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原标题:中国国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 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 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交易所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 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 关章节。 一、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本次债券的安全性 很高,违约风险很低。本次债券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716,755.15 万元(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 次债券发行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9,859.95 万 元( 2016 年、 2017 年和 2018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 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2019 年 9 月 2 日,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 2019】 1595 号文核准 ,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请参见 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 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债券 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 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及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 管部门的审批及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 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 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 本次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交易所上 市后本次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次债券 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次债券后可 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 出售本次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 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次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四、本次债券符合标准质押式回购条件。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 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 债券持有人,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次债 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 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 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 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次债券制定的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六、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对其进行持续跟踪评 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 如发现 中国贸 或本次债券相 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 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跟踪评级结果将同时在资信评级机构网站 (www.unitedratings.com.cn)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且上交所 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 间。投资者可在上述网站查询跟踪评级结果。 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5.25%、44.54%、 37.60%和 37.34%,总体资产负债率不高,处于合理水平范围。但负债中有息负 债占比较高,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口径的有息负债占债务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9.00%、 70.02%、64.26%和 62.75%,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虽然目前国贸三期 B 阶段 项目已全部竣工,但仍有部分施工款未结算支付,此外国贸公寓装修改造项目 投入增加,发行人仍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有息负债较多使公司每年有较大的 利息负担。 八、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总额为 77.57 亿元, 占总资产 69.93%,主要为发行人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房屋建筑物、土 地使用权等作为长期借款授信额度的抵押物。发行人的受限资产占比较大,主 要由于发行人业务模式及融资方式所致,与行业惯例相符。较大的受限资产将 对发行人在资产运营及偿债能力方面造成一定的风险,未来如无法满足质权人 的偿债需求,则可能触发资产强制处置等事件,进而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动。 九、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中国际 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发行人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 告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 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9 年 6 月末 总资产(亿元) 113.26 净资产(亿元) 70.88 流动比率 0.60 速动比率 0.58 资产负债率 37.42% 项目 2019 年 1-6 月 营业收入(亿元) 17.23 净利润(亿元) 4.88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4.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亿元) 6.64 贷款偿还率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发行人 2019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及附注索引如下: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9-08- 31/600007_2019_z.pdf 2019 年半年度发行人生产经营正常,业绩未出现大幅下滑或亏损;发行人 不存在影响经营或偿债 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仍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管理办法》等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目 录 声 明 .. .. .. .. 2 重大事项提示 .. .. .. .. 3 目 录 .. .. .. .. 6 释 义 .. .. .. .. 8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 .. .. 10 一、本次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 .. .. 10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 .. .. . 10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 .. .. 14 四、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 .. .. 14 五、认购人承诺 .. .. .. .. 16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 17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 .. . 18 一、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 .. .. 18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 .. 18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 .. .. 20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23 一、发行人概况 .. .. .. .. 23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实际控制人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 24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 .. 26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 .. 57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 .. .. 57 二、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 .. .. .. 65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 .. 65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 .. .. 67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 .. 67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 67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 . 67 四、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 .. .. 6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 .. .. 69 一、备查文件 .. .. .. .. 69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 .. .. .. 69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发行人、中国国贸 指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国贸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指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债券 指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本期债券 指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之持有人会议规则》 《评级报告》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贸易 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募集说明书》 指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余额包销 指 是指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约定的承销金额承担本 期债券发行风险的债券销售方式。