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进行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 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包括公司于2012年5月3日首 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报告以及2016年6月27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 集资金报告两项内容,下面分别说明如下: 公司于2012年5月3日上市时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3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元。截至2012年5月8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8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367,800.00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2,632,200.00元。 截止2012年5月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以“大华验字[2012]0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以前年度及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373,821,429.87元,包括 以下两项内容:1、公司对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人民币322,656,329.87元,其中:于 2012年5月8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0,756,266.12元, 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 币10,845,300.00元;2017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人民币1,900,063.75元。2、2013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51,165,100.00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于 2012年5月3日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账户的应有余额为人民币 5,784,637.05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2,632,200.00元-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373,821,429.87元+募集资金存款累计利息收入人民币26,973,866.92元),与截止2019年6月 30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实有余额人民币5,784,637.05元相符。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经本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1年3 月3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 大会修改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 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 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 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 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1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 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 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于2012年5月3日上市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工行深圳分行坪地支行(变更 前武汉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 草坪灯项目专户) 4000027629200370000 --- --- 光大银行新城支行(变更后深 圳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 灯项目专户) 39120188000019400 585,160.74 --- 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非募 集资金专户) 39120181000009000 103,300,000.00 --- 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非募 集资金专户) 39120181000012800 41,241,486.40 --- 光大银行深圳新城支行(非募 集资金专户) 39120181000012700 4,130,189.87 --- 浦发银行坪山支行(光伏照明 研发中心项目专户) 79260155300000100 2,066,727.06 4,863,001.60 活期存款 浦发银行坪山支行(非募集资 金专户) 79260167010000000 12,543,973.40 --- 交行武汉东湖支行(变更前武 汉光伏电源半导体项目专户) 421867018018150000000 ---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 (变更后福建LED绿色照明产 业化项目专户) 755920368810201 9,425,885.93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 (非募集资金专户) 75592036888000000 41,738,611.08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 (非募集资金专户) 75592036888000000 40,000,000.00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龙岗支行 (上海珈伟募集资金专户) 755926286810601 --- 921,635.45 活期存款 合 计 --- 255,032,034.48 5,784,637.05 募集资金专户的截止日余额说明: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于2012年5月3日上市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除 了两个专户尚余募集资金存款本金及利息收入人民币5,784,637.05元未使用外,其余募集资 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2,632,2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373,821,429.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52,632,200.00(实际变更为378,432,029.81 元,差额为期间利息金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一、承诺投资项目 1-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深圳 龙岗、变更前) 是 30,000,000.00 10,845,585.00 --- 10,845,585.00 100.00 --- --- 否 是 1-2、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深圳 龙岗、变更后) 是 --- 19,154,415.00 --- 15,296,697.68 79.86 --- --- 否 否 2-1、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 化项目(武汉,变更前) 是 100,000,000.00 --- --- --- --- --- --- 不适用 是 2-2、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 项目(福建,变更前) 是 --- 16,067,954.37 --- 16,067,954.37 100.00 --- --- 否 是 3-1、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 太阳能庭院灯项目(武汉,变更前) 是 222,000,000.00 --- --- --- --- --- --- 不适用 是 3-2、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 太阳能庭院灯项目(深圳,变更前) 是 --- 1,736,431.00 --- 1,736,431.00 100.00 --- --- 否 是 4-1、上海珈伟-正镶白旗20MWp 光 伏项目(内蒙,变更后) 是 --- 