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上海雅仕:2019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上海雅仕: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29 公司简称:上海雅仕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孙望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清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 “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8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8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实际控制人 指 孙望平 上海雅仕、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指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雅仕集团、控股股东 指 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高投 指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通开元 指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连云港初映 指 连云港初映企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东翰 指 浙江东翰高投长三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雅仕贸易 指 江苏雅仕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泰和 指 江苏泰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连云港宝道 指 连云港宝道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香港新捷桥 指 香港新捷桥有限公司 广西新为 指 广西新为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新疆新思 指 新疆新思物流有限公司 云南新为 指 云南新为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新为 指 江苏新为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上海初映 指 上海初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宣汉华远 指 宣汉华远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长基 指 安徽长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亚欧 指 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上海雅仕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ANGHAI ACE INVESTMENT&DEVELOPMENT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hanghai Yash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孙望平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金昌粉 马晓伟 联系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 东南路855号36H室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 东南路855号36H室 电话 021-58369726 021-58369726 传真 021-58369851 021-58369851 电子信箱 info@ace-sulfert.com info@ace-sulfert.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855号33H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120 公司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855号36H室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120 公司网址 http://www.aceonline.cn/ 电子信箱 info@ace-sulfert.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 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不适用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雅仕 603329 不适用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985,945,516.60 719,445,462.00 37.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756,081.30 37,804,858.08 -53.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11,531,486.74 34,295,235.26 -66.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87,697.67 -67,460,999.40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15,717,094.11 732,681,136.08 -2.32 总资产 1,058,940,504.75 1,362,624,761.72 -22.29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9 -55.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9 -55.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09 0.26 -65.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2 5.12 减少2.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1.57 4.64 减少3.07个百分 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4,816.0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 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 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3,840,144.04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 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损益 1,354,484.37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 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 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 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75,599.9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项减值准备转回 2,776,690.57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 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 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外收入和支出 446,581.7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9,514.29 所得税影响额 -2,063,007.98 合计 6,224,594.56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2018年度,公司对业务体系进行了升级,由传统的供应链物流与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升级为 供应链总包、供应链平台以及供应链基地业务。2019年上半年的主营业务仍然是以升级后的供应 链总包业务为主,公司通过对工业企业产品销售、原料采购的物流需求体系研究,依据物流线路 资源、物流终点的存储及转运等配套设施资源,将三种服务“多式联运”、“第三方物流服务”、 “执行贸易”有机组合,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设计相应的服务组合,将这些服务打包为供应链产 品销售给客户。公司在供应链平台以及供应链基地业务方面也在积极开展各个项目的推进。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多式联运 公司多式联运业务主要服务对象为大型工业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对供应链产品的精细 化管理及对信息化平台的持续优化,采用公路、铁路、水路的多式联运方式,进一步做大、做精、 做强,利用网络线路优势,为客户提供“门到门”的物流服务,不断扩展和延伸综合物流服务能 力,降低客户运输成本,提升供应链产品价值,增加客户粘性,打造公司形象,形成品牌效应。 2.第三方物流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的客户主要为生产制造及资源型贸易企业。公司与海关、 港口等单位有着良好的长期合作基础,从客户需求出发,利用公司多式联运的经营优势,通过定 制化的物流运作模式,满足客户实际需求,降低了客户的库存成本及港口费用。根据客户需求, 公司为客户提供最优的物流解决方案,有效的提升了客户忠诚度,与多家大型企业建立了长久稳 定的合作关系。 3.供应链执行贸易 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长期紧密合作,保障货物来源稳定和产品销售渠道畅通,并以 公司的供应链物流服务为依托,形成一个从上游到下游高效稳定的供应链体系。公司充分利用自 身优势为客户提供包括采购、销售、信息、资金等服务,降低客户供应链整体的管理成本,为上 下游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三)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2019年上半年,社会物流总额增速小幅回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小幅提高,其中 运输物流费用比率稳中有降,物流运行延续了基本平稳的态势。 