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65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961,538,46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0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997.20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2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79,999,997.20元,已由主承销商西 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 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0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4,976,699,997.2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45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39,030.0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 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18,715.10万元;2019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 金37,939.58万元,2019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后的净额为873.0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76,969.6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19,588.14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288.4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截至2019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7,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西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 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已销户),2017 年12月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 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2月,公司变更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2019年1月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丽水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 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 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95040154700001506 7,753,007.24 本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 3310010010120100606271 587,904.72 本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401369893988 719,458.26 本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丽水分行 19850101040012863 3,414,310.80 丽水新湖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丽水支行 39010155000000365 4,354,722.37 丽水新湖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瑞安市支行 19245101040035892 2,670.42 瑞安市中宝置业 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吴江支行 3050020210120100034218 16,052,783.06 苏州新湖置业有限公司 合 计 32,884,856.8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11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 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等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78,000.00万元,累 计赎回111,000.00万元,累计收到现金管理收益838.55万元。期末,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向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17,000万元、向厦门国际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2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7,67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939.5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6,969.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 重大变化 苏州新湖明 珠城五期 否 198,835.00 198,835.00 198,835.00 26,167.23 174,209.40 -24,625.60 87.62 2021年12 月[注1] 64,288.94 [注2] 否 丽水新湖国 际三期 否 99,417.50 99,417.50 99,417.50 6,770.50 98,286.45 -1,131.05 98.86 已竣工 380.86 [注2] 否 瑞安新湖广 场(曾用名: 瑞安新湖 城) 否 99,417.50 99,417.50 99,417.50 5,001.85 104,473.80 5,056.30 [注4] 105.09 [注 4] 2021年5月 [注3] -1,749.47 [注2] 否 偿还贷款 否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 100.00 - - 不适用 否 合 计 - 497,670.00 497,670.00 497,670.00 37,939.58 476,969.65 -20,700.35 - - 62,924.7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报告期内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一)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 [注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将根据项目实际开发进度调整。 [注2]: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项目尚未全部结算。 [注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调整。 [注4]: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的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各年度产生的利息收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