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氨纶:向银行申请客户贷款融资授信额度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9-060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 客户贷款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客户贷款融资授信额度 的议案》(以下简称“融资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以下简称“招行瑞安支行”) 申请融资授信,对部分客户采用贷款融资方式销售产品,公司和客户为贷款融资 承担担保责任,客户以所购产品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在客户贷款融资授信担保上实行总余额控制,自2019年9月14日至2021 年12月31日止的任何时点(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公司为客户 提供的贷款融资授信业务保证金担保总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在上述期间内,在银行审批的客户贷款融资授信额度下且公司为客户办理贷 款融资授信业务提供的保证金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情况下,公 司可连续、循环的为客户提供融资授信担保。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 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银行授信手续,并 签署银行借款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对象为准。 2、获得贷款融资授信担保的客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客户必须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工商年检有效,财务报 表规范,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70%; (2)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与核心企业的贸易来往不低于1000万元, 并有稳定的销售回笼资金; (3)与公司合作原则上在2年以上,对部分优质客户可适当放宽年限。 三、担保协议基本情况 招行瑞安支行在公司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内,公司客户以法人单位向银行申请 办理融资授信,贷款融资期间为一年;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客户以所购产品 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通过开展客户融资授信担保业务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帮助客户拓宽融资 渠道,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促进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 2、通过开展客户融资授信担保业务存在资金担保的风险,因此,公司在客 户贷款融资授信担保业务开展中,客户需具备相应条件,借款人、担保人以其资 产向贷款银行承担连带责任;客户以所购产品提供反担保。 3、董事会同意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并授权董事长杨 从登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客户贷款融资授信担保业 务的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超过前述额度范围及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要求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该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 1、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帮助客户拓宽融资渠道,更加有效地拓展市 场、提高销售规模,有效促进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 3、参加此贷款项目的客户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六、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38,38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36.40%,已实际担保发生124,4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73%(含本次担保金额),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136,880万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01%;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 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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