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龙建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
原标题:龙建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53 公司简称:龙建股份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田玉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红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红革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 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二、(二)可能面对的风险”,请投 资者注意阅读。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8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7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黑龙江省国资委 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本公司、我公司、龙建股份 指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集团、控股股东 指 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投集团、控股股东 指 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路桥集团 指 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工集团 指 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水利集团 指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五公司 指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PPP 指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 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 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 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BT 指 建设-移交(Build-Transfer)即政府利用非政府 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 资模式。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 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 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BOT 指 建设—经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 即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 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包 括外国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 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 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 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 利润 EPC 指 设计(Engineering)、采购(Procurement)、施工 (Construction)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 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 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 期、造价全面负责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龙建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 LONGJIAN ROAD&BRIDGE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LJRB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田玉龙 2019年2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尚云龙先生的书面辞呈。尚云龙先 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云龙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尚云龙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即生效。 2019年2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同意暂由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 经理田玉龙先生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董事会正式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详情请见 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19-004”号临时公告)。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梓丰 许晓艳 联系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电话 0451-82281252 0451-82268037 传真 0451-82281253 0451-82281253 电子信箱 lzf200508@163.com lj_xuxiaoyan@163.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50090 公司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50009 公司网址 http://www.longjianlq.com 电子信箱 postmaster@longjianlq.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龙建股份 600853 北满特钢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2,756,526,243.94 2,465,657,482.67 11.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219,844.98 21,143,766.23 47.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30,495,060.80 20,762,254.73 46.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9,198,542.53 -699,939,710.82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69,884,047.17 1,546,202,074.93 1.53 总资产 16,254,849,491.90 15,371,977,338.57 5.74 期末总股本 644,167,658.00 644,167,658.00 0.0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85 0.0358 35.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85 0.0358 35.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0473 0.0352 34.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955 1.7713 增加0.224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1.9492 1.7393 增加0.2099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变动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一).1.