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拟抵押涉及的森林资源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原标题:永安林业:拟抵押涉及的森林资源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抵押涉及的森林资源 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闽华成评报(2019)资字第1050号 (共三册,第一册) 福建华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福州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抵押涉及的森林资源 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一、声明……………………………………………………………………………1 二、评估报告摘要…………………………………………………………………3 三、评估报告正文…………………………………………………………………4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者及其他报告使用者简介………………………………4 (二)评估目的………………………………………………………………………4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4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5 (五)评估基准日……………………………………………………………………5 (六)评估依据………………………………………………………………………7 (七)评估方法………………………………………………………………………8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9 (九)评估假设………………………………………………………………………9 (十)评估结论………………………………………………………………………10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10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1 (十三)评估报告日………………………………………………………………12 四、评估报告附件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 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 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 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 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 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 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 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 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 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 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 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 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 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抵押涉及的森林资源 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闽华成评报(2019)资字第1050号 一、委托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产权持有者: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评估目的:为银行确定评估对象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其现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位于永安市燕西街 道办、西洋镇、安砂镇、小陶镇、大湖镇、洪田镇、罗坊乡境内的22948亩森林资源 资产,其中546亩经济林,327亩零星分布无林地(包括采伐迹地、宜林荒山荒地、 非林业用地)未予以评估,故实际纳入评估范围的森林面积为22075亩,具体范围详 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明细表》(附表3)。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五、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本项目的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买卖双方均自愿 地、非强迫地在对被交易对象相关情况拥有合理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公平交易而成交的 金额。 六、评估基准日: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七、评估方法:根据评估对象所对应森林资源资产的不同特性,选择不同具体方 法。幼龄林采用重置成本法、中龄林和近熟林采用收获现值法、成过熟林采用木材市 场价倒算法、天然阔叶林采用择伐作业的收益现值法和毛竹林采用年金资本化法。 八、评估结论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评的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所有的拟抵押森林资源,在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经评估后于评估基准日二 ○一九年八月十五日的评估价值为RMB 5751万元(大写:伍仟柒佰伍拾壹万元整)。 九、在使用本评估报告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报告注意报告中所 载明的特别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本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19年8月15日起至2020 年8月14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抵押涉及的森林资源 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闽华成评报(2019)资字第1050号 福建华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 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评用于抵押贷款 的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森林资源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 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 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在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 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产权持有者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40988702元 法定代表人:吴景贤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木材、竹材采运;木材加工;竹制品制造;人造板制造;水力发电; 林业、农业、畜牧业生产技术服务;家具,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 (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建筑材料批发、零 售;林木育苗;园艺作物种植;对外贸易;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二)产权持有者: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抵押权人; 2.资产评估主管机关; 3.产权抵押登记部门。 二、评估目的 为银行确定评估对象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其现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位于永安市燕西街 道办、西洋镇、安砂镇、小陶镇、大湖镇、洪田镇、罗坊乡境内的22948亩森林资源 资产,其中546亩经济林,327亩零星分布无林地(包括采伐迹地、宜林荒山荒地、 非林业用地)未予以评估,故实际纳入评估范围的森林面积为22075亩,具体范围详 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明细表》(附表3)。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二)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 1、评估对象权属状况 根据委托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和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林权证》(永政林政字(2004)第10785号中第081号宗地等30本林权证84个宗 地)权属证明材料,本次委估的森林资源资产共84宗地,宗地面积22948亩。