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实施2019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价格上限
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2019-038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9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价格上限 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0.1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99.39元/股。 本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分别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回购”)。本次股份回购 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9年5月23日,因公司年度 利润分配,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1.2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100.14元/股,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价格上限 的公告》。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派发公司2019年中期 股息的议案》,以2019年中期利润分配时A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扣 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A股股份后的股份余额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 股利每股人民币0.75元(含税)(以下简称“本次分红派息”)。对本公司A股股 东而言,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9月3日,现金股息发放日为2019 年9月4日。 根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自本次分红派息A股除权(息)日2019年9月4 日起,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0.1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9.39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每股 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本公司总股本为18,280,241,41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已回 购的A股股份合计57,594,607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8,222,646,803 股;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8,222,646,803×0.75÷18,280,241,410≈0.7476元; 本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本公司流通股 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100.14-0.7476≈99.39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股份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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