本期债券的 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在发行期限届满时,承销商应按承销协议约定, 无条件买下该期尚未售出的全部剩余债券,并 按时足额划付债券募集款项。 簿记建档 指 指由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 利率区间,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 终由发行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 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及发行利率的过程。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评级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监管银行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贸易中心支行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香格里拉国际饭店 指 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 香格里拉饭店北京分公司 指 香格里拉饭店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国贸物管公司 指 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CBD 指 中央商务区(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近三年及 一期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3 月 报告期末、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近三 年及一期末 指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3 月 31 日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对非个人客户的营业 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实际控制人 指 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嘉里兴业有限公司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 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议案。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9 年 9 月 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95 号文)核准,公司 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债券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二)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本期 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三)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 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 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 行。 (五)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六)债券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 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 价后,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最终票 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 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三十 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 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若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 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 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 分回售给公司;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 调整。 (九)回售登记期:对于本期公司债券,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 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 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 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公司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 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9 年 9 月 26 日。 (十一)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 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二)付息日:2020 年至 2024 年中每年的 9 月 26 日为本期债券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 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 至 2022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三)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四)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9月26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9月26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五)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25 日止,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9 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止。 (十六)还本付息的支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七)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八)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评 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十九)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 (二十一)发行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按面值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二十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在债 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 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 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 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 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 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 募基金。(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4)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①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 元;②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③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 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①申请资格认 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 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②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 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 属于第(1)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 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6)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二十三)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 配售。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二十四)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五)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 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十六)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 于偿还发行人到期债务。因发行人已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用自有资金偿付了 “14 国贸 01”公司债的本金及利息,故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置换发行人偿付“14 国贸 01”公司债本息所支付的自有资金。 (二十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指定 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 息偿付。 账户名称:中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国际贸易中心支行 账户号码: 3285 6961 2638 (二十八)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 信用等级为 A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公司拟向上交所及 债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 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九)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 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9 年 9 月 23 日。 