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19赣国资: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原标题: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19赣国资: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 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 次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 “风险因素 ” 等有关章节。 一、经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东方金诚 ”)综合评定, 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反映公司偿还债务 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截至 2019 年 3 月 末 ,合并报表口径下发行人所有者权益 301.70 亿 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51.86 亿 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7.46%,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8.58%;本 次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6.86 亿元 (发行人 2016 年、 2017 年 、 2018 年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之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次债券发 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 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可能跨 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 波动而发生变动, 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 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 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 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 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次债券的持 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发行人下属多家控股和参股企业,涉足行业多且分散,主要业务板块中 的建筑板块、钢铁板块、医药板块和盐业板块均与宏观经济发展和经济周期有较 为密切的关系,同时受到全球经济环境波动、主要进口国贸易政策、国内同行业 竞争格局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在本次债券相对较长的存续期内,如果因不可控制 因素如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发行人经营状况受到不利影响,不能从预期的还款 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会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五、截至 2016-2018 年 及 2019 年 3 月 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80.42%、 77.39%、 77.11%和 77.46%,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分 板块 来看,发行人资产负债 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建筑板块经营主体建工集团的资产负债率较高,最近三年 及一 期末 ,建工集团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92.34%、 92.11%、 90.31%和 90.98%,处于行 业 较 高 水平。未来,发行人仍有较大的项目投资计划,发行人负债水平的进一步 上升及资产负债率的波动可能对其长期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六、截至 2016-2018 年 及 2019 年 3 月 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708,395.24 万元、 627,065.43 万元 、 735,268.76 万元 和 710,460.61 万元 , 占当期末总资产的 比重分别为 9.05%、 5.84%、 5.21%和 5.31%,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大。其他应收款 存在对手方不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可能性,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面临无法及时足 额回收的风险,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企业, 截至 2018 年末,发行人 下属控股子公司共 275 家 , 发行人具体业务主要由建工集团、新钢集团、江中集团、江西盐业等各 子公司负责经营, 发行人本部主要行使投资管理职能。 发行人行业涉及建筑、钢 铁、医药、盐业等多个领域,地域分布广泛,管理半径大,存在一定的组织管理 难度。尽管发行人通过较为完备的管理措施对下属子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但随着发行人投资规模的扩大,控股、参股公司数目的不断增多,对发行人运营 管理、财务控制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发行人的管理能力 构成一定的挑战。 八、经 东方金诚 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A。考虑到资信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次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 的过程,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次债 券的信用评级,本 次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甚至导致本次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九、 本次债券 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 东方金诚 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在每 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 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东方金诚 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相关状况,如 发现发行人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 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 东方金诚 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 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 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东方金诚 对本次债券的 跟踪评级报告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 东方金诚 网 站( http:// www.dfratings.com/)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 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 有本次未偿 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 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 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 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一、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 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 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次 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 人之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十二、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三、 2016-2018 年 及 2019 年一季度 ,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 -24,529.17 万 元、 66,026.12 万元 、 27,190.67 万元 和 115,373.49 万元 , 波动较大。公司投资收 益主要由股权转让收益和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构成。 