林地 使用权权人、森林或林木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均为产权持有者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对象权属状况详见《林权登记情况表》(附表1)。 2、评估对象实物状况 经现场调查,本次拟评估的森林资源分布于永安市燕西街道办、西洋镇、安砂镇、 小陶镇、大湖镇、洪田镇、罗坊乡境内,林分面积22075亩(其中546亩经济林,327 亩零星分布无林地未予以评估),林分蓄积172849立方米,其中:杉木面积4361亩, 林分蓄积24022立方米;马尾松面积10326亩,林分蓄积94840立方米;阔叶树面积 2712亩,林分蓄积35040立方米;桉树面积3088亩,林分蓄积18947立方米;竹林 面积1588亩,平均亩立竹数150株/亩。林地的立地条件以Ⅱ、Ⅲ类为主,山场运输 条件较为便利,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水平中等,林分生长水平中等。评估对象实物状况 详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明细表》(附表2)。 评估对象属于林权类资产,评估范围包含拟抵押林班小班内的地上林木资源所 有权及使用权,以及该林木资产所占林地使用权,但不包含国有或集体林地所有权。 其评估价值包括:用材林未来1代主伐期内的林权收益价值,但不包含本次主伐期后 的轮伐期林木收益及剩余林权使用期内土地产生的价值。 四、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本项目的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买卖双方均自愿 地、非强迫地在对被交易对象相关情况拥有合理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公平交易而成交的 金额。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评估目的及委托人委托,经本公司与委托人商定,以二○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作为评估基准日, 是为了与委托人对委评资产实现抵押担保的时间尽可能接近而确 定的现场勘察日,评估中所采用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价格标准,评估 结果为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公允市价。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本公司与委托人订立的资产评估《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 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LY/T2407-2015)》(国资办发[12356]59号); 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规则(DB35/T544-2004)》(福建省地方标准); 4.《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DB35/T642—2005)》(福建省地方标准)。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278号)及《福建省森林条例(2001)》; 6.《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闽常[2005]20号); 7.《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1号)、《林木林地权属争 议处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10号)及《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2008); 8.《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林计发[2004]89号); 9.《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加快金融创新促进林 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政文[2005]594号); 10.《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森林采伐技术规范的通知》(闽林[2006]政 41号); 1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2003)、《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技 术规程(试行)》(林场发〔2008〕197号); 12.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8.《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9.《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0.《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森林资源资产》(中评协〔2017〕41号); (四)权属依据 1.资产评估委托人及产权持有者承诺函; 2.委托人及产权持有者提供的《林权证》。 (五)取价依据 1.本公司和评估人员收集的当地木材生产销售价格和林地生产经营技术指标、工 程技术、行业统计等资料; 2.国家标准《森林资源代码-森林调查》(ZBB 65002.1-87)及福建省地方标准 《森林资源代码》(DB35/T683-2006); 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林业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闽 价〔2005〕服531号); 4.当地木材税费计征价格; 5.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执行的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 6.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拟评估资产的林业基本图、地形图、林相图、小班档案卡等 资料; 7.评估人员现场勘察所获取的资料; 8.委托人提供的及评估专业人员认为评估所必备的其他资料。 七、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由于森林资源资产的特殊性, 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LY/T2407-2015)》(国资办发[12356]59号) 森林资源评估的市场法又分为市场价倒算法、现行市价法,收益法又分为收益净现值 法、收获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和期望价法,成本法又分为序列需工数法、重置成本 法及历史成本调整法。结合评估对象的林木资产类型、林种、林分龄组、评估所采用 的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目的,以及本次评估收集的资料等实际情况,分别不同树种、 龄组采用如下的评估方法。 (一)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适用于未成林造林地上的林木资产与用材林幼龄林林木资产评估, 即按现在的技术标准和工价、物价水平,重新营造一片与被评估资产同样的林分所需 的资金成本和资金的投资收益(利息)。 (二)收获现值法 收获现值法,适用于中龄林和近熟林的林木资产评估,即预测该林分成熟时采伐 所得到的纯收入(已扣除木材生产成本、税费及合理的经营利润),再扣除从现在到 主伐之间的管护费用,其剩余值的折现值作为林木资产的评估值。 (三)木材木材市场价倒算法 木材木材市场价倒算法,适用于成熟林和过熟林的林木资产评估,即将该林分主 伐时的木材总销售收入,扣除木材生产经营成本、税费及木材生产段的合理利润后的 剩余值作为林木资产的评估值。 (四)择伐林的收益现值法 择伐林的收益现值法,适用于天然阔叶林林木资产评估。 (五)年金资本化法 年金资本化法,适用于有稳定收益的毛竹林林木资产评估,即将被评估的森林资 源资产每年的稳定收益作为资本投资的收益,再按适当的投资收益率求出资产的价值。 上述方法的详细内容及采用的技术经济指标见资产评估说明。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公司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完成评估报告的工作过程中,分六个过程进行资 产评估, 主要评估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 1.了解产权持有者及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分析评估风险; 2.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根据委托人对时间的计划安排,确定评估基 准日; 3.接受项目委托,并签署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 4.确定项目负责人,拟定评估方案,组织评估人员进行资产评估。 (二)资产清查 由本评估项目负责人根据制订的计划,辅导委估方填报有关资产评估申报明细 表,为保证所填报的明细的真实与完整,要求委估方首先进行全面清查,评估人员参 与,同时,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法律、法规和行业资料,取得与委估资产有关的权属证 明。 (1)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根据委评资产的构成特点,指导委托人根据实 际情况填写资产申报评估明细表,并以此作为评估的参考资料。 (2)针对资产申报评估明细表中不同林种、龄级的林分小班,采取不同的清查 核实方法;评估人员在委托人的配合下到现场进行实物查勘、调查、记录,并进行现 场拍照,做到不重不漏。 (3)通过现场勘察了解林木的实际状况;向有关人员了解林木的主要技术指标 情况;向管护人员了解林木的日常管护情况及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从而比较充分地 了解林木的生长情况。 (4)根据现场实地勘察结果,进一步完善评估申报表,要求做到“表”、“实” 相符。 (5)关注本次评估范围内林木的权属问题。 (三)评定估算 (1)根据现场查勘,结合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根据资产类型、评估所 采用的价值类型、本次评估目的,以及本次评估收集的资料等实际情况制订资产的具 体评估方法,并与委托人交换意见; (2)针对已确定的评估范围及具体对象,掌握各项委估资产历史和现状,并进 一步审阅委估方填报的资产评估资料,对审阅后有关数据进行必要的核查、鉴别,对 林木资产进行进行质量、数量核对、察看、记录、分析。 根据林木资产的特点及本次评估目的,选用上述拟定的评估方法,同时开展市场 调研、询价工作,收集市场信息,进行估算; (3)评估人员根据资产的初步估算材料,编制工作底稿。 (四)评估汇总、撰写报告 在清查核实、评定估算的基础上,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对评估结论进行分析, 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并对报告进行了三级复核。 (五)征询意见、提交报告 将已经内部复核的报告书交委托人征求意见,根据意见进行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 调整、修改和完善,对报告书的重复或错漏进行修改后,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资产评 估报告书》。 (六)整理材料归档 对已经出具的报告书档案材料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归档。 九、评估假设 1. 产权持有者能依据现有能力持续性经营到用材林未来1代主伐期; 2.用材林评估价值仅包括未来1代主伐期内的林权收益价值,不包含本次主伐期 后的轮伐期林木收益及剩余林权使用期内土地产生的价值; 3.在林权经营期内,小林班的地类、林种、树种组成、每亩株数、森林起源、经 营类型保持现状不变,且不发生自然灾害、盗伐等; 4.未来市场环境、林木主要生产经营成本以及营林技术、营林标准不发生变化, 林木的市场销售价格保持评估基准日水平不变;森林培育技术、培育强度、培育指标 均能与理论培育产出相一致。 5.林地使用权均能持续使用到《林权证》记载的使用年限,在此期间不会发生国 家征地、占用而导致的毁林情况; 6.未来土地的立地质量等级不发生变化,土地能按照林木的自然或人工蓄积增长 量、生产量进行投入产出; 7.用材林的林木采用主伐,且为皆伐,其主伐期根据《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 建省森林采伐技术规范的通知》规定的成熟林龄级最低限;本假设不考虑有关采伐限 额、限制规定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8.现行的信贷、利率、汇率无重大改变; 9.未来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能源等产业政策及监管措施不会有重大 改变,产权持有者生产经营完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十、评估结论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评的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所有的拟抵押森林资源,在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经评估后于评估基准日二 ○一九年八月十五日的评估价值为RMB 5751万元(大写:伍仟柒佰伍拾壹万元整)。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评估报告用材林林木资产的评估值包含未来1代主伐期内林权收益价值,但 不包含本次主伐期后的轮伐期林木收益及剩余林权使用期内土地产生的价值。 2.本报告的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 公允市价,未考虑待估资产业已存在的抵押、按揭或担保事宜,未考虑采伐限制、限 额,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 经济政策,特别是林业政策的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拒力对生产价格的影 响。 3.本报告评估值是假定未设定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价值,未考虑评估标的物仍 存在的未付款项对评估值的影响,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的权 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与之相关的税费、各种应付款均已付清。因此特别提醒本 报告的相关使用人注意查实评估对象的或有他项权利限制。 4.本报告评估结果未考虑抵押权实现时涉及资产交易行为而产生的有关税收及 费用。未来市场变化风险和短期强制处分等因素对抵押价值均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报 告未考虑抵押风险,抵押权人在办理抵押事宜时需全面考虑。 5.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林地所有权不能抵押,林班所对应土地上的林木资产抵押 的,其所占林地使用权也一并抵押。 6.本公司在评估过程中,接受了部分由委托人及产权持有者提供的评估师认为是 评估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资料,这些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及来源合法性由福建省永安 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次评估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这些资料的真 实性、正确性及来源合法性;本次评估均假定这些资料是真实、正确及来源合法,假 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7.本次评估中评估师仅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 申报给本公司的评估申报表上所反映的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8. 评估人员已对本评估报告评估对象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对其进行了实地查勘 记录和其实际状况的拍摄,评估人员对实地查看的客观性、真实性、公正性承担责任; 但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实地查勘,仅限于可见现状,并尽职对其评估对象内部状况 进行了解。 9.评估对象的林权小班面积来源于《林权证》登记面积,评估人员未作现场丈量; 本次评估清查中,经核对评估对象林权证登记树种与评估人员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一 致。 10.本报告评估结论是根据上述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及委 托人和产权持有者提供的资料得出的;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假设、方法、程序存在及 委托人和产权持有者提供的资料真实、全面、有效的条件下成立。 11.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限以内资产若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 方法对资产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 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12.本公司评估专业人员评估基准日后因自身专业判断能力、所处客观环境及条 件的限制,尚未发现有影响评估结果重大的事项。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报告是建立在第九点“评估假设”及第十一点“特别事项说明”的前提条 件下成立的; 2.本报告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15日至2020年 8月14日止。超过一年,需要重新进行评估; 3.本报告附表、附件是报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报告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 4.本报告仅供委托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实现本次评估目 的时参考使用,不得用于与评估目的不同的其他用途; 5.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做出 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 判断, 即评估机构和评估师不对因评估目的实现与否所产生的影响及限制负责;资产 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和查验,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 权属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6.本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7.