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际旭创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晓翔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凤华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是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持续督导专员列席)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持续督导专员列席)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持续督导专员列席)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年8月12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无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做出的主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一、公司股东王伟修、刘圣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的6个 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增持期间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 于窗口期等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是 不适用 二、公司股东王伟修、刘圣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 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是 不适用 三、公司及子公司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在本次投资事项发生后的 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是 不适用 四、长三角(铜陵)数据通信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红土创 新基金-招商证券-西藏鑫星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诺德基金-陆 进-诺德基金千金18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兴业银行 -深圳市招商国协壹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协 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基金-招商银行- 诺德基金千金113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万能-国寿瑞安;中金期货-融汇1号资产管理计划承诺:限 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2019 年4月10日。 是 不适用 五、公司股东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伟修保证上市公司独 立性的承诺: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上市公司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 领取薪酬,不会在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兼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 务,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2)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独 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独立于承诺人;(3)承诺人及 其关联方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 法程序进行,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已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 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3、保证上市公司 机构独立(1)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 是 不适用 完整的组织机构;(2)上市公司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4、保证上市公司业 务独立(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 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具有独立 运作;(2)除通过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 业务活动;(3)依据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采取合法方式减 少或消除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 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 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5、保证公司财务独立(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 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上市公司独立 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 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上 市公司的资金使用;(4)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上市公司的 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 六、公司股东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伟修关于减少和规范 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本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中际装备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中际装 备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如涉及)对涉及本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 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将尽可能 避免与减少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本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与 上市公司之间已存在及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方将 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的章程等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规 定履行有关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 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上市公司发生交 易,且本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 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未按市场交易的公平原 则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成损失, 由本方承担赔偿责任。3、本方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 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方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上 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经本方提名的上市公司董事依法履 是 不适用 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4、本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承诺不以 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也不 要求上市公司为本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5、本方及 本方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 联交易协议。本方及本方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 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七、公司股东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伟修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方和/或本方的关联企业 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其他与中际 装备和/或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体、机构和经 济组织的情形。 二、自本承诺函签署后,本方和/或本方的关联企 业将不会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其他与中 际装备和/或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 三、如中 际装备和/或其控制的企业认定本方和/或本方的关联企业将来从事 的主营业务与中际装备和/或其控制的企业存在同业竞争,则在中际 装备和/或其控制的企业提出异议后,本方和/或本方的关联企业将 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中际装备和/或其控制的企业提出受让 请求,则本方和/或本方的关联企业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 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中际装 备和/或其控制的企业。 四、本方和/或本方的关联企业如从任何第 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中际装备和/或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 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方将立即通知中际装备,并尽力将 该商业机会让予中际装备和/或其控制的企业。 五、本方将利用对 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 述承诺。六、本方保证严格遵守中际装备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 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障中际装备独立经营、 自主决策。本方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中际装备和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是 不适用 八、公司股东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伟修关于保持上市公 司控制权的承诺函:1、为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在重组完成后不发 生变更,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如下:本承诺 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不会主动放弃在上市 公司董事会的提名权和/或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也不会协助任何其他 方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本承诺函签署 是 不适用 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前提下,维持本承诺人及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 位。 2、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60个月内,承诺原则上不将本承诺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任何中际装备股票进行质押融资或为第三方提供质 押担保。如确因本承诺人或控制企业资金融通需求,需要进行质押, 应确保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和本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的中际装备股票中未质押部分所占股份比例在本次交易实 施完成后60个月内的任何时候至少较刘圣及其一致行动人届时合 计持有的中际装备股票所占股份比例高出5%。2、本次交易实施完 成后,本承诺人不得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中际装备股 票质押予本次交易中的任一交易对方或其一致行动人。 九、公司股东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伟修关于股份锁定的 承诺:1、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全部中际装备股份自本次交易实施完 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根据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暂 停转让本方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3、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 束后,本方因中际装备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4、本方同意若相关 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所列锁定 期的,保证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 同时,于本承诺人2017年2月17日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 诺函》基础上,在12 个月的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将在维持中 际装备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中际装备届时的发展 状态和本承诺人自有资金的持有情况,选择适当时机对中际装备实 施增持或减持,前述增持或减持行为必须确保在本次交易后60个 月内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和本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 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将至少较刘圣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 股权比例高出5个百分点以上。