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渤海汇金睿选混合A:渤海汇金睿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2号)

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8:51:06 中财网

原标题: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渤海汇金睿选混合A:渤海汇金睿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2号)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渤海汇金睿选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201
9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
201
9

0
8

11













重要提示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
2017

07

10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

1193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8

2

11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
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
的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有风险,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
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如投资
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基金合同终止风险等;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
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
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
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等。本基金的
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
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
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
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
,
预期风险
水平
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
,
高于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中高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

除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等人员出资外,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但在基
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本招募说
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9

8

11

,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9

6

3
0
日(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3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40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52
第十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
60
第十一部分
基金业绩
................................
...............
65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66
第十三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72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74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7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8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
84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
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90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9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9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持有人的服务
................................
..
129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31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2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133

第一部分 绪言

《渤海汇金睿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
招募说明
书的内容与格式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
管理
规定

”)
、《渤海汇金睿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编写。





招募说明书

阐述了
渤海汇金睿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
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
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
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渤海汇金睿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渤海汇金睿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
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渤海汇金睿选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
渤海汇金睿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渤海汇金睿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2013

6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
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订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
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
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
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
管理
规定》

指中国
证监会
2017

8

31

颁布
、同年
10

1

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
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
投资于
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市场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符合现行有效的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投资额度,
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在中国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21

投资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
符合《销售办法》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
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
易过户等


2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渤海汇金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
的机构


2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
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引起的
基金份额
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
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指《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
基金业务规则》

是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不时修订的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请购买
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
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47
、元:指人民币元


48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
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4
、指定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
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



55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56
、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
变的前提下,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5
7
、发起式基金:指符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由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
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5
8
、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资金来源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


5
9
、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不
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60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1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
份额类别


62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类别


63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岸大厦西座
2901

2913



成立日期:
2016

5

18



法定代表人:
徐海军


联系电话:
010-68784295


传真:
010
-
68784289


注册资本:
11
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魏文婷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
币)

出资比例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100

合 计

110,000

100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徐海军先生
,董事长

代履职总经理

南开大学法学硕士。

1996
年参加工
作,历任南方证券天津解放路营业部业务员、南方证券天津分公司资产保全部副
经理;
2001

3
月至
2007

6
月,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
北京总部总经理等职;
2007

6
月至
2017

6
月,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
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兼风险控制总部总经理;
2017

7
月至
2017

9
月任渤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财务总监;
2017

9
月至今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

2016

9
月至
2017

7
月,兼任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2017

7
月至
2017

9
月,兼任渤海汇金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2017

9
月起至今


任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

2019

4

26
日起至今,代履职
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刘嫣女士,董事、合规总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硕士。

2001
年进入渤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逾
15
年证券业法
务与风险管理经验。

2001
年起历任渤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总裁办法律事务部副经理、风险控制总部法律事务部经理、风险控制
总部副总经理、公司首席律师;
2015

6
月起,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
合规总部总经理;
2017

9
月至
2018

9
月,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
规总
监兼法律合规总部总经理。

2018

9
月起,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
规总监
兼合规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6

7
月起,兼任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7

9
月起至今,兼任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
规总监。



赵颖女士,董事,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2011
年进入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任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
2012

11
月至
2015

4
月,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研究所所长兼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
2015

4


2018

8

,任渤海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
2017

9
月份起,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债券融资总部总经理,
2017

12
月份至
2018

10
月,兼任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债权业务总监;
2016

7
月起至今,兼任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屈艳霞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学士。逾
15
年证券从业经历,
10
年资产管理业务经验。

2010
年起进入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任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
2014

3
月起,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基金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16

7
月起
至今,
任渤海汇金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2
、监事基本情况


刘彤先生,
监事,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2002

7
月进入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曾担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总部副总经理兼合
规管理一部
经理、公司律师。