一、 社会物流总额平稳增长 上半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为139.5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1%,增速比上年 同期回落0.8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落0.3个百分点。 其中,工业品物流总额126.5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0%,增速比一季度回落 0.5个百分点;进口货物物流总额6.9万亿元,同比增长1.2%,增速比一季度提高0.8个百分点。 二、 单位物流运行成本小幅提高 上半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为6.6万亿元,同比增长8.0%,比上年同期回落1个百分点,比一 季度回落0.3个百分点。 从构成看,运输费用3.4万亿元,同比增长7.4%,增速比一季度回落0.2个百分点;保管费 用2.3万亿元,同比增长8.9%,增速比一季度回落0.8个百分点;管理费用0.8万亿元,同比增 长8.3%,增速比一季度提高0.9个百分点。 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6%,与一季度持平,但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2019年上半年物流运行通报》)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完备的物流体系 公司拥有公、铁、水多式联运的综合物流网络,覆盖我国主要港口和城市,以南昆铁路干线 和陇海铁路干线为核心运输通道,以防城港、钦州港、连云港等港口为重要的集散地,建立并延 伸发展了多条集装箱多式联运路线,在现有网络节点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研究,不断完善巩固既 有物流网络,积极研发双向对流线路,降低运输成本,提升利润率。 公司拥有配套齐全的仓储物流设施和装备,包括仓库、散杂货堆场、集装箱作业场站、液体 化工储罐、仓储加工中心等物流设施,以及专业运输车队、装卸机具、干散自备箱、集装罐等物 流设备。 2、高效的定制服务能力 针对重要的大型工业客户,公司以定制化开发为突破口,通过分析和测算,制定达到最佳效 果的物流计划方案。公司围绕重要客户,将服务延伸至企业上下游,通过植入式的业务设计结构, 不仅稳固了大型工业客户的关系,而且把其上下游企业逐步开发转化成公司的新客户,形成了一 种紧密联系且良性循环的供应链物流网络发展模式,为公司持续稳定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创新的市场开发能力 针对特定行业及经济区域,公司以开发“一对多”的供应链服务平台为突破口,通过深入研 究行业及经济区域现有供应链结构和市场发展趋势,针对分散的、低效的甚至是混乱的供应链节 点,设计整合优化方案,建设专业化具有综合服务能力的供应链服务平台,为特定行业及经济区 域提供一站式的供应链服务,为行业和区域经济的高效发展提供支持。 4、综合的国际化服务能力 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公司以开发“多对多”的供应链基地业务为突破口,通过深 入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的经济产业结构,针对可梯度承接我国优势生产元素的国家 及地区,设计将我国优势生产元素输出及可承接国优势资源输入的方案,建设综合性的一站式供 应链服务基地,为我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实现全球产业分工和产业融合提供高效的 服务支持。 5、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 公司聚集了一大批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操作经验、卓越的管理理念的经营团队,具 备为客户、市场量身定制解决方案的能力,始终坚持以客户服务为核心,以实现快速响应、个性 化定制为宗旨,真正满足客户和市场的各项需求。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 98,595万元,同比增长 37.04%;实现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 1,776万元,同比下降53.03%。 公司为适应内外部发展形势的变化,坚持不断优化业务结构,逐步完成业务升级,进一步推 进供应链总包业务、供应链平台业务、供应链基地业务协同发展,逐渐形成公司业务发展体系,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公司在转型升级过程中,新业务正处于开发投入阶段与运行前 期,尚未形成对公司的业绩贡献,造成公司的利润指标出现了下降。 (一)供应链总包业务发展情况 在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中美贸易摩擦对进出口贸易产生巨大的影响,包括能源、 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等众多大宗商品。在此背景下,供应链总包业务受到了一定影响。 供应链物流方面,一是化肥出口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需求萎缩,造成公司化肥出口运输及代 理业务减少;二是华东地区相关化工企业环保核查趋于严格,公司客户生产经营产生了阶段性的 影响,造成公司硫磺运输业务的下降;三是氧化铝需求渠道由原来的从国外进口转变为从国内采 购,造成公司以港口中转为依托的多式联运业务的下降。 供应链执行贸易方面,硫磷和有色金属仍是公司贸易业务的核心品类,其中硫磺的市场价格 大幅波动,尤其是上半年以来,硫磺价格持续下跌,以及华东地区相关化工企业环保核查趋于严 格,对公司客户生产经营产生了阶段性的影响,进一步对公司的硫磺贸易业务造成了冲击;有色 金属相关品种的贸易业务相对平稳。 (二)供应链平台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将原有的“一对一”的单一客户服务模式进化为“一对多”的服务于特定行业的经营模 式。公司将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广泛寻找有发展潜力的地区,针对特定区域,针对性的复制公司的 供应链平台发展模式,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019年上半年,安徽长基投资建设的供应链平台项目正在平稳推进,已完成整体设计、安评、 能评等工作。 (三)供应链基地业务发展情况 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国家倡议,公司确定了发展供应链基地业务的战略方针。公司围绕 亚欧大陆桥,以中欧(中亚)班列为主线,力争打通链接我国东部沿海区域与里海周边国家,乃 至延伸至欧洲大陆的亚欧大通道。公司将在“一带一路”起点-连云港建设供应链基地,选定在中 亚里海地区建立里海供应链基地。通过两端供应链基地的链接,将我国华东、华南地区、粤港澳 大湾区、日韩的地区的大量基础制造材料运输至里海基地,通过在里海基地的简单加工配套,推 动里海周边国家建立起产业体系;通过输入中亚、中欧、乃至欧洲地区的基础资源材料,进一步 满足国内的资源需求,进一步推动我国产业的升级。 2019年上半年,连云港亚欧拟投资新建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简称“基地项 目”),于2019年6月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带一路供 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投资协议书》,并完成了整体了设计方案,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中。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985,945,516.60 719,445,462.00 37.04 营业成本 918,478,937.16 637,516,770.19 44.07 销售费用 15,095,270.07 14,759,266.64 2.28 管理费用 26,257,234.48 22,597,494.30 16.20 财务费用 991,857.99 -3,212,486.99 不适用 研发费用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87,697.67 -67,460,999.40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58,939.00 -175,191,906.31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044,226.17 -25,338,027.03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增长同步增长。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营业务收入中供应链执行贸易收入大幅增加,相应的物流服务费用增长 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社会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及人员增加使报告期人员薪酬成本增加、新增办公 场所支付的租金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率变动影响导致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稳步增加, 相应的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部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理财资金收回 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归还到期的流动资金借款、分配股利等原 因导致其筹资活动流出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 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期期末变 动比例(%) 情况说明 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50,204,462.00 4.74 - 0.00 不适用 募集资金购买 的结构性存款 应收 票据 65,274,972.78 6.16 137,380,119.09 10.08 -52.49 本期加大了现 金的收款力度, 收取的承兑汇 票减少。 其他 应收 款 13,144,909.48 1.24 57,004,858.64 4.18 -76.94 逾期未结算的 煤炭业务资金 收回,相应的其 他应收款减少 所致 存货 106,218,958.78 10.03 258,317,435.28 18.96 -58.88 年初采购的存 货化肥已完成 对外销售。 其他 流动 资产 21,410,852.31 2.02 148,279,723.41 10.88 -85.56 购买的结构性 存款到期收回 所致。 