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利债券: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原标题: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利债券: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泰达 宏利 集利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泰达 宏利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 2008年 7月 18日 获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 『 2008』 955 号文核准 ,基金合同于 2008年 9月 26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人赎回时, 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 招募说明书 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 已经本基金托管人 复核。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对“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更新,相关 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9月26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 截止日为2019年3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 ................................ ................................ ................................ ............... 1 二、释义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17 六、基金的募集 ................................ ................................ ................................ .............................. 4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41 九、基金的投资 ................................ ................................ ................................ .............................. 51 十、基金的业绩 ................................ ................................ ................................ .............................. 58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62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67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0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71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 ................................ ........... 7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5 十七、风险揭示 ................................ ................................ ................................ .............................. 78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 ................................ ............................ 80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82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95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服务 ................................ ................................ ...................... 105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0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08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 ........................ 109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 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 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 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 同: 指《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中国 就本招募说明书而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 2013 年 2 月 17 日由中国证监会第二十八次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的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 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 2014 年 7 月 7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14 年 8 月 8 日起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包括配套《关于实施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有关问题的规定》) 及颁布机 关不时做出的修订 ;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 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发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 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 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 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 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 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 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泰达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 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 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 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 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 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 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销 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 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 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 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 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 情况的账户;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 指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 息、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和其他投资 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 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 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 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 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 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非正 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 6月 6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 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6 层 02 - 07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 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6 层 02 - 07 单元 法定代表人: 弓劲梅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联系人:聂志刚 联系电话: 010 - 66577678 注册资本: 一 亿 八千万 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1%;宏利 投资 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4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目前, 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 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 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 利 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 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 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 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 筹 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 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 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 利恒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选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富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泰达宏利交利 3 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金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 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泽利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QDII )、泰达宏利年年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鑫利半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泰达宏利品牌升级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在内的五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研 究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天津市泰 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与风险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杜汶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理学士学位,现为宏 利资产管理(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掌管亚洲及日本 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断壮大的资产,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 。出任 现职前,杜先生掌管宏利于亚洲区(香港除外)的投资事务。 2001 年至 2004 年,负责波士顿领导 机构息差产品的开发工作。杜先生于 2001 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构,曾获派驻 纽约、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主管,拥有二十多年的资本市场经 验。 杨雪屏女士,董事。拥有天津大学工科学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硕士学位。 1995 年至 2003 年曾在天津青年报社、经济观察报社、滨海时报社等报社担任记者及编辑; 2003 年至 2012 年就职 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科;自 2012 年至今 就职于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曾担任资产管理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刁锋先生,董事。拥有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及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北 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信托经理,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用部部门总助,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 长,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 陈展宇先生,董事,拥有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经济学理学士学位,现任宏利资产 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亚洲区机构投资业务部主管,兼任北亚区财富及资产管理部主管(日本除 外)。加入宏利前,陈展宇先生曾先后任职于怡富基金有限公司、时佳达投资管理(亚洲)有限 公司、高盛(亚洲)资产管理部、源富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等。