“财 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1.98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47.66%,主要原因为:(1)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2)公司由于 加强管理,本期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49.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88%,主要原因为:(1)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原因详见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公司持有59.47% 股权的控股子公司黑龙江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期由于生产任务未落实,本期亏损;(3)本期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详见附注“七、70.资产减值损失”)。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 一.(一).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50,342.8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208,415.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774.1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667.50 所得税影响额 -46,080.28 合计 724,784.18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公路桥梁施工。公司目前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 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行业设计甲级、对外经营等资质。 公司具有“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企业资格” ,国内仅有10家公司拥有此项资格许可,具 备竞争承揽援外工程项目管理任务的优势;具有“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2019年 3月27日,公司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 企业”资格延续许可。公司“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企业资格”,于2019年1月27日到期。根 据商务部于2019年2月12日发布的 “关于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有关事宜的公告”, 商务部将采取招标方式认定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企业资格,在新一批资格招标类援外项目实施企业 资格认定前,现行资格招标类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继续有效。目前商务部尚未认定新一批资格 招标类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为: 1.施工总承包模式 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公司负责整个工程所有分项和各个专业的全部施工任务,业主负责支 付工程进度款。公司可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对其工程质量进 行管理、监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向业主负责。最终,业主及业主委托监理或质量监督部门 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公司向业主提交各项工程资料。 2.BT(建设-移交)模式 BT(建设-移交)模式中,公司与业主方签订合同,由公司负责项目融资和工程施工,在合同 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经验收完毕后,将符合质量要求的设施移交给业主方,业主方根据 合同约定分期向公司支付项目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 3.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中,公司与业主方签订合同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并在一定时期 内对建设项目享有经营权,依据合同约定在运营期内通过收取运营费用回收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 运营期结束后,公司将该设施移交给业主方。 4.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中,公司与项目相关主管政府合作。政府部门不拥有项目, 也不经营项目,而是通过给予某些特许经营权和给予项目一定数额的从属性贷款或贷款担保作为 项目建设、开发和融资的支持。公司和代表政府的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成立PPP项目公司,以合同 形式确定各成员的出资比例和形式。项目公司是项目的实施者,具体负责项目从融资、设计、建 设和运营直至项目最后的移交等全过程的运作。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项目公司的职能主要包括投 标与谈判、项目开发、运营和移交、确保项目的服务质量等。项目特许期结束,经营权或所有权 转移时,项目公司清算并解散。 5.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 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 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总承包人是EPC总承包项目的第一责任人。总承包商最终是 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EPC(设计-采购-建设)总承包模式充 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有效 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 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 的投资效益;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 人。 (二)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属于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施工领域,行业景气指数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明显。报告期内, 国家和我省基本建设投资总体保持一定规模。 2019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指出,2019年预期目标为完成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1.8万亿 元左右,新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新增通客车建制村 5000个,其中贫困地区3000个。 2019年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年度目标:黑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 建设投资预期目标达470亿元,其中黑龙江省2019年公路水路计划年度建设投资200亿元,计划 开工4个高速公路项目282公里,争取开工3个项目330公里,建设52个普通国省道项目2200 公里,建设农村公路7700公里,改造普通国省道危桥200座、农村公路危桥1300座等公路计划 项目;在铁路方面,黑龙江省铁路计划年度建设投资140亿元。 与此同时,正值国家加大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力度的重要窗口期,黑龙江省“百大项目” 建设、“百千万”工程实施,形成了强大的市场需求。区域交通一体化建设、水治理体系建设、保 障房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重要基本建设举措,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必将逐年加快、 PPP 运作模式将得到广泛的应用;新型城镇化、城市综合体、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概念的落地 实施,都将为企业项目投资、多元发展以及海外市场开发提供难得的契机。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 析”之“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黑龙江省国资委。