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融稳融债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期
原标题: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期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国融稳融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基金管理人: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重要提示 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8月13日证 监许可[2018]1293号《关于准予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1月30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 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长期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 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1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7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目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7 五、相关服务机构..........................................................................................................................21 六、基金的募集..............................................................................................................................2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0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1 九、基金的投资..............................................................................................................................41 十、基金的业绩..............................................................................................................................51 十一、基金的财产..........................................................................................................................53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54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9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1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64 十七、风险揭示..............................................................................................................................70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4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6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0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7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08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10 二十四、备查文件........................................................................................................................111 3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一、绪言 《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融稳 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 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 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 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4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以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2012年 12月 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6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由基金管 理人制定并不时修订,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由基金管理人担任登记机构的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2、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 额,称为 C类基金份额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7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针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 类基金份额总数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 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体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 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非一方过错情况下的电力和 通讯故障、系统故障、设备故障、网络黑客攻击以及证监会、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基金 8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9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1幢 4楼 440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 168号腾达大厦 2008室 法定代表人李宇龙 总经理李宇龙 成立日期 2017年 6月 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万元整 股权结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上海谷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9%。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68779199 传真(010)88576097 联系人毛灵俊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21号文批准,于 2017年 6月 20日成立,是国融证券发起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公司 于 2017年 7月 17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管理基金情况 截止 2019年 6月 30日,公司共管理 6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及 21只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其中,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为 0.47亿元,国融融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为 0.64亿,国融融泰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为 1.44亿,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为 0.21亿,国融融 盛龙头严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为 2.12亿,国融融信消费严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规 模为 3.37亿,合计 8.25亿元。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合计 31.74亿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侯守法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公司董事长。曾任国家审计署 10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主任科员、北京燕莎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总经理助理。现任北 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长安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首创期 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董事,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 李宇龙先生,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 MBA和金融工程硕士, CPA、CFA持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美国 Waddell &Reed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兼 高级研究员、美国 Wilmington Trust Investment Advisors基金管理公司全球资产配置部 基金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执行经理、美国 Balentine投资管理公司合伙人及全球投资研 究总监、合众人寿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 首席投资总监。现任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雄伟先生,浙江大学理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金华产权交易所总经理、金信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图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俞昌建先生,大学专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化工设备厂工人、财 务科科长、北京化工供销公司副总会计师、北京化工集团副处长、北京航宇经济发展公司 副总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财务总监、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左兴平先生,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 助教、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处长、兴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裁、上海证大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安徽环渤湾高速钢轧辊有限公司 董事长、北京证大资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执行监事 王辉女士,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应用心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研究生学历,公司执行 监事。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公务员、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门经理、美国光华 金融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部门经理。现任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人力资源总监。 王占祥先生,大学本科学历,职工监事。曾任北京煤矿机械厂动力处党支部组织委员、 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兼电脑部经理、兴业证券北京赵登禹路证券营 业部副总经理、华安证券北京慧忠北里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 技术中心总经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现任国 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11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3、高级管理人员 李宇龙先生,同上。 张静女士,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邮创业基金股份管理有 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向武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山支行中共党 支部书记及分理处主任,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机 构业务部证券处主任科员,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农银汇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部总经理、公司党总支委员,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现任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毛灵俊先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公司督察长。