169,421,500.00 --- 170,510,319.82 100.64 2015/8/31 3,205,939.1 否 否 4-2、上海珈伟-阿克陶县20MWp 光 伏并网电站EPC 项目(新疆,变更 后) 是 110,041,044.44 --- 108,199,342.00 98.33 2015/12/31 ---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52,000,000.00 327,266,929.81 --- 322,656,329.87 98.59 --- 3,205,939.1 --- --- 二、项目变更剩余募集资金使用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51,165,100.00 --- 51,165,100.00 100.00 三、超募资金投向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合 计 -- 352,000,000.00 378,432,029.81 --- 373,821,429.87 98.7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未达预期计划主要原因系公司2014年下半年收购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简称品上照明)后,与品 上照明的研发在人员、设备、仪器方面做了部分整合,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放缓对LED照明研发的投入进度,且研发部门无法单独准确核算其直 接收益。 2、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项目:公司是“年产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的实施主体。基于行业发展形势变化,公司出 于谨慎性考虑在前期适度延缓了该项目的投资进度,及该地块部分剩余建筑物的拆迁工作进展缓慢推迟了该地块的正常启用; 公司已通过外发生产 及内部提高工艺流程等方式,基本解决了草坪灯业务的产能问题,目前公司草坪灯销量、产量均稳定发展,变更该项目不影响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 经营目标。 3、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控股子公司福建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是“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LED 绿色照 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是基于LED 快速发展的行业背景下结合公司国内业务发展实施开展的,经过前期的业务拓展公司的国内路灯市场开拓未达预 期,及公司LED 通用照明国内市场开发战略因收购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而有所调整,公司优先使用品上照明在中山新建的产业园,故该项目适度 放缓了投资进度。目前,以上1-3项目均已终止。 4、上海珈伟-正镶白旗20MWp 光伏项目:公司已完成了对正镶白旗项目相关投入且正镶白旗项目已并网发电,目前正在申报相关手续争取尽快进 入国家光伏新能源发电电价补贴名录。鉴于项目目前尚未进入补贴目录,导致效益不达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明 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说明 2012年以来,LED逐渐由户外照明市场向室内照明市场渗透,并迅速进入快速发展期。另外,由于LED的设计空间巨大,除照明产品外,其他产品 的市场潜力也很大。业内众多LED厂商也开始积极布局市场,开拓渠道,意欲抢夺发展先机。但是,LED芯片的节能散热问题、眩光问题和光色问 题仍是LED照明产品应用的重大阻碍。因此,公司通过改变原“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建设“LED照明研发中心”,以LED 智能照明家居环境与生活适宜性、基于LED照明的高效漫射扩散板光学技术与光学薄膜技术应用、基于石墨烯材质的LED光源散热器设计优化和基 于不同场景照明应用要求的LED光源模块化技术为研究方向,突破公司在发展LED照明产品过程中的技术障碍,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保持公司在行 业内技术领导者的地位。关于变更后项目可行性说明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公告的《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说明 2012年以来,全球LED应用产品需求快速增长,LED照明替换传统照明的速度远高于市场预期,除原有LED户外路灯照明之外,LED室内商业照 明、家居照明的市场份额快速增长。为适应LED照明发展的新形势,及时抓住发展机遇,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管理层决定将原 有募投项目的业务内容由单纯的LED路灯项目扩展至LED室内照明系列产品。关于变更后项目可行性说明请参见公司于2013年7月9日公告的《福 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说明 2011年公司主要海外市场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主要客户采购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同时市场去库存周期延长,进而影响到公司的销售情况和经营 业绩。考虑到业务结构、业务模式、产业链地位等因素,以及对行业发展动态的跟踪研究与判断,公司决定适时调整整体及部分业务的发展战略。 “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系公司基于2010年以前草坪灯行业的高速成长所作出之谨慎合理预期,在目前行业发展形势 下,公司决定适当缩减规模,将其变更为“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关于变更后项目可行性说明请参见公司于2013年 10月10日公告的《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及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原因说明 光伏发电项目节能环保,无公害,无污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能源政策,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并且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属于国 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产业。公司在原有主营业务发展放缓的大背景下及时调整发展战略,结合传统业务形态审慎选择光伏电站EPC和投资运营业务作 为新的战略发展突破口。投资太阳能光伏电站是公司产业延伸及实施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快公司产业的布局及业务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 意义,有利于公司立足长远,提升和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也将对公司其它业务发挥重要作用。加之公司完成对江苏 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华源新能源)的收购后,华源新能源的EPC业务资质、专业能力、经营经验,配合公司多年来积累的光伏行业技术 与经验,公司将快速进入光伏电站业务领域,有利于加快实现“光伏、照明、光伏+照明”业务齐头并进与协同发展战略。 为了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及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截止 2015年4月30日尚未使用的全部资金279,462,544.44元用于增资公司光伏电站投资平台――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再由珈伟(上 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投入正镶白旗 20MWp 光伏电站项目和阿克陶县 20MWp 光伏电站并网 EPC 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况 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和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增资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简称上海珈伟),由上海珈伟实施正镶白旗20MWp 光伏电站项目和阿克陶县20MWp 光伏电站并网EPC 项目,两个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别是锡盟 正镶白旗明安图镇东北方向约17km和新疆克州阿克陶县江西工业园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况 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和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增资上海珈伟,由上海珈伟实施正镶 白旗20MWp 光伏电站项目和阿克陶县20MWp 光伏电站并网EPC 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情况 经公司2012年7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84.53万元。