2016 年发行人投资收益 较 2015 年转亏,主要系联营企业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净利润亏损 4.79 亿元、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净利润亏 损 3.76 亿元,导致权益法核 算的投资收益各亏损 1.49 亿元和 1.84 亿元所致。投资收益受市场环境影响较大, 易发生较大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存在盈利主要靠投资收 益的风险。 十四、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告的《江西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 (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9 年 半年度报告》,发行人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合并口径下资产总额 13,804,745.65 万元,负债总额 10,646,927.12 万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 3,157,818.53 万元。 2019 年半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 5,384,184.78 万元, 净利润 337,246.1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53,595.43 万元,投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00,934.26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71,867.57 万元。截至 2019 年半年度末,发行人流动比率为 1.11,速动比率为 0.79,资产负债率为 77.13%。截至本 次债券 募集说明书 签署 日,发行人的财务指 标仍然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满足的法定发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 止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已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 ( http://www.sse.com.cn)将上述报 告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查询上述报告。 十 五 、截至 2016-2018 年 及 2019 年 3 月 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590,535.39 万元、 527,074.92 万元 、 1,384,105.48 万元 和 1,442,012.99 万元 , 占总 资产比例分别为 7.27%、 4.91%、 10.18%和 10.78%。其中委托贷款金额分别为 117,016.07 万元、 257,756.4 万元 、 314,949.33 万元 和 0.00 万元 , 报告期内获得收 益分别为 5,074.59 万元、 17,232.93 万元 、 20,231.90 万元 和 38,345.73 万元 ; 理财 产品分别为 101,500.00 万元、 103,552.50 万元 、 186,599.20 万元 和 293,892.26 万 元 ,报告期内获得收益分别为 1,902.26 万元、 1,475.69 万元 、 2,979.80 万元 和 1,069.47 万元 。因委托贷款和理财产品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虽然发行人已建 立购买理财和委托 贷款的风险防范措施,但是若投资产生大额亏损,可能会对发 行人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十 六 、 2018 年 10 月 27 日,江中药业发布《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 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宜进展公告》,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润医药控股”)拟取得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江中集团”) 51%股权,成为其控股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19 年 2 月 22 日, 江中药业 发布《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东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 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华润医药控股取得江中集团 51%股权事项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华润医药控股成为江中集团控股东,间接控制江中药业 已发行股份的 43.03%。江中药业的 实际控制人由江西省国资委变更为中国华润 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述增资事宜完 成后,公司 已 失去对江中集团的控制权,并不再将其划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十 七 、截止 2019 年 3 月 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 应收南昌澳科技有限公 司 13.41 亿元系非经营性借款 。 根据发行人与南昌澳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大成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发行人为南昌澳科技有限公 司提供借款用于南昌澳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收储任务,借款期限为 201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4 日,借款利率为 5.03%,若南昌澳科技有限公司未完 成战略收储任务,借款期限可自动顺延。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系江西省国资委全资控股的大型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公司,南昌澳科 技有限公司为其下属托管企业, 本次借款为江西省国资委统筹安排下的战略性借 款,由 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南昌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违约风险较低,确信可以收回,故未计提坏账准备。南昌澳科技有限公司 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为明确本次借款偿还相关安排, 发行人 正在与江西省 国资委沟通具体展期方案并办理展期相关手续,预计本次借款展期将 不超过 2 年。 本次借款具体偿还事宜需根据江西省国资委安排最终确定。 目 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目 录 ........................................................................................................7 第一节 释义 ...........................................................................................9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12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2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16 三、认购人承诺 ................................................................................................................. 19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19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 20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20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20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22 四、发行人安全生产方面所受行政处罚情况 ................................................................. 24 五、发行人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受行政处罚情况 ............................................................. 27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一、发行人概况 ................................................................................................................. 30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 31 三、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34 四、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34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 34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51 七、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 ................................................................................................. 