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合磐通: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原标题: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合磐通: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2号) 嘉合 磐通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201 9 年 第 2 号 ) 基金管理人: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 年 八 月 重要提示 一 、 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 经 2015 年 10 月 8 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会许可【 2015 】 2233 号) 批准 注册,根据 2017 年 6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关于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 【 2017 】 1571 号)进行募集 , 本基金 的 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正式生效 。 二、 嘉合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 或 “ 本基金 管理人 ” ) 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 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 的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 、职业道德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 ,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投资管理 风险 、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 、 其他风险 等。 四、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 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 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 等 信息披露 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并自行承担投资风 险 。 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 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信用风险指发债主体违约的风险, 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投不活跃导 致的投资者被迫持有到期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未来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 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它影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这些风 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六、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 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 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 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 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七、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 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八、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 外。 九、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7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4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4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6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70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7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77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7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8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83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9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9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5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11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29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31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34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135 第一部分 绪言 《 嘉合 磐通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 “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 运作办法 》” ) 、 《公 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规定》”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 销售办法 》 ” ) 、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 嘉合 磐通债券 型 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 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者 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并注意基金管理人对本招募说明书 披露的更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 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嘉合 磐通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指《 嘉合 磐通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嘉合 磐通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嘉合 磐通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 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嘉合 磐通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指 20 12 年 1 2 月 28 日经第十 一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 三十 次会议通过,自 20 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 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 《流动性 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 4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 6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 投资人 /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1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 2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 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3 、 销售机构:指 嘉合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4 、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 5 、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 份额 登记机构为 嘉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或接受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 登记业务的机构 2 6 、 基金账户:指 基金份额 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8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 9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 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1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2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3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4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5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6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7 、 《业 务规则》:指《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 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 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8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9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1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3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 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4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5 、 元:指人民币元 4 6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7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8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 9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1 、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 2 、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 开放式 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 3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不同的类别。在投 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5 4 、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 5 、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 738 号 1 幢 32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 杨浦区秦皇 岛路 32 号 A 楼 邮政编码: 200082 法定代表人: 郝艳芬 成立日期: 2014 年 7 月 30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 证监许可 [ 201 4 ] 621 号 经营范围: 基金 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 000 万元 存续期间:永久存续 联系人: 商林华 电话: 021 - 60168300 股权结构: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占 27.27 % 、 上海慧弘 实业集团 有限公 司 占 27.27 % 、 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 占 22.73 % 、 福建圣农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占 18.18 % 、北京智勇仁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占 4.55 % 。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郝艳芬女士,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 硕士。 曾 就职于 中国农业银行青岛 分行 、 上海慧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 ,现任嘉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燕女士,江西省教育学院学士。曾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江南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计 划财务部总经理兼工会副主席,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朱秋燕女士,江西财经大学硕士。曾担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投资经理, 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卢础其先生,现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 配件有限公司监事、万和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及广东万和新 电 气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长 ,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剑 华先生, 北京大学光华 管理学院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 硕士 。曾就职于 福建华兴证券公司 、福建省资信评估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金融企 业单位 , 负责多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制改制、股票发行上市和企业收购兼并工作。 现任福建圣 农 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 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 蔡奕先生,厦门大学法学博士。曾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工作,先 后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监察部副总监,现 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曹 凤 岐 先生, 北京 大学经济 学院 毕业 。 