚需通过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及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公告后续事项的 进展情况。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9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18年12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连国际与高耀贸易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智 连国际以4,607.5万美元的价格受让高耀贸易持有的卢森堡阳光100%股权。 报告期,智连国际与高耀贸易完成上述股权交割手续。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帮助区域脱贫攻坚和产业项目改善为主线,坚持政府主导与多方参与相结合、对口帮 扶与合作共赢相结合、切实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着力改善受帮扶地区群众生产生活 条件,履行社会责任,投身精准扶贫。 2. 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地区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强化扶贫资金投 入,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增加收入、改善民生为主线,以产业扶持为主要方式,在合作区域 内开展精准帮扶工作。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 205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其中:1.1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 农林产业扶贫 √ 旅游扶贫 □ 电商扶贫 □ 资产收益扶贫 □ 科技扶贫 □ 其他 1.2产业扶贫项目个数(个) 2 1.3产业扶贫项目投入金额 200 9.其他项目 其中:9.1.项目个数(个) 1 9.2.投入金额 5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2019年4月,鄂尔多斯君正被鄂托克旗精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和鄂托克旗包联驻村工作领导 小组评为2018年度“百企帮百村”工作优秀帮扶企业。 4. 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精神,继续响应政府号召和工 作部署,扎实推进公司2019年扶贫工作,确保精准扶贫成效,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扶贫脱贫工作作 出应有的贡献。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企业成长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绿色发展、循环发展,积极响应国家环保节 能减排政策,及时关注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更新动态,持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公司确保原有环保 设施正常运行并适时升级,高标准配套建设规划项目的环保设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实现资源 循环、综合利用,进一步完善工业绿色制造工程和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打 造绿色化工产业,促进企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废气排放情况 序 号 主要 污染 物 排放 方式 执行标准 超标 情况 核定排 放总量 (t/年) 2019年上半 年实际排放 总量(t) 排污口数量 及分布情况 1 二氧 化硫 连续 排放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3223-2011)、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90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4915-2013) 无 3,242.62 570.70 废气排放口 有10个,位 于生产厂区 内 2 氮氧 化物 连续 排放 无 4,524.38 1,173.48 3 烟尘 连续 排放 无 / 1,159.67 注:目前烟尘实际排放总量按照排污税申报办法(产排污系数和在线数据)进行核定。 (2)废水排放情况: 公司投入大量环保专项资金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技改项目的实施,达到了“清 污分流、分质处理、高效利用”的效果。废水经处理后,85%以上回用生产系统,剩余废水按照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的要求,排往园区污水处理厂,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环保设施进行技术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设施治污能力,在 保证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实现污染物排放减量化,提升厂区环境质量。 (1)防治污染设施建设: 报告期,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对无组织排放和烟气处理进行管控,鄂尔多斯君正完成了电石炉 净化灰气力输送系统的建设;正在实施对水泥生产线窑头、窑尾电收尘技术升级改造工作,在窑 头除尘器前,增设空气冷却器,防止烟气高温损坏除尘布袋,同时将部分电收尘极板更换为除尘 布袋,将大大提升除尘效果。 (2)具体运行情况: 公司及下属企业均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所有污染物产生点位均配备合规达标的污染 防治设施。其中,化工废气吸收处理装置共计19套,包括氯化氢吸收装置、事故氯吸收装置等; 废水处理设施17套,对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继续回用系统;扬尘点共计安 装除尘器256台。 ①废气治理方面: 颗粒物控制措施:针对电石炉、硅铁炉、白灰窑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制定了对应除尘器的升 级改造计划和方案,升级后,冶炼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将得到进一步控制。同时,为保 证除尘器的运行效果,定期对除尘布袋进行更换,为避免除尘器灰斗放灰产生二次扬尘,根据除 尘灰性质,采取管道密闭输送并最大化的收集利用; 脱硫控制措施:脱硫设施使用PVC生产系统产生的废渣—电石渣作为脱硫剂,大大提升脱硫 效率; 脱硝控制措施: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脱硝工艺,确保达标排放; 烟气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稳定,数据传输有效性达98%以上。 ②废水治理方面: 废水治理主要采取区块化治理思路,对不同性质的废水分别治理,杜绝废水混合后治理,同 时不断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在满足排放标准的同时,逐步严于标准。废水处理后优先回用系统, 提高回用率,降低排放量。 ③废渣治理方面: 固废治理措施:公司对生产工艺产生的电石渣等固废送往水泥熟料生产线生产熟料,避免固 废填埋占用大量土地,同时降低环境承载压力; 危废控制措施:危废贮存在专用库房内,做到专人管理,危废管理台账完善,并委托有资质 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④噪声治理方面: 各类空压机、气体压缩机、制冷压缩机、真空泵、搅拌机、压滤机、水泵等设备均采用低噪 音或自带消声器的设备,并对高噪声的风机、压缩机等动力噪声源设置了隔音罩,强噪声源置于 室内并加装隔音防护罩。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环境评价等各个环节严格履行各级审批手续。新、 扩、改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环境保护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 南(试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据情况及时更新相关内 容。同时,公司通过开展培训和组织演练等工作,不断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突发事件 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 公司定期对各企业环保管理及设备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制定了 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方案,对公司排放污染物的监测指标、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方法、执(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