公司作为东北地区最具实力、最具规模的大型综合建筑 集团之一,全国交通百强企业、世界最大国际工程承包商225强企业、黑龙江省三家“双百企业” 之一,拥有上市公司资本运营基础平台和良好的政企、银企合作关系,凭借“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有实力、重诚信、能创新、敢担当”的企业精神,经营业绩得到 社会普遍认可。公司凭借优秀的技术人才队伍、先进的专业设备、过硬的技术承建的国内外多项 工程均赢得了业主的高度评价,公司多次被评为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全国最 佳施工企业、全国交通百强企业,曾多次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公司参 建的伊春至绥化高速公路荣获第十六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是30个获奖项目中唯一一个公 路项目。公司被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列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名企录,全国仅80家施工企 业入选。 公司具有公路建设施工企业国内资质等级最高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及公路行业设计甲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拥有商务部“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企业 资格许可”,是国内拥有此项资格许可的10家公司之一。 公司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连续三年在“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信用评价中被评为“AAA”级 施工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在总体战略规划指引下共购置145台(套)机械设备,其中海外购置113台 (套),使公司整体装备结构进一步得到升级,为装备管理网络化奠定了基础。公司整体装备发展 顺应“互联物联”服务形态,在提高生产力、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加强能源、环境管理,助力 于实现环境保护及改善劳动条件的根本性任务。 公司累计拥有国家专利143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127项,外观设计专利1 项;拥有软件著作权1项。诸多专利技术的获得以及各项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使得公司在施工 技术方面快速升级,施工过程更加科学、绿色、先进、安全。公司主编的中国公路学会团体标准 《公路路基涎流冰防治设计与施工技术指南》已完成调研工作,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该标准的编 制,为公司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合作开发的“龙建股份智慧工地综合监管云平台”系统,目 前处于数据库搭建和功能模块编码阶段,预计2019年末全部功能模块开发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 该平台可以有效提升施工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应用现代高新技术系统地解决公司 统筹管理工程施工高动态、周期长、施工复杂多变等系列难题,打通公司施工管理信息化“最后 一公里”,实现项目管控模式转变和施工管理的降本增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实施“3+2+2”和“四个同步”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守正 创新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提质增效为主线、聚焦主业,坚持深化改革,坚持高质量发展。统筹推 进保规模、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重项目、强管理,防风险、提效益,稳就业、惠民生工作。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75,652.6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588.6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121.98万元,期末资产总额1,625,484.9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业市场持续发力,多元发展方向明确。在主业市场方面,公司通过传统领 域的深耕细作、二次经营战略要地培育,先后取得一批重点项目订单。报告期内新增合同订单77 个,合同金额达百亿元。在多元发展方面,公司精准定位,继续拓展沿线地市县的交旅融合项目, 全力助推主营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管理逐步深化,工作水平有效提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对标 学习大型央企、优秀民企的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探索实践,结合公司的发展实际,制定出符合企 情的改革方案,努力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在企业管理方面,公司积极调整机关总部的部门职能, 完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公司高效运转。 报告期内,公司广泛提升品牌形象,重视质量安全管理。在品牌建设方面,伊绥高速公路项 目斩获詹天佑奖,中俄黑龙江大桥项目胜利合龙,国内外媒体争相报道,龙建品牌享誉全国。公 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未发生安全生产 责任事故。各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把质量关;注重过程控制,规范质量检查 流程;强化责任意识,贯彻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确保产品质量优良,工程合格率100%。 报告期内,财务管理水平稳步提高,风险防控措施日益完善。在财务管理方面,推行财务信 息化与全面预算管理,尝试建立财务共享中心与资金结算中心,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归集大量 项目账户闲置资金、提高管理效率、降低业务成本;在风险防控方面,事前审计与合同审查双管 齐下,有效规避一般性风险;在提质增效方面,强化“三去一降一补”与“两金”清理的工作力 度,压实清理责任,取得初步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水平。公司续研国家级课题2项;续研公司级课 题14项,新评审确定重点研发课题7项,公司级在研课题共21项;通过省交通厅课题鉴定初审 的优秀课题成果5项;获得中国公路学会交通BIM工程创新奖三等奖1项;组织发表技术论文92 篇,申报黑龙江省企业管理现代化优秀论文4篇;获得实用新型专利7项;通过企业标准编制立 项8项。在信息化管理方面,ERP信息管理全面展开,工作流程的标准化水平与工作效率有效提 升。 报告期内,公司国企改革稳步推进。公司积极推进“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实践,集思广益, 审核修订改革实施方案,聚焦“五突破、一加强”多措并举,公司的改革工作呈现出上下联动、 纵深推进、专项与试点改革多点突破的良好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文化建设,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公司始终坚持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推动 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大精神引领,坚持发挥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作用,不 断提升企业文化建设的内涵和外延。通过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解放思想推动高 质量发展大讨论等活动开展广泛宣传,展现企业改革发展成果,弘扬企业发展精神。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展现良好风貌。公司及各权属企业共组织参与公益 实践活动涉及扶贫济困、维护生态环境、关爱弱势群体、修建道路、慈善捐助、解决就业问题等 13大类37项,公益、慈善活动区域遍布全国多个省市,让包括龙建部分困难职工在内的数万人 受益。