陈先生持有特许金融分析 师执照。 张凯女士,董事,拥有美国曼荷莲学院经济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出任现职前,张凯女士曾担任花旗中国副行 长、零售金融业务总裁。加入花旗前,张凯女士曾担任麦肯锡管理咨询公司顾问以及华信惠悦咨 询公司的 精算分析师。张凯女士在北美和亚洲金融业拥有 20 多年的经验。 何自力先生,独立董事, 1982 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 1975 年至 1978 年,于宁夏国 营农场和工厂务农和做工: 1982 年至 1985 年,于宁夏自治区党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1988 年至 今任职于南开大学,历任经济学系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 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和秘书长、天津经济学会副会长; 2002 年 1 月至 7 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 伯克利分校作访问学者。 张建强先生,独立董事。二级律师,南开大学法学学士、国际经济法硕士。 曾担任天津市高 级人民法院法官。现任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 担任天津市政府、河西区政府、北辰区政府,多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万达、招商、 保利等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以及天津物产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等职。主要业务领 域:金融、房地产、公司、投资。 查卡拉 · 西索瓦先生,独立董事。拥有艾戴克高等商学院(北部)工商管理学士、法国金融 分析学院财务分析学位、芝加哥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等学位。曾担任欧洲联合银行(巴黎)组 合经理助理、组合经理,富达管理与研究有限公司(东 京)高级分析师, NatWest Securities Asia 亚洲运输研究负责人, Credit Lyonnais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 研究部主管、 高级分析师, Comgest 远东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基金经理及董事。现任 Jayu Ltd. 负责人。 樸睿波先生,独立董事。拥有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管理 学硕士、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金融学博士等学位。曾担任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金融 经济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高级金融经济师, Ennis Knupp & Associates 合伙人、研究主管, Martingale 资产管理公司(波士顿)董事, Commerz 国际资本管理( CICM )(德国)联合首席执 行官 / 副执行董事,德国商业银行 (英国)资产管理部门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 融学院实践教授。 2 、监事会成员 许宁先生,监事长。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 1991 年至 2008 年任职于天津市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 2008 年加入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综 合办公室主任。 吴纪泽先生,监事。毕业于新南威尔士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商学硕士(金融专业)。现任 宏利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北亚区投资业务部业务伙伴关系管理总监。曾任宏利投信(台湾)产 品开发部襄理、宏利投信(台湾)产品开发部副理、宏利资产管理公司(香港)北亚区投资业务 部业务发展高级经理、业务伙伴关系管理副总监等职。加入宏利前,吴纪泽先生曾先后任职于台 湾龙扬资产管理、台湾宝来金融集团、 AIG 投资管理等。吴纪泽先生在跨国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 银行积累了十六年的跨境战略发展、产品开发与咨询以及市场研究经验。 廖仁勇先生,职工监事。人力 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曾在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检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2007 年 6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人力资 源部招聘与培训主管、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自 2019 年 7 月起担任人力 资源部总经理。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傅国庆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罗斯福大学,获文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 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EMBA 。 1993 年至 2006 年就职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信 托业务管理工作,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研发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 公司副总经理。 2006 年 9 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07 年 1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 理兼财务总监; 2019 年 6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首席信息官; 2019 年 8 月起代理公司 总 经理,期限不超过 90 天。 刘晓玲女士,副总经理,毕业于河北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2 年 9 月至 2011 年 7 月 就职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零售业务部渠道总监; 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负责人; 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募 事业部市场总监; 2015 年 4 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融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8 年 8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起任泰 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聂志刚先生,督察长。毕业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学士、法律硕士学位。 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5 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 2007 年 5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法律合规部部门总经理; 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部门 总经理; 2011 年 5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部门总经理兼风控总 监; 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太平洋保险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审计中心投资条线首席审计师; 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银河期货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天 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2018 年 8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起任公司督察长。 4 、基金经理 丁宇佳女士, 中 央 财经大学 理学学士; 2008 年 7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后 担任交易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2015 年 3 月 26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 宏 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6 月 16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6 年 9 月 26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23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25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纯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 年 1 月 22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9 年 1 月 29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1 月 31 日 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年年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具 备 1 1 年基金从业经验, 1 1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刘洋先生, 北京 大学 理学硕士 ; 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职于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 司 , 担任策略分析师; 2015 年 5 月 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金融工程部,先后担 任助理研究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 , 现任基金经理 ; 2018 年 8 月 10 日至今担任泰达 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1 月 9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量化 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1 月 9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1 月 9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9 年 1 月 9 日至今担 任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1 月 9 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1 月 9 日至今担任泰 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备 4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 傅 浩先生, 华中科技大学理学硕士; 2007年 7月至 2011年 8月,任职于东兴证券研究所 , 担任固定收益研究员; 2011年 8月至 2013年 4月,任职于中邮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 资主办人; 2013年 5月至 2014年 4月,任职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 2014年 5月至 2016年 11月,任职于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担任投资经理; 2016年 11月 29日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等职; 2017 年 3月 6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5月 27日至 今担任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 12月 27日至今担任泰达 宏利交利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8年 9月 20日至今担任泰达 宏利泽利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 9月 26日至今担任泰达 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 9月 26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 9月 26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年年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9年 9月 26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具备 12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公司代理总经理傅国庆、投资副总监戴洁、投资副总监刘欣、研究部 总监张勋、固定收益部总经理丁宇佳、资深基金经理吴华、基金经理兼首席策略分析师庄腾飞、 基金经理庞宝臣、基金经理傅浩、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兼基金经理李安杰、信用研究部主管王 龙组成。督察长聂志刚列席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决策事项,可分类为固定收益类事项、权益类事项、其它事项: ( 1 )固定收益类事项由傅国庆、丁宇佳、庞宝臣、傅浩、李安杰、王龙表决。 ( 2 )权益类事项由戴洁、刘欣、张勋、吴华、庄腾飞表决。 ( 3 )其它事项由全体成员参与表决。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 3)承销证券; ( 4)将基金财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 5)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 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越权或违规经营; (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 场秩序; (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 节; ( 2)独立性 原则: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 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 3)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 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 作性。 