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航行宝: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原标题: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航航行宝: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8日证监许可 [2016]3041号文 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年1月25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 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 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 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和债券型基金。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 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 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 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自行承担 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7月 25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 6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1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3 第二部分释义 ................................................................................................................................4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9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16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0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32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3 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42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 ...................................................................................................................54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 ...................................................................................................................56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57 第十二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62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5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7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68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 ...................................................................................................................74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8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0 第十九部分《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7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5 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18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19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 .............................................................................................................120 2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第一部分绪言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 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 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 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 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依据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3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 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航航行宝货 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4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 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 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 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 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指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登记机构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基金账户:指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 5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5、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6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 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 益 49、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 已实现收益 50、 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 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 率 51、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 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份额 7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介 7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57、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8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78、80号 11层 1101内 11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78、80号 11层 1101内 1105室 设立日期: 2016年 6月 16日 法定代表人:洪正华 联系人:蒋莹 电话: 010-57809526 注册资本:人民币 1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1249号文批准设立。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0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 者的利益。股东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 程中明确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 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负责,并向股东汇报。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 4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 经营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 公司成立监事会,由 1名监事会主席和 2名职工监事组成。监事会向股东 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洪正华先生,董事长, 1966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学专业,具有 26年投资从业经验。曾先后供职于中国国 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 9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证券有限公司。 2016年 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四汝先生,董事、总经理, 1970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 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经济专业,具有 17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 曾先后供职于湖北工业大学、山西省长治市发改委(挂职)、大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监会人事教育部培训教育处(借调)、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16 年 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俊海先生,独立董事, 1969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博士,毕业于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现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6年 6月至 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军生先生,独立董事, 1960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毕业 于华中科技大学。曾供职于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中工信托投资公司,现 为中国经济技术研究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副董事长, 2016年 6月至今,担任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卫平先生,独立董事, 1976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毕业 于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现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 授, 2016年 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善存先生,独立董事, 1964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毕业 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担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 2016 年 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主席 董文政先生,监事会主席, 1968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毕 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供职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7年 3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筹备 组负责人。自 2017年 6月至今,经选举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3、职工监事 程舟先生, 1977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士,毕业于武汉大学计算 机软件专业。曾供职于清华紫光北美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TBLink科技有限公司、 法国布尔电脑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Atkins中国海外研发团队、瑞银证券有限 10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责任公司财富管理部、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自 2016年 9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信息技术部总监。 韩丹女士, 1986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双学士,毕业于北京服装 学院,具有 10年以上业内从业经验。曾供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托管部基金会计、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运营部总经理助理。 2017年 9 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事务部副总监。 4、高级管理人员 洪正华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陈四汝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张大为先生,公司副总经理, 1973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学士, 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具有 12年基金从业经验。