未征得本公司同意,本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与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公司于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形成评估专业意见,并向委托人提交资产评估 报告。 资产评估师: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郑日顶 福建华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抵押涉及的森林资源 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闽华成评报(2019)资字第XXXX号 福建华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福州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抵押涉及的森林资源 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目 录 1. 2.《林权证》复印件; 3.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及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4.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复印件; 5.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承诺函复印件; 6.《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明细表》; 7.资产评估说明; 8.评估对象照片。 一、附表: 1、林权登记情况表 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明细表 二、附件: 1、委托人及产权持有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2、福建华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格证书复印件 3、福建华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复印件 附表1 林权登记情况表 林权证号 序 号 宗地 号 林地所有权权 利人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所有权 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使用权 权利人 座落 小地 名 林班 小班 面积 (亩) 林种 树种 期限 终止日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0785号 1 081 永安市西洋镇 内炉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童公 山 36 7-5 65 用材 林 杉木 20 2029/8/21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0785号 2 080 永安市西洋镇 内炉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窠仔 后 33 13-1,2,3,4;11-1,2,3;12-1,2,3,4,5,6,8 1584 用材 林 杉木 20 2029/8/21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5600号 5 386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湖镇新洋 村 黄西 坑 18 2-4,5;3-1 244 用材 林 杉木 20 2029/10/27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6178号 3 242 永安市西洋镇 内炉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高山 31 6-6,8 127 用材 林 杉木 20 2029/8/21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06号 1 048 永安市燕西街 道办事处青松 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燕西 街道青松村 道坑 垅 20(1) 3-5,7,8 288 用材 林 桉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06号 2 047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燕西 街道青松村 八仙 岩 20(1) 2-5,;18-1,2;19-1,3;20-1 786 用材 林 桉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06号 3 050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燕西 街道青松村 桐窠 头 20(1) 21-2,3,4,5;22-1,2,3,4;23-1 462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88号 1 281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大坪 山 36 9-9 89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88号 2 261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刑舍 石 30 1-4;7-1;6-1,3 962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88号 3 262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刑舍 石 30 3-1,2,3,4;4-1,2,3;5-1,2;11-1,2,3 1977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88号 5 264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长圳 30 5-3;13-1 62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88号 6 265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刑舍 石 30 9-1;10-1,2 185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林权证号 序 号 宗地 号 林地所有权权 利人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所有权 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使用权 权利人 座落 小地 名 林班 小班 面积 (亩) 林种 树种 期限 终止日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89号 1 266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长圳 30 9-8 15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89号 2 267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洋窠 30 9-10 16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89号 3 268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洋窠 30 9-7 20 用材 林 杉木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89号 4 269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刑舍 石 30 11-4,5,6 202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89号 5 270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石门 对面 34 2-2,3 71 用材 林 硬阔 叶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90号 2 273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莲花 洞 34 10-1 64 用材 林 毛竹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90号 3 274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石门 对面 34 2-5 61 用材 林 硬阔 叶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90号 5 276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虎尾 寨 36 1-4,5,6,7,9 210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90号 6 277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童公 山 36 9-6,7 285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91号 1 278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童公 山 36 9-3 24 用材 林 毛竹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91号 2 279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童公 山 36 9-4 69 用材 林 硬阔 叶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4) 