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成长精选:诺德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3期)

时间:2019年09月28日 00:02:54 中财网

原标题: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成长精选:诺德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9年第3期)





诺德
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1
9


3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诺德
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募集
已获
中国证监会2016年9月28日证监许可【2016】2221号文注册。本基金于
2017年2月24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
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
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
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
节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
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
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
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
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
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具
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提示”章节的具体内容。本基金可根
据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
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股票。



本基金属于混合

基金,
属于基金中的中

风险品种,
风险与
预期
收益高
于债券

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股票

基金。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
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仅对本基金增聘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增聘基
金经理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9月25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内容截至2019年8月23日,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至2019年6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言
................................
................................
................................
................................
..................
1
二、释义
................................
................................
................................
................................
..................
2
三、
基金管理人
................................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1
六、基金的募集
................................
................................
................................
................................
....
4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49
九、基金的投资
................................
................................
................................
................................
....
61
十、基金业绩
................................
................................
................................
................................
........
72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75
十二、基金
资产的估值
................................
................................
................................
........................
76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82
十四、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
................................
....................
84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7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8
十七、风险揭示
................................
................................
................................
................................
....
94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
..........
100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102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126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
145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46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
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48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
..............................
148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诺德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诺德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
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诺德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诺德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诺德成长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诺德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诺德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


基金
合同

目的,不包括
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
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
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
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

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20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投资额度,运用来自境外的人
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
1

投资人或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
额的投资



2
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4

销售机构:指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
易过户



2
6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
份额
登记机构为
诺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7

基金账户:指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2
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3
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业务规则》:指《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不时修订的,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赎回:指基金合
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6

元:指人民币元


4
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
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3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
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
4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赎回时收
取赎回费用的,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
5

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赎回时
收取赎回费用的,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
6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
、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
7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成立日期:2006年 6 月 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88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募集、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
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021-68985199

股权结构: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51%

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潘福祥先生,董事长

清华大学学士、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

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安徽省国投上海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和清华
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国家会计学院客座教
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总经理。



罗凯先生,董事、总经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江苏省交通产
业集团投资发展处。2007年7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华北区


渠道经理、华北区总监、市场总监助理、市场副总监兼专户理财部负责人、市场
总监、副总经理。


薛嘉麟先生,董事,华中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北京邮电大学工学硕士。现任
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曾任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贝尔实验室高级研
究员,中关村科技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服务总监、副总裁、总裁,北京通软联合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中国通关网首席运营官,启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
经理,启迪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务总监
、副
总裁




唐宁先生,董事,美国
The University of the South
经济学学士。现任宜
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创资本(
CGC
)董事长,
宜信(香港)控股董事长,富安易达(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喆颢资
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美国
DLJ
投资银行部(
DLJ Investment Bank

投资分析师,亚信(
Asia Info
)战略投资部总监。



侯琳女士,董事,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现任宜
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尚筱女士,董事,河海大学经济学学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宜信
卓越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曾任上海博而思企业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咨询顾问、上海安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陈达飞先生,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士,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Law School
硕士。现任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律师,德普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岚女士,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国巴黎商学院(
Pa
ris School
of Business)
及美国华盛顿大学(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访问学者。现任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
,曾任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创始合伙人等职
务。



许亮先生,独立董事,清华大学文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哈佛商学院MBA。

现任合一资本创始合伙人、董事长,新财知社董事长,曾任北京清华永新信息工
程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裁,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分析师、战略项目经
理,鼎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助理副总裁,北京永新视博数字电视技术有限公司执


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集团副总裁、光影
工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刘大伟先生,监事,西安交通大学学士,国防科技大学硕士,清华大学硕士。

现任宜信惠民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曾任北京军区自动化站主任,
北京市天元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宜信汇才商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渠
道总监。



薛雯女士,监事,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

现任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曾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运营
中心投资经理、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正文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冯奕先生,监事,北京广播学院(现更名为:中国传媒大学)学士,清华大
学经管学院硕士。现任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曾任清华兴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培训部经理、赛尔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培训部总监、诺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总监。


刘静女士,监事,清华大学本科毕业。现任职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分公司,曾任职于清华校友总会、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潘福祥先生,董事长。清华大学学士、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

历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安徽省国投上海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和清华
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国家会计学院客座教
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


罗凯先生,总经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江苏省交通产业集团
投资发展处。2007年7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华北区渠道经
理、华北区总监、市场总监助理、市场副总监兼专户理财部负责人、市场总监、
副总经理。


陈培阳先生, 督察长, 清华大学法学学士,国立首尔大学国际通商硕士。历
任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专员,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主
管、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市场总监助理、FOHF 事业部副总监,利得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法律事务副总监,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严亚锋先生,首席信息官,南京大学学士。曾任杭州金宏智软件有限公司软
件工程师、杭州新利软件有限公司开发部项目经理、上海华腾系统软件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项目经理、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2011年7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信
息技术项目经理、信息技术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郝旭东先生,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博士。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在西
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研究员职务,2011年1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担任了高级研究员职务,现任总经理助理。郝旭东先生自2017年2月24
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7月11日至今担任诺德成长优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以及自2019年5月23日至今担任诺德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郝旭东先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郭纪亭女士,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2014年开始从事资产管理行业工作,
2016年6月加入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
助理职务。郭纪亭女士自2019年9月25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
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总经理罗凯先生、总经理助理郝旭东先生、投资总监朱红先生、研究总
监罗世锋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赵滔滔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
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
注销
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
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
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
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
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
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
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
付赎回款项;


1
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1
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
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
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
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
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
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
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
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
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
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
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
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根据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
目标、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用基金财产承销证券;