曾先后供职 于中国农业银行鞍山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北京分公司、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 2018 年 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武宜达先生,督察长, 1976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毕业于南 京大学经济法专业,具有 16年基金从业经验。曾先后供职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中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 2018年 6月至今,担任中航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5、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 2017年 1月至 2018年 6月,杜晓安、李丹; 2018 年 6月至今,杜晓安、茅勇峰。 杜晓安女士,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1986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商业管 理硕士,毕业于英国阿斯顿大学商业管理专业。曾供职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固定收益部交易经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 2016 年 9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月至今,担任中航航行宝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12月至今,担任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8年 4月至今,担任中航新起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11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茅勇峰先生,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投资副总监,金融学硕士,毕业于南 开大学,具有 10年业内从业经验。曾供职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稽核风 险管理部风险管理岗、金融市场部投资分析岗、金融市场部副经理岗。 2017年 8 月至今,任职于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副总监。 2018年 6月至 今,担任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8月至今,担任中航瑞景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韩浩先生,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1981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 硕士,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具有 10年以上业内从业经验。曾供职于中国民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17年 12月 至今,担任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2月至今,担 任中航军民融合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4月至今,担任中 航新起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杜晓安女士,基金经理(简历请参见本基金基金经理)。 茅勇峰先生,基金经理(简历请参见本基金基金经理)。 关健鑫先生,研究部副总监, 1982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 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先后任职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4月加入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12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 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 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 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13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 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 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 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 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 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董事会 下设立了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 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 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 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 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立了风险控制委员 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 并实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 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 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 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 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14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 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 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 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 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 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 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 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监督、稽核职能,检查、 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 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15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号博华广场 1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成立时间: 1999年 8月 18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证监机构字 [1999]77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捌拾玖亿柒佰玖拾肆万柒仟玖佰伍拾肆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 [2014]511号 联系人:王健 联系电话: 021-38917599-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国泰证券和君安证券, 1999年 8月 18 日两公司合并新设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6月 26日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国泰君安”,证券代码为 “601211”。 2017年 4月 11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 牌并上市交易, H股股票中文简称“國泰君安”,英文简称为“ GTJA”,股票 代码为“ 02611”。截至 2019年 7月 16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为 89.07947954亿元人民币,直接设有 6家境内子公司和 1家境外子公司,并 在全国设有 33家分公司、 420家证券营业部和 26家期货营业部,是国内最早开 展各类创新业务的券商之一。 2008-2019年,公司连续十二年在中国证监会证券 公司分类评价中被评为 A类 AA级,为目前证券公司获得的最高评级。 2、主要人员情况 陈忠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70年 10月出生,经济学学士, 中级经济师,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1993年参加工作,曾任职 16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于君安证券清算部总经理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营运中心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营运 管理总部总经理等职。“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 “金融服务能手”称号获得者,中国证券业协会托管结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带领团队设计的“直通式证券清算质量管理国际化标准平台”,被评为上海市 2011年度金融创新奖二等奖。 2014年 2月起任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国泰君安证券总部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全部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及本科 以上学历,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均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从业 人员囊括了经济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及专业资格,专业背景覆盖了金融、会计、经济、法律、计算机等 各领域,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的资产托管 从业人员队伍。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于 2013年 4月 3日取得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资格,于 2014 年 5月 20日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可为各类公开募集基金、非公开募集 基金提供托管服务。国泰君安证券坚守“诚信专业、质量为本”的服务宗旨,通 过组建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搭建安全高效的业务系统,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 值得信赖的托管服务。国泰君安证券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以来,广泛开展 了公募基金、基金专户、券商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基金托管业务,与建信、平 安、华夏、天弘、富国、银华、鹏华、长信、中融等等多家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 建立了托管合作关系。截止 2019年 7月 25日托管公募基金 25只,专业的服务 和可靠的运营获得了管理人的一致认可。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公司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 保证资产托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 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国泰君安证券在董事会中内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 17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策机构;公司在经营管理层面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经营风险实行统筹管 理,对风险管理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决策;风险管理部门包括专职履行风险管理 职责的风险管理部、合规部、法律部、稽核审计部,以及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 部、营运中心等履行其他风险管理职责的部门。 资产托管部设置风控合规岗和稽核监控岗,负责制定部门风险管理规章制 度,分析报告部门整体风险管理状况,评估检查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 议,抓住要害环节和关键风险,协助业务运营岗位进行专项化解,监督风险薄弱 环节的整改情况;同时部门设置风险评估及处置小组,由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及各 小组、运营中心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重大风险事项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违规 事项的处理意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事项。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 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 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操作规程》、 《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稽核监控操作规程》、《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突 发事件与危机处理规程》、《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保密规程》、《国泰君安 证券资产托管部资产保管操作规程》、《国泰君安证券资产托管部档案管理操作 规程》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管理制度 化,技术系统完整独立,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业务分工合理,有关信息披 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 核的动态管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保持基金财产的独 立性;实行经营场所封闭式双门禁管理,并配备录音和录像监控系统;建立独立 的托管运营系统并进行防火墙设置;实施严格的岗位冲突矩阵管理,重要岗位设 置双人复核机制,建立严格有效的操作制约体系;深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 内控优先的理念,培养部门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和保密意识;配备专门的稽核监 控岗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内部稽核审查,以保证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 18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合同》约定,制定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委托资产的 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管理人违规风险,并 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 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基金 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 行监督和核查。 