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红聚利债券: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东方红聚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726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9月 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东方红聚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东方红聚利债券 A东方红聚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7262 007263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 [2019]337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 2019年 8月 19日 至 2019年 8月 30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9年 9月 3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9247 份额级别东方红聚利债券 A东方红聚利债券 C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311,382,788.17 70,984,720.48 1,382,367,508.6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 币元) 343,548.46 16,789.37 360,337.83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311,382,788.17 70,984,720.48 1,382,367,508.65 利息结转的份额 343,548.46 16,789.37 360,337.83 合计 1,311,726,336.63 71,001,509.85 1,382,727,846.48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 937,114.41 91,031.70 1,028,146.11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714% 0.1282% 0.0744%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 的日期 2019年 9月 6日 注: 1、上表“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对下属分级基金,此项的分母为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此项 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基金整体的份额总额。 2、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以及与本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 基金管理人承担。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为 10万份以下。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为 10万份至 50万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运作本基金。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 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 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9月 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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