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紫金天天金货币ETF:华泰紫金天天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2号)
原标题: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紫金天天金货币ETF:华泰紫金天天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2号) 华泰紫金天天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 201 9 年 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5 月 16 日证监许可 [201 7 ] 710 号文准予注册 募集。 基金合同已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泰紫金天天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人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 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不同于 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 人在投资本 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 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 风险或负收益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 用风险,因本产品相关技术、规则、操作等创新性造成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 致的风险。另外,本基金 A 类基 金 份额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对于选择通过二级市 场交易的投资人而言,其投资收益为买卖价差收益和基金投资收益,交易费用和二级市场流 动性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资人的投资收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 险揭示”章节。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债券型 基金。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 信 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募集的目标客户为可 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募 集对象不包括特定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在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年 8 月 1 0 日 ,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9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目录 一、 绪言 ................................ ................................ ................................ ........................... 5 二、 释义 ................................ ................................ ................................ ........................... 6 三、 基金管理人 ................................ ................................ ................................ ............. 11 四、 基金托管人 ................................ ................................ ................................ ............. 17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0 六、 基金份额的分类 ................................ ................................ ................................ ..... 29 七、 基金的募集 ................................ ................................ ................................ ............. 30 八、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1 九、 基金份额的折算和上市交易 ................................ ................................ ................. 32 十、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 ......................... 34 十一、 基金的投资 ................................ ................................ ................................ ............. 43 十二、 基金的业绩 ................................ ................................ ................................ ............. 54 十三、 基金的财产 ................................ ................................ ................................ ............. 56 十四、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57 十五、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 62 十六、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64 十七、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66 十八、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67 十九、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73 二十、 风险揭示 ................................ ................................ ................................ ................. 75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78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92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08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09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11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 ............... 112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 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 》(以下简称“《有关问题的规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及《华泰紫金天 天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 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起,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在 本招募说明 书中 , 除非文意另 有所指,下列词语 或简称 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华泰紫金天天金交易型货币市场 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指《 华泰紫金天天金交易型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 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的《 华泰紫金天天金交易型货 币市场 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指《 华泰紫金天天金交易型货币市场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 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华泰紫金天天金交易型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 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 并在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 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0 、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管理办法》:指《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有关问题的规定》:指《关于实施 <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 有关问题的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 18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 有人 19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 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3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4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5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6 、销售场所: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销售场所,分别简称为场内和场外 27 、场内:指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以及上市交 易等业务的场所 28 、场外:指不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而通过各销售机构柜台系统或其他交易 系统 进 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以及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场所 29 、 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直销机构指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 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场内代销机构和场外代 销机构 30 、场内代销机构: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具有 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和 / 或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31 、发 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在募集期间代理本基金场内发售业务的机构 32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 理人指定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代理办理本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 办证券公司 33 、场外代销机构:包括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 34 、基金销售网点: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35 、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的证 券账户或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 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36 、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 的登记机构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7 、 开放式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 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通过场外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确认 的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场外份额) 记录在该账户下 38 、证券 账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 资基金账户,通过场内进行认购、交易、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确认的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场内 份额)记录在该账户下 39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40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1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42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3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4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45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n 为自然数 46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7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8 、 《业务规则》:指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 49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50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51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52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53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5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简称“ 定投计划 ”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 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5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 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6 、 元:指人民币元 57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8 、基金份额折算: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根据基 金合同规定将投资者的基金份 额进行变更登记的行为 59 、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根据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A 类 基金份额的上市。