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基金:华宝MSCI中国A股国际通ESG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时间:2019年09月09日 14:56:34 中财网

原标题: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SG基金:华宝MSCI中国A股国际通ESG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华宝MSCI中国A股国际通ESG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9年9月12日

公告日期:2019年9月9日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
................................
................................
.....................
1
二、
基金概览
................................
................................
................................
................................
.
2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
................................
................................
.........
3
四、
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
................................
.........
6
五、
基金主要当事人介绍
................................
................................
................................
.............
8
六、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17
七、
基金财务状况
................................
................................
................................
.......................
18
八、
基金投资组合
................................
................................
................................
.......................
20
九、
重大事件揭示
................................
................................
................................
.......................
24
十、
基金管理人承诺
................................
................................
................................
...................
25
十一、
基金托管人承诺
................................
................................
................................
...............
26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
................................
................................
.........
27
十三、
备查文件目录
................................
................................
................................
...................
28

一、
重要声明与提示




《华宝MSCI中国A股国际通ESG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
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
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华宝MSCI中国A股国际通
ESG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华宝MSCI中国A股国际通ESG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


本公告书第七节“基金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刊登在2019年7月16日《证券时报》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上的《华宝MSCI中国A股国际通ESG通用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及同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上的
《华宝MSCI中国A股国际通ESG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

























二、
基金概览





(一)基金名称:华宝MSCI中国A股国际通ESG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基金类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四)基金份额总额:截至2019年9月5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316,856,306.97


(五)基金份额净值:截至2019年9月5日,本基金份额净值:1.0044元

(六)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总额:64,986,866.00份

(七)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八)上市交易日期:2019年9月12日

(九)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十)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上市推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本次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三、
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募集情况

1、本基金准予募集注册的机构和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3号

2、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8月21日

3、发售日期:2019年7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16日

4、发售价格:人民币1.00元

5、发售方式:场内、场外认购

6、发售机构:

(1)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会员单
位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2)场外销售机构

①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直销e网金。


②代销机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
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
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
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7、验资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8、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

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316,782,770.01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
316,782,770.01份;利息结转份额73,536.96份,总确认份额为316,856,306.97份。上述有
效净认购资金及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已于2019年8月20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华宝MSCI中国A股国际通ESG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托管专户。


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计算,本次募集
资金折合基金份额共计316,856,306.97份,其中本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
64,986,866.00份,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251,869,440.97份。


9、本基金募集备案情况

本基金于2019年8月20日验资完毕,2019年8月21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验资报告,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9年8月21日获得《关于华宝MSCI中国A股国际通ESG通用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2019】2047号)的书面确认,本基金基金合
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10、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8月21日

11、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316,856,306.97份

(二)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情况

本基金将于2019年9月12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详细信息请投资者查阅刊登在
2019年9月12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上的《华宝MSCI中国A股国
际通ESG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


告》。


(三)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94


2、上市交易日期:2019年9月12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基金场内简称:ESG基金(基金代码:501086)

5、本次上市交易份额:64,986,866.00份(截至2019年9月5日)

6、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持有人通过场外代销机构持有的基金份额,需转托管
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7、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或开始办理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上交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






















































四、
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2019年9月5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总户数为2319户,其中场内份额持有人
户数为442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场内基金份额为147,029.11份;场外份额持有人户数为
1877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场外基金份额为134,187.24份。


(二)持有人结构

1
、截至
2019

9

5

,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截至
2019

9

5

,本基金场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64,986,866.0
0
份。其中,场
内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4,499,179.00
份,占基金场内总份额的
6.92%
;场内个人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
60,487,687.00
份,占基金场内总份额的
93.08%




2
、截至
2019

9

5

,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场内份额的情况如下:


项目


持有份额
总数
(份)



场内总
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
人员持有本基金


0


0




(三)截至
2019

9

5


场内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场内总
份额比例(
%



1


庄朝荣


3,571,648.00


5.50%


2


上海沣盈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沣盈六号私
募投资基金


2,499,000.00


3.85%


3


钟燕琼


2,281,745.00


3.51%


4


陈芳丽


2,009,000.00


3.09%


5


易伟雄


2,000,000.00


3.08%


6


尹丽


1,493,897.00


2.30%


7


梁静舒


1,243,781.00


1.91%





8


日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
公司


1,004,975.00


1.55%


9


上海玉星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


995,204.00


1.53%


10


俞桂平


995,069.00


1.53%




注:以上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
分公司提供的持有人信息编制。







五、
基金主要当事人介绍





(一)基金管理人


1
、公司概况


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孔祥清


总经理:
HUANG Xiaoyi Helen
(黄小薏)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上海
环球金融中心
58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上海
环球金融中心
58