第19691号 3 280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童公 山 36 9-5 215 用材 林 光皮 桦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5) 第23804号 1 284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莲花 洞 34 5-5 35 用材 林 毛竹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5) 第23804号 2 285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西洋 镇内炉村 莲花 洞 34 5-6;6-6;10-2 593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7) 第24473号 1 051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狐狸 凹 36(2) 22-1,3;25-1,2,3,4,5,6,7 290 用材 林 硬阔 叶树 长期 林权证号 序 号 宗地 号 林地所有权权 利人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所有权 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使用权 权利人 座落 小地 名 林班 小班 面积 (亩) 林种 树种 期限 终止日期 永政林政字(2007) 第24473号 2 052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远大 坪 36(2) 16-1,2,3;18-3,4,5;21-4;23-1,2;24-2,3,4 601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7) 第24473号 3 057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东坑 底 37 7-1,2,3,4,5;10-1,2,3,4,5 737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7) 第24473号 4 073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古桐 坑 60 5-1,2,3,4,5,6,7;12-1,2,3,4;7-3 814 用材 林 杉木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7) 第24473号 5 058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东坑 底 37 14-1,2,3,4 342 用材 林 杉木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34号 1 074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十二 岑 36(2) 20-5,6,7,8 173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34号 2 075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吃水 池 36(2) 11-2,5;13-3 104 用材 林 硬阔 叶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34号 3 076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马仔 甲 36(2) 1-3 38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34号 4 077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马仔 甲 36(2) 1-1,2,3 298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34号 5 078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东坑 36(2) 3-4;5-3,4;6-6,7;8-2,3 481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34号 6 079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远大 坪 36(2) 14-1,2,3,4,5;15-2,3,4,5;17-1,2,4;18-2 809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36号 1 080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夏路 坑 36(2) 9-1,2;10-1,2,3,4;11-1,12-1,3,4,5 767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36号 2 081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大鱼 池 36(2) 22-2,4,5,6;27-1,2,3,4,5 338 用材 林 硬阔 叶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36号 3 101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牛石 栏坑 38 12-1,2,4 141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36号 4 102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罗家 山 37 14-5,6,7,8;18-1;19-1 163 用材 林 硬阔 叶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36号 5 103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牛石 栏坑 38 13-1,2 201 用材 林 阔叶 树 长期 林权证号 序 号 宗地 号 林地所有权权 利人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所有权 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使用权 权利人 座落 小地 名 林班 小班 面积 (亩) 林种 树种 期限 终止日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36号 6 104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牛石 栏坑 38 12-3,5;15-1,4;16-1,2,3,4,5 469 用材 林 杉木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39号 1 105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罗家 山 37 18-4 19 用材 林 硬阔 叶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39号 2 106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荒垅 38 6-1,2,3;17-1 241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39号 3 108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豆腐 桥 37 15-1,2,3,4, 409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39号 4 109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牛石 栏坑 38 11-1 324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39号 5 110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罗家 山 37 22-2 13 用材 林 硬阔 叶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41号 1 112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罗家 山 37 19-1 47 用材 林 硬阔 叶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41号 2 113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寨头 坑 37 6-2,3 127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41号 3 114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上东 坑底 37 13-2 57 用材 林 杉木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41号 4 115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豆腐 桥 37 11-3,4,5 65 用材 林 硬阔 叶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41号 6 117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古桐 坑 60 7-1 15 用材 林 阔叶 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43号 1 118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清坑 60 3-1,2,3,4 329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43号 