申请成功后,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买 入和卖出操作 60 、 基金 利润 :指基金 利息收入、 投资 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 收入 扣除相关 费 用 后的余额 61 、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 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62 、每百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百份场内基金份额的 日已实现收益 63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场外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64 、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七日 ( 含节假日 ) 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65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 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66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67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8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9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每百份或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70 、收益账户:指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投资人分配的虚拟账户,用于登记投资人场内份额 的累计未付收益 71 、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 媒介 72 、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基隆路 6 号 1222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 18 号 21 层 法定代表人:崔春 成立时间: 2014 年 10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26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周维佳 联系电话: 4008895597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4 ] 679 号文批准, 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 2014 年 10 月成立时,注册资本 3 亿 元人民币。 2015 年 10 月增加注册资本至 10 亿元人民币。 2016 年 7 月增加注册资本至 26 亿 元人民币。 (二)主要成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成员 崔春女士,董事长,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银行学专业,获硕士学位。 曾任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经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办高级经理,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处长 、金融机构部副处长,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兼任中金香港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5 年 5 月加入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华泰 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孟庆林先生,董事,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业经济专业,获学士学位。曾在 徐州工程机 械集团任职, 1998 年 5 月加入华泰证券,曾任徐州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徐州中山南路营业 部副总经理、广州机场路营业部总经理、南京解放路营业部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经理、上 海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部(原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 职工监事,兼任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费雷先生,董事,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财务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曾任南京铁路分局 浦口车辆段财务科会计、江苏省农业投资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 务部副科长、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隆信置业有限公司财 务部副总经理、信泰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2009 年 9 月加入华泰证券,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 部总经理。 陈天翔先生,董事,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通信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曾任东方通信股 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2007 年加入华泰证券,现 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总经理。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戴斐斐女士,监事,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曾在南京金笔厂、 中外合资南京荣华公司任职, 1994 年 12 月加入华泰证券,曾任稽查监察总部高级经理、计 划财务部高级经理、独立存管部副总经理、上海管理总部财务清算中心主任、计划财务部副 总经理兼清算中心主任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中心总经理,兼任江苏股权 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崔春女士,董事长。(简历请参照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朱前女士,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专业,获硕士学 位。曾在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富通基金管理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曾任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部机构事业部负责人、执行总经理。 2015 年 3 月加入华泰 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 刘玉生先生, 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督察长,毕业于武汉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获博 士学位。曾任建设银行总行清算中心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业务发展部副总监、基金业务部主持工作副总监、总监,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督察长。 2016 年 4 月加入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华泰证券(上海)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督察长。 席晓峰先生, 副总经理 ,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 华夏证券研究所金融工程分析师,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风险经理,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监助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副总经 理,兼任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 2015 年 1 月加入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 4 、基金经理 陈利,历任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研 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2017 年 1 月加入华泰证券(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起任华泰紫金天天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 2019 年 7 月 起任华泰紫金 零钱宝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 5 、基金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甘华先生 成员:陈玉强先生(交易部负责人) ; 陈晨女士 (基金固收部负责人) ; 阮毅 ( 现任基金 固收部固定收益投资岗 ) 。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 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份已实 现收益、每万份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 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人能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 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 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 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 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 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 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 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8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2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 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 9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 金人员形象; ( 12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在适用于本基金 的情况下,则本基 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七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保障公司及其所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运作,有效防范、规避和化解各类风险,最 大限度地保护利益相关者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 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的纲要和总揽,贯穿公司运营的所有环节,其内容包括公司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 内控措施等。 2 、内部控制目标 ( 1 )确保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 经营管理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 3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保障公司资产及客户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 4 )确保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5 )保证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3 、内部控制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各 个部门和各级岗位,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 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对受托资产、自有 资产、其他资产的管理运作必须分离;公司设立合规风控部,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 对各部门、岗位进行流程监控和风险管理。 ( 4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前台业务运作 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内部控制与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风险状况相适应,运 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4 、控制环境 内部控制环境主要包 括公司所有权结构、经营理念与风险意识、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与 决策程序、内部控制体系、员工的诚信和道德价值观、人力资源政策等。 5 、内控措施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控制评估体系,通过定期与不定期风险评估,对公司内外部风 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发现风险来源和类型,针对不同的风险由相关部门提出相应的风 险控制方案,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控制活动主要包括:授权控制、内幕交易控制、关联交易控制和法律风险控制等。