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弘达:鹏华弘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鹏华弘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9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年 6月 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弘达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 合同已于 2016年 8月 10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 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 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里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投资人在投资本基 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 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 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同时, 各类材料(包括招募说明书、审计报告)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 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年 8月 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3、设立日期: 1998年 12月 22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6、电话:(0755)82021233传真:( 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 1.5亿元 9、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 元)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计 1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 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总裁。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 (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 CA AIPG SGR投资总监、 CAAM AI SGR及 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 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 Epsilon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 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 Andrea Vismara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 事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 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现在担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董事会秘书兼任企业事务部总经理,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企业服务部总经理。 杜海江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历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然东 路证券营业部电子商务部经理、杭州保俶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浙江营销中心总经 理、浙江管理总部总经理、杭州分公司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等职 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经纪事业部总裁。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深圳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价中心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深 圳金地证券服务部财务经理、资金财务总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 总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兼人 力资源总部总经理。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 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 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 肃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 会政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 2005年 6月至 2007年 12月,任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2007年 12月至 2010年 12月,任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 责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 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 工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长。 陈冰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 计、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 财务部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国 信证券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SANDRO VESPRINI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出 纳部、税务师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 IMI资 产管理 SGR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 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负责人。 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 (深圳)律师事务所律 师;2011年 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 总经理助理。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 金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2011年 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 咨询顾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 2014年 10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首席市场官兼市场发展部、北京分公司 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 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 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 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总裁。 高阳先生,党委副书记、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 国。历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 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 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 科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 (实业投资部)副主任,并于 2014年至 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 16届主板发审委专 职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 部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 所长、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 监事,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纪委书记,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 局干部,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 育部副处长、处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督察长。 韩亚庆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主任科 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部副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 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方正先生,国籍中国,理学硕士, 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 2010年 6月加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研究工作,历任固定收益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 稳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2015年 03月至 2017年 01月担任鹏华弘利混合 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03月至 2015年 08月担任鹏华行业成长基金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04月至 2017年 01月担任鹏华弘润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05月担任鹏华弘华混合 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05月担任鹏华弘和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05月至 2017年 01 月担任鹏华弘益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06月至 2017年 01月担任鹏华弘鑫混合基金 基金经理,2015年 08月担任鹏华前海万科 REITs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08月至 2017年 01月担任鹏华弘泰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3月担任鹏华弘信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3月至 2017年 05月担任鹏华弘实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3月至 2018年 05 月担任鹏华弘锐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8月担任鹏华弘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08月至 2017年 12月担任鹏华弘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9月担任鹏华弘惠混合 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11月至 2018年 01月担任鹏华兴裕定开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1月担任鹏华兴泰定开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12月担任鹏华兴悦定开混合基金基 金经理,2017年 09月至 2018年 08月担任鹏华兴益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05月担任鹏华睿投混合基金基金经理。