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19



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
310000400334472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
许可证经营)


成立日期:
2003

3

7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51%
的股份,外方股东
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 L.P.
持有
49%
的股份




2
、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公司下设
31
个部门,包括:研究部、国内投资部、固定收益部、机构投资部、量化投
资部、国际业务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养老金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北京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营销中心(西部、北方、东部、南方)、机构及海外销售部、产品开发部、专
户营销部、互金策划部、互金展业部、客户服务部、营销管理部、战略规划部、交易部、清
算登记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



各部门主要职责概述如下:


研究部:从事宏观经济、行业及上市公司、投资策略等方面的研究并为基金投资决策及
新产品开发提供基础支持,包括宏观研究
、策略研究、行业研究、金融工程研究和债券研究。



国内投资部:负责公募基金资产投资国内证券市场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在认真研究和充
分论证的基础上,拟定基金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方案,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具体实施,
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和调整。




机构投资部:负责专户资产帐户等非公募基金的投资管理业务和投资咨询业务。



国际业务部:负责公司
QDII
公募基金资产投资海外证券市场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量化投资部:负责管理主动和被动量化基金产品、开展数量化投资策略研究。



固定收益部:主要职责是搜寻债券投资机会,并制定和
实施相应的债券投资策略;进行
债券分析,包括宏观经济趋势、利率政策、相对价值、信用债券;投资组合构造、优化和管
理,包括风险控制、流动性管理。



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跨资产研究;基金等资管理产品研究;负责投资组织策略开发与
投资交易运作;开展业务营销工作。



养老金部:负责公司社保基金、年金管理资格的申请;制定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的发展
战略与规划、产品设计与创新;制定相关投资策略,开展投资管理运作;负责社保基金、企
业年金的市场推广与客户开发等。



产品开发部:负责公司产品开发研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条件下,根据市场

求的变化和特点,不断开发新的基金品种、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寻找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北京分公司:主要负责维护公司在北方地区机构销售。



深圳分公司:主要负责维护公司在南方地区机构销售。



机构及海外销售部:主要负责维护公司在华东地区机构销售。



营销中心:主要负责维护公司各大区域的渠道销售。



互金展业部:负责互联网金融商务拓展;互联网金融运维统筹;互联网金融直销展业。



互金策划部:负责互联网金融产品研发;互联网金融内容产生;投顾支持;公司企宣。



机构及海外销售部:主要职能是负责向机构客户销售公募产品和提供相关服
务,为特定
客户进行一站式服务,拓展客户资源、提高机构销售在公司和业内的市场份额。业务范围包
括:公募基金销售、专项资产委托管理、
QDII
海外投资及为大型机构提供其他理财或投资
咨询服务等。



营销管理部:负责公募基金销售渠道管理和维护;公募基金销售团队的考核管理;销售
会务管理。



客户服务部:负责
Call Center
的管理和客户服务工作,协助互联网金融的网上互动服
务。



专户营销部:负责向机构客户、高端个人客户和渠道销售特定资产管理产品(即专户产
品),提高公司在业内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份额。



战略规划部:负责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中长期发展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协助管理层与股



东间的沟通交流、牵头公司重大项目的开展。



交易部:负责接受基金经理下达的投资指令,在确认投资指令的有效性后加以执行;及
时整理交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存档;及时反馈与交易相关的信息等。



清算登记部:负责基金交易的资金调拨、交易清算;组织基金会计核算,对基金名下所
发生的证券投资、资金往来等各种事项进行全面、及时、真实的会计核算;与托管行核对帐
目,定期公布相关财务会计报表和会计报告;负责基金绩效评估;负责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
记等。



信息技术部
: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交易、清算、咨讯所需电脑信息的收集、
整理和备份;负责设计、建立及维护开放式基金的业务运作系统;负责公司内部办公电脑软
硬件的配置、维护,信息集成系统的安装、开通与调试。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的制定与落实。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的行政及后勤管理;文档与会议管理;负责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
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



