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对公司2019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9-046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19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宁波东力”)于2019年8 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 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4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公司收到 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对所述问题逐项予以落实,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你公司在回复我部《关于对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 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94号)时称(公告编号:2019-033),公司 为年富供应链提供担保的融资本息合计为13.96亿元,预计年富供应链以自有 资产可清偿9.25亿元,抵押资产变现可清偿1.4亿元,剩余债务3.31亿预计 由公司承担,故公司计提预计负债3.31亿元。请说明你公司在作出上述判断时 是否充分考虑公司可能需先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风险,并结合法院对部分诉讼 作出的一审判决情况,进一步说明你公司截止2019年6月30日预计负债计提 是否充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如下: (一)是否充分考虑公司可能需先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风险 公司没有充分考虑可能需先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风险,在综合考虑公司、深 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富供应链”)的财务状况及与担保相关 的刑事案件情况后,认为公司为年富供应链提供担保的融资应由年富供应链自有 资产、抵押资产先行偿付。 (二)截止2019年6月30日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担保 事项相关的诉讼案件一审虽已判决,但公司对判决有异议,已依法向广东省高级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担保相关的刑事案件目前还在侦查中,尚未结束。 基于担保相关联的上述事项尚未结束,一审判决情况对预计负债的财务影响 无法预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对预计负债的规定,公司在资 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了复核,截止2019年6月30日预计负债 计提充分,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请补充披露截至目前上诉的进展情况以及合同诈骗案、骗取贷款案、 年富供应链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 回复如下: (一)截至目前上诉的进展情况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案件号:(2018)粤03民初2885号、2886号 进展:公司已于2019年8月7日提交2885号、2886号案件上诉状。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案件号:(2018)粤03民初3054号、3126号、3127号 进展:公司已于2019年8月21日提交3126号、3127号案件上诉状;于8 月28日提交3054号案件上诉状。 (二)合同诈骗案、骗取贷款案的进展情况 合同诈骗案已移交宁波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期将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公诉。 骗取贷款案尚处于宁波市公安局侦查过程中。 (三)年富供应链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 1、管理人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富供应链破产清算资产清查审计报告 (初稿)已于2019年3月完成。 2、年富供应链应收、应付对帐基本结束,应收款正在催收,对尚未了结的 业务合同处理方案等待法院审批。 3、下属子公司清理中,子公司升达(香港)有限公司拟作清盘处理,受香 港局势影响,涉及香港部分的清算时间无法预估。 4、后续涉及银行问题的处理尚未形成一致意见。预估最快还要5-6个月时 间才能形成初步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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