52 八、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55 九、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59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说明 ....................................................................................... 131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31 十二、发行人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以及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 136 十三、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 136 十四、信息披露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 139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41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141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148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150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52 五、有息债务情况 ........................................................................................................... 202 六、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205 七、重大或有事项 ........................................................................................................... 206 八、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 213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16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216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217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217 四、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安排 ................................................................................... 218 五、前次公司债券发行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1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23 一、备查文件内容 ........................................................................................................... 223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 223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 22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江西国控/国控公司/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集团公司 指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指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 付息的有价证券 小公募公司债券 指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 指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536 号”文核准,江 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发行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人/受托管理人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 成的承销团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 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机构 发行人律师/江西洪 城 指 江西洪城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东方 金诚 指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建工集团 指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钢集团 指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新钢股份 指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洪钢公司 指 江西洪都钢厂有限公司 特钢公司 指 新余新钢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江中集团 指 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钨业/江钨集团 指 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盐业 指 江西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 12 月更名为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晶昊盐化 指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 富达盐化 指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中江控股 指 江西中江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江集团 指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江中投资 指 南昌江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加坡公司 指 XINSTEEL SINGAPORE PTE. LTD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监管银行 指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住房城市建设支行 江西省国资委 指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募集说明书》 指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 者)》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 投资者)》 《 债 券 受 托 管 理 协 议》 指 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而签署 的《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之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指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和受托管 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 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 (第三期)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 最近三年 及一期 指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一季度 最近三年 及一期 末 指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 3 月末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 节假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的法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 元 /万元 /亿元 指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 /万元 /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 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 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江西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应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00,000.00 元 设立日期: 2004 年 5 月 8 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城路 8 号 联系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929 号吉成大厦 29 层 2908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冷绪忠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朱芳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763363555U 联系电话: 0791-86411285 传真: 0791-85210302 邮政编码: 330002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及国有股权的管理和运营;资本运营;企业改制重组 顾问、投资咨询和财务顾问;资产托管和代理;省国资委授权的其他业务。