2 119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古桐 坑 60 4-1,2 72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43号 3 122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古桐 坑 60 4-3,6 105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43号 4 125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仪坑 60 1-1,2,3,4;2-3,4,5,6 618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林权证号 序 号 宗地 号 林地所有权权 利人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所有权 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使用权 权利人 座落 小地 名 林班 小班 面积 (亩) 林种 树种 期限 终止日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743号 5 126 永安市罗坊乡 半村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罗坊 乡半村村 东坑 底 37 1-4;4-1,2,3;9-1 726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800号 1 308 永安市大湖镇 魏坊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大湖 镇冲四村 小华 山 26(2) 6-2 23 用材 林 杉木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800号 2 310 永安市大湖镇 魏坊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大湖 镇冲四村 上华 山 26(2) 8-12 132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800号 4 316 永安市大湖镇 魏坊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大湖 镇冲四村 下沙 袋 27 10-1,2,4,5,6,8 272 用材 林 杉木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800号 5 317 永安市大湖镇 魏坊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大湖 镇冲四村 下沙 袋 27 12-2,3 23 用材 林 杉木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800号 6 329 永安市大湖镇 魏坊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大湖 镇冲四村 上华 山 26(2) 6-3 15 用材 林 杉木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801号 1 065 永安市大湖镇 魏坊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大湖 镇魏坊村 麻岭 38 1-1,2,3,4,5,6 359 用材 林 硬阔 叶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802号 1 517 永安市大湖镇 魏坊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大湖 镇新洋村 上华 山 26(1) 4-3 113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802号 2 519 永安市大湖镇 魏坊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大湖 镇新洋村 上华 山 26(1) 4-4 6 用材 林 杉木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803号 1 134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安砂 镇培竹村 板坑 15 21-2;17-3;22-1,3 448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803号 2 143 永安市安砂镇 培竹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安砂 镇培竹村 卷板 头 15 17-3;22-1 30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803号 3 130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安砂 镇培竹村 板坑 15 21-1,3 147 用材 林 硬阔 叶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8) 第24803号 4 139 永安市安砂镇 培竹村委会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安砂 镇培竹村 板坑 15 21-3 50 用材 林 硬阔 叶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9) 第24955号 1 132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安砂 镇培竹村 板坑 15 17-1 131 用材 林 硬阔 叶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9) 第24955号 2 133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安砂 镇培竹村 板坑 场 15 17-2 261 用材 林 毛竹 长期 林权证号 序 号 宗地 号 林地所有权权 利人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所有权 权利人 森林或林木使用权 权利人 座落 小地 名 林班 小班 面积 (亩) 林种 树种 期限 终止日期 永政林政字(2009) 第24955号 3 135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安砂 镇培竹村 板坑 15 21-4 42 用材 林 杉木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9) 第24955号 4 136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安砂 镇培竹村 板坑 15 21-4 50 用材 林 杉木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09) 第25020号 1 077-1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安市小陶 镇员岭村 牛窠 72 3-2,3,4 99 用材 林 马尾 松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12) 第00154号 1 044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燕西街道青 松村 东乾 坑垅 201 2-1;3-1,2,3;16-1,2,3,4 634 用材 林 桉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12) 第00155号 1 045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燕西街道青 松村 东乾 201 3-9 11 用材 林 毛竹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12) 第00156号 1 053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燕西街道青 松村 东乾 大岌, 牛角 垅 201 3-5,7,10,11;17-1,2 172 用材 林 桉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12) 第00158号 1 055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燕西街道青 松村 寨旗 201 18-1,2;19-2,3 260 用材 林 桉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12) 第00159号 1 066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燕西街道青 松村 桐窠 头 201 21-2,3,4,5;22-1,3,4;23-1,3 611 用材 林 桉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12) 第00160号 1 085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燕西街道青 松村 北仙 岩 201 20-3 93 用材 林 阔叶 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12) 第00162号 1 387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洪田镇忠洛 村 东黄 坑 019 2-3 44 用材 林 桉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12) 第00184号 1 184 国家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燕西街道青 松村 北坑 垅岭 201 15-2,3 200 用材 林 桉树 长期 永政林政字(2012) 第00185号 1 185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