发行首日:2019 年 9 月 25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9 年 9 月 25 日 至 2019 年 9 月 26 日 ,共 2 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明志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 联系人:贺咏芳、王健雄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 电话: 010-65358627 传真:010-65051066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联系人:汪丽、冯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 座 3 层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300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罗会远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4 号北京广播大厦 17 层 联系人:罗剑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4 号北京广播大厦 13 层 电话:13910883986 或 010-65218869 传真:010-88381869 (四)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丹 住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联系人:任小琛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 心 11 楼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五)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负责人:万华伟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 联系人:罗星驰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2 号 PICC 大厦 12 层 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六)资金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际贸易中心支行 负责人:张斌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A 座 18 层 联系人:张磊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A 座 18 层 电话:010-85350506 传真:010-85350653 (七)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总经理:聂燕 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68870064 五、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和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 作同意由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 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 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 之约束; (四)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 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止 2019 年 3 月 29 日(2019 年 3 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华泰联合证券控 股股东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国贸共 59 股。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 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或其 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 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9】882 号),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含义 联合评级评定“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信用级别为 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联合评级评定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 级展望稳定。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基本观点 联合评级对中国国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北京市中央商务区的大规模 综合性高档商业物业服务上市公司,在区域环境、行业地位、经营实力及品牌 知名度方面具备较强的优势。公司收入规模逐年增长,综合毛利率高,投资性 房地产采用成本法计量、资产升值空间大,债务负担轻,经营性现金流充裕。 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北京市商业地产竞争激烈、公司资产受限程度较高、 消防安全压力大等因素给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 随着国贸三期 B 阶段市场培育逐步成熟,公司各业态协同优势逐步显现, 综合竞争力将稳步增强,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 评级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2、 正面 (1)北京市经济发展态势良好,中央商务区商业配套成熟,公司面临良好 的外部环境;经过三十多年发展,目前公司市场地位领先、品牌知名度高。 (2)近年来,随着国贸三期 B 阶段全面投入运营,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 收入规模逐年增长,综合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 (3)公司自持物业位于北京市中央商务区核心区,区位优势明显,采用成 本法计量,资产升值空间大;债务负担轻,债务结构合理;经营性现金流充裕。 3、关注 (1)近年来 CBD 核心区优质写字楼供应增加及其他非核心商务区分流, 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加剧。 (2)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受限比例较高。 (3)公司自持物业以高层建筑为主,消防安全压力较大。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 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中国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 度结束之 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 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中国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 其他相关资料。中国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 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中国贸的相关状况,如发现 中国贸 或本次(期) 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 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 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中国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 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中国 国贸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 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 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中国贸、监管部 门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最近三年因在境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由评级机构发 布的主要评级历史情况如下: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发布《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 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 稳定。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的主要授信情况 发行人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资信情况良好。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的主要金融机构授信情况如下表所 示,其中,授信总额度为 21.8 亿元,已使用授信为 21.8 亿元,未使用授信 0 亿 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单位 : 亿 元 银行名称 综合授信额度 已使用情况 剩余额度 建设银行 21.35 21.35 0.00 中国银行 0.45 0.45 0.00 合计 21.80 21.80 0.00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出现违约。 (三)发行人已发行的债券、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已发行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 5 只,合计金 额 29.00 亿元,具体发行明细如下: 债券简称 起息日期 债券期限 (年) 发行规模 (亿元) 票面利率 (%) 偿付情况 17 中国贸 SCP001 2017-06-09 0.7397 5.00 4.85 已到期偿付 16 中国贸 SCP001 2016-09-22 0.7397 5.00 2.70 已到期偿付 14 国贸 02 2015-11-25 3 4.00 3.88 已到期偿付 14 国贸 01 2014-08-20 5 5.00 5.50 已按时兑付 债券利息 05 国贸债 2005-12-23 10 10.00 4.60 已到期偿付 合计 29.0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延迟支付债券利息或本金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 14 国贸 01”公司债券发行人民币 5 亿元。根据公开披露的《中国际 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 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本期债券依据《公司债 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规的规定发行,未设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 “ 14 国贸 02”公司债券发行人民币 4 亿元。根据公开披露的《中国 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本期债券摘牌,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全 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本期债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规的规定发行,未设置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五)发行人有息负债借款按资金来源划分明细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有息负债按资金来源划分明细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按资金来源分类 金额 银行贷款 218,000.00 信托借款 0.00 公司债 49,999.30 其他融资 0.00 合计 267,999.30 (六)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公开发行累计债券余额为 10.00 亿元,占公司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 例为 13.95%。 (七)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9 年 3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次) 0.63 0.48 0.54 0.25 速动比率(次) 0.61 0.46 0.53 0.24 资产负债率(合 并口径) 37.34% 37.60% 44.54% 45.25% 资产负债率(母 公司口径) 36.40% 36.56% 43.74% 44.56%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EBITDA 利 息 倍数(倍) 15.25 10.91 8.26 7.99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注:1、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计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World Trade Center Co., Ltd. 法定代表人:林明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7884X 成立日期:1997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728.2534 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100,728.2534 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100004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廖哲 联系电话:010-65052288 传真:010-65053862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商场;住宿、美容(非医疗美容)(仅限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大酒店分公司经营);游泳馆;餐饮服务;零售图书、报 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零售卷烟、雪茄烟的;销售食品;写字楼、宾馆、公 寓、商场、展览厅、会议厅、停车场的出租、服务;提供幼儿园、文体服务;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承办会议、展览、展销;商务服务;进出口业 务;对外经贸信息咨询;健身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办公 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日用品、服装、工艺美术品;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 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零售 卷烟、雪茄烟、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销售食品以及住宿、餐饮服 务、游泳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实际控制人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1、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197 年 10 月 15 日,经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 (体改生 [197] 第 161 号) , 公司 由中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 。经中评资产评估 事务所、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并经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复确认(国 资评 (197)768 号),国贸有限公司投入发行人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7,831,156,40 元,负债为人民币 2,952,067,60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879,08,80 元。经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国资企发 [197]189 号),上述净资产按照 65% 的比例折为 3,171,410,0 股,股权设置为法人股。 2、发行人设立后至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的股本变动情况 1998 年 9 月,根据公司 1998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 经原中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国经贸企改[1998]601 号),公司以 1998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进行资产重组,重组后公司股本由人民币 3,171,410,000 元减至人民币 640,000,000 元,公司于 1998 年 9 月 24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3、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 公司于 1999 年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000,000 股,并收 到募集资金净额 854,240,000 元,其中股本为 16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的 股本溢价为 694,240,000 元。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800,000,000 元。 4、发行人自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2006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完成向国贸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07,282,534 股。国贸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对公司 1,210,530,000 元债权全 额认购,从而公司股本增加 207,282,534 元,资本公积增加 1,000,927,182 元。 至此,公司的总股本为 1,007,282,534 元。 5、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998 年 9 月,根据公司 1998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并 经原中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国经贸企改[1998]601 号),公司以 1998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将公司 5,043,624,117 元人民币的资产和 972,369,298 元 人民币的负债转回控股股东国贸有限公司,同时国贸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2,531,410,000 股的股份转给公司并予以注销。资产重组后,公司的股本从 3,171,410,000 元,减至 640,000,000 元。公司于 1998 年 9 月 24 日完成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1)转回国贸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中国大饭店、国贸 饭店、国贸会议中心、方庄公寓、国贸二期工程及相应的辅助设施。 (2)留在公司的资产包括:国贸写字楼、国贸公寓、国贸商场、国贸展览 厅、旅游车队、多层停车场及相应的辅助设施。 (3)截至 1998 年 6 月 30 日,减资前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7,627,623,934 元,负债为人民币 2,527,060,115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5,100,563,819 元;减资 后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2,583,999,817 元,负债为人民币 1,554,690,817 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1,029,309,000 元。 除此之外,自公司设立起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止,未发生其他导致公司 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和嘉 里兴业有限公司,双方权益各占 50%。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 生变化。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 更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国贸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812,360,241 股,占公司 股权比例的 80.65%,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世贸投资有限 公司和嘉里兴业有限公司,双方权益各占 50%。 (一)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国贸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5 年 2 月 12 日,注册资本 2.4 亿美元,为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双方分别为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和嘉里兴业有限公司, 双方权益各占 50%。 国贸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写字楼及楼宇管理服务、宾馆、公寓(国 贸世纪公寓)及配套的餐饮(含加工制售食品、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宴会、 会议、展览、展销、商场(含出租以及图书、期刊、报纸的零售)、幼儿园(主 要为商务人员子女)、商务中心、汽车综合服务、收费停车场、文体娱乐(含 桑那浴、按摩室、水疗、球类)及相关服务;提供对外经贸信息和咨询服务; 利用本中心广告牌发布广告。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国贸有限公司拥有资产总额为 139.85 亿元,净资产 76.66 亿元。2018 年度,国贸有限公司实现收入 38.54 亿元,实现净利润 8.78 亿元。2019 年 3 月 31 日,国贸有限公司拥有资产总额为 141.77 亿元,净资产 79.42 亿元。2019 年度 1-3 月,国贸有限公司实现收入 10.42 亿元,实现净利润 2.76 亿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国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 和其他有权属争议的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3 月 17 日,注册资本 502,867,264 元。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由国贸有限公司的 5 家中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5 家中方股东将所持国贸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予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世 贸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国贸有限公司的中方股东。5 家中方股东分别为:中国人 寿保险(集团)公司(持股比例 32.50%)、鑫广物业管理中心(持股比例 22.92%)、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持股比例 15.00%)、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5.00%)、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14.58%)。 