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756,526,243.94 2,465,657,482.67 11.80 营业成本 2,426,704,860.16 2,189,447,363.46 10.84 销售费用 14,840,614.27 10,031,855.81 47.93 管理费用 149,076,570.98 133,698,950.70 11.50 财务费用 87,404,647.93 72,461,013.24 20.62 研发费用 3,642,439.37 218,268.43 1,568.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9,198,542.53 -699,939,710.82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231,542.82 -43,004,441.40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7,004,377.11 1,155,505,056.82 -11.12 税金及附加 20,635,529.23 23,575,201.03 -12.47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75,652.62万元,同比增加11.80%,主要原因为公司 承建的省内及国外工程较上年同期增加影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成本242,670.49万元,同比增加10.84%,主要原因为公司 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营业成本随之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1,484.06万元,同比增加47.93%,主要原因为市场开 发人员职工薪酬及支付的招标代理费增加影响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管理费用14,907.66万元,同比增加11.50%,主要原因为公司 职工薪酬、固定资产维护及折旧费用、物料消耗较上年同期增加影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财务费用8,740.46万元,同比增加20.62%。主要原因为公司本 期融资规模增加,致使财务费用随之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364.24万元,同比增加1568.79%,主要原因为公司本 期科研开发课题及研发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影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919.85万元,主 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少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223.15万元,主 要原因是公司之参股PPP项目资本金投资及子公司对外投资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700.44万元,其 中现金流入比上年增加28.43%,现金流出比上年增加50.01%,从而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有所降低。主要原因为:(1)公司的本期借款的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2)公司 上年同期发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10,736万股,而本期未发生此类业务;以上原因共同 影响所致。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2,063.55万元,同比减少12.47%,主要原因为公 司境外项目的VAT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共同影响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上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期 期末变 动比例 (%) 情 况 说 明 预付款项 713,198,360.47 4.39 524,138,321.36 3.41 36.0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562,353.00 0.14 -100.00 长期应收款 139,477,942.06 0.86 319,978,058.02 2.08 -56.41 长期股权投资 129,690,017.49 0.80 49,871,133.49 0.32 160.0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562,353.00 0.13 1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62,617,311.19 20.69 2,610,042,715.24 16.98 28.83 预收款项 684,822,203.46 4.21 464,155,633.87 3.02 47.54 长期借款 3,954,413,356.08 24.33 2,423,650,956.08 15.77 63.16 长期应付款 572,849,621.02 3.52 443,116,224.70 2.88 29.28 递延收益 46,869,394.88 0.29 5,851,730.00 0.04 700.95 专项储备 25,856,023.98 0.16 18,848,377.00 0.12 37.18 其他说明 1、预付账款71,319.84万元,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8,906.00万元,增加了36.07%, 主要原因为公司之子公司源铭经贸公司、浩扬沥清公司集中采购所支付的材料采购预付款影响所 致;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2,156.24万元,减少了100.00%,主要原因 为公司依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示的投资重分类调整 至“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列示影响所致; 3、长期应收款13,947.79万元,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8,050.01万元,减少了56.41%, 主要原因为公司前期承建的投资项目本期按合同约定陆续回款,致长期应收款减少影响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12,969.00万元,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981.89万元,增加了160.05%, 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按章程约定对参股公司灵宝市公共城市道路路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佳木斯 中交龙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影响所致;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156.24万元,增加了100.00%,主要原因 为公司依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下列示的黑龙江大可公路养护股份有 限公司、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基金(有限合伙)的投资调整至本项目列示影响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336,261.73万元,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5,257.46万元,增加了 28.83%,主要原因为公司PPP项目投入陆续增加影响所致; 7、预收账款68,482.22万元,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2,066.66万元,增加了47.54%, 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到业主拨付的开工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影响所致。 