(以 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8 年 7 月 24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我 司 启动小公募公司债券注册发行工作 及选择承销商 的议案》。 2018 年 8 月 20 日,本公司股东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 同意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小公募公司债券的函 》 (赣国资评价函〔 2018〕 89 号),原则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的 小公募公司债券。 2019 年 4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 2019〕 536 号 ”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 : 江西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 : 江西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 券 。 债券期限 : 5 年期 。 发行规模 :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 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债券票面金额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 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规定的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 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 :本次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次债券 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期 :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年至 年每年的 月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到期日 :本次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4 年 9 月 24 日。 兑付债权登记日 :本次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在兑付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本次债 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兑付日期 :本次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 :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 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 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 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 额为投资者截至 兑付债权登记日 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 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 :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综合评定,公 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公司聘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作为本次债券的 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 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配售规则: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 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 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 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 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 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 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 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承销方式 :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 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质押式回购 :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 次债券符合进行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如获批准,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债券发行费用后,拟 将不低于 70% 部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账户名称: 江西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 分行 银行账户: 64010078801700000885 大额支付号: 310421064018 税务提示 :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9 年 9 月 19 日。 发行首日: 2019 年 9 月 23 日。 网下发行期限: 2019 年 9 月 23 日至 2019 年 9 月 24 日,共 2 个工作日。 2、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 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江西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城路 8 号 联系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929 号吉成大厦 29 层 2908 法定代表人:周应华 联系人: 朱芳萱 、 陶虹雨 联系电话: 0791-86420883 传真: 0791-85210302 (二) 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2 层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龙凌、徐林 、 朱峭、句亚男、王传正、李涵元 、 贺亚戈、 王润 、 胡富捷 、李雨修、潘宏、王绍青、陈贺 联系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3504 ( 三 )发行人律师: 江西洪城 律师事务所 住所: 南昌市阳明路 79 号八、九楼 联系地址: 南昌市阳明路 79 号八楼 负责人 : 邓明辉 联系人 : 邓明辉 联系电话: 0791-86821787 邮政编码: 330006 ( 四 )会计师事务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联系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 188 号丰源会展中心 5 层 负责人:梁春 联系人:周益平、刘勇 联系电话: 0791-88575791 传真: 0791-88575792 邮政编码: 330096 ( 五 )资信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 701 室 (德胜园区 )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德胜国际中心 B 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 罗光 联系人: 孟洁 联系电话: 010-62299800 传真: 010-65660988 ( 六 )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7116810187000000121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 302100011681 ( 七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7813 邮政编码: 200120 ( 八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负责人:聂燕 电话: 021-38874800 传真: 021-58754185 邮政编码: 200120 ( 九 )监管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402 号 负责人: 张健 联系人: 李吟 联系电话: 0791-86688250 邮政编码: 330038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 次债券 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 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经核查,截至 2019 年 3 月 末 ,中信证券自营股票账户持有发行人上市子公 司新钢股份( 600782.SH) 116,100 股股票。