2018

9
月起,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总部副总
经理。

2017

5
月起至今,兼任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徐海军先生
,董事长

代履职总经理

南开大学法学硕士。

1996
年参加工
作,历任南方证券天津解放路营业部业务员、南方证券天津分公司资产保全部副
经理;
2001

3
月至
2007

6
月,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
北京总部总经理等职;
2007

6
月至
2017

6
月,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
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兼风险控制总部总经理;
2017

7
月至
2017

9
月任渤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财务总监;
2017

9
月至今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

2016

9
月至
2017

7
月,兼任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
2017

7
月至
2017

9
月,兼任渤海汇金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2017

9
月起至今


任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长

2019

4

26
日起至今,代履职
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李颖女士,首席风险官,天津财经学院会计系国际会计专业毕业,在职攻读
南开大学金融系金融学专业研究生,获取硕士学位。本科毕业后在天津会计师事
务所(后改制为天津津源会计师事务所、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任
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报告终身复核人。

2001
年进入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
任财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
经理;
2015

3
月,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负责人;
2017

7
月起,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风险控
制总部总经理。

2017

7
月起至今,兼任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风
险官。



刘嫣女士,董事、合规总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硕士。

2001
年进入渤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逾
15
年证券业法
务与风险管理经验。

2001
年起历任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总裁办法律事务部副经理、风险控制总部法律事务部经理、风险控制总
部副总经理、公司首席律师;
2015

6
月起,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
总部总经理;
2017

9


2018

9
月,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
规总监兼法律
合规总部总经理。

2018

9
月起,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
规总监兼合规管理
总部总经理。

2016

7
月起,兼任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7

9
月起至今,兼任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
规总监。



屈艳霞女士,
董事、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学士。逾
15
年证券从业经历,
10
年资产管理业务经验。

2010
年起进入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任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
2014

3
月起,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16

7
月起至今,
任渤海汇金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周里勇先生,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兼财务
总监
、投资总监
,南开大学经济
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从事证券投资研究及相关领域的管理工作
近二十年,实践经验非常丰富。

2010
年起进入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投资
总部负责人。

2016

7
月起至今,
任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先后兼任投资一部总经理、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2
016

1
2
月起至今,
兼任渤海汇
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总监。

201
7

7
月起至今,
兼任渤海汇金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


2018

7
月起,兼任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


2019

7
月起,兼任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





4
、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何翔先生,南开大学数学学士、金融学硕士。

2004

2
月至
2013

10

就职于渤海证券研究所,任金融工程部经理。

2013

10
月至
2016

8
月就职
于渤海证券基金管理总部,任投资研究部经理。

2016

8
月加入渤海汇金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投资部,现任公募投资总监、公募投资部经理。



李杨女士,天津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士。

2011

9
月至
2014

4

就职于包商银行金融市场部,任债券交易员。

2014

5
月至
2016

8
月就职于
天津银行金融市场部,任债券交易员。

2016

9
月加入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公募投资部,任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屈艳霞女士,副
总经理
,简历同上。



委员:


何翔先生,简历同上。



李杨女士,简历同上。



张研女士,风险控制部风控经理,西南财经大学本科。具有
10

以上
证券
从业经验,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和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发



的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2007

-
2015
年曾在新时代证券财务部任职。

2015
年内
调到新时代证券的风险控制部,主要负责资产管理业务的风控阈值管理、合同文
本审核和主动管理型产品立项审核。

2017

4
月份加入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负责公募基金风险控制管理工作。



谢晓冬先生,研究部副总经理,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

9年证券从业经验,
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基
金从业资格证书。

2010年
07月至
2015年
01月就职于渤海证券研究所,任研究员。

2015年
01月至
2016年
8月就职于渤海证券资产管理总部,任研究员。

2016年
8月
加入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先后在研究部任研究员、投资一部任投资经
理、公募投资部任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副总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
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
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
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
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信息
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
采取有效措

,
防止以下《基金法》及有关法规禁止的行为发生
:



