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国平安:海外监管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的「 中國平安保 險 (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實施 2019 年中期利潤分配方案後調整以集中競價交易方 式回購公司 A 股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 」,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盛瑞生 聯席公司秘書 中國,深圳, 2019年 8月 28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馬明哲、孫建一、李源祥、任匯川、姚波及蔡 方方;非執行董事為謝吉人、楊小平、劉崇及王勇健;獨立非執行董事為 葛明、歐陽輝、 伍成業、儲一昀及劉宏。 1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38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9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 股股份价格上限 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 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0.14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99.39 元/股。 本公司于2019 年4 月29 日分别召开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9 年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A 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回购”)。本次股份回购的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9 年4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9 年5 月23 日,因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本次股份 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1.24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0.14 元/股,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9 年5 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 股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派发公司2019 年中期 股息的议案》,以2019 年中期利润分配时A 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扣 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A 股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 股利每股人民币0.75 元(含税)(以下简称“本次分红派息”)。对本公司A 股股 东而言,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9月3日,现金股息发放日为2019 年9月4日。 本次分红派息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自本次分红派息A股除权(息)日2019年9月4 日起,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0.1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股权登记日 元 为 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每股 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201918,280,241,41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已回 购的A股股份合计57,594,607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8,222,646,803 股; 年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8,222,646,803×0.75÷18,280,241,410≈0.7476元; 本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本公司流通股 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9 的每股现金红利=100.14-0.7476≈99.39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股份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月 2019年8月28日 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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