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景泰稳利定开: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9日第七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 2019年 9月 26日至 2019年 10月 9日第七个开放期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32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12月 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9年 9月 26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 9月 26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年 9月 26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年 9月 26日 下属类别基金的基金简称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 A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 C 下属类别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327 006065 该类别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是是 2.开放期及申购、赎回及转换确认原则 本基金设定封闭期,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运作时段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包括该日)之间的期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 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后次日起(包括该日)至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第 6个月的对应日(不包括该日),以此类推。2019年 9月 26日至 2019年 10月 9日为本基金 第七个开放期,2019年 10月 10日至 2019年 12月 25日为本基金的第八个封闭期。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或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与 转换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或相应顺延。 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 5个工作日,在开放期内赎回基金,本基金对持有期不足一个封闭期的投资者收取 赎回费。 3.本次开放期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 2019年 9月 26日到 2019年 10月 9日,共 5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 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 0.24% 100万≤ M<500万 0.12% M≥500万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的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 M<500万 0.40% M≥500万 1000元/笔 5.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A类赎回费率 C类赎回费率 7天以下 1.5% 1.5% 7天(含)以上 30天以内 0.30% 0 30天(含)以上 00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天的投资 者,赎回费不低于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对于持续持有期少 于 7天的投资者,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转换业务 1、转换份额限制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最低转出份额为 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 ,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2、转换费率 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申购补差费 的收取标准为: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 的申购费用,0】。 7.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包括柜台直销和网上直销)。 (注: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 公司官网列示为准),深圳直销中心已开通本基金各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已开通本基金各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2、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全称销售机构信息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 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银行网址:www.psbc.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联系人:宋亚平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 网址:www.boc.cn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王菁 电话:021-58781234-1601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 830 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于慧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0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联系人:李冰洁 电话:025-86775317 传真: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11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商务外环路 23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商务外环路 23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联系人:牛映雪 电话:0371-85517710 传真:0371-85519869 客户服务电话:96688 网址:www.zybank.com.cn 12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 1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 258号 法定代表人:邢敏 联系人:樊海波 电话:028-67676033 客户服务电话:4001696869 网址:www.tf.cn 1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户服务电话:95594 网址:http://www.bosc.cn/ 1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电话:025-58587036 传真:025-58587820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电话:0531-89606165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1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8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 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27层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丁倩云 电话:010-86499427 传真:010-86499401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 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 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 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 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 9月 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 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 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 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 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日但少于 9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90日但少于 18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180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 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 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 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 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 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 或其他销售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 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 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 1元(具体以直销或各销 售机构公告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 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 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 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 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 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请 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 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 注:本基金自 2019年 9月 26日起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 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 2019年 9月 26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转换及定 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 自 2019年 9月 26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基金的, 享受申购、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 告或公司网站。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 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 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 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 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9年 6月 15日《证券时报》上的《景顺长城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 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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