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翠微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翠微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匡振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单晓莉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 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描述的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行业风险、经营风险等风险因 素于本报告期未发生变化。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5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5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6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2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翠微股份 指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翠微集团、控股股东 指 北京翠微集团 海淀区国资委、实际控制人 指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淀国资中心、一致行动人 指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当代商城 指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甘家口大厦 指 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翠微超市 指 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翠微物业 指 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翠微文化 指 北京翠微可晶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翠微旅游 指 北京翠微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融智基金 指 国新融智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报、中证报 指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翠微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Beijing Cuiwei Tower 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匡振兴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姜荣生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 电话 010-68241688 传真 010-68159573 电子信箱 dshbgs@cwjt.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36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36 公司网址 www.cwjt.com 电子信箱 dshbgs@cwjt.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翠微股份 603123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505,688,582.60 2,535,128,094.29 -1.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888,392.58 75,441,276.97 19.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60,740,775.77 69,568,899.86 -12.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26,677.06 18,395,159.10 -16.6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160,971,049.50 3,133,060,862.78 0.89 总资产 5,326,233,716.90 5,574,139,411.53 -4.45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 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1 0.144 18.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1 0.144 18.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6 0.133 -12.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6 2.50 增加0.3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3 2.30 减少0.37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2,993,401.77 七、37和4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35,532,514.54 七、38和3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37,572.77 七、40和4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9,715,872.27 合计 29,147,616.81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商品零售业务,以百货业态为主,超市、餐饮等多种业态协同。公 司在北京拥有翠微百货翠微店(A、B座)、牡丹园店、龙德店、大成路店、当代商 城中关村店、鼎城店和甘家口百货7家门店,建筑面积共计40.23万平方米。公司业 务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及租赁,以联营为主,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商品销售和租 赁业务收入。面对新的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公司持续推进百货零售主业的转型升级, 积极拓展新零售业态、新生活领域,增强生活服务业发展的新动力,积极延伸投资发 展新兴领域,促进生活与科技的融合,推进与海淀区建设城市新形态、全国科技创新 中心核心区的战略协同。 2019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贸环境,我国消费市场总体平稳,市场 规模持续扩大,分季度增速稳中有升。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线上线下加速融合,消费 增长新动能不断壮大,消费仍然是引领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动力。上半年我国社会消 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9.52万亿元,同比增长8.4%,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0个百分点, 但与2018年下半年基本持平。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7%,实物商 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21.6%。根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统计,上半年全国百家重 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同比增长0.3%,根据北京商委信息中心统计数据,北京44家 重点百货店零售额同比下降5.99%。下半年,在外部环境复杂的情况下,国内经济面 临下行压力,但是随着一系列逆周期调节的政策包括“六稳”政策逐步落实落地,进 一步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的活力将被不断激发出来,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品牌优势、区位优势、物业优势、管理优势等方面, 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三节之“公司业务概要”之描述。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和更多风险挑战,国内经济承压消费增 速放缓但总体平稳。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调整品牌、商品,创新营销方式,提升 服务品质,完善业态功能,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6亿元,同比下降1.16%;实现利润总额1.20 亿元,同比增长17.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88.84万元,同比增 长19.15%。报告期公司营收小幅下降,利润增长主要受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下计入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剔除公允价值变动因素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同比下降3.33%。