相关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且,本承诺人进一步承诺,自本次交易 完成之日起 60个月内,本承诺人承诺不放弃中际装备的实际控制 是 不适用 权。 十、益兴福、ITC Innovation、刘圣、悠晖然、云昌锦、朱皞、余滨、 舟语然、福睿晖、睿临兰、朱镛、坤融创投、禾裕科贷、西藏揽胜、 旭创香港、谷歌香港、凯风旭创、上海光易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函:1、本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苏州旭创股权认购的全部中际装备股 份上市之日起届满36个月后,在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苏州旭创2018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 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且本方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履行完毕 补偿义务(如需)后,本方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标的股份中尚未 解锁的部分方可全部解除锁定。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根据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暂 停转让本方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3、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 束后,本方因中际装备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4、本方同意若相关 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所列锁定 期的,保证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 是 不适用 十一、国发创新、永鑫融盛、光云香港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1、本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苏州旭创股权认购的全部中际装备股份上 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根据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暂 停转让本方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3、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 束后,本方因中际装备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4、本方同意若相关 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所列锁定 期的,保证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 是 不适用 十二、靳从树、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古玉资本、晟唐银科、苏州 达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1、本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苏州旭创 股权认购的全部中际装备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转让,股 份锁定期届满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暂停转让本方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3、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后,本方因中际装备分配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 份锁定安排。4、本方同意若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 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所列锁定期的,保证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 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十三、2017年全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关于不谋求上市公 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本次交易完成后六十个月内,本人/本企业/本 公司作为中际装备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为准)期间,除已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外,不单独或与上 市公司其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 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以谋求或协助他人通过任何方式谋求中 际装备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地位。 是 不适用 十四、舟语然、福睿晖、睿临兰等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 诺函: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六十个月内,本企业作为中际装备股 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期间, 本企业放弃所持中际装备股票所对应的提名权、提案权和在股东大 会上的表决权,且不向中际装备提名、推荐任何董事。2、在本次 交易完成后六十个月内,本企业作为中际装备股东(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期间,本企业不将所持 中际装备股票直接或间接转让予刘圣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刘圣、 Hsing Hsien Kung、丁海、施高鸿、白亚恒、Osa Chou-shung Mok、 Wei-long William Lee、苏州益兴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 云昌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悠晖然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和ITC Innovation Limited)及其关联方。3、本企业保证遵 守上述承诺,届时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则规定的监管责任,除此以外,本企业还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是 不适用 十五、刘圣、益兴福、云昌锦、悠晖然、ITC Innovation关于减少 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将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际装备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 股东权利;在中际装备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如涉及)对涉及本人 是 不适用 /本企业/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 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中际装备及其子公司资 金、资产的行为。3、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 中际装备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则保证按 照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际装备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际装备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如因本人/本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 给中际装备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本公司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六、王伟修、云昌锦、凯风厚泽、永鑫融盛、上海小村关于股份 锁定期的承诺函:一、 本次交易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 得转让,股份解锁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暂停转让本人/本企业/本公司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 本次交易股份发行结束后,本 人/本企业/本公司因中际装备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四、 本人/ 本企业/本公司同意若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 锁定期长于上述所列锁定期的,保证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意 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是 不适用 十七、云昌锦、凯风厚泽、永鑫融盛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 承诺函:本次交易完成后六十个月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作为中 际装备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 准)期间,不单独或与上市公司其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 动人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以谋求或协助 他人通过任何方式谋求中际装备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地位。 是 不适用 十八、刘圣、施高鸿、丁海关于任职期限以及竞业禁止的承诺函: 一、关于任职期限的承诺 本人承诺为保证苏州旭创的持续发展和 保持持续竞争优势,自本次交易完成后3年应确保本人在苏州旭创 继续任职,并尽力促使苏州旭创的管理人员及关键员工在上述期间 内保持稳定。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视为本人违反任职期限的承诺: 本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被宣告死亡而当 然与苏州旭创终止劳动关系的;苏州旭创违反协议相关规定开除本 是 不适用 人,或调整本人工作而导致本人离职的。二、关于竞业禁止的承诺 本人在苏州旭创的任职期间内,未经中际装备书面同意,不得在中 际装备及其子公司、苏州旭创以外,从事与苏州旭创相同或者类似 的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得 在其他与苏州旭创有竞争关系的任何企业或组织任职,或为该等企 业提供与苏州旭创相同或类似的技术、财务或支持等。本人自苏州 旭创离职后2年后不得在中际装备及其子公司、苏州旭创以外从事 与苏州旭创相同和类似业务的任何企业或者组织担任任何形式的 顾问,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在 同苏州旭创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任职;不以中际装备及其子 公司、苏州旭创以外的名义为苏州旭创现有客户提供相同或类似的 产品或服务。 十九、Wei-long William Lee(Wei-Long William Lee)和王祥忠关于 任职期限以及竞业禁止的承诺函:一、关于任职期限的承诺 本人 承诺为保证苏州旭创和Innolight USA, Inc.的持续发展和保持持续 竞争优势,自本次交易完成后3年应确保本人在Innolight USA, Inc. 继续任职,并尽力促使Innolight USA, Inc.的管理人员及关键员工在 上述期间内保持稳定。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视为本人违反任职期限 的承诺:本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被宣告 死亡而当然与Innolight USA, Inc.终止劳动关系的;Innolight USA, Inc.违反协议相关规定开除本人,或调整本人工作而导致本人离职 的。 二、关于竞业禁止的承诺 本人在Innolight USA, Inc.的任职期 间内,未经中际装备书面同意,不得在中际装备及其子公司、苏州 旭创、Innolight USA, Inc.以外,从事与苏州旭创和Innolight USA, Inc.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 事该等业务;不得在其他与苏州旭创和Innolight USA, Inc.和有竞争 关系的任何企业或组织任职,或为该等企业提供与苏州旭创和 Innolight USA, Inc.或相同或类似的技术、财务或支持等。 本人自 Innolight USA, Inc.离职后2年后不得在中际装备及其子公司、苏州 旭创、Innolight USA, Inc.以外从事与苏州旭创和Innolight USA, Inc. 相同和类似业务的任何企业或者组织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或通过 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在同苏州旭创和 Innolight USA, Inc.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任职;不以中际装备 及其子公司、苏州旭创、Innolight USA, Inc.以外的名义为苏州旭创 是 不适用 和Innolight USA, Inc.现有客户提供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 二十、2017年重组业绩承诺方关于苏州旭创业绩的承诺:业绩补偿 期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做出承诺,并就业绩补偿期内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 润的差额进行补偿。根据评估报告预测,苏州旭创2016年度净利 润不低于1.73亿元,2017年度净利润不低于2.16亿元,2018年度 净利润不低于2.79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上半年度跟踪报告》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孟晓翔 陈凤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