在建 工程 4,166,721.65 0.39 292,633.46 0.02 1,323.87 连云港罐群项 目及安徽长基 危化品供应链 基地项目投入 建设所致。 其他 非流 动资 产 61,034,233.46 5.76 10,016,584.81 0.74 509.33 预付的工程项 目采购款及设 备购置款。 短期 借款 67,354,559.00 6.36 117,660,127.49 8.63 -42.75 短期借款到期 归还所致。 应付 账款 73,046,825.66 6.90 251,554,554.91 18.46 -70.96 年初采购的货 款到期支付所 致。 预收 账款 45,045,788.39 4.25 73,065,726.31 5.36 -38.35 预收的货款已 完成商品交付, 并确认相应的 收入 应付 职工 薪酬 7,604.02 0.00 2,252,385.57 0.17 -99.66 年初计提的绩 效资金年内已 支付完毕 其他 应付 款 6,054,685.24 0.57 3,848,232.50 0.28 57.34 收取客户的保 证金及押金增 加所致。 递延 所得 税负 债 51,115.50 0.00 - 0.00 不适用 交易性金额工 具确认的所得 税影响金额。 专项 储备 63,541.59 0.01 183,873.99 0.01 -65.44 计提的安全生 产基金被使用 所致。 其他说明 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76,700,738.43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质押 借款保证金 应收票据 10,601,440.00 票据质押 合计 87,302,178.43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亚欧拟投资新建一带一路 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简称“基地项目”),基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计划为90,000万元, 计划新建丙类仓库,总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及配套设施,总面积约为2万平方米; 并配套建设铁路集装箱场站等物流基础设施。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9年6月30日,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 计量 第三层次公 允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4,462.00 50,000,000.00 50,204,462.0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4,462.00 50,000,000.00 50,204,462.00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04,462.00 204,462.00 (4)其他(注1) 50,000,000.00 50,000,000.0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204,462.00 50,000,000.00 50,204,462.00 注1:其他系本公司持有的封闭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 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备注 雅仕贸易 供应链执行贸易 100 2000.00 20216.37 4266.08 1240.39 连云港宝 道 第三方物流服务 100 1000.00 3480.39 2122.95 421.25 广西新为 第三方物流服务 100 600.00 1447.47 1357.86 230.92 新疆新思 多式联运、第三 方物流服务 100 5000.00 10336.28 7549.81 565.93 江苏泰和 多式联运、第三 方物流服务 100 15000.00 8377.09 6644.54 455.69 云南新为 多式联运、第三 方物流服务 80 3000.00 6643.05 4813.99 450.25 江苏新为 多式联运、第三 方物流服务 35 8000.00 16116.55 11237.22 -652.62 香港新捷 桥持股 25% 香港新捷 桥 供应链执行贸易 100 200.00万 美元 5111.77 3107.43 -129.67 注:江苏新为、新疆新思的主要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其中净资产与净利润为归母数据。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景气度与政策风险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 成部分,涉及的领域广,因此物流行业有着很强的经济敏感性和政策依赖性,与其上下游行业的 波动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导向密切相关。 2.安全经营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供应链物流及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铁路、公路、水路的多式联运为公司供应 链物流的主要业务。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船舶运输的安全运营关系到公司的正常经营,是公司 业务持续稳定存在的必要基础。公司已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及安全经营的防范措施, 且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 3.环保风险 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涉及物流辅助加工,公司已制定了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规范 生产活动过程中的环境行为。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期望,国家和地方政府未来 有可能根据民生诉求颁布新的环境法律法规,提升环保标准,进而导致公司环保不符合要求的风 险。 4.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从境外进口商品及为境外客户提供的保税仓储、监管等第三方物流业务,以外币结算。 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对公司以外币结算的经营业务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若外汇汇率发生较大变动, 将直接影响公司采购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5.应收账款的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加,应收账款余额也相应增长。公司存在个 别客户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并有可能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采购及销售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仍然是以升级后的供应链总包业务为主。公司供应链物流服务的主 要成本为铁路运输成本、港口及口岸服务成本。未来铁路运输、港口及口岸服务的价格波动存在 不确定性,如果未来铁路运输、港口及口岸服务的采购价格上涨,公司服务价格未能上涨,进而 对公司盈利水平将产生影响。在供应链执行贸易业务中,公司的贸易品类存在一定的库存。价格 走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贸易业务的营业成本,进 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三)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 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19年3月19日 http://www.sse.com.cn/ 2019年3月20日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5月22日 http://www.sse.com.cn/ 2019年5月23日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2019年6月11日 http://www.sse.com.cn/ 2019年6月12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2019年半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送股和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 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否 有履 行期 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 公开发 行相关 的承诺 股份 限售 孙望平 (1)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 个月内不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 并且,如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 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5)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自公司上 市之日起 36个月 是 是 - -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6)如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 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7)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 诺。 股份 限售 雅仕集团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雅仕集团在 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雅仕集团持 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自公司上 市之日起 36个月 是 是 - - 股份 限售 孙忠平 本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自公司上 市之日起 36个月 是 是 - - 股份 限售 上海初映 承诺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 份。 