曾任申万菱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登记结算员、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 合规经理、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公司监事、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合规总监。现任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梁国桓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投资副总监。具备16年金融从业经验,历任 中纺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计划部副经理、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国融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经理。现 任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国融融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融稳融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李宇龙先生(委员会主任)、田宏伟先生、梁 国桓先生、王丽梅女士。 李宇龙先生,同上。 田宏伟先生,天津大学博士,投资总监兼基金经理。具备18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衍生产品部/资产管理部研究员及高级投资经理、国泰君 安证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产品部/基金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总监,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融融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融融泰灵活配置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融融盛龙头严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融融 信消费严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梁国桓先生,同上。 12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王丽梅女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公司交易部负责人。具备15年金融从业经验, 历任美国美汇银行外汇操盘分析师、香港南华证券上海办事处首席执行代表助理、中国中 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交易员兼部门经理助理、北京鴻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员、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总监。现任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负责人。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利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13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 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 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制定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从高到低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 14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 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规章及业务手册等。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 司内部控制大纲是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控制原则,对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 务规章和业务手册的总揽和指导性文件,是公司经营运作和风险管理的核心制度。公司基 本管理制度是依据内部控制大纲制定的日常运作的有针对性并较为具体的行为要求与规范, 主要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销售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 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与业绩评估考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根据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大纲等文 件的要求,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等的具 体说明;业务手册是各项具体业务和管理工作的运行办法,是对业务各个环节、流程进行 的描述和约束,是经办人员具体行为的指南。 2、内部控制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 各项业务过程,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部控制程序, 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分离。 (四)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五)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六)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交易、研究、评估、销售等业务环节,适当分离, 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部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 措施。 3、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1)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2)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公司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 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15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3)经理层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风险以及公司、基金运作中的其他 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4)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监察、稽核,定 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5)合规风控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的监察稽核工作。 (6)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 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 (7)岗位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内控责任,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发现的 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执行监事的监督职能,严禁不 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公司设置的组织结构,充分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均有明确的 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逐步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 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 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3)公司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 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4)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 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5)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 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6)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股东会、董事会、执行监事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 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员工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重大业务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16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④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 修改或取消授权。 (7)建立完善的基金财务核算与基金资产估值系统和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 自有资产、其他委托资产以及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及时、准确 和完整地反映基金资产的状况。 (8)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投资、研究、交易、IT等重要业 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9)建立和维护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信息管理,保证客户资料等信息安全、真实和完 整。积极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均有明 确的报告途径。 (10)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加强基金销售管理,规范基金宣传推介,不得有不 正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11)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对发生严重影响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 处理。 (12)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督察长合规风控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适时改进。 ①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核查。由合规风控部设计各部门监察稽核点 明细,按照查核项目和查核程序进行部门自查、合规风控部核查,确保公司各项制度、业 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监管规则; ②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监督。由合规风控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岗位共同识 别风险点,界定风险责任人,设计内部风险点自我评估表,对风险点进行评估和分析,并 监督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③督察长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在告知总经理和其他有关高 级管理人员的同时,向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 制制度。 17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18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成立时间:1991年4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90]497号文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拾壹亿陆仟贰佰柒拾陆万捌仟捌佰圆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07号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于 1991年成立,是中国证监会首 批批准的综合类券商,也是中国证券业协会较早评审通过的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于 2010 年 2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交易,注册资本增加到 56亿元。于 2015 年 6月 1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注册资本变更为:716276.88万元 人民币。自上市以来,华泰证券始终秉承“高效、诚信、稳健、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坚 持“以客户服务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目的”的经营理念,逐步塑造 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上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分类结 果:2014、 2015年,公司在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的结果为 A类 AA级, 2016年为 B 类 BBB级。 2、主要人员情况 华泰证券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券商的证券市场专业化优势,搭建了由高 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化托管团队。现有员工具有多年金融从业经历,丰富的证券相关业务 经验,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本科以上人员占比 100%,硕士研究生人员占比超过 85%, 专业分布合理,是一支诚实勤勉,开拓创新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团队。