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南方航空:厦门航空为厦航金融提供担保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9-062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航空为厦航金融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航空”) ● 被担保人:厦门航空金融(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 航金融”)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厦门航空分 别为厦航金融与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 “中银香港”)以及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 银行”)签订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 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最高分别不超过美元4,500万元, 约为人民币3.2亿元(按1美元兑人民币7.1元计算,下同)和美 元2,000万元,约为人民币1.4亿元。厦门航空已实际为厦航金融 提供的担保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在中国南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8年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内。 ● 厦门航空为厦航金融与中银香港及渣打银行签订的担保合 同无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和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贷 款已履行连带责任担保的数量分别约为人民币1,929.14万元和 137.7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厦门航空于2019年9 月27日与中银香港签订《Deed of Guarantee》(《担保契据》), 厦门航空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美元 4,5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为厦航金融与中银香港签订的借款、贸 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日,厦门航空与渣打银行签订《最高额担保函》,厦门航空自2019 年9月30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在美元2,000万元的最 高余额内,为厦航金融与渣打银行签订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 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决策程序 2019年5月9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 议,一致审议同意厦门航空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 日期间向河北航空、江西航空有限公司及厦门航空金融(香港)有 限公司分别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人民币25亿元及 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详情请参见于2019年5月10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南方航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厦门航空为河北 航空、江西航空及厦航金融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大会于2019年6月26日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同 意授权厦门航空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内为 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及厦门航空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分别提供累 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人民币25亿元及人民币6亿元或等 值外币的担保。详情请参见于2019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 方航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 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航空金融(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FLAT/RM A BLK 9 12/F ISLAND HARBOURVIEW 11 HAIFAN RD TAI KOK TSUI KL,HONGKONG 法定代表人:曾毅玮 注册资本:港币叁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采购飞机、采购发动机、采购航材、 采购航油、飞机租赁、航空咨询服务等业务。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股东及持股比例:厦门航空持股100%。 厦航金融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截至2019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6 26.65 负债总额 0.02 0.01 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0.02 0.01 资产净额 1.94 26.64 2018年1-12月 2019年1-6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4 0.42 净利润 0.02 0.23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厦门航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厦门航空55%股份,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 持有厦门航空34%和11%股份。厦航金融为厦门航空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厦门航空为厦航金融与中银香港签订的《Deed of Guarantee》(《担保契据》) 1、担保范围 厦门航空为厦航金融与中银香港签订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 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保证担保 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 罚息)、佣金、费用及其他收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律师或其他费用、开支、代垫付费用及付款等)。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自借款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 六个月。 3、担保金额 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美元4,500万元。 (二)厦门航空为厦航金融与渣打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担保函》 1、担保范围 厦门航空为厦航金融与渣打银行签订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 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保证担保 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其他融资支出的所有款项、利息、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支出的全部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强制执行费用、评估费、 鉴定费、拍卖费、催收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2、担保期限 保证期间为自借款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 两年。 3、担保金额 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美元2,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1、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2、本次厦门航空为厦航金融银 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厦航金融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 有利于降低厦航金融的融资成本,符合本公司和厦门航空整体发展 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供 贷款担保,所担保的贷款余额约为人民币28,410万元,占本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0.36%,已履行连带责任担保的 数量约为人民币2,066.89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含厦门 航空)为已运营的26家SPV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56亿美元, 迄今无逾期担保情况;厦门航空为其控股子公司(含SPV公司)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4.45亿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274.3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35.09%(以上担保数据未经审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厦航金融与中银香港签订的《Deed of Guarantee》 2、厦航金融与渣打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担保函》 3、厦航金融商业登记证 4、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厦航金融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2019年1-6月财务报表(未 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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