8、长期借款395,441.34万元,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53,076.24万元,增加了63.16%, 主要原因为公司承建的施工项目增加,为满足资金需求扩大融资规模影响所致; 9、长期应付款57,284.96万元,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2,973.34万元,增加了29.28%, 主要原因为公司及执行《佳木斯市2017年国省道改扩建PPP项目》、《国道鹤大公路宁安镇过境 段PPP项目》等合同,按合同约定公司累计收到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作为政府财政性建 设补助资金,记入项目总成本; 10、递延收益4,686.94万元,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101.77万元,增加了700.95%, 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融资租赁形成的递延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影响所致; 11、专项储备2,585.60万元, 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00.76万元,增加了37.18%,主要 原因为公司本期已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尚未全额发生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影响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92,185,180.71 开具银行保函的银行保证金存款 固定资产 2,956,947.17 银行贷款抵押物 无形资产 396,591,984.82 银行贷款质押物 合计 491,734,112.70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投资对象名称 初始投资金额 期初持 股比例 期末持股 比例 期末账面价值 伊春龙建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49.00% 49.00% 49,871,133.49 哈尔滨市龙胤管廊工程有限公 司 20,000,000.00 49.00% 49.00% 28,500,000.00 灵宝市公共城市道路路网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 46,318,884.00 47.50% 46,318,884.00 佳木斯中交龙建投资建设有限 公司 5,000,000.00 25.449% 5,000,000.00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 本 直接持 股比例 (%) 主营业 务 期末资产总额(元) 期末净资产(元) 本期主营业务收 入(元) 本期净利润(元) 1 黑龙江省龙建路 桥第一工程有限 公司 100,000 万元 100.00 建造业 1,720,530,208.63 237,798,238.93 224,839,522.63 8,075,146.13 2 黑龙江省龙建路 桥第二工程有限 公司 10,050 万元 100.00 建造业 1,264,926,774.90 179,302,347.76 140,066,453.69 3,254,983.20 3 黑龙江省龙建路 桥第三工程有限 公司 4,000 万元 100.00 建造业 1,342,772,808.20 74,349,797.92 18,842,878.18 -7,563,448.28 4 黑龙江省龙建路 桥第四工程有限 公司 100,050 万元 100.00 建造业 1,436,891,964.26 321,601,623.65 174,867,873.64 392,417.86 5 黑龙江省龙建路 桥第五工程有限 公司 20,010 万元 100.00 建造业 1,377,085,030.19 273,361,228.03 145,249,107.21 494,100.19 6 黑龙江省龙建路 桥第六工程有限 公司 10,000 万元 100.00 建造业 421,294,239.27 128,640,799.47 46,530,422.52 -7,356,982.71 7 黑龙江伊哈公路 工程有限公司 199万 美元 59.47 建造业 87,117,665.45 1,849,604.35 26,629,421.83 -14,496,765.01 8 黑龙江省汤嘉高 等级公路有限公 司 8,300 万元 65.00 建造业 105,310,257.68 88,010,123.13 9 黑龙江省七密高 等级公路有限公 司 12,087 万元 65.00 建造业 446,481,456.36 19,380,792.01 5,400,747.62 -10,489,911.54 10 黑龙江畅捷桥梁 隧道工程有限公 司 3,000 万元 100.00 建造业 120,644,168.65 17,945,636.52 -1,192,322.07 11 黑龙江龙捷市政 轨道交通工程有 限公司 10,000 万元 100.00 建造业 268,269,485.05 115,565,994.40 20,355,312.10 -4,860,437.02 12 黑龙江省公路桥 梁勘测设计院有 限公司 501万 元 100.00 建造业 20,515,350.03 13,243,833.00 10,426,886.28 1,557,665.06 13 黑龙江源铭经贸 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万元 100.00 商业 645,926,404.93 81,099,305.75 251,744,813.78 3,263,277.90 14 蒙古LJ路桥外商 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62,739,085.36 千蒙图 100.00 建造业 835,415,356.45 218,722,228.72 10,680,250.77 15 黑龙江省北龙交 通工程有限公司 10,017 万元 100.00 建造业 250,631,268.10 117,604,147.14 6,239,099.09 -2,076,189.06 16 黑龙江省鼎昌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 5,100 万元 100.00 建造业 135,435,477.78 41,484,267.21 3,138,631.41 -3,447,249.44 17 龙建路桥西藏有 限公司 20,010 万元 100.00 建造业 522,798,080.96 222,192,777.04 50,952,761.52 1,096,035.92 18 黑龙江龙建设备 工程有限公司 500万 100.00 商业 86,069,821.01 -189,792.63 2,560,438.50 -6,398,701.23 19 齐齐哈尔东北沃 野生态农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70.00 商业 23,164,796.26 10,438,287.44 5,168,812.64 -38,165.04 20 七台河龙澳环保 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 5,000 万元 51.00 工业 72,506,422.98 20,678,362.31 34,878,509.47 -2,663,644.40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行业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宏观经济的运行发展密切相关,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扩张很大程度上依赖于 国民经济整体运行状况及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发展进程。因此宏观经济波动将导致业 主对工程项目建设需求的变化,从而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若全球宏观经济进入下行周期或 者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显著放缓,而公司未能对此有合理预期并相应调整经营策略,则本公司经营 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资金风险: 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由传统方式逐渐转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给予公司更加广 阔的市场,同时也加大行业竞争,增加了企业投融资的风险,扩大了企业的资金风险。企业投资 BT、PPP工程项目时,按照业务约定投入的资金,可能存在不能收回的风险,可能严重影响公司 现金流。 融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投资项目的增加,公司能否在未来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将直接影响 项目能否顺利实施,也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同时,在当前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复杂多变的背景 下,融资面临的难度相应提升。 应收账款风险 : 由于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一般项目工程工期都比较长,合同额比较大,因此公司应收账款金 额较大,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慢,公司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利率风险: 因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 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以及短期借款。 