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泰证券于2014年9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可为各类公 19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开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华泰证券始终坚持稳健的经营理念,“严 格管理、审慎经营、规范运作”,注重风险管理,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严格遵守国家有 关基金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规范运作、严格管理, 确保基金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华泰证券资产托管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高 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保证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秉持稳健经 营、规范运作的理念,在组织体系、决策授权、制度流程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措施, 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 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风险治理组织架构 华泰证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包括四个主要部分:董事会及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总 裁室及风险控制委员会、首席风险官、各职能部门以及各业务部门。董事会是风险管理的 最高决策机构,并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设合规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对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 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总裁室是风 险管理的最高执行机构,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和批准,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具体负责实施风 险管理工作,并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公司设首席风险官,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在主 要业务部门都设立了一线的风险控制组织,各级组织和人员需在授权范围内履行风险管理 的职责,分工明晰,强调相互协作。公司指定风险管理部履行风险管理职责,监测、评估、 报告公司整体风险水平,并为业务决策提供风险管理建议。合规法律部是华泰证券合规管 理的核心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执业行为进行合规管理,以及管 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级部门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经营管理绩 效进行独立、客观地检查、监督、评价,并督促其改进。各部门分工协作,各有侧重,共 同发挥事前识别与防范、事中监测与控制、事后监督与评价三道防线功能。资产托管部通 过设立稽核内控专岗、建立复核机制、内控检查机制、报告机制等方式,实现对各类风险 的全面有效管理,保证在合法合规、稳健规范的基础上开展基金托管业务。 20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华泰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具备了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涵盖了业务管理操作、会计核算、监督和内控、信息系统、 内部管理等各方面,覆盖了资产托管业务开展的各个重要环节,能够有效指导业务正常运 转、稳健发展。主要风险控制措施:1、通过资产分离制度、专用交易单元及结算备付金账 户、合理的账户结构、核算对账机制、实物资产盘点制度、内部多层级监督检查机制、系 统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安防控制等措施有效控制资产安全风险;2、通过监督管理机制、建 立并完善投资监督系统、投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核心业务数据向公司风控部门开放、透 明化运作等措施有效控制投资监督风险;3、通过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多维度对账机制、复 核监督机制、系统故障应急处理机制和灾难备份机制等措施有效防范资金清算风险; 4、通过明确指令处理相关要素机制、严格资金划付管理流程、划款指令审核机制、监 控资金变动机制、人工备份划款方式、及时沟通反馈机制等措施有效防范资金交收风险; 5、通过协议约定估值方法、信息传递程序及差错处理机制、独立会计核算机制、建立 对账机制、会计资料管理调阅机制、差错及应急处理机制等措施有效防范资产净值估算错 误风险; 6、通过信息披露和保密制度、协议约定信息披露的内容和程序、原始账簿数据分析和 采集机制、信息批露授权机制等措施有效防范信息披露风险。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 对象、禁止投资行为,基金投资、融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 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选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开支及 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 进行监督和核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 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 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 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 21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 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2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2008室 电话(010)68779108传真(010)68779013 联系人孙静 2、代销机构 (1)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吴川县腾飞大道1号4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叶密林 联系电话:010-83991719 传真:010-66412537 客服热线:95385 网址:www.grzq.com (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 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周妍 电话:025-58587039 传真:025-58587820 客服热线: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C座 23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热线: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的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唐湘怡 电话:021-54509977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印强明 电话:021-20219988 24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传真:021-20219923 客服电话:021-20219931 网址:www.gw.com.cn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董一锋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8)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 400-684-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9)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大街19号1504/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刘美薇 电话:010-85870662 传真:010-85932880 客服电话: 400-819-9868 25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网址: www.tdyhfund.com (10)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徐江 电话:0411-88891212-119 传真:0411-84395650 客服电话: 400-0411-001 网址: www.haojiyoujijin.com (1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电话:021-20691935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 400-820-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910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 95531 网址: www.longone.com.cn (13)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26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联系人:张萌 电话:010-58349088 传真:010-88371180 客服电话: 400-699-7719 网址: www.xiquefund.com (14)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 400-16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1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电话: 400-8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16)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孙琦 27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服电话: 400-711-8718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17)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F 办公地址:中国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F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辛志辉 电话:0411-39027817 传真:0411-39027835 客服电话: 400-089-9100 网址: www.yibaijin.com (1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客服热线: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热线:400-8888-666/95521 28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网址:www.gtja.com (20)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 400-673-7010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1幢 4楼 440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 168号腾达大厦 2008室 法定代表人李宇龙 联系人刘俊 电话(010)68779015 传真(010)8857609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负责人廖海联系人范佳斐 电话(021)51150298-827传真(021) 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范佳斐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层 29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法定代表人邹俊联系人黄小熠 电话(021)2212 2888传真(021)6288 1889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熠、叶凯韵 30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六、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募集本基金,并于 2018年 8月 1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293号《关于准予国融 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9年 1月 14日至 2019年 1月 25日止,基金份额共募集 230,669,552.13份(含利息结转的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480户。 31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年 1月 30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 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 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时,若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进行 清算,终止基金合同,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2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 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9年 3月 4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三)申购、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 回的申请。 投资人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 33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 项,申购成立;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 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应确保账户内 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被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 回款项。