刘方正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情况: 2015年 03月至 2017年 01月担任鹏华弘利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03月至 2015年 08月担任鹏华行业成长基金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04月至 2017年 01月担任鹏华弘润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05月担任鹏华弘华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05月担任鹏华弘和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05月至 2017年 01月担任鹏华弘益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06月至 2017年 01月担任鹏华弘鑫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08月担任鹏华前海万科 REITs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08月至 2017年 01月担任鹏华弘泰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3月担任鹏华弘信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3月至 2017年 05月担任鹏华弘实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3月至 2018年 05月担任鹏华弘锐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8月至 2017年 12月担任鹏华弘嘉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09月担任鹏华弘惠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11月至 2018年 01月担任鹏华兴裕定开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11月担任鹏华兴泰定开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 12月担任鹏华兴悦定开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09月至 2018年 08月担任鹏华兴益定期开放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05月担任鹏华睿投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的基金经理: 无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邢彪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韩亚庆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梁浩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新兴产业混合、鹏华研究精选 混合、鹏华创新驱动混合、鹏华研究驱动混合、鹏华研究智选混合基金经理。 赵强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 FOF投资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 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 3月 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年 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年 5月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8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 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1位,连续五年跻身全球银行 20强;根据 2018年美国《财富》杂志 发布的世界 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68位,较上年提升 3位。 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7,857.47亿元。 2019年 1-3月, 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人民币 210.71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 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 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 2018年 2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年 11月至 2018年 2月任本行副 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年 10月至 2018年 1月任本行行长; 2010年 4月至 2013年 9月 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5 年 8月至 2010年 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2004年 9月至 2005年 8月任本行副行长; 2004年 6月至 2004年 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 2001年 9月至 2004年 6月任本行行长 助理;1994年至 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 长。彭先生 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任德奇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18年 8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2016年 12月至 2018年 6月 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 2015年 10月至 2018年 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 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16年 9月至 2018年 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 裁;2014年 7月至 2016年 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 2003年 8月至 2014年 5月历任中国 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 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1988年 7月至 2003年 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 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作。任先 生 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年 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2007年 12月至 2015年 8月,历 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 1999年 12月至 2007年 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 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 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年 3月 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18只。此外,交通银行还托 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 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证券投资资产、 RQFII证券投资资产、 QDII证券投资资产、 R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托 管中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及缓 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 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 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 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上确保 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 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 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 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 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业 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 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 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 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 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 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 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 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 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 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 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 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 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 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 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 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 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网址: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502房 联系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张圆圆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集团大厦 801B室 联系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座 3305室 联系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号富力中心 24楼 07单元 联系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927990 联系人:周樱 2、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联系人:王菁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2)证券公司销售机构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楼-17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楼、16楼、17楼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金夏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或(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4)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梁微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网址:www.gzs.com.cn 