汇率风险: 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等外币有关,除本公司的几个 下属子公司的部分境外项目以外币进行物资采购和工程结算之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 人民币计价结算。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安全风险: 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如公路施工风险:边通车边施工路段车辆伤害风险、基坑 作业坍塌风险、拌合站作业坍塌风险、生产生活区火灾风险;桥梁作业风险:高处作业坠落风险、 支架作业坍塌风险、预制梁安装作业起重伤害风险、水上作业淹溺风险、模板安装及拆除倒塌风 险;隧道施工风险:隧道作业坍塌风险、瓦斯爆炸风险、瓦斯中毒风险、爆破作业火药爆炸风险。 随着施工作业量增大,危险源增加、参建的施工作业人员的增多,增大了施工作业中安全风险。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 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 日期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年3月28日 http://www.sse.com.cn/ 2019-022 2019年3月30日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年6月26日 http://www.sse.com.cn/ 2019-051 2019年6月27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否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承 诺 类 型 承 诺 方 承诺 内容 承诺 时间 及期 限 是否有 履行期 限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 时履行应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收购 报告 书或 权益 变动 报告 书中 所作 承诺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水 利 集 团 2015年12月20日,水利集团出 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如 下:1、本公司承诺,未来关于 公路、道路建设的范围仅限于水 利水电设施项目配套的设施连 接工程;2、本公司承诺,若因 公司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 事项,本公司愿承担由此给龙建 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 损失和间接损失)。 2015 年12 月20 日长 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建 工 集 团 2015年12月20日,建工集团出 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如 下:1、本公司承诺,未来关于 公路桥梁建设的范围仅限于房 地产项目配套的小区道路及管 道建设;2、本公司承诺,待目 前正在进行中的乡村公路等建 设项目完工后,不再从事其他除 2015 年12 月20 日长 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开房地产配套项目之外的道路 建设施工项目。3、本公司承诺, 若因公司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 诺的事项,本公司愿承担由此给 龙建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建 设 集 团 2015年12月20日,建设集团出 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如 下:1、本公司将监督建工集团、 水利集团履行上述承诺;督促路 桥集团在未来2年内通过重组整 合、资产或股权转让等方式,解 决路桥集团下属公司与龙建股 份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并 监督路桥集团不再开展相关业 务。2、若因建工集团、水利集 团、路桥集团出现任何违反上述 承诺的事项,本公司愿承担由此 给龙建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包 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3、 在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方案执行 完毕之前,本公司承诺不利用对 龙建股份的控制关系从事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 并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 施避免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与龙 建股份出现其他存在同业竞争 的业务活动。 2015 年12 月20 日长 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再 融资 相关 的承 诺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建 设 集 团 2015年12月10日建设集团出具 了《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公 司将尽力减少本公司以及本公 司所控制的除龙建股份以外的 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与 龙建股份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 法避免的任何业务来往或交易, 本公司与龙建股份将遵循定价 公允、合理、公开、公平等原则 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履行合 法程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龙建 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相关内 部决策、报批程序。2、本公司 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章及龙建股份《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 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 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 龙建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2015 年12 月10 日长 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 他 建 设 集 团 在持续作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 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不越权干 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龙 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利益。 2017 年3 月24 日长 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 他 公 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 司《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和管 理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的资金将由本公司董事 会设立专户存储,并按照相关要 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监管,确保募 集资金按本公司披露的用途使 用,不会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其他重大 投资。 2017 年3 月25 日 期限: 至公 司 2017 年非 公开 发行 募集 资金 使用 完毕 之日 止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 他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 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 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 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 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 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6、在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 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 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 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 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要求。