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9-047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1号)批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16,317,71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09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984.17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6,998,449.22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验证,并于2018年2月6日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 0104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各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信息 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 3105016138360000193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0242351050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216190100100126073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2018年3月1日,公司及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 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 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2,977,355,540.23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79,639,908.99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570,179.71元,其中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000元,利息收入人民币2,567,179.71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 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差异。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2月28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人民币 2,508,858,122.16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492,355,540.2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就此事项瑞银证券和普华永道分别出 具了《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和《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2月28日止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18)第0913号),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8年 3月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964,639,908.99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就此事项瑞银证券出具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 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8年3月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公司已经分别于2018年9月10日、10月26日、11月26日,将前述资金 中的人民币316,000,000元、129,000,000元、40,000,000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以满足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需要(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11日、 10月27日、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分别为:2018-049、2018-059和2018-063)。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同时,公司已经及时将上述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 2019年2月27日,公司归还剩余募集资金479,639,908.99元至募集资金专 户。(详见公司2019年2月28日披露《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479,639,908.99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就此事项瑞银证券出具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2019年2月28日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79,639,908.99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3.87%。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并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购置 10架空客A320飞机及1台A320飞行模拟机,变更为10架空客A320飞机、8 架空客A320neo飞机及1台A320飞行模拟机,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 总额约合人民币122.30亿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仍为人民币 3,456,998,449.22元,变更后投资总额与投入募集资金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 决。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964,642,908.99元,占募集资金净 额的27.90%。就此事项瑞银证券出具了《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 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 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56,998,449.22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 2,977,355,540.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64,642,908.9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77,355,540.2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7.90%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 项目, 含部分 变(如 有)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报告期 末承诺投入 金额(1)(注 2)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报告期 末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报告期 末累计投入 金额与承诺 投入金额的 差额 (3)=(2)-(1) 截至报告 期末投入 进度 (%)(4)=(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购置10架空客 A320飞机、8架 空客A320neo 飞机 是 3,406,998,449.22 3,406,998,449.22 3,406,998,449.22 0.00 2,927,355,540.23 (479,642,908.99) 85.9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 用 否 购置1台A320飞 行模拟机 否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0.00 50,000,000.00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 用 否 合计 3,456,998,449.22 3,456,998,449.22 3,456,998,449.22 0.00 2,977,355,540.23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 用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2,492,355,540.2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符合监管要求。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64,639,908.99元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该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经分别于2018年9月10日、10月26日及11月26日,将前述资金中的人民币 316,000,000.00元、人民币129,000,000.00元及人民币40,000,000.00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并于 2019年2月27日,归还剩余募集资金479,639,908.99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79,639,908.99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尚有人民币479,639,908.99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暂 未归还。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募集资金到账后于本报告期末投入的金额。 注2:“截至报告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 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 划累计投资 金额(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投资进度 (%)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购置10架空客 A320飞机及8架空 客A320neo飞机 购置10架空 客A320飞 机 3,406,998,449.22 2,927,355,540.23 0.00 2,927,355,540.23 85.9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3,406,998,449.22 2,927,355,540.23 0.00 2,927,355,540.23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 具体募投项目) 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购置10架空客A320飞 机及1台A320飞行模拟机,变更为10架空客A320飞机、8架空客A320neo飞机及1台A320飞行模拟机,变更后的募集资 金投资总额约合人民币122.30亿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仍为人民币3,456,998,449.22元,变更后投资总额与投入募集 资金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964,642,908.99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7.9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18- 028)。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目) 不适用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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