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开发业务控制、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 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和人力 资源控制等。 四、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1 、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 2018 年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228,051.82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6,807.99 亿元,增幅 3.08% 。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93.27 亿元至 1,814.20 亿 元,增幅 5.42%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84.56 亿元至 1,474.65 亿元,增幅 6.08% 。 2017 年,本集团先后荣获 香港《亚洲货币》“ 2017 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融》 “ 2017 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 2017 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 2017 年中国 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 2017 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 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 2017 全球银行 1000 强”中 列第 2 位;在美国《财富》“ 2017 年世界 500 强排行榜”中列第 28 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 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 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 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15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 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 、 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 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 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 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 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 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 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 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 、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 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R)QFII 、 (R)QD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 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8 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 银行已托管 857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 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先后 9 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4 次 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 5 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 并在 2016 年被《环球金融》评为 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 2017 年荣获《亚 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2 、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 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 、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 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 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 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 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 监督流程 ( 1 )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 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 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2 )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 3 )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 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 、场外销售机构 ( 1 )直销机构 名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基隆路 6 号 1222 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 18 号 21 层 法定代表人: 崔春 电话:( 025 ) 83387046 传真: ( 025 ) 83387074 联系人:孙晶晶 ( 2 ) 其他 销售 机构 序号 其他 销售 机构名称 其他 销售 机构信息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 夏璐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 许梦园 客服电话: 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3 珠海盈米 基金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公司网址: www.yingmi.cn 4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陆家嘴软 件园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孜明 客服电话: 95733 公司网址: www.leadfund.com.cn 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陆敏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公司网址: www.howbuy.com 6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苏宁大道 1 号苏宁总 部楼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王锋 客服电话: 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飙 客服电话: 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8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陈飙 客服电话: 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9 上海基煜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李关洲 客服电话: 400 - 820 - 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1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 辛国政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1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61 号丽丰大厦 20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61 号丽丰大厦 20 层 法定代表人:吴祖芳 联系人:马丹 客服电话: 4006280888 网址: www.htfc.com 12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 尹彬彬 联系人: 兰敏 客服电话: 400 - 118 - 1188 网址: www.66liantai.com/ 1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何薇 客服电话: 95021 网址: fund.eastmoney.com 14 北京 汇成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e 世界 A 座 1108 室 法定代表人 : 王伟刚 联系人:于伟 客服电话 : : 400 - 619 - 9059 网址: www.hcjijin.com 15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 、 02 、 0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杨高南路 799 号 陆家嘴世纪 金融广场 3 号楼 5 层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孙琦 客服电话: 4007118718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16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陆家嘴金融服 务广场二期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17 北京唐鼎耀华 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院泰康金融大 厦 38 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国庄 客服电话: 4008199868 公司网址: www.tdyhfund.com 18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法定代表人: 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客服电话: 400 - 684 - 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1 9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 3 层 30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 号院 1 号楼冠 捷大厦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客服电话: 400 - 673 - 7010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20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 办公楼二期 53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余永键 客服电话: 400 - 021 - 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2 1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 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Halo 广场 4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 4006 - 788 - 887 网址: www.zlfund.cn 2 2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 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望京 SOHO 塔 3A 座 19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王悦 客服电话: 400 - 159 - 9288 网址: danjuanapp.com 2 3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 - 1 号三亚阳光金融广 场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2 号昆泰国际大厦 1 号楼 12 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杨超 客服电话: 95510 网址: life.sinosig.com 24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 - 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 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王慧超 客服电话: 4006802123 公司网址: www.zhixin - inv.com 25 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 389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平安里 74 号 法定代表人:金婷婷 联系人:黄丹昀 客服电话: 025 - 962155 网址: www.tdtz888.com 2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黄国航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2 7 深圳 市 新兰德证券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客服电话: 400 - 166 - 1188 网址: money.jrj.com.cn/ 2 8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 号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 : 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客服电话 : 400 - 821 - 5399 网址: https://www.noah - fund.com/ 2 、场内销售 机构 ( 1 )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 序号 其他 销售 机构名称 其他 销售 机构信息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 夏璐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 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福华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 福华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 李宇乐 客服电话: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 李佳 客服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