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9-05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公司管理部所下发的《关于对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 函【2019】第330号),经公司认真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 .《证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请你公司核实张国全、郭 川臣在半年报中做出上述声明的依据,结合岗位职责说明是否尽到勤勉尽责义 务,上述声明是否违反《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说明: 公司证券部于2019年8月23日向总裁张国全、副总裁郭川臣报送了由公司 财务部及证券部编制的2019年半年报,并会同财务部对总裁张国全、副总裁郭 川臣提出的包括“公司账面资金余额较大,却发生金额较小的短期借款”等疑议 及修改意见进行答复与修改。2019年8月28日公司收到总裁张国全、副总裁郭 川臣签署的《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 告的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向总裁张国全、副总裁郭川臣就其“公司账面 资金余额较大,却发生金额较小的短期借款,无法确定公司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的声明进行质询,总裁张国全、副总裁郭川臣未给出合理解释。 根据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认为总裁张国全、副总 裁郭川臣相关声明不符合《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 规范运作意识,帮助公司董监高成员明确并全面了解应承担的义务,同时加强公 司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问题2 .请以列表形式补充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是否 存在未披露的受限情形,是否存在将账面货币资金向控股股东归集、签署影响 货币资金独立性相关协议的情形。 说明: 一、本报告期内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甘肃民维虚拟养老服务中心 甘肃民维 100.00 2 深圳市奥维通信有限公司 深圳奥维 100.00 3 瑞丽市中缅红木有限公司 中缅红木 100.00 4 瑞丽市中缅贸易有限公司 中缅贸易 100.00 5 沈阳市奥维通信有限公司 沈阳奥维 100.00 二、本报告期期末各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母、子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86,159,565.55元, 其中:现金63,973.48元、银行存款81,353,059.20元、其他货币资金4,742,532.87 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合计 奥维通信 沈阳奥维 深圳奥维 中缅红木 中缅贸易 甘肃民维 现金 53,910.07 9,598.41 65.00 400.00 63,973.48 银行存款 76,991,162.99 4,098,091.09 221,581.05 21,209.23 4,587.40 16,427.44 81,353,059.20 其他货币资 金 4,742,532.87 4,742,532.87 合计 81,787,605.93 4,098,091.09 221,581.05 30,807.64 4,652.40 16,827.44 86,159,565.55 三、各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受限情形列 示如下: 1. 各公司现金均存放于各自公司保险柜中进行保管。 2. 各公司银行存款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存放银 行地点 期末余额 是否受 限 奥维通信 沈阳奥维 深圳奥维 中缅红木 中缅贸易 甘肃民维 招商银行沈阳 分行南湖支行 沈阳市 63,036,558.74 4,098,091.09 否 广发银行沈阳 分行营业部 沈阳市 9,297,413.36 否 建设银行沈阳 顺通支行 沈阳市 41,899.46 否 建设银行深圳 水贝珠宝支行 深圳市 4,596.68 1,935.64 否 建设银行深圳 盐田支行 深圳市 219,645.41 否 建设银行台州 分行 台州市 438.96 否 浦发银行沈阳 和平支行 沈阳市 34,457.51 否 光大银行沈阳 于洪新城支行 沈阳市 556,773.13 否 光大银行沈阳 苏家屯支行 沈阳市 368,344.64 否 兴业银行沈阳 五里河支行 沈阳市 3,422,362.90 否 工商银行杭州 众安支行 杭州市 228,317.61 否 工商银行瑞丽 支行 瑞丽市 21,209.23 否 农业银行瑞丽 人民路分理处 瑞丽市 4,587.40 否 农业银行兰州 酒泉路支行 兰州市 16,427.44 否 合计 76,991,162.99 4,098,091.09 221,581.05 21,209.23 4,587.40 16,427.44 3. 其他货币资金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存放银行地点 期末余额 是否受限 受限原因 奥维通信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南湖支行 沈阳市 1,522,548.46 是 保函保证金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南湖支行 沈阳市 2,464,984.41 是 票据保证金 建设银行台州分行 台州市 160,000.00 是 质量保证金 项目 存放银行地点 期末余额 是否受限 受限原因 奥维通信 工商银行杭州众安 支行 杭州市 595,000.00 是 质量保证金 合计 4,742,532.87 公司已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四、资产及负 债状况分析”之“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部分披露了公司货币资 金的受限情况。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日常管理和 内部控制。不存在将账面货币资金向控股股东归集、签署影响货币资金独立性相 关协议的情形。 问题3 .请以列表形式说明你公司在报告期内借入和归还借款的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出借方、借款金额、利率、用途和担保方式等,并结合你公司货币资 金的情况,说明从外部借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说明: 一、公司借款合同(授信协议)签订情况 为满足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于2018年11月及2019年2月分别与股 东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借 款合同及授信协议。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出借人 (授信人) 合同借款金额 (授信额度) 借款用途 借款 期限 使用方式 担保 方式 瑞丽市瑞丽湾旅 游开发有限公司 3亿 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偿还银行贷款和补 充流动资金 一年 采用循环借款方式,借款 在不超过出借资金的额 度、期限内可随借随还、 循环使用 无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沈阳分行 1亿 用于流动资金的贷款 一年 在最高限额内,可连续、 循环使用 信用贷 款 二、报告期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内共借入资金合计4,254,644.00元,归还资金合计65,480,000.00元,借 款余额合计为26,788,676.50元,具体借入及归还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出借方 报告期借款金额 报告期归还金额 利率 用途 借款余额 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 发有限公司 1,360,000.00 65,480,000.00 4.35% 补充流动 资金 23,894,032.5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沈阳分行 2,894,644.00 - 4.60% 补充流动 资金 2,894,644.00 合计 4,254,644.00 65,480,000.00 26,788,676.50 三、从外部借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说明 1.报告期为支持公司发展,缓解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压力,公司子公司 深圳市奥维通信有限公司从控股股东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借入资金 1,360,000.00元。报告期公司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提了利息。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严格履行相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利率确定公允,主要用于 子公司临时资金缺口,资金周转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并按合同约定采用 循环借款方式,借款在不超过出借资金的额度、期限内随借随还、循环使用。 2.2019年度公司军工业务快速发展,与其相关的合同及订单大幅增加。因此 公司于4月根据军工业务未来订单的取得等情况,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的需 求,也为了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及有效保留银行授信额度,决定启动银行 贷款资金。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使用银行信用额度贷款合计289.46万元,均 为支付的材料采购款。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借款金额 借款日期 采购合同号 1 1,890,000.00 2019年4月28日 AWJP-DTLC-20170401 2 1,004,644.00 2019年5月22日 AW-SZSM-JP201812135 合计 2,894,644.00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从外部借款不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符合经营需求,具 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问题4 .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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