本人承诺切实履 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 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 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7 年9 月18 日长 期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此项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2017年5月5日,龙建股份向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青龙公 司赔偿因人工费上涨造成的损失等费用,共计42,180,818.65元,并承担本案 仲裁费、鉴定费、保全费等仲裁费用。2017年5月10日,青岛仲裁委员会以 青仲受通字[2017]第339号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 公司提交的与青岛青龙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 案,本案目前尚未裁决。 临时公告 “2017-044” 2016年1月19日,郭红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公司 支付工程款41,769,076.00元及利息(自2014年11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并支付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等。2017年10月 10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6]豫14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郭红工程欠款15,290,128.00 元及利息,驳回郭红的其他诉讼请求。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 财产保全费100,000.00元。2017年10月20日,龙建股份上诉至河南省高级 人民法院。2018年11月 9 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7]豫民终1190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豫14民初6号民事 判决书;龙建股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郭红支付工程款2,127,319元 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自2014年11月15日起至 本判决实际履行之日止);驳回郭红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68,557 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73,557元,由郭红负担140,000元,公司负 担33,55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3,540元,由郭红负担80,000元,公司负担 33,54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2018年12月14日,双方签订协议书,双方 就履行上述判决书所判决的工程款给付数额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确认,截止 2018年11月15日,龙建股份应当支付郭红本金2,127,319元人民币,利息 427,298.61元,共计2,554,617.61元。(以2,127,319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4年11月15日计算至2018年11月15日);一审案 件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共计173,557元,二审案件诉讼费用113,540元,共计 287,097元,上述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由龙建股份负担67,097元, 郭红负担220,000元,其中龙建股份已支付113,540元,多支付诉讼费46,443 临时公告 “2017-096” “2017-097” “2018-086” “2018-092” “2019-041” 元,双方同意将该数额从本协议第一项工程款本息中扣减;综上,龙建股份应 当支付郭红款项的最终数额为人民币2,508,174.61元。公司已于2018年12 月14日向郭红履行完毕[2017]豫民终1190号民事判决书中判决的给付义务。 2019年5月27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申2824号应诉通知 书,郭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撤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 豫民终1190号民事判决书。本案目前尚未判决。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 (申 请) 方 应诉 (被 申 请) 方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方 诉 讼 仲 裁 类 型 诉讼(仲裁)基本 情况 诉讼 (仲裁) 涉及金 额 诉讼 (仲 裁) 是否 形成 预计 负债 及金 额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诉 讼 (仲 裁) 审 理 结 果 及 影 响 诉 讼 (仲 裁) 判 决 执 行 情 况 凤阳 县徽 路通 建筑 材料 有限 公司 龙建 股份 不 适 用 财 产 损 害 赔 偿 纠 纷 原告请求被告偿还 原告各项经济损失 人民币400万元; 并支付逾期付款利 息50万元(暂计数, 以400万元为基数, 自逾期之日起,按 照中国人民银行同 期同类贷款基准利 率的1.5倍标准计 算,至实际清偿之 日止,款清息止; 并由被告承担诉讼 费用。 400 否 2018年7月26日,收到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 院[2018]皖1126民初2653号传票。2018年9 月7日,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以[2018]皖 1126民初26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 凤阳县徽路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2019年1月16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以[2018]皖11民终3029号民事裁定书,裁 定:撤销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2018]皖1126 民初2653号民事判决书;发回安徽省凤阳县人 民法院重审。2019年3月28日开庭。2019年 7月16日,凤阳县人民法院以(2019)皖1126 民初4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凤阳县徽路 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2019年7月 31日,凤阳县徽路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诉至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目前尚未开庭。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凉山 州农 业发 展融 资担 保有 限责 任公 司 邓天 磊、杨 曼、黑 龙江 省龙 建路 桥第 四工 程有 限公 司 不 适 用 贷 款 纠 纷 案 原告请求判令被告 邓天磊、杨曼立即 归还原告代偿借款 本息5,381,910.52 元;判令被告邓天 磊、杨曼支付违约 金1,000,000.00 元、律师费12.76 万元;判令被告黑 龙江省龙建路桥第 四工程有限公司对 被告邓天磊、杨曼 所欠上述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并 由被告承担诉讼费 用。 538.19 否 2018年5月14日,收到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 院[2018]川3401民初2003号传票及民事起诉 状。2019年5月14日,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 院以[2018]川3401民初2003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本案终结。