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盛益债券A: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2号)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摘要 ( 2019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 九 月 重要提示 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3月14日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64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开披露。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于2018年9月14日正式生效。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永赢盛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 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管 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 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 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预期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 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 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 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 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引发的信 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 司债券为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 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 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损 失。 本基金在募集过程中(指本基金募集完成进行验资时)及成立运作后,单一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50%(运作过程 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且基金管理人承诺后续不存 在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要求的情形。 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该类债券不能公开 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 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交易不活跃,潜在流 动性风险较大;并且,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限制,本基金 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 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 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 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 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3月14日(其中第一部分基金管理人、 (二)主要人员情况、4、本基金基金经理部分的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9月27 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8年第4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年12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第 一 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27 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设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7 日 联系电话:( 021 ) 5169 0188 传真:( 021 ) 5169 0177 联系人:周良子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13]1280 号文件批准, 于 2013 年 11 月 7 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 亿元, 经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公告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2 亿元 ; 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完成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 亿元增加至 人民币 9 亿 元 。 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43,410,000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71.49% ; 利安资金管理公司( Lion Global Investors Limited )出资人民币 256,590,000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8.51 % 。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马宇晖先生,董事长,学士。 12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产品开发副经理、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 现任宁波银行副 行长,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章宁宁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宁波银行 金融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邹忠良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销售部副经理、市场部 高级副经理、业务发展部高级副经理;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行长助理(零售公司)、 余姚支行副行长(零售公司)、余姚支行副行长(个人银行);宁波银行个人银行 部总经理助理;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现任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 陈首平先生, 董事,学士,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投资经理、 货币市场主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华侨银行有限公 司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利安资金管理公司董事。 陈友良先生,董事,硕士,马来西亚籍。曾任职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 风险分析师;巴克莱资本操作风险管理部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业务 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主席办公室主席特别助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资金 部副总裁;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资产负债管理总经理。 现任职于华侨永亨 银行有限公司。 芦特尔先生,董事,学士。 15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 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融市场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 事。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巍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中国外运大连公司、美国飞驰集团无 锡公司。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华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康吉言女士,独立董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上 海基础工程公司、海南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审计师事务所(上海沪港审计师 事务所)、上海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 海立信长 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合 伙人;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学勇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 工作。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 、监事会成员 施道明先生,监事长,硕士,经济师。曾任宁波银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 宁波银行总行零售公司部(小企业部)副总经理;宁波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宁波 银行总行个人公司部、信用卡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宁波银行总行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 姜丽荣先生,监事,硕士。 6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 宁波银行总行金融 市场部同业部同业销售岗、非银同业部高级经理助理、高级副经理;现任永赢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部总监。 狄泽先生,监事,学士。 12 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专员;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稽核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兼合规部总监。 3 、管理层成员 芦特尔先生,总经理,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内容。 毛慧女士,督察长,硕士。 13 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监察经理; 永赢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监。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永赢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徐翔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12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担任国家开发银 行总行资金局交易中心交易员;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环球市场部交易员; 澳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全球金融市场部交易总监;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环球市场部交易主管;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担任永赢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兴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12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担任交银施罗 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九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永赢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章成先生,CFA,国立清华大学金融学硕士,5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 就职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利率及衍生品交易处、国联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公司总经理芦特尔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副 总经理徐翔先生、副总经理兼权益投资总监李永兴先生、 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 乔嘉麒先生担任执行委员 。 督察长、 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部 负责人、交易部 负责人、各基金经理、各投资经理、研究人员可列席,但不具有投票权。 