2、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内部控 制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 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 董事会及 /或董事会下设的 相关专门委员 会 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 资策略; ( 4)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 5)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 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 6)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 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 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的措施 (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 内 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 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 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 风险; (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 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分别建立了公司 营运风险和投资风险 控制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和投资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 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 速度作出决策; (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 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 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 行分散、控制和规避, 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 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 010 )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 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 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 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 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 RQFII 、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 托管业务体系 。在国 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 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700 只证券投 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662 只, QDII 基金 38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 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 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 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 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 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 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 后获得基于 “ SAS70 ”、“ AAF01/06 ” “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 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7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 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 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 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 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联系人:于贺 联系电话: 010-66577619、 010-66577617 客服信箱: irm@mfcteda.com 客服电话: 400-698-8888、 010-66555662 传真: 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 http://www.mfcteda.com 网上直销网址: 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支持本公司旗下基金网上直销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农行卡、建行卡、民生银行卡、招 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浦发银行卡 、中国银行卡、广 发银行卡 和 快钱支付 。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 mfcteda_BJ,支持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 和 快钱支付 。 2、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服电话: 95566 联系人:崔瑛 银行网站: www.boc.cn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客服电话: 95588 联系人: 杨威 银行网站: www.icbc.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33 联系人:王琳 银行网站: www.ccb.com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 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 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 95599 联系人:张伟 银行网站: www.abchina.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彭纯 客服电话: 95559 联系人 : 王菁 银行网址: 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联系人:陈春林 公司网址: www.psbc.com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联系人:肖武侠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庆平 客服电话: 95558 联系人:王晓琳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10)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 卢国锋 联系人:吴兆群 客服电话: 4001196228 公司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1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热线: 95541 公司网站: www.cbhb.com.cn 1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 裕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热线: 95574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1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郑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联系人:盖君 公司网站: www.bankofbeijing.com.cn 15)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人:林波 客户服务热线:浙江省 96699 ,上海 962699 ,其他地区( 0577 ) 96699 公司网站: www.wzban k.cn 16)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法定代表人:李宗唐 联系人:李岩 客户服务热线: 4006 - 960296 公司网站: www.bank - of - tianjin.com 17)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 号 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张建鑫 客服电话: 95352 1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客户服务热线: 95511 - 3 公司网站: bank.pingan.com 19)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 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客服电话: 95351 联系人:李欣 公司网站: www.xcsc.com 2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51 - 5988 网址: www.bhzq.com 2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 - 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或 95551 联系人: 辛国政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2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 18 、 19 、 36 、 38 、 39 、 41 、 42 、 43 、 44 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站: ww w.gf.com.cn 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客服电话: 95587/400 - 888 - 8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 95521 联系人: 芮敏祺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25)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 何之江 联系人: 周驰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 95511 - 8 网址: www.PINGAN.com 2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层 - 2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1 层 - 23 层、 25 层 - 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服电话: 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公司网站: www.dfzq.com.cn 27)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 - 42 层 办公地 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 姜昧军 联系人: 王雯 客服电话: 4008323000 公司网站: www.csco.com.cn 2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 陈宇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 - 889 - 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29)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 李琦 联系人: 陈宇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3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 人 :许曼华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http://www.zts.com.cn/ 3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0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客服电话: 400 - 620 - 8888 联系人: 王炜哲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3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联系人:庞晓芸 公司网站: www.htsc.com.cn 3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 : 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网址: www.nesc.cn 3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何耀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35)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98 - 9898 公司网址: www.xsdzq.cn 3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 400 - 888 - 8111 公司网址: www.newone.com.cn 3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 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33680000400 - 6666 - 888 公司网址: www.cgws.com 3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联系人:王万君 客户服务电话: 95386 公司网址: www.njzq.com.cn 3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 0591 - 38162212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公司网址: www.xyzq.com.cn 4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 95553 , 400 - 8888 - 001 联系人:金芸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4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楼、 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楼、 20 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95396 联系人:梁微 网址:www.gzs.com.cn 4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