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龙建 灃县 不 建 公司诉灃县力康建 192 否 2016年7月22日,哈尔滨南岗区法院裁定将 不 不 股份 力康 建筑 劳务 服务 有限 公司 适 用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纠 纷 筑劳务服务有限公 司返还超付工程 款;返还质量有问 题部分相应工程款 或承担修复费用; 赔偿阻挠施工造成 的经济损失。 案件移送至贵州省织金县法院审理。贵州省织 金县人民法院以[2016]黔0524民初2624号判 决书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公司上诉。2017年6 月20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7] 黔05民终749号民事裁定书撤销贵州省织金县 人民法院[2016]黔0524民初2624号民事判决, 本案发回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重审。2018年 2月1日,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以[2017]黔 0524民初208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因 涉及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需要收集,且因 客观原因现尚不能收集、调取。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 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本案中止审理”。 2018年11月9日,贵州省 织金县人民法院以[2017]黔0524民初2088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澧县力康建筑劳动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 内返还原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超付的工程 款993,566.57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 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自2016年5月4日起至返还 前述工程款完毕之日止的利息;驳回原告龙建 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 费24,227元,由原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负 担9,853元,被告负担14,374元。2018年11 月23日,公司收到民事上诉状,上诉人请求: 撤销织金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黔0524号 民初2088号民事判决书,请求二审法院改判驳 回被上诉人原审请求;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 本案全部诉讼费用。2019年5月16日,贵州 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9)黔05民终 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撤销贵州省织金 县人民法院(2017)黔0524民初2088号民事 判决;2、限上诉人澧县力康建筑劳务服务有限 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效力后30日内返还被 上诉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超付工程款 993,566.57元;3、驳回被上诉人其他一审诉 讼请求和上诉人其他上诉请求。 适 用 适 用 厦门 华特 集团 有限 公司 四川 公路 工程 咨询 监理 公司; 凉山 州交 通投 资开 发有 限公 司;黑 龙江 省龙 建路 桥第 四工 程有 限公 司 不 适 用 买 卖 合 同 纠 纷 原告请求判令三被 告给付原告沥青款 3,402,216元以及 承担逾期付款利 息;判令三被告给 付原告保留金及利 息; 判 令三被告承担本案 的全部诉讼费用。 383.93 否 2019年1月13日,四川省冕宁县人民法院以 [2018]川3433民初896号民事判决,判决:由 被告龙建四公司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原告 沥青款3,402,216元;并从2018年1月12日 起按被告开户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至实 际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 受理费36,230元,由被告龙建四公司负担。 2019年1月13日,龙建四公司向冕宁县中级 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9年7月17日,四川 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2019)川 34民终75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龙建 贵州 不 建 公司请求法院解除 4,937.9 否 2011年7月,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将清织 不 不 股份 鑫泰 和劳 务有 限公 司 适 用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纠 纷 原告青织高速公路 第七合同段项目经 理部与被告至今的 工程劳务合同;被 告返还原告多支付 的工程款 48,738,990元及利 息 0 高速第七合同段建设工程发包给龙建股份,工 程总造价为335,802,225.00元。2012年3月 30日,龙建股份与鑫泰和签署《工程劳务施工 合同》,龙建股份将其中部分工程分包给鑫泰 和施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鑫泰和施工进度 缓慢,并于2013年底自行停止施工,导致总体 工期滞后。公司起诉鑫泰和要求支付工程款 2100万元,被告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管辖权异议,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以[2014]哈 民一民初字第133-1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异议, 后被告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管辖权异 议。2016年9月29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 院以[2016]黑民辖终44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上 诉,维持原裁定。2016年11月,公司变更诉 讼请求,要求鑫泰和支付工程款48,738,990 元及利息。2018年3月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4]哈民一民初字第13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原告龙建路桥股份有 限公司与被告贵州鑫泰和劳务有限公司签订的 《工程劳务施工合同》;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 被告贵州鑫泰和劳务有限公司返还原告龙建路 桥股份有限公司劳务费等费用32,517,777.92 元;本判决生效后,被告贵州鑫泰和劳务有限 公司给付原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劳务等费 用32,517,777.92元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直至实际给付之日 止;驳回原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 请求;案件受费原告负担81,160.71元,被告 负担204,334.24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 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 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本判决为一审判决。2018 年5月2日,贵州鑫泰和劳务有限公司向黑龙 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不服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哈民一民初第 133号民事判决,请求撤销该判决,驳回被上 诉人诉讼请求。2018年8月2日,公司收到黑 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黑民终491号民事(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