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优化经营布局、商品结构及业态组合配比,提升创效能力。 丰富业态功能,提升消费体验,促进聚客增效。创新营销举措,提升服务品质,推动 线上线下营销联动与异业合作。探索新媒体运营,推进信息化进程,加大新媒体推广, 拓展线上运营与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一店一策”调改,结合市区商圈升级部署推进中关村店、 翠微店的规划调整,启动甘家口店社区邻里中心改造升级,研究鼎城店、大成路店的 规划调整,实施翠微超市对甘家口超市业态的整合,推进购物中心输出管理项目招商 进程,支持翠微文化在文教旅居产业的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投资渠道,加大投资力度,推进新兴产业领域的投资与 运作,促进商业与科技融合,新生活基金、融智蓝天基金正常运转,实施收购融智基 金公司股权。公司加强内控管理与规范运营,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完善信息系统安全, 强化工程管控,落实安全保障。 下半年,公司推进门店转型升级与零售新业态开发合作,配合市区商圈改造规划 加快落地中关村店、翠微店等门店的调整规划,实施甘家口店的调改升级,提升门店 营销服务与创效能力,促进子公司文旅康养产业拓展。落实海淀区“两新两高”战略 部署,协同翠微集团科技产业投资平台建设,推进商业转型拓展及与科技的融合。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505,688,582.60 2,535,128,094.29 -1.16 营业成本 2,002,520,293.44 2,028,279,119.59 -1.27 销售费用 288,913,994.67 297,276,265.24 -2.81 管理费用 88,139,484.10 83,243,225.27 5.88 财务费用 9,106,510.54 -136,695.30 6,761.90 研发费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26,677.06 18,395,159.10 -16.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303,350.36 -180,149,397.91 42.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006,294.66 -79,884,356.69 -137.85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主要系商品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下降,主要系商品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同比减少,主要系折旧摊销费用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上年第四季度取得银行贷款,本期贷款利息增 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回 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偿还 银行贷款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期期末变 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9,014,644.13 6.74 - - 100.00 (1) 预付账款 2,366,420.42 0.04 11,415,777.18 0.20 -79.27 (2) 持有待售资产 - - 7,500,000.00 0.13 -100.00 (3) 其他流动资产 88,737,150.24 1.67 631,289,835.47 11.33 -85.94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61,991,867.30 13.67 -100.00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58,454,854.39 10.48 - - 100.00 (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20,387,671.23 9.77 - - 100.00 (1) 长期股权投资 3,178,600.00 0.06 - - 100.00 (4) 在建工程 711,951.61 0.01 - - 100.00 (5) 应交税费 12,835,472.71 0.24 29,861,254.98 0.54 -57.02 (6) 应付利息 6,914,469.39 0.13 13,411,140.32 0.24 -48.44 (7) 其他综合收益 -913,807.76 - 821,552.07 0.01 -211.23 (8) 其他说明 (1)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其他流动资 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主要系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 则,金融工具列示重分类所致。 (2) 预付账款减少主要系本期超市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3) 持有待售资产减少系我公司于2018年11月签署了北京海淀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于本期收回。 (4)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系本期出资国新融智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所致。 (5) 在建工程增加系本期新增店面调改工程及安防升级改造工程所致。 (6) 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7) 应付利息减少主要系本期偿付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8)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主要系合伙企业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03,922,004.48 商业预付卡存管资金 合计 203,922,004.48 / 3.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3,178,600.00元。公司对外投资的交易性金融 资产期末余额为359,014,644.13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为558,454,854.39元,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520,387,671.23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5月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 资金出资5亿元投资设立苏州翠微新生活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基金重点 投资于消费升级、新零售、教育、餐饮等与生活服务相关行业的股权投资。基金于2018 年5月7日正式成立,2018年8月3日完成基金备案手续。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实缴 出资34,431.42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68.86%,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分配收益98.11万 元。[查询索引:2018年5月4日、5月10日和8月7日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关 于投资设立翠微新生活基金的公告》(临2018-012))、《关于设立翠微新生活基金的进 展公告》(临2018-013)、《关于翠微新生活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公告》(临 2018-019)] 2、2018年10月1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 有资金出资3亿元投资设立融智翠微蓝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基金主要 投资于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相关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于2018年10月31 日正式成立,2018年12月25日完成基金备案手续。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融智翠微蓝天基金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作为有限合伙人向蓝天基金增加认缴出资3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蓝天基金认缴出 资总额为6.02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6亿元,现已完成工商变更及基金备案手续。 蓝天基金的投资范围调整为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以及消费升级、科技创新、 新兴产业等相关领域的股权投资。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实缴出资21,660.00万元,占 认缴出资额的36.10%。报告期内公司未取得分配收益。