自公司上 市之日起 36个月 是 是 - - 股份 限售 江苏高投/江苏 侬道/海通开元 /连云港初映/ 浙江东翰 承诺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自公司上 市之日起 12个月 是 是 - - 股份 限售 王明玮/杜毅/关 继峰/邓勇/贾文 丽/郭长吉/金昌 粉/李清 1、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 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 后六个月内不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 并且,如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将在 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4、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5、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6、如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 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7、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自公司上 市之日起 12个月 是 是 - - 解决 同业 竞争 雅仕集团 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并且今后也不会 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似业务的企业、单位进行投资(不包括从 证券市场购买该等企业、单位的股票,且持股比例低于5%);本公司和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并且今后也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 相同或相近似的经营活动。 自公司上 市且为控 股股东期 间持续有 效 是 是 - - 解决 同业 竞争 实际控制人 本人/本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 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及本人/本人近亲 属实际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并且今后也不会在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相同或 相近似业务的企业、单位进行投资或任职(不包括从证券市场购买该等企业、单位 的股票,且持股比例低于5%);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本人近亲属实际控制的 企业目前没有、并且今后也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似的经营活动。 自公司上 市且为实 际控制人 期间持续 有效 是 是 - - 其他 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在公司A股上市三年内,如果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在本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 布提示公告,并在之后8个交易日内与公司控股股东等协商确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 案,如该等方案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控股股东应予以支持。 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3个月后,如再次触发启动条件,则再次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公司控股股东中止实施增持计划之日或公司决定中止回购公司 股票之日起3个月后,如再次触发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发生满足启动条件的情形时,首先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控股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控股股东应在本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 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应在履行 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90日内实施完毕。控股股东单次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 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控股股东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20%;如果单一会 计年度触发多次增持情形,则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上一年 度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总额的30%。增持公告作出之日后,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上市 后三年内 是 是 - - (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以公司回 购公司股票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 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在本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 起10个交易日内,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应当 在做出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或不回购股份的理 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 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 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 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 的,公司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90日内实施完毕。公司股东大会对 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控股股 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在实施回购方案时,除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货币资金 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公 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若某 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本预案启动条件,公司将持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 案执行,但应遵循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用以回购股票的货币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 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会 可中止回购股份事宜。(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票公司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公司回购股票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 股价稳定措施(2)时,公司时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包 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 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 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 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 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20%;如果单一会计年度触发多次买入情形,则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一年度 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5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 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 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 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4、法律程序如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 预案与相关规定不符,公司应对预案进行调整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公司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 足时,如承诺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 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公司 将立即停止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 红(如有),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 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 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 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4)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 