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实业项目的投资;资产受托管理; 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国内展览;投资、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和其他经济 信息的咨询;市场调查、市场研究;网络技术开发、技术交流、技术服务。截 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和其他有权属争议的情况。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拥有资产总额为 33.77 亿元, 净资产 33.77 亿元。2018 年度,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实现收入 3.64 亿元,实 现净利润 3.63 亿元。2、嘉里兴业有限公司 嘉里兴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4 年 5 月 4 日,已缴股本 10,000,002 港元, 注册地为香港,主要经营业务为酒店、物业及项目投资。嘉里兴业有限公司现 拥有数间营运中的酒店及物业的股本权益。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嘉里兴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 押、冻结和其他有权属争议的情况。 2018 年 12 月 31 日,嘉里兴业有限公司拥有资产总额为 5.77 亿美元,净 资产 5.76 亿美元。2018 年度,嘉里兴业有限公司实现收入 0.38 亿美元,实现 净利润 0.31 亿美元。 3、有关实际控制人的认定说明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国贸有限公司,发行人自 1999 年上市之日起其披露的 实际控制人即为中资(鑫广物业管理中心)和外资(嘉里兴业有限公司)两方, 其占发行人控股股东国贸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各 50%。2005 年 10 月 10 日,经 中国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国贸有限公司的中方股东鑫广物业管理中心将股 权转让给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2006 年 3 月 6 日,控股股东国贸有限公司书 面通知发行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登记,自 2006 年 3 月 2 日,国 贸有限公司的中方股东变更为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至此,发行人的实际控 制人为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和嘉里兴业有限公司,其占发行人控股股东国贸 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各为 50%,并维持至今不变。 依据国贸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合营合同》,董事会是国贸有限公 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一般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部分事项须经 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国贸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 17 名董事组成,其中,中国 世贸委派 9 名董事,嘉里兴业委派 8 名董事,根据国贸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可知,国贸有限公司基本所有事项均需经过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 通过,即,国贸有限公司事项无合营双方仅一方即可予以决定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226 条第 3 款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 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 行为的人”。 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和嘉里兴业有限公司虽各持有国贸有限公 司 50%的股权,但双方对历次董事会的决议表决意见均保持一致;在董事提名、 高管任命上均保持一致,没存在过重大分歧,双方在公司管理层的任职方面、 在公司管理过程中的分工方面、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决策等层面都能够保持一 致,不存在重大分歧,单独一方无法决定国贸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形成了共 同控制国贸有限公司的事实。 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和嘉里兴业有限公司持有国贸有限公司的股权比 例相同,委派的董事人数相当且在国贸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公司经营和其他重大 事项上均能保持一致,双方在事实上实现了对国贸有限公司的共同控制。国贸 有限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良好,共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不影响其的规 范运作,且国贸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和《合营合同》约定了公司事务决 策原则,公司事务无合营一方可单独决定的事项,需通过合营双方进行表决投 票共同决定。章程和合同安排合法有效,权利义务清晰,且多年稳定保持不变。 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和嘉里兴业有限公司共同控制国贸有限公司的事实成 立。国贸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80.65%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此认定中 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和嘉里兴业有限公司通过国贸有限公司实现对中国国贸 的共同控制,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因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系中方股 东适用中国的会计准则,嘉里兴业有限公司系外方股东,适用香港会计准则。 根据中国大陆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香港《香港会计准则》中关于企业合 并的规定,共同控制的各方不作为购买方,不纳入其合并报表。故中国世贸投 资有限公司和嘉里兴业有限公司均未将国贸有限公司纳入其合并报表。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 系如下图所示: (四)发行人股本结构以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1、股本结构 2019 年 3 月 31 日, 公司 股份总数为 1,007,282,53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如 下表所示: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0 0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07,282,534 100% 三、股份总数 1,007,282,534 100%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1 中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812,360,241 80.65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陆股通) 17,728,381 1.76 3 吴宝珍 16,600,200 1.65 4 安本标准投资管理 (亚洲) 有限公司 -安本环 球 -中国 A 股基金 10,024,491 1.00 5 朱金妹 4,811,300 0.48 6 顾国绵 4,810,082 0.48 7 吴悦 4,809,600 0.48 8 徐嫣婷 4,795,391 0.48 9 解荣军 4,792,400 0.48 10 顾青 4,791,000 0.48 合计 885,523,086 87.94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拥有两家控股子公司和一家联营公司。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 公司 控股 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经营范围 权益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1 国贸物业酒 店管理有限 公司 中国 北京 服务 业 物业管理;饭店管理;餐饮管 理;室内外装饰装修;机电设 备安装工程;房地产咨询;物 业及酒店管理咨询、人员培训; 健身设施服务;建筑材料、日 用百货的销售;物业代理;停 车场经营管理;从事房地产经 纪业务;承办房地产展览展示; 旅游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 95% 95%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经营范围 权益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 北京国贸国 际会展有限 公司 中国 北京 服务 业 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 询;销售工艺品、日用品;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 出);出版物零售。(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出版物零售以 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100% 100% ( 1 )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 198 年 3 月成立,目前注册资本 10,0 千元,法定代表人为唐炜,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公司经营 范围为物业管理;饭店管理;餐饮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房地产咨询;物业及酒店管理咨询、人员培训;健身设施服务;建筑材料、日 用百货的销售;物业代理;停车场经营管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承办房地 产展览展示;旅游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3,915.83 万元,负债总额为 18,980.34 万元,净资产为 4,935.49 万元。 2018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30,073.64 万元,实现净利润 1, 646.86 万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3,19.30 万元,负债总额为 17,791.25 万元,净资产为 5,328.05 万元。 2019 年度 1 - 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为 8,438.09 万元,实现净利润 392.57 万元。 ( 2 )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9 月成立,目前注册资本 10,0 千元,法定代表人为唐炜,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 二期 ) 国贸 写字楼 2 座 515 。公司经营范围为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工艺 品、日用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出版物零售。(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782.03 万元,负债总额为 1,517.51 万元,净资产为 1,264.52 万元。 