总经理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协调统筹投资决策委员会会 议并检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议案通过需经 2/3 以上委员同意,主 任委员有一票否决权。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 二 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项星星 电话: 0571 - 88267931 传真: 0571 - 88 268688 成立时间: 1993 年 04 月 16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718,696,778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 2004 】 91 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 】 1519 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 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本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以经 营结汇、售汇业务。 2 、主要人员情况 沈仁康先生,浙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硕士研究生。沈先 生曾任浙江省青田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浙江省丽水 市副市长,期间兼任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并同时担任浙江省丽水 市委常委;浙江省丽水市委副书记,期间兼任市委政法委书记;浙江省衢州市委 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徐仁艳 先生,浙商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研究生、高级会计 师、注册税务师。徐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会计处财务科副科长、科 长、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二、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浙商银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 12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 在浙江省杭州市,是唯一一家总部位于浙江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2004 年 8 月 18 日正式开业, 2016 年 3 月 30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 2016 )。截 至 2018 年末,浙商银行在全国 16 个省(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 242 家分支机构,实现了对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以及部分中西部地区的有效覆盖。 2017 年 4 月 21 日,首家控股子公司-浙银租赁正式开业。 2018 年 4 月 10 日, 香港分行正式开业,国际化战略布局进一步提速。 开业以来,浙商银行立足浙江,稳健发展,已成为一家基础扎实、效益优 良、成长迅速、风控完善的优质商业银行。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浙商银行 总资产 1.65 万亿元,客户存款余额 9748 亿元,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8654 亿元, 较上年末分别增长 7.15% 、 13.26% 、 28.59 % ;不良贷款率 1.20% ,资产质量保持 同业领先水平。在英国《银行家》 (The Banker) 杂志 “2018 年全球银行 1000 强 (Top 1000 World Banks 2018)” 榜单上,按一级资本位列第 111 位,较上年上升 20 位; 按总资产位列第 100 位,较上年上升 9 位。中诚信国际给予浙商银行金融机构评 级中最高等级 AAA 主体信用评级。 2018 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全行紧紧围绕 “ 两最 ” 总目标和全资产经营 战略,主动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合规经营,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严防金融风 险,支持金融改革,扎实推进各项 工作,保持稳健增长。 2018 年本集团实现归 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114.90 亿元,增长 4.94%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0.73% ,平 均权益回报率 14.17% 。营业收入 390.22 亿元,增长 13.89% ,其中:利息净收入 263.86 亿元,增长 8.18% ;非利息净收入 126.37 亿元,增长 27.99% 。营业费用 121.42 亿元,增长 8.58% ,成本收入比 29.99%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或资产减 值损失) 130.30 亿元,增长 38.99% 。所得税费用 22.90 亿元,下降 16.23% 。 三、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浙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是总行独立的一级管理部门,根据业务条线下设业务 管理中心、营销中心、运营中心(外包业务中心)、监督中心,保证了托管业务 前、中、后台的完整与独立。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资产托管部从业人员共 36 名。 浙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遵照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业务的发展模式、运营方式 以及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各方面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内部管理制 度,包括业务管理、操作规程、基金会计核算、清算管理、信息披露、内部稽核 监控、内控与风险防范、信息系统管理、保密与档案管理、重大可疑情况报告及 应急处理等制度,系 统性地覆盖了托管业务开展的方方面面,能够有效地控制、 防范托管业务的政策风险、操作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证监会、银监会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核准浙商银行开办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 [2013]1519 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浙商银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62 只,规模合计 1411.43 亿元,且目前已经与数十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达成托管合作意向。 第 三 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 46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27 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 021 ) 5169 0103 传真:( 021 ) 6887 8782 、 6887 8773 联系人:吴亦弓 客服热线:( 021 ) 5169 0111 网址: www.maxwealthfund.com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 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 46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27 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 021 ) 5169 0188 传真:( 021 ) 5169 0179 联系人:曹丽娜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438 号双鸽大厦 18G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438 号双鸽大厦 18G 负责人: 奚正辉 电话: 021 - 5036 6225 传真: 021 - 5036 6733 经办律师: 屠勰、沈国兴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法定代表人 :毛鞍宁 电话:( 021 ) 22288888 传真:( 021 ) 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会计师:蒋燕华, 费泽旭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永赢盛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 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 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政府支持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定 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 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 、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 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每 个交易日日终,保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 ,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赎回款项。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 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 例。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信用研究成果,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 券种,以获取最大化的信用溢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 信用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略等。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在以上战略性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 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进行前瞻性的决策。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 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 GDP 增长率、 CPI 走势、 M2 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 利率水平与走势等),并关注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策和其它证券市场 政策等。另一方面,本基金将对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深入细致分析, 从而对市场走势和波动特征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 益类证券(现金、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 配置比例。 灵活应 用各种期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略,在合理管理 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最大化组合收益。 1 、期限结构策略。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各类型债券 进行久期配置;当收益率曲线走势难以判断时,参考基准指数的样本券久期构建 组合久期,确保组合收益超过基准收益。具体来看,又分为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 乘策略和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策略、杠铃策略及梯式策略。 ( 1 )骑乘策略是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买 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通过债券的收益率 随着时间 的下滑,进而 获得资 本利得收益。 ( 2 )子弹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 收益率曲线较陡时 且预期未来趋于平坦化 ;杠铃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 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蝶式变 动;梯式策略是使投资组合中的债券久期均匀分布于收益率曲线,适用于收益率 曲线水平移动。 2 、信用策略。信用债收益率等于基准收益率加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收益主 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该信用债对应信用水平的市场平均信用利差曲线走 势;二是该信用债本身的信用 资质 变化。