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 故障等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的支付 相应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 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 进行确认。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申购或赎回的,申购或赎回生效。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基金业务的销售机构营业 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 (无利息)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 应及时查询。 4、如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上述内容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 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 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 34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 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 1.00份,则 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 足 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赎回的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基金份额采 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 分别计算。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 ≤M< 300万元 0.50% 300万元 ≤M< 500万元 0.30% M≥500万元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 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 2、本基金对A、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 35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资人, 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资人,赎回费 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本 基金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30天≤N<180天 0.25% N≥180天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N<7天 1.50% 7天≤N<30天 0.50% N≥30天 0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 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5、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 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1)当投资者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36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②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80%)=49,603.17元 申购费用=50,000-49,603.17=396.83元 申购份额=49,603.17/1.0500=47,241.11份 即: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其可得到47,241.11份A类基金份额。 (2)当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00=47,619.05份 即:投资人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其可得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47,619.05份。 (3)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 (1)当投资者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7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2)当投资者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3)赎回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三:假定三笔赎回申请的赎回A类基金份额均为10,000份,但持有时间长短不同, 其中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假设数,那么各笔赎回负担的赎回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 额计算如下: 赎回1赎回2赎回3 赎回份额(份,a) 10,000 10,000 10,000 基金份额净值(元,b) 1.1000 1.2000 1.3000 持有时间N N<7天 7天≤N<30天 N≥180天 适用赎回费率(c) 1.5% 0.5% 0 赎回总额(元, d=a×b) 11,000 12,000 13,000 赎回费(e=c×d) 165 60 0 赎回金额(f=d-e) 10,835 11,940 13,000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接受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休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申购业务。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 38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到或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 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全部或部分被拒绝,被拒绝部分的申购款项(无利息)将退还给投 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休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赎回业务。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接受某笔或某些赎回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第 4、5项除外)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 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 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上述第 5项除外),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 39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 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 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 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 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 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份额限制的约束。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30%的赎回申请 (“大额赎回申请人”)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即按照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应当优先确 认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具体为: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被全部确认, 则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在仍可 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大额赎回申请人未予 确认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未被全部确认,则对全部 未确认的赎回申请(含小额赎回申请人的其余赎回申请与大额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回申请) 延期办理。延期办理的具体程序,在确保优先确认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的原则下, 40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按照本条第(2)款规定的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的方式办理;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延期 办理的事宜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 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 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公告、邮寄、传真或者招募 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 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 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若暂停时间超过 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信息披露办法》自行确定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公告的次数,但基金管理人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或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时间,届时可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 构。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 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 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公益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 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登记机构将基 41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 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 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向其销售机构申请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 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尽管有前述约定,基金销售机构仍 有权决定是否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 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 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本基金已于 2019年 3月 4日起开始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十六)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 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 然参与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 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 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42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1期 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 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 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地 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 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国债期货、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 票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 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 的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本基金将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四个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合理确定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 时进行动态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精选行业和个股的策略。以公司行 业研究员的基本分析为基础,同时结合数量化的系统选股方法,精选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 种。 43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融稳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年第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