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 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东方金诚 ”)出具的《江西 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 报告》( 东方金诚债评字 [2019]754 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 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 东方金诚 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 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东方金诚认为,江西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经济实力很强;公司业务构成多 元,其中钢铁、建筑施工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公司作为江西省重要的国有资产 投资运营主体,得到股东及相关各方的有力支持。同时,东方金诚关注到,公司 整体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经营管理面临的难度较大,资产负债率很高,短期 偿债压力较大; 2019 年公司失去对江中集团控制权,业务多元结构弱化。综合考 虑,东方金诚认为公司的偿债能力极强, 本 次 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1、优势 /机遇 ( 1) 江西省近年来经济增速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 长,经济实力很强; ( 2) 公司是江西省重要的国有资产投资和运营主体,下属产业分布在钢铁、 建筑施工、医药等行业,业务构成较为多元; ( 3) 公司钢铁、建筑施工等业务运营主体为区域性行业龙头,占据区域市 场较高市场份额,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效应和很强的竞争优势; ( 4) 公司在江西省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和推动国有经济发展领域发挥重要作 用,在资产划拨、财政补贴等方面得到了股东及相关各方的有力支持。 2、主要风险 /挑战 ( 1) 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易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钢铁行业产能结构影响, 未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2) 公司下属子公司数量众多,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对多层级 管理链条的子公司的管控能力较弱,经营管理面临的难度较大; ( 3) 公司资产负债率很高,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债务期限结构有待改善; ( 4) 受华润医药控股取得江中集团影响,公司丧失对江中集团控制权,不 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预计未来公司药业务将停止。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东方金诚的评级业务制度,东方金诚将在“江西省 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的存续期 内密切关注江西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 务状况及可能影响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实施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在江西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 公司公布年报后的两个月内且 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出具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受评主体或债券 信用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并在启动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不定期 跟踪评级报告。 跟踪评级期间,东方金诚将向江西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 司发送跟踪评级联络函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尽职调查,江西省属国有企业资产 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应按照联络函所附资料清单及时提供财务报告等跟踪评级 资料。如江西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导致 跟踪评级无法进行时,东方金诚将有权宣布 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将按照《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证券评级业务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在交易所网站、东方金诚网站 (http://www.dfratings.com)和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告,且在交易所网 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东方金 诚还将根据监管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各大商业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 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 2018 年 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共获得主要合作银 行的授信额度约 921.35 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约 340.33 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 约 580.79 亿元。 (二) 发行人报告期内违约情况 最近 三年 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 发行人 未曾有严重违约现象 。 (三)发行人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历史情况 截止募集说明书 摘要出具 之日,发行人合并口径下所有公司发行债券及兑付 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4-1:发行人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历史情况 单位:亿元、 % 公司名称 债券简称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 规模 最新 票面 利率 偿还情况 江西省省属 国有企业资 产 经 营 ( 控 股)有限公司 19 赣国资 SCP002 2019/08/21 2020/04/17 10.00 3.22 尚在存续期 19 赣国资 CP001 2019/04/24 2020/04/26 10.00 3.60 尚在存续期 19 赣国资 SCP001 2019/03/11 2019/08/25 10.00 3.36 尚在存续期 19 赣纾 01 2019/03/05 2022/03/07 10.00 4.45 尚在存续期 18 赣国资 MTN002 2018/4/20 2023/4/24 15.00 5.24 尚在存续期 18 国控 02 2018/4/13 2023/4/17 10.00 5.40 尚在存续期 18 国控 01 2018/3/19 2023/3/20 10.00 5.85 尚在存续期 18 赣国资 MTN001 2018/3/16 2021/3/20 3.00 5.62 尚在存续期 18 赣国资 CP001 2018/3/14 2019/3/16 8.00 5.39 尚在存续期 17 赣国资 CP001 2017/12/12 2018/12/14 2.00 5.36 已按时兑付 17 赣国资 SCP003 2017/8/31 2018/5/29 2.00 4.70 已按时兑付 17 赣国资 SCP002 2017/7/6 2018/4/6 3.00 4.76 已按时兑付 17 赣国资 SCP001 2017/4/11 2017/7/11 2.00 4.76 已按时兑付 16 赣国资 CP001 2016/1/29 2017/2/2 2.00 3.20 已按时兑付 15 国控债 2015/12/10 2020/12/10 10.00 5.90 已按时付息;尚在存续期 15 赣国资 PPN002 2015/9/24 2020/9/25 4.00 6.00 已按时付息;尚在存续期 15 赣国资 PPN001 2015/6/3 2020/6/4 6.00 6.30 已按时付息;尚在存续期 15 赣国资 MTN001 2015/3/23 2020/3/25 3.60 5.45 已按时付息;尚在存续期 15 赣国资 CP001 2015/3/23 2016/3/25 3.00 5.20 已按时兑付 新余钢铁集 团有限公司 19 新钢 EB 