1
)将其自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
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
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除按法律法规、基金管理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
,
直接或间接进行其
他股票交易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
、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
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六、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
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
,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资产管理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
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部门组织体
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
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
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

有效性原则
: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
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控制制度不能
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
)适时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
改变以及业务的发展变化及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
)防火墙原则:对投资管理、研究策划、市场开发、风险控制、综合支
持等职能通过组织与岗位分设而相互制衡,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因业务需要
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
,应严格遵守公司及本部的保密协议;



7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
更具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2
、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建立了以董事会为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以经营层负责风险管理主
体责任,以首席风险官负责风险管理工作具体推动落实,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风
险管理工作指导机构,由专职的风险控制部门为风险管理的督导执行部门,由管
理、支持与保障部门及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所有子公司为风险管理的具体落



实部门,由稽核部门为风险管理的督导审计部门的多层级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
部分:



1
)董事会
、监事会(或监事)


公司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推进风险文化建
设;审议批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审议批准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
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审议公司定期风险评估报告;任免、考核首席风险官,
确定其薪酬待遇;建立与首席风险官的直接沟通机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风险
管理职责。

公司监事会(或监事)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
董事会和经营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




2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首席风险官等管理层及管理层委员会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全面风险管理承担主要责任,履行以下职责:制定风险
管理制度,并适时调整;建立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经营管理架构,明确全面
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以及其他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
职责分工,建立部门之间有效制衡、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制定风险偏好、风险
容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等的具体执行方案,确保其有效落实,对其进行监督,
及时分析原因,并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进行处理;定期评估公司整体风险和各类重
要风险管理状况,解决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向董事会报告;建立涵盖风险管
理有效性的全员绩效考核体系
;建立完备的信息技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
风险管理的其他职责。



公司总经理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总经理统揽公司风险管理全局,
其主要职责包括:


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审议公司风险控制制度与风险管理
流程;检查、评价公司风险管理状况;为公司经营各环节风险的监测、评估与防
范提供意见及建议;为产品运作各环节及产品投资组合风险的监测、评估与防范
提供意见及建议;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备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首席风险官负责落实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首席风险官不得兼任或者分
管与其职责相冲突的职务或者部门。公司
应当
保障首席风险官能够充分行使履行
职责所必要的知情权。首席风险官有权参加或者列席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会议,
调阅相关文件资料,获取必要信息。公司应当保障首席风险官的独立性。公司股



东、董事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直接向首席风险官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




3

风险
管理




公司
风险控制
部履行日常风险管理职责,在首席风险官领导下推动全面风险
管理工作,监测、评估、报告公司整体风险水平,并为业务决策提供风险管理建
议,协助、
指导和检查各部门、分支机构
及子公司
的风险管理工作。公司
风险控

部每年年初应向总经理办公会上报各年度的各类风险的风险偏好、可承受的总
体风险限额,投资等业务的最大投入资金以及开展规模等事项,
并在董事会审议
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
对各类风险限额
制定
分解方案,
方案通过
审批后进行日
常监控和风险管理




公司建立独立的合规管理体系以及合同审查与法律事务管理流程,法律合规
部实施对洗钱风险、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的管理。财务部是公司流动性风险的日
常管理部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作为公司形象宣传的统一对外部门,归口管理公
司的声誉风险。



母公司稽核总部作为风险管理的督导审计部门
,
向公司董事会负责。母公司
稽核总部要将全面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定期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开
展评估,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客观地审查和评
价。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应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
落实情况以改进风险管理工作。




4

风险管理的落实部



公司各业务部门
、分支机构及子公司
是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执
行具体的风险管理
职责
。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及子公司
负责人应当全面了
解并在决策中充分考虑与业务相关的各类风险,及
时识别、评估、应对、报告相
关风险,并承担风险管理有效性的直接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风险管理的第
一责任人。