本次置换 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2012]415号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将原定用于“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 项目”。另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最大限度利用好现有资金,支持业务开拓 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使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将缩减建设规模后剩余募集资金5,116.51万 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2,200万元-变更后使用募集资金17,083.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每年为公 司减少利息支出(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计算)约307万元。公司已于2013年11月29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16.51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无 公司上市时的募集资金项目变更说明: 注1、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武汉)项目变更说明: 2013年7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暨以投资设立的方式 成立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201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上议案,将原定用于“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 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实施“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变更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2013年7月9日公司对以上变更信息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 注2、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变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16.51万元的说明: 2013年10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1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将原定用于“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 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16.51万元。变更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2013年10月10日公司对以上变更信息在巨潮资讯 网发布公告。 注3、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3,000.00万元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未能募集原计划的资金数额,分配到光伏照 明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00.00万元。 注4、公司已于2014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光伏照明研发中心 项目”变更为“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该项变更已于2014年6月5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变更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2014年4 月4日公司对以上变更信息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 注5、公司已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 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于2015年6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年产 2,400 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和“LED 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由“上海珈伟实施上海珈伟-正镶白旗 20MWp 光伏项目”,“上海珈伟-阿克陶县 20MWp 光伏并网电站 EPC项 目”。变更项目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2015年5月20日公司对以上变更信息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编制单位: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LED照明研发中心项 目(2014年变更) 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 目(深圳龙岗) 19,154,415.00 --- 15,296,697.68 79.86 2019/12/31 --- 否 否 上海珈伟-正镶白旗 20MWp 光伏项目 (2015年变更) 年产2,400万套太阳 能草坪灯、太阳能庭 院灯项目,LED绿色 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 项目 169,421,500.00 --- 170,510,319.82 100.64 2015/8/31 3,205,939.1 否 否 上海珈伟-阿克陶县 20MWp 光伏并网电 站EPC 项目(2015年 变更) 年产2,400 万套太阳 能草坪灯、太阳能庭 院灯项目,LED 绿色 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 项目 110,041,044.44 --- 108,199,342.00 98.33 2015/12/31 --- 是 否 合计 — 298,616,959.44 --- 294,006,359.50 98.46 --- 3,205,939.1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参见前述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2014年变更)因深圳龙岗新厂房建设进度延缓,该项目的进度也受到影响。预计 该项目于2019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储阳光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06 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746,031股募集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金,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0 元。截至2016年6月2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99,999,981.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206,900.1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3,793,081.10 元,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6]00067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付人民币784,179,990.85元,主要明细如下: 1、 定边珈伟 30MWp地面光伏发电项目239,280,181.01元; 2、 金 湖 振 合 二 期3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161,626,411.91元; 3、 葫芦岛兴城 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1,939,036.75元; 4、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259,316.94元,于2017年末该部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5、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0元,2018年10月31日用兴城珈伟募集资金余额补充流动资金16,000万元,2018年11月1日用定边珈伟 募集资金余额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6、金 湖 振 合 二 期30MW地面光伏发电公司已于2019年5月17日将控制权转让,截止交割日募集资金账户尚存余额75,044.24元,本报告 期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已经完成交接。