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账务处理,编制公司财务报告;承办公司自有资金
的运作等。



监察稽核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负责公司内控的评估及相应制度完善,对
公司新业务、
新产品的合规性提出意见建议,对公司的投资业务、市场业务、与基金相关事务及公司行为
的合规监控,对公司投资管理、市场营销、公司运营等业务的合规稽核,对公司的各类信息
披露的审核及部分内容的报送,负责公司各类法律事务、反洗钱事务,落实公司风险控制委
员会相关合规管理的决议,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指示,就公司合规和内控工作与公司内外部相
关机构的协调、沟通。



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投资组合的风险评估,根据投资组合风险评估结果向投资决策机
构提供风险管理建议,对公司新的基金、专户产品的风险特征进行分析并提出风险管理措施

议,落实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相关风险管理的决议,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指示,负责就公司
的风险管理工作与公司内外部相关机构的协调、沟通。



信息披露负责人:刘月华;
021
-
38505888


截至
2019

6

30
日,我公司共有员工
261
人,其中博士及博士以上有
7
人,硕士
153
人,本科
90
人,专科及以下
11
人。



3
、基金管理业务情况


截至
201
9

6

3
0
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
71
只开放式基金,资产管



理规模为
171,851,775,826.03
元。旗下管理的基金有宝康系列基金、华宝多策略基金、华
宝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华宝动力组合基金、华宝收益增长基金、华宝先进成长基金、华宝
行业精选基金、华宝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华宝大盘精选基金、华宝增强收益基金、华宝中证
100
基金、上证
180
价值
ETF
、华宝上证
180
价值
ETF
联接基金、华宝新兴产业基金、华宝
可转债基金、华宝油气基金、华宝医药生物基金、华宝资源优选基金、华宝添益货币市场基
金、华宝服务优选基金、华宝创新优选基金、华宝生态中国基金、华宝量化对冲基金、华宝
高端制造基金、华宝品质生活基金、华宝稳健回报基金
、华宝事件驱动基金、华宝国策导向
基金、华宝新价值基金、华宝新机遇基金、华宝医疗分级基金、华宝中证
1000
分级基金、
华宝万物互联基金、华宝转型升级基金、华宝核心优势基金、华宝美国消费基金、华宝香港
中小盘基金、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ETF
、华宝中证军工
ETF
、华宝新活力基金、华宝沪深
300
指数增强基金、华宝未来主导产业基金、华宝新起点基金、华宝红利基金、华宝新飞跃
基金、华宝新优选基金、华宝香港大盘基金、华宝智慧产业基金、华宝第三产业基金、华宝
银行
ETF
、华宝银行
ETF
联接基金、华宝价值发现基金、华宝香港本地基金、
华宝中证
500
指数增强基金、华宝香港精选基金、华宝券商
ETF
联接基金、华宝宝丰高等级债券基金、华
宝绿色主题基金、华宝沪港深价值基金
、华宝
质量基金、
华宝科技
先锋基金、华宝宝裕债券
基金、华宝中短债债券基金、华宝大健康基金、
华宝稳健养老
F
OF
基金、华宝宝盛债券基金、
华宝宝怡债券基金、华宝中证医疗
E
TF

华宝消费升级基金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胡洁女士,硕士。

2006

6
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在交易部、产品开发
部和量化投资部工作,现任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2

10
月至
2019

1
月任上证
18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2

10
月至
2018

11
月任华宝上证
18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5

5
月起任华宝中证医
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6
月至
2018

8
月任华宝中证
10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8
月起任华宝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7

1
月起任华宝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2017

7
月起任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

11
月起
任华宝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9

1
月起任华宝
标普中国
A
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2019

5
月起任华宝中证医疗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7
月起任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8
月起任华宝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SG
通用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
LOF
)基金经理
和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基金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4

1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6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2
人,平均年龄
33
岁,
95%

上员工拥有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
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
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
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
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
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8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923
只。自
2003
年以
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
球金融》、内地《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4
项最佳托管银
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
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

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


的做法
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
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

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共十一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
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
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
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
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
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
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
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内控优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
、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
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
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
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
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

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


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本


的内控文化,增
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
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
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
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

随机演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
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
理,将风险控
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
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
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
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
机制。