2、监督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证券法 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 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 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 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19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78、80号 11层 1101内 11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78、80号 11层 1101内 1105室 法定代表人:洪正华 联系人:杨娜 电话: 010-57809529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申 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 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网址: www.avicfund.cn。 2、其他销售机构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客服电话: 95521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20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客服电话: 95559 (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中心 A栋 41 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中心 A栋 41楼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公司网站: www.avicsec.com 客服电话: 400-88-95335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公司网站: www.gjzq.com.cn 客服电话: 95310 (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公司网站: www.cgws.com 客服电话: 400-6666-888 (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单元 21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公司网站: www.essence.com.cn 客服电话: 95517,4008-001-001 (8)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公司网站: www.cnht.com.cn 客服电话: 400-196-6188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4号东方梅迪亚中心 C座 90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公司网站: 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 95021;400-1818-188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号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公司网站: 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 4008-773-772 (1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公司网站: Licaike.hexun.com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12)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2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公司网站: www.qianjing.com 客服电话: 400-892-6885 (1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A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公司网站: 8.jrj.com.cn 客服电话: 400-166-1188 (1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公司网站: www.ehowbuy.com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1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公司网站: www.yingmi.cn 客服电话: 020-89629066 (16)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号 13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 308号世纪金融广场 6号楼 6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公司网站: www.zhengtongfunds.com 客服电话: 400-820-1515 23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1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 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 7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公司网站: www.chinapnr.com 客服电话: 400-820-2819 (1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公司网站: www.zlfund.cn;www.jjmmw.com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19)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公司网站: www.zzwealth.cn 客服电话: 400-6767-523 (20)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25、27、2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公司网站: www.qh168.com.cn 客服电话: 95531;4008888588 (2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座 16-18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公司网址: www.mszq.com 24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客服热线: 400-619-8888 (2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 A座 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公司网址: www.tfzq.com 客服热线: 95391/4008005000 (2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5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公司网址: 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2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客服热线: 400-820-2899 (25)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公司网址: www.kysec.cn 客服热线: 400-860-8866 (26)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500号期货大厦 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号楼 35楼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25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公司网址: www.dzqh.com.cn 客服热线: 4008859999 (2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客服热线: 95553 (2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陈超 公司网址: http://fund.jd.com/ 客服热线:个人业务: 95118,400-098-8511企业业务: 400-088-8816 (2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号 9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公司网址: www.520fund.com.cn 客服热线: 400-821-0203 (3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 TANYIK KUAN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客服热线: 400-684-0500 (31)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是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区 4楼 A5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号东方纯一大厦 15楼 26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公司网址: www.dtfunds.com 客服热线: 400-928-2266 (32)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3号院 1号楼 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公司网址: www.qiandaojr.com 客服热线: 400-088-8080 (3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 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公司网址: https://www.noah-fund.com 客服热线: 400-821-5399 (34)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号 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号万通中心 D座 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公司网址: www.shengshiview.com.cn 客服热线: 400-818-8866 (3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钱燕飞 (3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A座 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 11层 A座 1108号 27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37)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号 A座 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刘美薇 (38)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公司网址: http://www.wanjiawealth.com (3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号大都会广场 5、7、8、17、18、19、38-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40)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 19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范坤 (4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号凯恒中心 B座 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4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28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4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https://www.sywg.com 客服电话: 95523或 400-889-5523 (4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官网: www.hysec.com 客服电话: 400-800-0562 (4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客服电话: 95525 (46)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官网: http://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 95547 (47)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站: http://www.csco.com.cn 客服电话: 400-832-3000 (4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4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网址 www.htsc.com.cn 客服电话: 95597 (5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9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栋 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 4000-766-123 (51)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zhixin-inv.com 客服热线: 4006-802-123 (5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https://danjuanapp.com 客服热线: 400-159-9288 (5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cindasc.com 客服热线: 95321 (5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jiyu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820-5369 (55)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址: www.cfsc.com.cn 客服热线: 95323或 4001099918 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78、80号 11层 1101内 11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78、80号 11层 1101内 1105室 法定代表人:洪正华 联系人:纪然 电话:010-57809522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30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号新成文化大厦 A座 11层 11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号 11层 11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增刚 联系人:程艳丽、魏汝翔 联系电话:15801034132、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经办注册会计师:程艳丽、魏汝翔 31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6年 12月 8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304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7年 1月 18日至 2017年 1月 20日,基金份额共募集 520,655,938.43份,有效认购户数为 324户。