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账户的应有余额为人民币10,489,278.06 元(募集资金净额 783,793,081.10元-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84,179,990.85 元+募集资金存款累计利息收入10,876,187.81元),与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实 有余额人民币10,696,178.16元相差人民币206,900.10元。该差额系与2016年定向增发相关的验资、股份登记费等共计人民币206,900.10元是从公司的 其他非募集资金账户中支付的,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规定,对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和管理。据此,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分 别在浦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和中行深圳罗湖支行开立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6年8月5日与上述三家银行和独立财 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 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 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后,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 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形式通知财务顾问主办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或备注 变更前募集资金专户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专 户) 79170155300005583 258,999,981.20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 项目专户) 9550880075915100527 325,000,000.00 中行罗湖支行(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757567385875 200,000,000.00 活期存款 变更前募集资金专户合计 783,999,981.20 变更后募集资金专户 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分行(葫芦岛兴城20MWp 地面光伏电站项目 募集专户) 79170155200019032 168,600,000.00 8,534,429.18 活期存款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定边珈伟30MWp光伏项目募集专户) 9550880205389500159 260,000,000.00 2,161,748.98 活期存款 苏州银行淮安分行(金湖振合二期30MW 光伏发电项目募集专 户) 3208010011120125001228 161,640,915.12 0 已经转股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或备注 合 计 590,240,915.12 10,696,178.16 --- 募集资金帐户变更情况说明: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3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抚州珈伟30 兆瓦地面光伏电站 项目和成武太普40 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将以上两个项目截止2017 年1 月31 日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58,804.37万元(以实际转账日全部利息 和本金结算为准)分别以42,860 万元和15,944.37 万元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珈伟和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新能源”)。增资 后将由上海珈伟和华源新能源利用增资部分的募集资金投入以下光伏电站项目:上海珈伟拟投入16,86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葫芦岛兴城20MWp 地面 光伏电站项目”,及拟投入26,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定边珈伟30MWp 光伏发电项目”;华源新能源拟投入15,944.37万元募集资金用于“金湖振合二 期30MW 光伏发电项目”,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将由上海珈伟和华源新能源自筹资金解决。据此,公司根据三个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于2017年3月在 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和苏州银行淮安分行开立三个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3月30日和2017年4月5日由本公司、本公 司所属的三家电站项目公司与上述三家银行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个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专 户实际初始转入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金额详见附表1。公告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相关文件参见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783,793,081.10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5,735,129.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604,179,990.8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83,793,081.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74.4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一、承诺投资项目 1、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 目(江西抚州,变更前) 是 258,793,081.10 --- --- --- --- --- --- 不适用 是 2、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 站项目(山东菏泽成武,变更前) 是 325,000,000.00 --- --- --- --- --- --- 不适用 是 3、葫芦岛兴城 20MWp地面光伏电站 项目(兴城,变更后) 是 168,600,000.00 1,939,036.75 1.15% --- --- 否 是 4、定边珈伟 30MWp地面光伏发电项 目(定边,变更后) 是 260,000,000.00 5,660,085.00 239,280,181.01 92.03% 2018/12/31 436,208.31 否 无 5、金 湖 振 合 二 期30MW地面光 伏发电项目(金湖,变更后) 是 161,640,915.12 75,044.24 161,701,456.15 100.03% 2017/6/30 2,162,714.72 否 无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83,793,081.10 590,240,915.12 5,735,129.24 402,920,673.91 68.26% 2,598,923.03 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否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201,259,316.94 100.63%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783,793,081.10 790,240,915.12 5,735,129.24 604,179,990.85 76.46% --- 2,598,923.03 --- --- 二、项目变更剩余募集资金使用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三、超募资金投向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合 计 -- 783,793,081.10 790,240,915.12 5,735,129.24 604,179,990.85 76.46% --- 2,598,923.0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1、 葫芦岛兴城 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未达到进度的原因:因电站项目所需前期审批手续等原因,项目未能按计划进行施工。 