[查询索引:2018年10月17 日、2018年11月3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4月20日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 《关于投资设立融智翠微蓝天基金的公告》(临2018-024)、《关于设立融智翠微蓝天 基金的进展公告》(临2018-027)、《关于融智翠微蓝天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公告》 (临2019-001)、《关于向融智翠微蓝天基金增资的公告》(临2019-017)]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 的影响金额 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 募基金 501,791,780.82 520,387,671.23 18,595,890.41 18,595,890.41 苏州翠微新生活股权 投资(有限合伙) 251,855,386.48 340,095,658.05 88,240,271.57 北京融智翠微蓝天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5,000,000.00 215,014,496.34 210,014,496.34 银行理财产品 531,747,500.00 308,509,493.32 -223,238,006.68 3,509,493.32 时代复兴二号单一资 金信托计划 50,505,150.81 50,505,150.81 505,150.81 合计 1,290,394,667.30 1,434,512,469.75 144,117,802.45 22,610,534.54 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详见第十节财 务报告、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2016年3月1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 资金出资5亿元认购北京华软金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 募基金的普通级(A级)份额。基金规模为6.25亿元,存续期为5年,主要投资于非 上市公司股权、固定收益品种等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范围。根据《华宏翠微宏益二期 私募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于每年12月10日进行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日时普 通级按基金成立时的初始认购规模获得预期年化7.5%的收益,2016年-2018年公司于 年末分配收益时计入当期利润。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计入交易性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中期利润影响的金额为2,261.05万元,同比预计对全年利润 不构成影响。[查询索引:2016年3月11日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关于投资认购华 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临2016-002)]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 责任公司 商业零售 100% 31,000 88,516.85 61,123.88 2,005.19 北京甘家口大厦有 限责任公司 商业零售 100% 31,000 56,429.77 47,404.10 670.34 北京翠微家园超市 连锁经营有限责任 公司 商业零售 直接83.33%, 间接16.67% 1,000 13,670.14 8,934.16 743.00 北京翠微园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 100% 100 1,607.86 1,537.92 -50.71 北京翠微可晶文化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商业零 售、摄影 80% 200 721.32 484.37 -17.42 北京创景置业有限 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 16% 1,118 14,049.55 9,029.06 629.94 1、公司其他参股公司情况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附注10之“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2、报告期内,当代商城实现营业收入52,102.93万元,同比下降5.26%,实现净 利润2,005.19万元,同比增长17.20%;甘家口大厦实现营业收入22,137.67万元,同 比下降6.60%,实现净利润670.34万元,同比下降9.39%;翠微超市实现营业收入 17,417.16万元,同比增长1.41%,实现净利润743万元,同比增长12.79%。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 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描述的可能存在经济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方面的 风险因素于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 论与分析”之内容)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05.10 www.sse.com.cn 2019.05.11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 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 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 间及期 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与重大 资产重 组相关 的承诺 解决 关联 交易 北京市海 淀区国有 资本经营 管理中心 1、确保与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和业务等 方面完全分开,严格控制并减少公司与本中心自身 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 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 并依法签订协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 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贵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2、确保本中心不发生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司向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心 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确保本中 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中心自身 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贵公司的关联交易进 行表决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在海淀 国资中 心作为 公司股 东期间 有效 是 是 解决 同业 竞争 北京市海 淀区国有 资本经营 管理中心 1、本中心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从事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 竞争的业务。2、如本中心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 获得商业机会以开发、收购、投资可能与公司形成 直接或间接业务竞争关系的项目时,本中心将优先 选择或促使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优先选择放弃或 让与该等商业机会给公司。如果公司不予答复或者 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商业机会。3、本中 心将促使超市发公司未来不从事零售业中的百货商 店业务,不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百货商店业务形成 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关系。 在本次 重组完 成后且 作为北 京翠微 集团一 致行动 人期间 内有效 是 是 其他 北京市海 在海淀国资中心持有公司股份后,海淀国资中心将 在北京 是 是 淀区国有 资本经营 管理中心 在公司的决策中与北京翠微集团保持一致意见,为 北京翠微集团一致行动人。自本次重组完成且北京 翠微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中心为 公司股东期间,本中心不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选 举由本中心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提案,不会向公司 委派由本中心提名的董事。 翠微集 团和海 淀国资 中心均 为公司 股东期 间内有 效 其他 北京市海 淀区国有 资本经营 管理中心 1、当代商城及甘家口大厦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 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法或依公司章程应当终止 等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其注册资本已经按期缴 足,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2、本中心持有的当代 商城、甘家口大厦的全部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 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权利受到限制或者禁止 转让的情形,亦不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仲裁、司法 强制执行、第三方请求权利或其他潜在的纠纷和争 议。 