例的规定导致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司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 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雅仕集团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 如承诺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1) 雅仕集团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 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雅仕 集团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公司应付本公司的现金红利予以扣留, 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 措施并实施完毕;(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 规定导致雅仕集团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增持义务的,雅仕集团可免于前述惩罚, 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 提条件满足时,如承诺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同意采取下列 约束措施:(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 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其他 雅仕集团 1、雅仕集团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 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 公司股票。2、雅仕集团承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减持公司股份,减持 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仍能保持雅仕集团对公司的控股地位。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 价格及期限如下:1)减持股份的条件雅仕集团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以及雅仕集团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雅仕集团 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在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每年雅仕集团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雅仕集团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 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减持股份的价格雅仕集团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雅仕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4)减持股份的期限雅 仕集团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且,如 雅仕集团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 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3、雅仕 集团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4、若违反上述承诺的,雅仕集团将自愿将减持公 司股票所获收益上缴公司享有。 自所持公 司股份锁 定期届满 两年内 是 是 - - 其他 江苏高投 1、江苏高投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江苏高投出具的各 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2、江苏高投承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江苏高投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且,如江苏高投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 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方式等。江苏高投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江苏高投 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3、江苏高投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4、若违 反上述承诺的,江苏高投将自愿将减持公司股票所获收益上缴公司享有。 长期 否 是 - - 其他 海通开元 1、海通开元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海通开元出具的各 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2、海通开元承诺在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 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且,如海通开元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 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方式等。海通开元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海通开元 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3、海通开元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4、若违 长期 否 是 - - 反上述承诺的,海通开元将自愿将减持公司股票所获收益上缴公司享有。 其他 江苏侬道/连云 港初映 1、江苏侬道/连云港初映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江苏侬 道/连云港初映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2、江苏侬道/连云港初映承诺在限售期限届 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江苏侬道/连云港初映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 股份总额的25%。江苏侬道/连云港初映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 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江苏侬道 /连云港初映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江苏侬道/连云港 初映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并且,如江苏侬道/连云港初映计划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3、江苏侬道/连云港初映在任意连 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2%。4、若违反上述承诺的,江苏侬道/连云港初映将自愿将减持公 司股票所获收益上缴公司享有。 长期 否 是 - -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聘期为一年。本次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方 担保 方与 上市 公司 的关 系 被担 保方 担保 金额 担保 发生 日期 (协议 签署 日) 担保 起始 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 类型 担保 是否 已经 履行 完毕 担保 是否 逾期 担保 逾期 金额 是否 存在 反担 保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关 联 关 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 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 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90,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90,00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2.5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 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亚欧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经济 技术开发区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投资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 月2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并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十二、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核查,公司不属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公布的《上海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名录》中 公示的重点排污单位。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财政部2017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公司对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9,000,000 75.00 -31,680,000 -31,680,000 67,320,000 51.00 1、国家持股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