2019/04/17 2022/04/18 20.00 0.50 尚在存续期 15 新钢 EB 2015/12/24 2017/2/6 10.00 4.50 截至 2017/2/6 已全部换股 江西江中制 药 ( 集 团 ) 有 限责任公司 16 江中制药 PPN001 2016/1/6 2018/1/7 5.00 5.00 已按时兑付 15 江中制药 PPN001 2015/4/3 2018/4/7 5.00 6.30 已按时兑付 13 江中制药 PPN001 2013/3/28 2016/3/29 4.00 6.50 已按时兑付 江西省建工 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18 赣建工 MTN001 2018/08/27 2020/08/28 7.70 7.50 尚在存续期 16 赣建工 CP001 2016/8/15 2017/8/17 2.80 5.00 已按时兑付 15 赣建工 CP001 2015/10/27 2016/10/29 4.00 3.69 已按时兑付 15 赣建工 PPN002 2015/10/16 2016/10/19 2.00 5.00 已按时兑付 15 赣建工 MTN001 2015/9/25 2018/9/28 3.80 5.00 已按时兑付 15 赣建工 PPN001 2015/7/2 2016/7/3 3.00 5.90 已按时兑付 14 赣建工 PPN002 2014/10/10 2015/10/13 2.00 7.30 已按时兑付 14 赣建工 PPN001 2014/6/26 2015/6/27 3.00 7.50 已按时兑付 14 赣建工 MTN001 2014/6/10 2017/6/12 3.00 7.80 已按时兑付 江中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12 江药债 2012/12/7 2015/12/7 5.00 5.39 已按时兑付 新余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 16 新余钢铁 SCP002 2016/10/28 2017/7/28 10.00 5.00 已按时兑付 16 新余钢铁 SCP001 2016/3/11 2016/12/10 10.00 5.00 已按时兑付 15 新余钢铁 CP001 2015/4/23 2016/4/27 15.00 5.70 已按时兑付 14 新余钢铁 CP001 2014/11/19 2015/11/21 15.00 5.60 已按时兑付 14 新余钢铁 MTN001 2014/7/18 2019/7/21 16.00 7.80 已按时付息;尚在存续期 13 新余钢铁 CP002 2013/11/15 2014/11/19 15.00 6.80 已按时兑付 13 新余钢铁 CP001 2013/8/6 2014/8/8 15.00 6.10 已按时兑付 11 新钢债 2011/12/21 2016/12/21 9.00 6.65 已按时兑付 新钢转债(退市) 2008/8/21 2013/8/20 27.60 1.50 已全部转股 合计 - - - 336.50 -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 摘要出具 日,发行人未出现过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未偿付情 形。 (四)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比例 本公司本次申请的不超过 10 亿元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 毕后,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且尚未兑 付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余额合计 60 亿元,占本公司截至 2019 年 一季度 末净资 产(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的比例 为 19.89%,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年 末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40.00%。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表 4-2: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9 年 3 月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全部债务(万元) 4,132,092.46 4,498,514.71 3,347,518.16 2,869,235.69 流动比率(倍) 1.07 1.07 1.08 1.01 速动比率(倍) 0.76 0.76 0.75 0.82 资产负债率(%) 77.46 77.11 77.39 80.42 债务资本比率( %) 61.18 59.10 57.96 64.34 项目 2019 年一季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毛利率(%) 8.77 11.82 10.67 8.30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1.49 5.17 4.51 0.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6 22.69 21.18 5.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万 元) 197,502.67 629,221.89 429,202.03 -8,418.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6.44 22.71 21.36 -1.50 EBITDA(万元) 313,631.52 1,059,414.99 824,232.17 355,650.73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6.23 5.34 4.37 2.90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6.60 23.55 24.62 15.2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4 8.20 7.13 5.47 存货周转率(次) 0.99 4.28 5.44 7.21 贷款偿还率( %) 1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 100 100.00 100.00 100.00 注:除特别注明外,以上财务指标均按照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四、发行人安全生产方面所受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受到 8 次行政处罚,具体为: 表 4-3:报告期内,发行人安全生产方面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处罚时间 被处罚 人 事故原因 处罚金额 整改措施 1 2016 年 5 月 新余钢 铁股份 有限公 司 第二炼铁厂原料车 间员工进入料仓清 理积料,作业过程 中违章解开安全 绳,被坍塌的积料 掩埋挤压窒息死 亡,死亡一人。 20 万元 (1)加强监察:二铁厂加大了现场反“三违”工作力度,采取 切实有效措施,杜绝违章行为,严格执行检维修作业审批程序, 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2)技术改造:采取先进 的设施设备和技术,改善作业条件,提升本质安全。 2 2016 年 8 月 江西建 工第三 建筑有 限责任 (景)市监(产) 罚决[2016]135 号: (1)责令停止销售 不符合标准的铝合 2.5 万元 (1)已停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铝合金推拉门并退回厂家做技 术处理;(2)按时缴纳罚没款 25,000 元(3)加大对全员安全 培训教育力度,进行企业内部全面安全检查。 公司 金推拉门并退回厂 家做技术处理; (2)没收违法所得 人民币 10,080 元 整;(3)处以罚款 人民币 14,920 元 整。以上罚没款共 计 25,000 元整。 3 2016 年 10 月 江西建 工第三 建筑有 限责任 公司 (区)安监管罚 [2016]04 号:该单 位在“2016.7.19”物 体打击事故中存在 以下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1)未严格 落实对从业人员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 并且安全告知不到 位;(2)特种作业 人员无证上岗; (3)起重吊运作业 区未安排专门人员 进行现场安全管 理,未设置安全警 戒;(3)对特种作 业人员无证上岗行 为熟视无睹。造成 一人受伤。 — 事后,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已妥善处理,主动对该 事故受伤者进行赔偿,对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进行批评教 育,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进行了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公司工程 管理部立即开展全省范围内的在建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下 发整改通知单,项目部均进行了整改,并于 2017 年 5 月 4 日 接受了主管部门的处罚。公司按照省厅有关要求,把安全教育 现场图片、整改单和回复单等原件材料装订成册,经赣州市行 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交到省厅相关部门存档备案。 4 2017 年 2 月 新余钢 铁股份 有限公 司 1.中厚板厂轧二车间 在处理斜契故障时 仅将操作手柄关至 零位并挂“检修工 作牌”,未进行可靠 切断电源将操作按 钮关至零位。 2.中厚板厂轧二车间 压下工邹勇进入操 作室在点完油膜轴 承油泵开关后不小 心误碰了辊道操作 手柄(邹勇本人当 时并未意识到碰到 了手柄),造成辊 道转动导致事故发 生,死亡一人。 