公司各中台支持保障部门作为风险控制的中间环节
,
承担本部门内部的一线
风险管理责任。



公司将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纳入统一体系,对其风险管理工作实行垂直管理,
要求并确保子公司在整体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制度框架下,建立自身的风险管理
组织架构、制度流程、信息技术系统和风控指标体系,保障全面风险管理的一致



性和有效性。



公司每一名员工对风险管理有效性承担勤勉尽责、审慎防范、及时报告的责



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学习、经验积累提高风险意识

谨慎处理工作

涉及的
风险因素

发现风险隐患时主动
应对
并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3
、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
)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的为通过建立科学、系统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及时发
现、评估、规避、处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运作中的各种风险,最大限度
地降低


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对受托资产造成的损
失,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受托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通过建立行
之有效的
多层级
风险管理体系,对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流程中的风险进行
控制。




2
)合规管
理制度


公司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框架和制度,实现对合规风险
的有效识别和管理,培育全员主动合规文化、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保障公司及其
工作人员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切实防范合规风险,力求
在公司形成内部约束到位、相互制衡有效、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管有机联系的长效
机制,为公司持续规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设立合规总监,是公司的合规负
责人。合规总监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
监督和检查。公司
法律合规
部协助合规总监具体履行合规管理职责。




3
)稽核制度


稽核目标是
为了加强对公司部门及分支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
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稽核部门依照国家法
律法规、财经政策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风险控制为导向、规范经营为基准,
评估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的有效性,揭示和报告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违规
经营行为和潜在风险,提出风险防范对策,并监督执行。




4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业务的相



互核查监督机制;为了防范基金会
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
金头寸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公司严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
并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和考核制度;为了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
财务交接制度。



4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
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
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
新;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
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
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
减少风险;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
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
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5
)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
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用以提示市场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
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公司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
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
承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基金管理人承诺将
积极配合外部风险监督工作。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4

1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6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8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
02
人,平均年龄
33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
高级技术职称。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
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
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
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8

12

,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
券投资基金
923
只。自
2003
年以来,
本行
连续



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
、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6
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



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
泛好评。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
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完
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


2005
年至今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

充分表明独立第三
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
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一)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二)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
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
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
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

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
“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
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
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
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
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
度的制定和执行
部门。



(四)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
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
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
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
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
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
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
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
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

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
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
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



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
险管
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
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
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
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
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
完全有能力在发生
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五)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
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
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
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
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
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
横向多部门制的
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
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
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
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
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三、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
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
服务



名称: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客户服务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成立日期:
2016

5

18



法定代表人:
徐海军


联系人:
谭如雁


电话:
022
-
23861525


传真:
022
-
23861510


网址:
https://www.bhhjamc.com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4006511717


2

其他
销售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电话:
010
-
66107370


传真:
010
-
6610773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客服电话:
95588



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
022
-
28451922


传真:
022
-
28451892


网址:
http://www.ewww.com.cn/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26
号楼
2

41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电话:
021
-
20613999


传真:
021
-
68596919


网址:
https://www.howbuy.com/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
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姗姗


电话:
010
-
65980380


传真:
021
-
54509953


网址:
http://fund.eastmoney.com/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16
-
18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16
-
20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韩秀萍


电话:
010
-
85127609


传真:
010
-
85127917


网址:
http://www.mszq.com/


客服电话:
95376/400
-
619
-
8888



6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

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
李关洲


电话:
021
-
65370077


传真:
021
-
55085991


网址

https://www.jiyu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
-
820
-
5369



7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MSDC1
-
28

28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号鹏润大厦
B座
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
许艳


电话:
010
-
59287105


网址

https://www.gomefund.com/


客服电话

400
-
111
-
0889



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
021
-
20333910


传真:
021
-
50498825


网址

http://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
95531

4008888588



9
)北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2

883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滨河路乙
1
号航星园
8
号楼(东半楼)
9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王东


电话:
13001936144


网址:
https://www.1314fund.com/


客服电话:
400
-
188
-
8848



10
)民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

H
区(东座)
6

A3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寿大厦
32
楼,
200120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