长期有 效 否 是 其他 北京市海 淀区国有 资本经营 管理中心 持续保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心 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和业务 等方面与贵公司完全独立、分开。本中心自身和/或 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贵公司在经营业务、机构 运作、财务核算等方面保持独立并各自独立承担经 营责任和风险。 在海淀 国资中 心作为 公司股 东期间 有效 是 是 其他 北京市海 淀区国有 资本经营 管理中心 如因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下称“标的公司”)存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评估基准日(2013年10 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的债务之外的其他 债务,或因标的公司出资、股权、税务、劳动人事、 资产等任何原因产生争议、纠纷、行政处罚、诉讼 或仲裁,本中心同意承担该等债务,或给予标的公 司相应全额补偿。如因前述事项导致翠微股份遭受 损失的,本中心将赔偿翠微股份因此遭受的损失。 长期有 效 否 是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解决 同业 竞争 北京翠微 集团 北京翠微集团不存在且不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 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以投资控股、参股、合 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发行 人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并承 诺将采取各种方式避免发生同业竞争。 长期有 效 否 是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翠微集 团、海淀置业发生的房屋租赁、资产托管的交易 总金额不超过1,990万元。报告期实际发生额为 989.61万元,与预计大体一致。 2019年4月20日上交所网站《2019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9-014)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1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授信协议》、 获得3亿元一年期授信额度;与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浦发银行亚运村支行的《授 信协议》正在签署中。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上级指导意见、工作部署和公司实际实施对口帮扶、精准扶贫工作。 2. 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开展与海淀区苏家坨镇的对口帮扶工作,帮助镇里销售农产品,共计4.72 万元。子公司翠微文化携同翠微旅游继续响应北京证监局牵头组织的河北省张家口市 蔚县扶贫工作,帮助宣传推介、深度开发蔚县全域旅游资源,助力蔚县脱贫攻坚。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 4.72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其中:1.1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 农林产业扶贫 √ 旅游扶贫 □ 电商扶贫 □ 资产收益扶贫 □ 科技扶贫 □ 其他 1.2产业扶贫项目个数(个) 2 1.3产业扶贫项目投入金额 4.72 4. 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下半年,翠微旅游将在蔚州古城景区挂牌为翠微旅游研游学教育基地,发展研游 学线路,计划开通多条蔚县“BTV--翠微”旅游大班车,助力蔚县旅游发展。 5.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下半年,公司将按照上级部署和公司年度统一安排,继续推动慈善救助和对口帮 扶工作。公司将持续推动翠微文化和翠微旅游对蔚县的精准扶贫工作。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施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回收,设立塑料瓶、旧电池、硒鼓墨盒回收箱, 定期由专业单位运输处理。执行政府“限塑令”相关规定,有偿提供可降解的塑 料袋。商装改造不使用污染环境的装修装饰材料,确保室内环境符合标准。公司严控 废水、废气和噪音排放以及经营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公司积极倡导环保文化建设,开 展环保宣传,组织公益活动,宣传环保理念。公司完成全部锅炉和直燃机的低氮改造, 经环保部门检测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司积极主动向税务部门报 税,并按期足额缴纳排污税。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的的要求完成了公司二氧化碳排放的 报告、核查并按期报送。实施节能降耗,上半年公司水电气能源费用净支出下降23.2%。 积极配合海淀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组织各分、子公司开展创卫、控烟、灭鼠、城 市清洁日和创建健康促进企业等工作,荣获“2019年北京市控烟示范单位”的荣誉。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 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 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 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 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 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含新三板挂牌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 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 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 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 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 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持有的某些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股权收益权及资产管理计划等,其收益 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其合同现金流量不仅仅 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 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 产。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为优化公司投资构成,结合标的项目实际,经管理层决策并经海淀区国资委批 复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北京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通 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签订协议,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北京海淀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15% 的股权(750万元出资)。标的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的审计净资产 账面值为4,327.51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5,000.67万元,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750.11 万元,转让价格以经海淀区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截止2019年1月 22日,标的股权已办理完毕款项支付、股权交割等手续。本次转让不构成重大关联交 易,未产生投资收益,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2、为拓展投资渠道,维护公司权益,经公司管理层决策,公司与北京融智兄弟 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于2019年6月10日与国新资本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联合受让国新资本有限公司所持国新融智基金管理(北京)有限 公司42%股权(项目编号:G32019BJ1000173,转让标的评估值444.0156万元,转让 底价445万元),其中公司受让标的公司30%股权,交易金额为317.86万元,融智 兄弟受让标的公司12%股权,交易金额为127.14万元。