5)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客户服务电话: 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6)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22111 网址:www.gszq.com 7)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座国元证券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米硕 客户服务电话: 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杨莉娟 客户服务电话: 95323/4001099918(全国) /029-68918888(西安) 网址:www.cfsc.com.cn 10)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0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网址:www.lxsec.com 1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周一涵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8 网址: stock.pingan.com 1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王雯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23000 网址:www.csco.com.cn 1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周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096/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客户服务电话: 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郑慧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1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3)期货公司销售机构 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 、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第三方销售机构 1)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号百度大厦 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号 法定代表人:梁志祥 联系人:王笑宇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 网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2)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号 1号楼 22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总部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联系人:韩锦星 客户服务电话: 95118 网址:fund.jd.com 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号 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4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刘晖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 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朱了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陆家嘴软件园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7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8)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联系人: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客户服务电话: 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联系电话:( 0755)82021877 传真:(0755)82021165 负责人:范伟强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 A 座 201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 A 座 201 联系电话:( 0755)33391280 传真:0755-33033086 联系人:闵齐双 经办律师:闵齐双、王德森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法定代表人:顾仁荣 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8-10 层 联系电话:+86(10)88095588 +86(755)88999233 传真:+86(10)88091190 联系人:邢向宗 经办会计师:邢向宗、邹菁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弘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框架下,严选股票、债券等投资标的,力争基金资产的 保值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中 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 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等)、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基金保留的现金以 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 相应调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 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 策等),并结合美林时钟等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模型,动态评估不同资产大类在不同时期 的投资价值及其风险收益特征,追求股票、债券和货币等大类资产的灵活配置和稳健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个股构建投 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 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 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个股,力争实现组合的保值增值。 (1)自上而下的行业遴选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地进行行业遴选,重点关注行业增长前景、行业利润前景和行业成 功要素。对行业增长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行业的生命周期以及行业波动 与经济周期的关系等;对行业利润前景,主要分析行业结构,特别是业内竞争的方式、业 内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业内厂商的谈判能力等。基于对行业结构的分析形成对业内竞争 的关键成功要素的判断,为预测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建立起扎实的基础。 (2)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本基金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一方面是竞争力分析,通过对公司竞 争策略和核心竞争力的分析,选择具有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或未来具有广阔成长空 间的公司。就公司竞争策略,基于行业分析的结果判断策略的有效性、策略的实施支持和 策略的执行成果;就核心竞争力,分析公司的现有核心竞争力,并判断公司能否利用现有 的资源、能力和定位取得可持续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是管理层分析,在国内监管体系落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基础上,上市 公司的命运对管理团队的依赖度大大增加。本基金将着重考察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管理制度。 (3)综合研判 本基金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基础上,结合估值分析,严选个股,力争实现组合的 保值增值。通过对估值方法的选择和估值倍数的比较,选择股价相对低估的股票。就估值 方法而言,基于行业的特点确定对股价最有影响力的关键估值方法(包括 PE、PEG、PB、 PS、EV/EBITDA等);就估值倍数而言,通过业内比较、历史比较和增长性分析,确定具 有上升基础的股价水平。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 策略、信用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 精选个券,力争实现组合的保值增值。 (1)久期策略 久期管理是债券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本基金将采用以“目标久期”为中心、自上而 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变化是判断市场整体走向的一个重要依据,本基金将据此调整组合 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并进行动态调整。 (3)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基于收益率曲线分析对债券组合进行适时调整的骑乘策略,以达到增强 组合的持有期收益的目的。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息差策略,以达到更好地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的目的。 (5)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单个债券到期收益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偏离程度,结合信用等级、 流动性、选择权条款、税赋特点等因素,确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 债券进行投资。 (6)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信用溢价,根据内、外部信用评级结果, 结合对类似债券信用利差的分析以及对未来信用利差走势的判断,选择信用利差被高估、 未来信用利差可能下降的信用债进行投资。 (7)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 的公司债券。由于其非公开性及条款可协商性,普遍具有较高收益。本基金将深入研究发 行人资信及公司运营情况,合理合规合格地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投资过 程中密切监控债券信用等级或发行人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尽力规避风险,并获取超额收益。