(6)用基金财产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用基金财产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用基金财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以基金财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10)用基金财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
易活动;

(11)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
资;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
易;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参与洗钱或为洗钱活动提供协助;


(1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资产的行为。


(5)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
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组成。公
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
施等内容。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
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
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
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了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
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
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
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
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系统

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完备严密的系统。公司董
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
本部门的内部控制,督察长和稽核风控部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
况。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大纲,对公司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督察长

负责公司及其业务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的执
行情况,并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呈送督察长评估报告。


(3)稽核风控部

稽核风控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稽核风控部对
总经理负责,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定期向中国证
监会呈送监察稽核报告。


(4)业务部门

内部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责任。各部门总监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负直接
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建立、执行和维护本部门的内部控
制措施。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
度是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
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
1992

6

18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函
[1992]7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
66
.79
095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2002

75



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张博


电话:(
010

63636363


传真:(
010

63639132


网址:
www.cebbank.com


(二)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
,
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
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
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
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游协会副会
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



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
级经济师。



行长葛海蛟先生,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辽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
行大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农业银
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
(
部门总经理级
)
,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副书
记、党委书记、行长兼任悉尼分行海外高管,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曾兼
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
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上海总部主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文旅健康事业部总经
理。现任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党委委员。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
师。



张博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行长,乌鲁木齐分
行筹备组组长、分行行长,青岛分行行长,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组长。曾兼
任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负责普惠贷款团队业务。现
任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

6

30
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华夏睿磐泰利六个
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
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
149
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
金资产规模
3248.54
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财、企
业年金基金、
QDII
、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
信托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
管人有关基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
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
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
盖所有的岗位,不留任何死角。




2
)预防性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
内部控制,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
)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
)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
构,业务操作
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会委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
内控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
统内的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建立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投资与托管业务部
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督察体系,设立了风险管理处,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
风险管理。



4
、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托管业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
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完善了《中国光大银
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规定》、《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保
密规定》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
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
位(基金清算、基金核算、监督稽核)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监视系
统和录音监听系统,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
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
合、事前监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
资品种、投资组合比例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



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
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
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
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
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 021-68604888

传真:021-68985121

联系人:许晶晶

网址:www.nuode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6363

传真:(010)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2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6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6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李卓颖


客服电话:
4006128888


网址:
www.s10000.com






3

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
15
号武林时代
20



法定代表人:陈刚


联系人:胡璇


客服电话:
0571
-
86655920


网址:
www.cd121.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
彭纯


联系人:张宏革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
03
51
-
8686659


传真:
0351
-
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1618

95573



网址:
www.i618.com.cn






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
0531
-
68889155


传真:
0531
-
68889752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7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A01

B01

b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
021
-
643390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99918


网址:
www.cfsc.com.cn






8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9
号楼
15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SOHO
现代城
C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电话:
400
-
6099
-
200


网址

www.yixinfund.com






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26
号楼
2

41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
人:张茹


电话
: 021
-
58870011


传真
: 68596916


公司网址:
www.ehowbuy.com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10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1002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20
-
0022/ 021
-
20835588


网址:
licaike.hexun.com






11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
4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客服电话:
4008
-
219
-
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12

蚂蚁(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1

20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766
-
123


网站:
www.fund123.cn






13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B1
201
-
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网址
: www.yingmi.cn






1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3C

7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电话:
021
-
54509998


传真:
021
-
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公司网址:
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1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903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网站:
www.ijijin.cn


客服电话:
95105885






16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
室,
1116
室及
1307



法定代表人:
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84
-
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17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
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服电话:
0755
-
83999907


网址

www.jinqianwo.cn






1
8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
号金润大厦
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客服电话:
400
-
804
-
8688


网址

www.keynesas
set.com






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2
-
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田薇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2
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周志茹


联系人电话:
028
-
86135991


传真:
028
-
86150040


网址:
http://www.hx168.com.cn






2
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服热线:
95360


公司网站:
www.nesc.cn






2
2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
1
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A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杨瑞


客服电话:
9510
-
5588


公司网址:
www
.jshbank.com






2
3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12

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客服电话:
400
-
712
-
1212


公司网站:
http://www.dtsbc.com.cn






2
4
)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31
号院盛景国际广场
3
号楼
111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通惠河畔产业园区
1111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联系人:朱翔宇


客服电话:
400
1
-
500
-
882


网址

www.lanmao.com






2
5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SOHO
嘉盛中心
30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电话:
400
-
8980
-
618


公司网址:
www.chtfund.com






2
6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19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819



址:
https://tty.chinapnr.com






2
7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5312
-
15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5312
-
15
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21
-
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28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
-
1504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第一广场
15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服电话:
400
-
888
-
0009


网址:
www.xds.com.cn






29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5
号楼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
129
号文化创新工场一层
109
-
1


法定代表人:
查薇


电话:
010
-
68292745


传真:
010
-
68292964


客服电话:
400
-
600
-
0030


网址
: www.bzfunds.com






3
0
)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09



办公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09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客服电话:
400
-
066
-
8586





3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3
2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
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
400
-
990
-
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3
3
)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13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
308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6
号楼
6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客服电话:
400
-
820
-
1515


网址:
www.zhengtongfunds.com






3
4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法定代表人:
姜晓林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iticssd.com






3
5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
258
号上海期货大厦
14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22



法定代表人:
卢大印



客服电话:
400
-
885
-
9999


网址:
www.dzqh.com.cn






3
6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11

1108


办公地址:
北京
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11

1108


法定代表人:
王伟刚


客服电话:
400
-
619
-
9059


网址:
www.hcjijin.com






3
7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