30 万元 (一)新钢公司中厚板厂要进一步加强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力 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二)新钢公司中厚板厂要严格执行《检修安全环保管理制 度》,检修电气设备设施前应可靠切断电源,防止人为误操作, 严格实行检修项目挂牌安全确认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新钢公司一检厂要严格执行《检修作业管理办法》,严 格办理《检修项目挂牌三方安全确认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的培训和安全生产考核,杜绝三方确认表代签现象。 (四)新钢公司要进一步规范检修作业行为,强化检修方和操 作方各自责任的落实,严格办理检修作业各项手续,杜绝在检 修作业未完成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准备。 (五)新钢公司应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培训方式, 提高员工安全风险意识和警惕性,使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 项规章制度,杜绝员工的误操作。 (六)新钢公司要将本起事故通报全公司,组织员工学习,举 一反三,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生 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5 2017 年 9 月 28 日 新余钢 铁集团 有限公 司 新钢公司生产服务 部员工违规吊挂钢 架构,钢架构在吊 运过程中触地后从 未设置防脱钩装置 的吊钩中掉落,将 未撤离的辛友云砸 伤,经抢救无效死 亡。死亡一人。 35 万元 (一)新钢公司生产服务部要进一步加强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 力度,修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作业指导书,同时规范员 工的作业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二)新钢公司生产服务部要进一步明确现场作业员工的安全 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新钢公司生产服务部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作业现 场设备安全检查工作。 (四)新钢公司生产服务部应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采取多 种培训方式,提高员工安全风险意识。 (六)新钢公司要将本起事故通报全公司,组织员工学习,举 一反三,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生 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6 2018 年 1 月 11 日 新余钢 铁集团 有限公 司 新余市百亚实业有 限公司承包的新余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焦化厂脱硫废液提 盐取渣离心机岗位 操作工违章作业, 在未将 A 离心机内 转鼓盖上的 9 个离 心机横向安全销全 部销入,且外盖 10 个扣也未全部扣上 的情况下就开机进 行离心作业,致使 转鼓盖在高速旋转 的过程中飞出,砸 中陈跃圣和钟士 兴,造成陈跃圣死 亡,钟士兴受伤。 一人死亡,一人受 伤。 4.9 万元 (一)新钢公司要加强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强化反违章工作, 强化对外来用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加强对相关现场施工安全督 促检查力度。 (二)百亚公司和新钢公司要将本起事故通报全公司,组织员 工学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提高员工的安全意 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7 2018 年 4 月 17 日 新余钢 铁集团 有限公 司 新余德源建设公司 在你公司烧结厂检 修脱硫装置时,发 生脚手架坍塌,造 成 1 人死亡,1 人重 伤。 49 万元 (一)新钢公司烧结厂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危险 有害因素辨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相关方的管理,理 清检修项目总包和分包关系,强化安全技术交底,进一步加强 对相关现场施工安全督促检查力度。 (二)新钢建设公司要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过程管理,认真落实 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对分包单位施工队伍的人 员素质、相关资质符合情况监督检查力度,杜绝未经总包允许 独立开展施工作业。 (三)新钢公司即日起立即组织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 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 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 重特大事故。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 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责令停 工停产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 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 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 2018 年 4 月 24 日 新余钢 铁集团 有限公 司 赣中公司劳务工廖 久元在无人监护、 未系安全带的情况 下,独自一人到 7 号烧结机机头起吊 篦板压辊,作业现 场由于没有可靠的 站位操作平台,在 作业过程中失足坠 落导致死亡。一人 死亡。 30 万元 (一)新钢建设公司要强化对检修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力 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力 度;将劳务工的管理纳入到本公司员工同等管理,强化劳务工 组织纪律,杜绝单独作业和违章作业;进一步加强劳务工安全 培训教育,提高劳务工的安全意识。 (二)新钢公司烧结厂要加强对相关方的管理,强化对相关方 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对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三)新余钢铁集团公司要加强引领指导工作,举一反三,认 真研究事故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在薄弱环节狠下功夫, 进一步加大反“三违”工作力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努力营 造互相监督、守护相望、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文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109 条、第 113 条等相关规定,构成 重大事故要造成 10 人以上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直接 经济损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重大事故的罚款达到 100 万以上。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的行政处罚措施均为责令整改及不超过 50 万元的行政罚款,因此,在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属一般违法情节,并未发生法律规定的重大安全事 故。 针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新华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 司安全生产受处罚情况,江西省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出具证 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要求,未发生重大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江西省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江西省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新余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安全生产内部控制度有 效运行,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 ”。 五、发行人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受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内子公司 在环境保护方面所受行政处罚共 14 次: 表 4-4:报告期内,发行人 环境保护方面 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序号 被处罚人 处罚原因 处罚文书号 罚款金额(万元) 1 新余钢铁集团有 限公司 焦化厂干熄焦有组织废弃 二氧化硫浓度超标 赣环监行罚[2018]1 号 15.00 2 新余良山矿业有 限责任公司 违法排放水污染物 余环罚〔2018〕02 号 8.50 3 江西新钢机械制 造有限责任公司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三同时”制度 余环罚〔2018〕09 号 46.46 4 新余新钢资源综 合利用科技有限 公司 大气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 排放 余环罚〔2018〕13 号 10.00 5 江西建工第一建 筑有限责任公司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 no:0006508 3.00 6 新余钢铁集团有 限公司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