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南方航空:厦门航空为厦航金融提供担保

时间:2019年09月27日 17:22:13 中财网
原标题:南方航空:关于厦门航空为厦航金融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9-062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航空为厦航金融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航空”)

● 被担保人:厦门航空金融(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
航金融”)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厦门航空分
别为厦航金融与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
“中银香港”)以及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
银行”)签订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
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最高分别不超过美元4,500万元,
约为人民币3.2亿元(按1美元兑人民币7.1元计算,下同)和美
元2,000万元,约为人民币1.4亿元。厦门航空已实际为厦航金融
提供的担保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在中国南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内。


● 厦门航空为厦航金融与中银香港及渣打银行签订的担保合


同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和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贷
款已履行连带责任担保的数量分别约为人民币1,929.14万元和
137.7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厦门航空于2019年9
月27日与中银香港签订《Deed of Guarantee》(《担保契据》),
厦门航空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美元
4,5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为厦航金融与中银香港签订的借款、贸
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日,厦门航空与渣打银行签订《最高额担保函》,厦门航空自2019
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美元2,000万元的最
高余额内,为厦航金融与渣打银行签订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
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决策程序

2019年5月9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
议,一致审议同意厦门航空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
日期间向河北航空、江西航空有限公司及厦门航空金融(香港)有
限公司分别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人民币25亿元及
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详情请参见于2019年5月10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南方航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厦门航空为河北


航空、江西航空及厦航金融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大会于2019年6月26日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同
意授权厦门航空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内为
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及厦门航空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分别提供累
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人民币25亿元及人民币6亿元或等
值外币的担保。详情请参见于2019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
方航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
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航空金融(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FLAT/RM A BLK 9 12/F ISLAND HARBOURVIEW 11
HAIFAN RD TAI KOK TSUI KL,HONGKONG

法定代表人:曾毅玮

注册资本:港币叁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采购飞机、采购发动机、采购航材、
采购航油、飞机租赁、航空咨询服务等业务。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股东及持股比例:厦门航空持股100%。







厦航金融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截至2019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6

26.65

负债总额

0.02

0.01

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0.02

0.01

资产净额

1.94

26.64



2018年1-12月

2019年1-6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4

0.42

净利润

0.02

0.23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厦门航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厦门航空55%股份,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
持有厦门航空34%和11%股份。厦航金融为厦门航空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厦门航空为厦航金融与中银香港签订的《Deed of
Guarantee》(《担保契据》)

1、担保范围

厦门航空为厦航金融与中银香港签订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
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保证担保
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
罚息)、佣金、费用及其他收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律师或其他费用、开支、代垫付费用及付款等)。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自借款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


六个月。


3、担保金额

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美元4,500万元。


(二)厦门航空为厦航金融与渣打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担保函》

1、担保范围

厦门航空为厦航金融与渣打银行签订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
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保证担保
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其他融资支出的所有款项、利息、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支出的全部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强制执行费用、评估费、
鉴定费、拍卖费、催收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自借款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
两年。


3、担保金额

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美元2,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1、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2、本次厦门航空为厦航金融银
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厦航金融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
有利于降低厦航金融的融资成本,符合本公司和厦门航空整体发展
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供
贷款担保,所担保的贷款余额约为人民币28,410万元,占本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0.36%,已履行连带责任担保的
数量约为人民币2,066.89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含厦门
航空)为已运营的26家SPV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56亿美元,
迄今无逾期担保情况;厦门航空为其控股子公司(含SPV公司)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4.45亿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274.3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35.09%(以上担保数据未经审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厦航金融与中银香港签订的《Deed of Guarantee》

2、厦航金融与渣打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担保函》

3、厦航金融商业登记证

4、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厦航金融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2019年1-6月财务报表(未
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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