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时间:2019年09月09日 17:56:07 中财网
原标题:惠博普: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9-06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
第十六次会议已于2019年9月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
于2019年9月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以
通讯及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黄松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水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长沙市国资委,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
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以及《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进
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提名谢文辉、厉波、汤光明、何国连、何玉龙,公司
持股5%以上大股东白明垠、肖荣提名黄松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见附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
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变更为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水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长沙市国资委,且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
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以及《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进
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提名崔松鹤,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白明垠、肖荣
提名宋东升、章凯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
人进行投票表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
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详见2019年9月1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


根据同行业独立董事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年度薪酬为140,000.00元(税前),其他董事按照每人每年
60,000.00元(税前)的标准发放,公司在职人员以及在控股股东长沙水业任职


的人员不享受此津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啄木鸟地下管线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啄
木鸟”)向中国银行新乡东风路支行申请的不超过800万元的借款、贸易融资、
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发生期间
届满之日起两年。


同意公司为啄木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支行申请的不超
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按每笔债权分别计算,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后两年止。


以上两项公司为啄木鸟的担保合计不超过2,800万元。


议案内容请见2019年9月1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9年9月25日下午13:30
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见2019年9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九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文辉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湖
南省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
员,长沙市十三届、十五届人大代表,长沙市十二届、十三届党代会代表。1989
年7月至1991年12月担任长沙油脂化工厂技术员、车间主任;1992年1月至
1998年8月担任长沙市粮油总公司贸易开发分公司业务部经理、副经理;1998
年9月至2004年9月担任长沙市饲料公司副经理、经理;2004年10月至2007
年4月担任长沙市芙蓉北路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长沙第一粮油实业公司经理;
2007年4月至2016年1月担任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2010年12月至2018年9月担任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3年3月至2018年10月担任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0
月至今担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谢文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
委书记、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谢文辉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厉波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7年至2000
年先后在长沙市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工
作;2000年至2004年长沙机场高速路建设经营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2004
年至2007年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任收费管理部副部长;2007年至2014
年在中共长沙市委政研室工作,先后担任秘书处副处长、处长;2014至2018年
担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担任长沙水
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厉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


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厉波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汤光明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1987年至2004
年历任长沙市自来水公司技干、副厂长、厂长、经理助理;2004年至2006年先
后担任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长沙江南水务建设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2006年至2011年担任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4年担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
经理,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4年9月至今担任长沙水业集
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汤光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
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汤光明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国连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0年至
1987年在浏阳水利局工作;1987年至1990年先后担任株树桥水电站工程指挥部
副科长、科长、副指挥长;1990年至2004年先后担任浏阳株树桥水库管理局副
局长、局长、党委书记;2006年至2006年担任长沙引水及水质环境有限责任公
司(下称引水公司)总经理,株树桥水库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2006年任浏
阳水利局主任科员,引水公司总经理;2006年至2011年担任引水公司总经理,


2007年起兼长沙引水投资管理中心副主任;2011年至2014年担任引水公司党支
书记、董事长,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2014年至2018年担任
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担任长沙
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何国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
工程师,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何国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何玉龙先生: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金融学硕士。2012年5月至2013
年5月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投行部项目经理;2013年6月至2014年10
月任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分析师;2014年11月至2018年12月
任滨海金控集团投资总监;2019年3月至今担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投
资总监。


何玉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
监,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何玉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黄松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给排水高级工程师,为公
司多项专利的发明人,曾获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1981年至
1986年分别在河南油田钻井公司、采油工艺研究所工作,任技术员;1986年至


1998年在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工作,先后担任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等职;1998年10月起历任北京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的
前身)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5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
务,2015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黄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5,661,85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
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查询核实,黄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崔松鹤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至1994
年,在大庆市国家安全局担任内勤干部;1994年至1996年,在大庆市北方期货
投资咨询公司担任总经理;1996年至2002年,在大庆市建事达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4年至2008年,在京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
财务总监;2008年至今,在北京德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主任;2011
年至今,担任北京中慧创业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亨龙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担任阿尔法企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崔松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崔松
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崔松鹤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宋东升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81年至1987
年在中国水电十一局技安处质量科工作,先后担任质检员、副科长职务;1987
年至1991年在中国水电十一局故县分局工作,先后担任技安科副科长、科长、
验收办副主任职务;1991年至1995年在中国水电十一局工作,先后担任技术处
副处长、国际部主任职务;1996年担任小浪底CGIC联营体中方代表兼项目经
理助理职务;1996年至2004年担任中国水电十一局副局长职务;2004年至2019
年在中国水电国际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职务;2014
年至2019年在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担任总经理职务;2016年至2019年,在中国
电建海外事业部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在中国电建国际公司担任总经理、副董
事长职务。现任中国对外承包商会副会长、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顾问、国际新
能源解决方案平台理事长职务。


宋东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宋东
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宋东升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
人已签署承诺函,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章凯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至1991年,
在安徽省国营十字铺茶场中学担任教师;1994年至2000年,在北京市经济管理
干部学院,先后担任教师助教、讲师职务;2000年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
院,先后担任副教授、组织与人力资源系副主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职务;
2004年至2005年作为访问学者,赴加拿大McMaster University(麦克马斯特大
学)开展学习与合作研究;2009年作为访问学者,赴美国Washington University(华盛顿大学)开展学习与合作研究;2015年至2016年作为访问学者,赴美国
Rutgers University(罗格斯大学)开展学习与合作研究。



章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章凯先
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章凯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签
署承诺函,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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