现 为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荣 休 教授、 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 主任 , 并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 员, 中国金融学会 常务理事, 中国投资 学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金融学会 副会长等 职,兼任嘉合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姚长辉 先生, 北京大学金融学博士 。 现为北京 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教授、 博士 生导师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创业投资研究中心副主 任,北京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生中心副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北京市金 融学会理事,北京市投资学会理事, 兼任嘉合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刘 振亚 先生, 中国 人民大学 经济学 博士。 曾担 任国际货币基金总部华盛顿亚 洲局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 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兼研究总部主任、中国 人民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等 职务 ,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 士生导师 , 英国伯明翰大学国际金融与跨国银行项目教授 , 兼任嘉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单兵先生,监事会主席,上海财经大学硕士,上海交通大学学士。曾就职于 南通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 源吉投资有限公司 、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 上海 贝元 投资 管理 有限公司等 单位 ,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 主席。 卢宇凡先生 ,监事,英国伯恩茅斯大学硕士。曾就职于 格兰仕集团、佛山市 宏图中宝电缆有限公司等单位 ,现任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 会秘书。 廖 俊杰 先生,监事 , 同济大学 硕士 。 现 任 福建 圣农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付祥先生 ,职工监事 , 南京大学硕士 、 学士 。 曾 就职于 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 司等单位, 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衍生品投资部副总监。 刘歆茹女士,职工监事,武汉大学硕士、学士。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研体系风控合规高级专员。 王奕人先生,职工监事,美国德雷塞尔大学硕士,山东大学学士。 现任嘉合 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量化衍生品投资部投资经理。 3 、高级管理人员 郝艳芬女士 , 简历同上 , 现任 嘉合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 蔡奕先生, 简历同上 ,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崔为中先生,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曾任中创投资公司海南代表处系统管理 员资金主管,中诚信证券评估公司海南分公司电脑部经理、办公室副主任,长城 证券公司信息技术部总助 、 英大证券公司 IT 技术总监 、 嘉合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高明先生,英国诺丁汉大学商学院硕士。曾任中国石化集团市场开发部经理、 财务部经理,加拿大贝祥投资 集团高级投资经理 、 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二 部总经理助理 、 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炜先生,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曾在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 东盈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曾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总经理助理,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沈珂先生,南京大学信息学学士。曾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 术部高级工程师,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嘉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 首席信 息 官 。 4 、 基金经理 (1) 现任 基金经理 于启明 先生,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 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宝盈 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宝盈祥瑞养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年 6 月加入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于启明先生于 2012 年 7 月 6 日至 2015 年 6 月 13 日期间任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5 月 21 日至 2015 年 6 月 13 日期间任宝盈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的基金经理 , 2016 年 1 月 22 日 至今任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和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今任嘉合磐稳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3 月 13 日至今任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 019 年 7 月 24 日 至今 任 嘉合磐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李国林先生,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 资部总监兼研究总监、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凯石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监, 2018 年加入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19 年 1 月 15 日至今任嘉合锦程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1 月 25 日 至今任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 年 6 月 14 日至今任嘉合 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 汪静以 女士, 山东大学经济学、法学双学士,曾任 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固定收益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 2015 年加入嘉合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019 年 6 月 11 日 至今任 嘉合货币市场基金和 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的基金经理 。 ( 2 ) 历任基金经理 季慧娟 女士, 2018 年 1 月 24 日 至 2019 年 6 月 4 日 期间 任 嘉合磐通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 5 、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蔡奕 先生, 现任嘉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 姚春雷先生, 现任嘉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副总监 职务 。 付祥 先生, 现任嘉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量化 衍生品投资部 副总监职务 。 姚文辉先生, 现任嘉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 部 总监职务 。 骆海涛先生, 现任嘉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权益 投资部 副总监职务 。 管仁贤先生, 现任嘉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权益 投资部 副总监职务 。 李国林 先生, 现任嘉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权益 投资部 副总监职务 。 梁凯先生, 现任嘉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配置 管理部 FOF 基金 经理 职务 。 王玉英女士 , 现任嘉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 部 副总监职务 。 朱萍女士, 现任嘉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中央交易室副总监职务 。 6 、上述 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 依法募集 资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4 、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 6 、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2 、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 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人泄露; 13 、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基金收益; 14 、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17 、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 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 、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 人违反基 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金托管人追偿; 22 、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 基金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 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 26 、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 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销 售办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 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9 )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1 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 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 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 1 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 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 4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 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 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 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 1 )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3 )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 、内部控制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 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 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 独立,基 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 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制、完善的岗位责 任制、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严格的授权控制、有效 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 法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审慎性原则和适 时性原则,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 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 林 成立日期: 1987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7,170,411,366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1037 号 联系人:高希泉 联系电话: (0755)2219 77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 证券交易所简称:平安银行,证券代码 000001 )。其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2 年 6 月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并于同年 7 月更名为平安银行。中 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平 安银行 5 8 % 的股份,为 平安银行的控股股东。 截至 2018 年末, 平安银行 有 80 家分行 , 共 1,057 家营业机 构。 201 8 年, 平安银行实现 营业收入 1,167.16 亿元(同比增长 10.3% ) 、净利润 248.18 亿元(同比增长 7.0% )、资产总额 34,185.92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5.2% )、 吸收存款余额 21,285.57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6.4%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含 贴现) 19,975.29 亿元(较上年末增幅 17.2% )。 平安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事业部,下设市场拓展处、创新发展处、估值核算 处、资金清算处、规划发 展处、 IT 系统支持处、督察合规处、基金服务中心 8 个 处室,目前部门人员为 60 人。 2 、主要人员情况 陈正涛 , 男 , 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理财规划师、国际 注册私人银行家,具备《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长期从事商业银行工作,具有 本外币资金清算,银行经营管理及基金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经验。 