基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分别采用 以 下的分析策略: ( 1 )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一是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变化对信 用利差曲线的影响,二是分析信用债市场容量、结构、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 利差曲线的影响,最后综合各种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线整体及分行业走势,确 定信用债券总的及分行业投资比例。 ( 2 )基于信用债信用 资质 变化策略:发行人信用 资质 发生变化后,我们将 采用变化后债券信用级别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对公司债、企业债定价。影响信 用债信用风险的因素分为行业风险、公司风险、现金流风险、资产负债风险和其 他风险等五个方面。我们主要依靠内部评级 分析 信 用债的相对信用 资质 水平、违 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 3 、互换策略。不同券种在利息、违约风险、久期、流动性、税收和衍生条 款等方面存在差别,投资管理人可以同时买入和卖出具有相近特性的两个或两个 以上券种,赚取收益级差。互换策略分为两种: ( 1 )替代互换。判断未来利差曲线走势,比较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水平, 选择利差较高的品种,进行价值置换。由于利差水平受流动性和信用水平的影响, 因此该策略也可扩展到新老券置换、流动性和信用的置换,即在相同收益率下买 入近期发行的债券,或是流动性更好的债券,或在相同外部信用级别和收益率下 , 买入内部信用评级更高的债券。 ( 2 )市场间利差互换。一般在公司信用债和国家信用债之间进行。如果预 期信用利差扩大,则用国家信用债替换公司信用债;如果预期信用利差缩小,则 用公司信用债替换国家信用债。 4 、息差策略。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从而获 得杠杆放大收益。 5 、个券挖掘策略。本部分策略强调公司价值挖掘的重要性,在行业周期特 征、公司基本面风险特征基础上制定绝对收益率目标策略,甄别具有估值优势、 基本面改善的公司,采取高度分散策略,重点布局优势债券,争取提高组合超额 收益空间。 6 、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及结构设计的研究,结合多种定价模 型,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适度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7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 资策略,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 较高收益。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 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 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8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发 行人资产负债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以及债券流动性、信用利差、 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质信用 债券进行投资。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 ( 1 )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政 策、投资策略、行业和证券发行人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 供决策依据。 ( 2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本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 场的判断决定本计划的总体投资策 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 或重大投资决定。 ( 3 )在既定的投资目标与原则下,由基金经理选择符合投资策略的品种进 行投资。 ( 4 )基金经理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室进行交易。 ( 5 ) 动态的组合管理: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证券发行人的发展变化, 结合本基金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 行动态的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 6 )固定收益团队根据市场变化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 并授权指定专员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同时,风险管理部对本基金 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 涵盖的范围更加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 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 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债综合指数各项指标 值的时间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场。在综合考虑了指数 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理念,本基金选 择市 场认同度较高的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 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 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在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 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 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619,746,000.00 96.40 其中:债券 1,619,746,000.00 96.40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51,046,019.28 3.04 8 其他资产 9,434,804.73 0.56 9 合计 1,680,226,824.01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404,952,000.00 110.7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83,644,000.00 14.4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214,794,000.00 16.94 9 其他 - - 10 合计 1,619,746,000.00 127.73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111814245 18江苏银行CD245 2,000,000 194,960,000.00 15.37 2 1828016 18民生银行01 1,200,000 120,288,000.00 9.49 3 1820081 18海峡银行01 1,200,000 119,700,000.00 9.44 4 1828014 18兴业绿色金融01 1,000,000 100,700,000.00 7.94 5 1820067 18天津银行03 1,000,000 100,580,000.00 7.93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2 、投资组合报表附注 ( 1 ) 报 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行政 处罚,处罚金额分别为:5870万元、200万、20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 下履行了相关的投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 ,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 外的股票。 ( 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434,804.7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9,434,804.73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持有股票。 (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 三 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永赢盛益债券A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8年9月14 日至2018年12月31日 0.85% 0.03% 2.21% 0.05% -1.36% -0.02% 永赢盛益债券C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8年9月14 日至2018年12 月31日 0.79% 0.03% 2.21% 0.05% -1.42% -0.02% 注: 2018 年 9 月 14 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第十四部分 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 E×0.30%÷ 当年实际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 月前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 E×0.10% ÷ 当年实际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 月前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20%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0.20%÷ 当年实际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 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 基金管理人 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向 基金托管人 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根据相关协议 支付 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 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人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在 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A 类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M 申购费率 M < 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 ≤M < 300 万元 0.50% 3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 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 、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 有时间越 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Y )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率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率 Y < 7 日 1.5% 1.5% 7 日 ≤Y < 30 日 0.1% 0.1% Y≥30 日 0%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 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 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 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 进行 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 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 金赎回费率。 5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 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三、其他费用 1、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2、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审计费、律师费和诉讼费、仲 裁费等法律费用;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5、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6、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第十五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永赢盛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 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更新了重要提示的部分信息; 2、 变更了基金管理人的部分信息 。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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