2019年6月11日,北京产权 交易所出具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2019年7月29日,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 更手续,基金业协会相关变更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由于公司关联方海淀国资中心持 有融智基金28%的股权,公司此次受让构成非重大的共同投资关联交易。本次股权变 动后,融智基金实控人变更为海淀区国资委,公司为持股30%的参股股东。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 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6,674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 减 期末持股数 量 比例 (%) 持有有 限售条 件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 况 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北京翠微集团 0 172,092,100 32.83 0 无 国有法人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 经营管理中心 0 155,749,333 29.71 0 无 国有法人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0 17,194,018 3.28 0 无 国有法人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5,348,005 7,870,716 1.50 0 未知 未知 陈丽屏 -5,000 1,785,000 0.34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熊国强 -10,100 1,536,600 0.29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熊卫红 -11,000 1,351,500 0.26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罗玉连 1,271,200 1,271,200 0.24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0 1,098,300 0.21 0 未知 国有法人 王烁烽 223,500 1,086,000 0.21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北京翠微集团 172,09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72,092,100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155,749,333 人民币普通股 155,749,333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17,194,018 人民币普通股 17,194,018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 险产品 7,870,716 人民币普通股 7,870,716 陈丽屏 1,78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85,000 熊国强 1,536,600 人民币普通股 1,536,600 熊卫红 1,351,500 人民币普通股 1,351,500 罗玉连 1,271,200 人民币普通股 1,271,2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98,3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8,300 王烁烽 1,08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6,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北京翠微集团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同受海淀 区国资委实际控制,两者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熊 莺 职工监事 离任 李春刚 职工监事 离任 张丽燕 职工监事 选举 邬 涛 职工监事 选举 赵一飙 监事会主席 离任 任东红 监事会主席 选举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五届职工监事熊莺女士、李春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第四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邬涛先生、张丽燕女 士为公司第五届职工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鉴于赵一飙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2019年4月 1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任东红女士为监事会主席,任期 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 还本付 息方式 交易场 所 北京翠微大厦 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16翠 微01 136299 2016-3-21 2021-3-21 549,000,000 4.20 按年付息, 到期一次 还本。 上海证 券交易 所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公司已于2017年3月21日、2018年3月21日与2019年3月21日,按期足额兑付 完毕自2016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0日期间、自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3 月20日期间与2018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20日期间的债券利息。 公告查询索引:2017年3月14日上交所网站《翠微股份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2017年付息公告》(临2017-003);2018年3月14日上交所网站《翠微股份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临2018-004);2019年3月14日上交所网 站《翠微股份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临2019-009)。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3月3日 以证监许可[2016]434号文《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含10亿元),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5.5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6年3月21日,公司已完成“2016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5.5亿元。该债券已于2016年4月5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并按照规定在合格投资者之间交易。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后,考虑到行业发展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 因素,为有效控制成本费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未实施公司债券其 余期的发行,上述中国证监会批复已到期失效。[查询索引:2018年3月3日指定媒 体、上交所网站《关于公司债券核准发行批复到期的公告》(临2018-003)] 根据《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关于“16翠微01”债券存续期 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约定,本公司于2019 年2月19日选择上调票面利率120个基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3.0%变更为4.2%, 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根据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2月28日的投资 者回售申报结果,最终有效申报数量为1,000手,回售金额为100万元。本公司已于 2019年3月21对有效申报债券实施回售,本次回售后,“16翠微01”债券的剩余托 管数量为 5,490,000张(549,000手)。 