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19-079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杭州万 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6号) 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2017年09月29日,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隆光电”)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50万股,发行价格为14.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812.50万元,扣 除发行费2,402.2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3,410.24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 年10月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3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瓜沥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瓜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江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晨晓科技股权的议案》,为降低经营风险,为进 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年产150 万台广电智能网络设备产业化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晨晓科技股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66)。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就上述事项公司及申万宏源分别与杭州银行瓜沥支行、招商银行杭州萧山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万隆光电(甲方)与杭州银行瓜沥支行(乙方)及申万宏源(丙方)签 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原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资金用途变更为:仅用于甲方收购杭州 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99%股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 2、 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各方以往就本补充协议有关事项所达成的协议或安排有冲 突时,以本补充协议规定为准。 3、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4、 本协议一式拾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二) 万隆光电(甲方)与招商银行杭州萧山支行(乙方)及申万宏源(丙方) 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原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资金用途变更为:仅用于甲方收购杭州 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99%股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及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448.69万元,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各方以往就本补充协议有关事项所达成的协议或安排有冲 突时,以本补充协议规定为准。 3、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4、 本协议一式拾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杭州银行瓜沥支行及申万宏源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 补充协议》; 2、公司与招商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及申万宏源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之补充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9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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