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二、基金的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7年 1月 25日正式生效。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2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第七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具体 的销售机构名单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 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 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 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于 2017年 2月 9日开通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 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三、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元的基 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销 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3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4、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时,其未结转收益将被一 并赎回; 5、当投资者的未结转收益为负时,若投资者赎回部分基金份额,将按比例 从赎回款中扣除。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时,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 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时,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 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 立。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 申请不成立。 投资人 T日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3日(包括该日)内支付 赎回款项。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 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 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 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日规定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 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T日),在正常情况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 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 日)及时到相应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 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34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者怠于查 询,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 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并提前公告。 (三)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分别为 100.00元和 1.00元,基金 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本基金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 额进行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销售机构另 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 额余额不设置最低限额。 3、基金管理人不设置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4、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置单日累计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上限、单个账户单日 累计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上限、单笔申购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 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申购,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为准。 6、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 赎回费用。 2、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 35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3、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 4、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采用“金额申购、份额确认”的方式。申购份额的计 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 =申购金额 /1.00 申购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0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 为: 申购份额 = 100,000/1.00 = 100,00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可得到 100,000.00份基 金份额。 5、赎回金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采用“份额赎回、金额确认”的方式。赎回金额按照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 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1)若投资人全部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 1.00元﹢赎回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例:某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0.00份,全部赎回,赎回份额对应 的未付收益为 1.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 100,000.00×1.00+1.50=100,001.50元 即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0.00份,全部赎回,赎回份额对应的未 付收益为 1.50元,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00,001.50元。 (2)若投资人部分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36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 1.00元 但当投资者的未结转收益为负时,若投资者赎回部分基金份额,将按比例从 赎回款中扣除。 例:某投资人持有本基金份额 100,000.00份,赎回 50,000.00份,未付收益 为 1.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 50,000.00×1.00=50,000.00元 即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0.00份,赎回 50,000.00份,未付收益 为 1.50元,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50,000.00元。 (3)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 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 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 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费用 =(赎回份额 -T日本基金总份额× 1%)×1.00×1% 发生收取强制赎回费情形时,赎回费用将从赎回金额中扣除。 四、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本基金出现当日净收益或累计未分配净收益小于零的情形,为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暂停本基金的申购。 37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保障等异常 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8、本基金每日累计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达到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数额限制。 9、单一账户每日累计申购金额 /净申购金额达到基金管理人所设定的上限。 10、本基金总规模、单笔申购金额达到基金管理人所设定的上限。 11、当影子定价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时。 12、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3、5-7、11、12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 接受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对于上述第 8、9、10项拒绝申购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上公布相关申购上限设定。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 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 理。 五、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出现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 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认定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第 1-3、5、6项暂停赎回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 38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 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 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 份额 10%的,基金管理人可对其采取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的措施。 六、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39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七、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和 7日年化收益率。 3、若暂停时间超过 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工作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 7日年化收益率;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八、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九、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 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基金份额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 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40 中航航行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2号)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份额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份 额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份额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同一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下的不同 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