公告查询索引: 日期 网址 公告编号 公告名称 2019.02.19 上交所网站 临2019-002 关于“16翠微01”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 2019.02.19 上交所网站 临2019-003 关于“16翠微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 2019.02.21 上交所网站 临2019-004 关于“16翠微01”票面利率上调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 2019.02.22 上交所网站 临2019-005 关于“16翠微02”票面利率上调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 公告 2019.02.25 上交所网站 临2019-006 关于“16翠微03”票面利率上调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 公告 2019.03.04 上交所网站 临2019-007 关于“16翠微01”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2019.03.20 上交所网站 临2019-010 关于“16翠微01”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二、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二、三层 联系人 张钟伟、王松朝、刘博、郑声达 联系电话 010-85130679 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运用计划,本次公司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补充流动 资金。 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5.5亿元,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 金为545,875,000.00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 546,031,563.02元,其中偿还招商银行借款2亿元,补充流动资金346,031,563.02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1,890.18元(利息收入结余)。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的要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依据《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 四、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评 级,并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根据大公评级出具的《北 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019年6月12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 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通过对本公司及“16翠微01”的信 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确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16翠微01”的信用等级维持AAA。[查询索引:2019年6月14日上证报、中证报、 上交所网站《关于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临2019-023)、上交所网 站《主体与相关债项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五、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公司债券由海淀国资中心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 付的费用。2015年12月21日,海淀国资中心为本次债券出具了担保函,并与公司签 订了担保协议。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 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化。担保人截止2019年6月30日的相关情况如下: 1、担保人2019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项目 2019年6月30日/2019年半年度 总资产(万元) 29,350,069 净资产(万元) 8,648,7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6,416,485 营业收入(万元) 2,217,734 净利润(万元) 9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7,466 资产负债率 0.71 流动比率(倍) 2.25 速动比率(倍) 1.59 净资产收益率 0.0001 注:有关担保人2019年半年度详细财务数据详见上交所网站《“16翠微01”公司债券担保人2019 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担保人资信状况 担保人是北京市海淀区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及国有资本运营主体。经大公 评级出具信用评级报告综合评定,海淀国资中心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根据大 公评级出具的2019年度跟踪评级结果,海淀国资中心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A, 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3、担保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海淀国资中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573,000万元,占海 淀国资中心净资产规模的29.75%,总资产规模的8.77%,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担保金额为2,542,100万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金额为30,900万元。 六、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中 信建投证券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翠微大 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查询 索引:2019年6月14日上交所网站《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年度)》] 截止目前,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规定期限内完整出具了本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2016年度、2017 年度、2018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八、 截至报告期末和上年末(或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下列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变动原因 流动比率 1.28 1.36 -7.67% 速动比率 0.93 0.95 -1.55% 资产负债率(%) 40.63% 43.77% -3.14%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变动原因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10.42 21.40 -10.97 贷款利息 支出增加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 九、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北京银行翠微路支行申请并获 得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于2019年7月13日到期。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向华夏银 行北京紫竹桥支行、中信银行北京交大支行、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宁波银行北京 分行、浦发银行亚运村支行分别申请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共计15亿元,担保方 式为信用,授信期限为1年。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北京银行翠微路支行、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中 信银行北京交大支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共计12亿元。报告期内公 司已循环滚动使用授信额度取得银行贷款627,105,439.28元,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 司银行贷款余额为2.8亿元。 十二、 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19年6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1,456,003,162.48 1,731,981,171.6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七、2 359,014,644.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七、3 38,114,902.20 36,564,650.18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七、4 2,366,420.42 11,415,777.1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七、5 13,050,639.88 15,771,318.3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