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 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5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 50% 中证综合债指数的选样债券的信用类别覆盖全面,期限构成宽泛,适于做基金债券资 产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指数选样科学客观,行业代表性好,流动性高,抗操纵性强, 是目前市场上较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 制,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 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 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7月 15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9年 4月 1日起至 2019年 6月 30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人民币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60,507,136.23 10.54 其中:股票 60,507,136.23 10.54 2 基金投资 -- 3 固定收益投资 494,456,131.20 86.13 其中:债券 494,456,131.20 86.13 资产支 持证券 -- 4 贵金属投资 -- 5 金融衍生品投 资 -- 6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其中:买断式 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7 银行存款和结 算备付金合计 7,843,599.18 1.37 8 其他资产 11,268,530.51 1.96 9 合计 574,075,397.12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 业 -- B 采矿业 2,658,887.15 0.58 C 制造业 20,972,282.32 4.58 D 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861,384.00 0.19 E 建筑业 3,669,920.00 0.80 F 批发和零售业 730,681.20 0.16 G 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 1,338,300.00 0.29 H 住宿和餐饮业 -- I 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2,018,967.76 0.44 J金融业 23,599,519.00 5.16 K 房地产业 3,064,006.80 0.6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 265,950.00 0.0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 -- N 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 -- O 居民服务、修理 和其他服务业 -- P 教育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R 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 534,612.00 0.12 S 综合 792,626.00 0.17 合计 60,507,136.23 13.23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序号 1 601818光大银行 1,103,100 4,202,811.00 0.92 2 601288农业银行 1,000,000 3,600,000.00 0.79 3 601988中国银行 900,000 3,366,000.00 0.74 4 601398工商银行 520,000 3,062,800.00 0.67 5 600369西南证券 616,500 3,045,510.00 0.67 6 601939建设银行 400,000 2,976,000.00 0.65 7 600519贵州茅台 2,700 2,656,800.00 0.58 8 600031三一重工 200,000 2,616,000.00 0.57 9 600816安信信托 460,500 2,325,525.00 0.51 10 601668中国建筑 400,000 2,300,000.00 0.50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4,199,631.20 3.10 2 央行票据 -- 3 金融债券 106,034,000.00 23.1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4 企业债券 373,769,500.00 81.7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6 中期票据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453,000.00 0.10 8 同业存单 -- 9 其他 -- 10 合计 494,456,131.20 108.09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 (元)值比例(%) 1 112679 18蛇口 02 200,00020,446,000.00 4.47 2 143772 18诚通 02 200,00020,352,000.00 4.45 3 143652 18光证 G3 200,00020,308,000.00 4.44 4 143545 18建材 11 200,00020,166,000.00 4.41 5 136473 16中化债 200,00020,000,000.00 4.37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中国银河 2018年 7月 5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 行出具的《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银反洗罚告字 [2018]4号),主要内容如下:中国 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拟对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 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处人民币 50万元罚款,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 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行为处人民币 50万元罚款,合计处人民币 100万元罚款。公司在 接受检查期间即立查立改,截至目前,公司已经进一步完善了反洗钱制度机制,细化了客 户身份识别、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管理、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流程,加强了反洗钱监督检查 和考核,加大了对历史存量客户持续识别力度,反洗钱相关系统功能也不断改进。公司今 后将持续完善内控合规管理,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公司的上 述违规行为对公司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通告对该公司债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 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证券备选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 号 名称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107,878.4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520,441.5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081,251.27 5 应收申购款 558,959.2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268,530.51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其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鹏华弘达 A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 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4 1-3 2-4 2016年 08月 10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0.47% 0.07% 0.52% 0.40% -0.99% -0.33% 2017年 01月 01日至 2017 年 12月 31日 124.65% 6.26% 10.65% 0.32% 114.00% 5.94% 2018年 01月 01日至 2018 年 12月 31日 2.63% 0.23% -9.62% 0.67% 12.25% -0.44% 2019年 01月 01日至 2019 年 06月 30日 -0.86% 0.10% 14.27% 0.77% -15.13% -0.67%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06月 30日 127.51% 3.69% 14.87% 0.56% 112.64% 3.13% 鹏华弘达 C 净值增长率 1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 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3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4 1-3 2-4 2016年 08月 10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1.11% 0.06% 0.52% 0.40% -1.63% -0.34% 2017年 01月 01日至 2017 年 12月 31日 6.78% 0.17% 10.65% 0.32% -3.87% -0.15% 2018年 01月 01日至 2018 年 12月 31日 2.47% 0.23% -9.62% 0.67% 12.09% -0.44% 2019年 01月 01日至 2019 年 06月 30日 -0.90% 0.10% 14.27% 0.77% -15.17% -0.67%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 年 06月 30日 7.23% 0.18% 14.87% 0.56% -7.64% -0.38%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公证费和 认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 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自 2017年 3月 23日起,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基金 C类份额开展销售服务费优 惠活动,由 0.20%调整为 0.05%。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 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 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 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 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A类、C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 M(元)一般申购费率特定申购费率 M<100万 1.5% 0.6% 100万≤ M <500万 1.0% 0.3% 500万≤ M <1000万 0.3% 0.06% M≥ 1000万每笔 1000元每笔 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年限(Y)赎回费率 Y<7日 1.5% 7日≤Y<30日 0.75% 30日≤Y<6个月 0.5% Y≥6个月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 于 30日但少于 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 于 3个月但少于 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 于 6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 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年限(Y)赎回费率 Y<7日 1.5% 7日≤Y<30日 0.5% Y≥30日 0 对 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 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 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 日期。 2、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在“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5、在“第八部分基金投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在“第九部分基金业绩”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7、在“第二十一部分其他披露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9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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