2018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3,207.65 万元,利润总额为 286.21 万元,实现净利润 21.9 1 万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7 38 . 85 万元,负债总额为 1, 643 . 02 万元,净资产为 1, 095 . 83 万元。 2019 年度 1 - 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为 7.92 万元,实现净利润 - 168.68 万元。 (二)发行人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 公司 的联营公司情况如下: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经营范围 权益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1 北京时代网 星科技有限 公司 中国 北京 电信业 技术开发、转让、培训、咨询; 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承接 计算机网络工程;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设备、 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文具用 品、照相器材、化妆品、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体育用 品、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 家具、珠宝首饰、新鲜水果、新 鲜蔬菜、饲料、花卉、通讯设备、 建筑材料、工艺品、玩具、汽车 配件、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 陶瓷制品;企业策划;经济贸易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维修计算 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系统服 务;市场调查;财务咨询(不得 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 等需要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 相应的审计报 告,验资报告,查 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 料);家庭劳务服务;会议服务; 健康咨询(须审批的诊疗活动 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体 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 育项目除外);礼仪服务;工艺 美术设计;资料翻译;产品设 49% 49%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 地 业务 性质 经营范围 权益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计;服装设计;清洁服务(不含 餐具消毒);洗车服务(不含传 统洗车);摄影、扩印服务;汽 车装饰;设计、制作、代理、发 布广告;出租商业用房;第一类 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 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 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销售食品。(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中的互 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以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北京时代网星科技有限公司,于 20 年 8 月成立,目前注册资本 18,245 千元,法定代表人为 高民 ,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 一期 ) 15 - 3 号楼 6 层 610 室。公司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转让、培训、咨询;信息咨询 (除中介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 设备、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文具用品、照相器材、化妆品、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具、珠宝首饰、新 鲜水果、新鲜蔬菜、饲料、花卉、通讯设备、建筑材料、工艺品、玩具、汽车 配件、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陶瓷制品;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 理咨询;维修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调查;财务咨询(不 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等需要审批的业务,不 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 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家庭劳务服务;会议服务; 健康咨询(须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体育运动项目经营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礼仪服务;工艺美术设计;资料翻译;产品设计; 服装设计;清洁服务(不含餐具消毒);洗车服务(不含传统洗车);摄影、 扩印服务;汽车装饰;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商业用房;第一类 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第一类 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3,421.71 万元,负债总额为 905.53 万元,净资产为 2,516.18 万元。 2018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3,602.3 万元,利润总额为 1,060.94 万元,实现净利润 791.68 万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3,242.23 万元,负债总额为 615.98 万元,净资产为 2,626.24 万元 。 2019 年度 1 - 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761.35 万元,实现净利润 110.06 万元。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置了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董事、监事基本情况 截至 募集说明书签署 日,公司的董事、监事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 起始日期 任期 终止日期 1 林明志 董事长 执行董事 薪酬委员会委员 男 52 2018-4-18 2020-4-20 2 陈延平 副董事长 执行董事 薪酬委员会委员 男 59 2017-3-6 2020-4-20 3 高 燕 执行董事 女 61 2015-2-10 2020-4-20 4 郭惠光 董事 执行董事 女 42 2015-4-21 2018-4-18 2020-4-20 5 王义杰 董事 男 56 2018-4-18 2020-4-20 6 黄小抗 董事 男 68 2003-7-18 2020-4-20 7 任亚光 董事 男 60 2008-4-8 2020-4-20 8 邢诒鋕 董事 男 48 2019-4-25 2020-4-20 9 任克雷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 男 69 2014-4-29 2020-4-20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 起始日期 任期 终止日期 薪酬委员会委员及 召集人 10 吴积民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酬委员会委员 男 63 2016-11-23 2020-4-20 11 马蔚华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酬委员会委员 男 71 2014-8-22 2020-4-20 12 尹锦滔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 召集人 薪酬委员会委员 男 66 2016-11-23 2020-4-20 13 栾日成 监事会主席 男 55 2017-4-20 2020-4-20 14 翟中联 监事 男 48 2019-4-25 2020-4-20 15 金玉英 职工监事 女 56 2019-2-28 2020-4-20 2、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 起始日期 任期 终止日期 1 唐 炜 总经理 男 61 2010-11-25 2020-4-20 2 钟荣明 副总经理 男 61 2000-1-10 2020-4-20 3 林南春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男 62 2008-11-12 2020-4-20 4 王京京 董事会秘书 女 56 2010-12-23 2020-4-20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林 明志 先生 林明志先生,持有英国牛津大学物理学(荣誉)学士学位及新加坡南洋理 工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硕士学位。林先生曾为 CapitaLand Mall Asia Limited (前称 CapitaMalls Asia Limited)首席执行官,该公司为亚洲其中一家最大的 购物中心开发商、拥有者及管理者。林先生于亚洲零售商用地产投资、开发、 购物中心运营、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方面拥有逾 15 年经验。林先生现任香格 里拉(亚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中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常务董事及执行董事; 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长、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饭店政策执行委员会委员。 2、陈延平先生 陈延平先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士。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计划 司干部、副处长,计财司处长,商务部机关服务局副局长、局长兼党委书记。 现任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常务董事、饭店政策执行委员会委员; 公司 第 七 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副董事长、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饭店政策执行委员会委员。 3、高燕女士 高燕女士 1977 年 3 月参加工作, 1982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任外经 贸部办公厅副主任,外经贸部、商务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 2003 年 8 月 任中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党组 成员。 2006 年 8 月任中央政府驻澳门 联络办副主任。 2013 年 5 月任商务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现任中国际贸易促 进委员会党组书记、会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和 外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长、执行董事、常务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4、郭惠光女士 郭惠光女士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为北京市第十三届港区政协委员。现任 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之主席 ( 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 ) ,嘉里兴(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