4
)内部风
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
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
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
资范围和投
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
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
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
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
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
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三)验资机构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


联系电话:(
021

61418888


传真:(
021

63350177


联系人:曾浩


经办注册会计师:曾浩、
冯适









六、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详见本公告书附件。


















































































七、
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资
产中支付,其他各基金销售机构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设定的费率收取认购费。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募集结束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基金
截至
2019

9

5



产负债表如下:


资 产

本报告期末

2019

9

5



资 产:




银行存款

174,710,902.74


结算备付金


1,002,419.55


存出保证金

7,008.87


交易性金融资产

48,375,426.64


其中:股票投资

48,375,426.64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94,053,421.50


应收利息

193,518.9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318,342,698.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报告期末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1,729.70





应付托管费

4,345.9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43,895.25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其他负债

19,747.38


负债合计

89,718.2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16,856,306.97


未分配利润

1,396,672.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8,252,979.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18,342,698.23




注:
截至
2019

9

5
日,
基金份额净值
1.0044

,基金份额总额
316,856,306.97
份。






















































八、
基金投资组合





截至
2019

9

5



基金
的投资组合如下: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48,375,426.64


15.20%





其中:股票



48,375,426.64


15.20%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175,713,322.29


55.20%


7


其他资产



94,253,949.30


29.6
1
%


8


合计



318,342,698.23


100
.00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
,合计数可能不等于分项之和。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分类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189,497.00

0.06%

B

采矿业

1,525,091.00

0.48%

C

制造业

16,810,389.64

5.2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1,154,183.00

0.36%

E

建筑业

1,014,793.00

0.32%

F

批发和零售业

1,379,501.00

0.4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1,219,097.00

0.3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2,033,267.00

0.64%

J

金融业

19,288,152.00

6.06%

K

房地产业

2,902,562.00

0.9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29,673.00

0.2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46,752.00

0.01%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76,923.00

0.02%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5,546.00

0.03%

S

综合

-

-



合计

48,375,426.64

15.2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
,合计数可能不等于分项之和。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截至
2019

9

5

,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的股票投资。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28,900


2,578,747.00


0.8103%


2


600036


招商银行


69,300


2,461,536.00


0.7735%


3


600519


贵州茅台


2,100


2,402,400.00


0.7549%


4


601166


兴业银行


69,800


1,245,930.00


0.3915%


5


601398


工商银行


181,200


996,600.00


0.3131%


6


000858


五粮液


6,500


902,850.00


0.2837%


7


000002


万科
A


32,700


873,090.00


0.2743%


8


601288


农业银行


250,300


871,044.00


0.2737%


9


600000


浦发银行


74,000


859,880.00


0.2702%


10


000001


平安银行


57,700


841,266.00


0.2643%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截至
2019

9

5

,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的股票投资。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截至
2019

9

5

,本基金未持有债券投资。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截至
2019

9

5

,本基金未持有债券投资。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截至
2019

9

5

,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截至
2019

9

5

,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截至
2019

9

5

,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9

5

,本基金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7,008.8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4,053,421.5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93,518.9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4,253,949.3
0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截至
2019

9

5

,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9

9

5

,本基金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9

9

5

,本基金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
基金合同已于
2019

8

2
1

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9

8

2
2



证券



刊登

华宝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SG
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











































































十、
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
基金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
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
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设立专门的
基金托管部,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二)根据《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对基金的投资范
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费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
费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
规定,将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在限期内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
理人改正。



(四)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本基金上市推荐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事宜出具意见如下:





本基金上市符合《基金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相
关条件







基金上市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文件内所载的资料均经过
核实。









































































备查文件目录





(一)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1
、中国证监会
准予
华宝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SG
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募集
注册
的文件;


2
、《
华宝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SG
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



3
、《
华宝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
ESG
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托管协议》;



4
、法律意见书;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者查阅方式: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一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法募集

金;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财产;



3
)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用;



4
)销售基金份额;



5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金投资者的利益;



7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
)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
得《基
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和转融通证券出借
业务




14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5
)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
期货
经纪商
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
务的外部机构;



16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等业务
的业务规则;




1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法募集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
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产;



2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用;



3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
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
资金账户、
证券
账户、期货结算账户等投资所需
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
、期货
交易资金清算





5
)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6
)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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