2、 定边珈伟 30MWp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定边,变更后)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定边珈伟 30MWp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原计划2017年全部完工, 目前该电站项目已基本完工,并已达到并网状态。由于与该电站相关的国家电网外线输送线路工程延期,导致公司电站并入国家电网相应延期。该电 站在2018年年末开始发电,因2018年光伏531新政影响,该电站尚未能获取发电业务许可证、与电力公司的购售电合同、并网电价批复文件等相关 文件。 3、 金湖振合二期3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于2017年6月并网发电,因尚未纳入补贴目录,故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明 1、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江西抚州)与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山东菏泽成武)项目变更原因: 因原募投项目所在地光伏行业政策和投资环境出现了对公司投资不利的新变化,如原项目所在地从2016年12月开始实行的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有关工作方案的政策可能导致兴建的两家电站上网中标电价下降,另外项目因征地手续未办好等原因将导致光伏电站建设进度不可控。变更后的三个 光伏电站项目均已取得各地发改委的备案批标,项目的总体风险和不确定性相比原两个募集资金电站投资项目下降。 2、葫芦岛兴城 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因电站项目取得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有所延迟,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并网发电,按照相关规定,不能实现 预期的上网电价,公司正在审慎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决定暂缓投入募集资金。本公司对该电站除了投入少量前期费用193.90万元外,无其他投入。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况 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实施地点:江西抚州,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实施地点:山东菏泽,变更后三个项目实施地点 分别是:葫芦岛兴城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实施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兴城;定边珈伟30MWp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地点:陕西省定边县;金湖 振合二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况 抚州珈伟30 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成武太普40 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两个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投 入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定边珈伟及兴城珈伟和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新能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定边珈伟30MWp 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共计 33,624,981.4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 002648号)。公司于 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 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定边珈伟3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筹资金33,624,981.4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1、使用葫芦岛兴城20MWp 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募集专户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5月15日补充流动资金1.50亿元,于2018年10月31日 还清。 2、葫芦岛兴城20MWp 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募集专户及定边珈伟30MWp光伏项目募集专户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10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 1.60亿元,2018年11月1日补充流动资金0.20亿元。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无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编制单位: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葫芦岛兴城 20MWp地面光伏 电站项目( 兴城, 变更后) 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 站项目(江西抚州),成武 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 站项目(山东菏泽成武) 168,600,000.00 1,939,036.75 1.15 --- --- 否 是 定边珈伟 30MWp 光伏发电项目(定 边,变更后) 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 站项目(江西抚州),成武 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 站项目(山东菏泽成武) 260,000,000.00 5,660,085.00 239,280,181.01 92.03 2018/12/31 436,208.31 否 否 金 湖 振 合 二 期W 30MW 光伏 发电项目(金湖, 变更后) 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 站项目(江西抚州),成武 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 站项目(山东菏泽成武) 161,640,915.12 75,044.24 161,701456.15 100.03 2017/6/30 2,162,714.72 否 否 合计 — 590,240,915.12 5,735,129.24 402,920,673.91 68.26 --- 2,598,923.03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参见前述说明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 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 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葫芦岛兴城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因电站手续不齐全,导致未达到计划进度。 定边珈伟30MWp光伏发电项目因线路工程延期导致完工晚于计划进度,已在2018年12月31日并网发 电。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参见前述说明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四、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8 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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