1985 年 7 月 至 1993 年 2 月在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任教; 1993 年 3 月至 1993 年 7 月在招 商银行武汉分行任客户经理; 1993 年 8 月至 1999 年 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武昌支 行任计划信贷部经理、行长助理; 1999 年 3 月- 20 00 年 1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青 山支行任行长助理; 2000 年 2 月至 2001 年 7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公司银行部任副 总经理; 2001 年 8 月至 2003 年 2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解放公园支行任行长; 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4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 2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招行武汉分行硚口支行任行长; 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在招行武汉 分行同业银行部任总经理;自 2008 年 2 月加盟平安银行先后任公司业务部总经 理助理、产品及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一直负责公司银行产品开发与管理,全面 掌握银行产品包括托管业务产品的运 作、营销和管理,尤其是对商业银行有关的 各项监管政策比较熟悉。 2011 年 12 月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2013 年 5 月起任平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副总裁(主持工作); 2015 年 3 月 5 日起任平 安银行资产托管事业部总裁。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8 年 8 月 15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净值规模合计 5.58 万亿,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 113 只,具体包括华富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富量子生命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财富宝货币 市场基金、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 利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智慧中国 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嘉合磐石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 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 时裕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 轩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平安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嘉实稳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锐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平安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鼎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南方荣欢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南方颐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天添利 货币市场基金、博时安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安信活期宝货币市 场基金、广发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广发沪港深新起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博时丰达纯债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睿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 华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金 管家货 币市场基金、平安鑫利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享利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汇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聚财宝货币市场基金、前 海开源沪港深隆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添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西部利得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 睿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久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广发汇安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岁岁金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和元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银消费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高元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 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智造未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沪深 300 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嘉合磐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安纯债 3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富荣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荣福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 海开源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ETF )、汇添富鑫成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韵 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汇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 MSCI 中国 A 股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中金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添荣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平安中证 5 - 10 年期国债活跃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中债 - 中高等级公司债利差因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平 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人保鑫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江量化匠心甄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债 1 - 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 FOF )、诺德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瑞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添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平 6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 法规、行业监管要求,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和经营风格;确 保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 风险,确保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有总行独立一级部门资产托管事业部,是全行资产 托管业务的管理和运营部门,专门配备了专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事业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取得 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监管要求;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 制约机制严格有 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 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行业普遍使用的“资产托管业务系统 —— 监控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 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监督流程 (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 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 基金投资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 国证监会。 (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 基金 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 机构 ( 1 )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 中心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 738 号 1 幢 329 室 办公 地址: 上海市 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A 楼 法定代表 人: 郝艳芬 电话: 021 - 60168270 传真: 021 - 65015087 联系人: 商林华 客户服务电话: 4 00 - 060 - 3299 网址: www. haoamc .com ( 2 )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 trade.haoamc.com/etrading/ ( 3 ) 嘉 合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交易平台 微信 公众号:嘉 合 基金 2 、其他销售机构 ( 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电话: 95511 联系人: 赵杨 网址: http ://bank.pingan.com ( 2 ) 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服电话: 95588 联系人 :陈实 网址: www.icbc.com.cn ( 3 ) 江西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 699 号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 699 号 法定代表人: 陈晓明 客服电话: 400 - 78 - 96266 联系人: 万俊 网址: www.jx - bank.com ( 4 ) 江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客服电话: 95319 联系人: 展海军 网址: http://www.jsbchina.cn/ ( 5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 胡升荣 客服电话: 95302 联系人: 赵世光 网址: www.njcb.com.cn ( 6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 大道 619 号 办公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 619 号 法定代表人: 刘羡庭 客服电话: 95316 联系人: 纪淑平 网址: www.jjccb.com ( 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 95523 联系人: 陈飙 网址: www.swhysc.com ( 8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 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 李琦 客服电话: 4008 - 000 - 562 联系人:王怀春 网址: www.hysec.com ( 9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 四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 楼 法定代表人: 严亦斌 客服电话: 95564 联系人: 彭莲 网址: www.lxsec.com ( 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 95553 联系人:李楠 网址: www.htsec.com ( 1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 何之江 客服电话: 95511 联系人: 周 一涵 网址: http://stock.pingan.com ( 1 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客服电话: 95548 联系人: 马静懿 网址 : www.cs.ecitic.com ( 1 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2 层 法定代表人: 姜晓林 客服电话: 95548 联系人: 孙秋月 网址 : www. zxwt .com.cn ( 1 4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 层 - 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 层 - 18 层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客户服务电话 : 95376 联系人: 苏晋 公司网址: www.mszq.com ( 1 5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 都会广场 5 、 7 、 8 、 17 、 18 、 19 、 38 - 44 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客户服务电话 : 95575 联系人: 马梦洁 公司网址: www.gf.com.cn ( 1 6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 座 法定代表人: 蔡咏 客户服务电话 : 95578 联系人:米硕 公司网址: www.gyzq.com.cn ( 1 7 )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志 刚 客户服务电话 : 95321 联系人: 尹旭航 公司网址: www.cindasc.com ( 1 8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 、 22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 、 22 层 法定代表人: 林炳城 客户服务电话 : 95329 联系人:罗艺琳 公司网址: http://www.zszq.com/ ( 1 9 )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 霍 达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