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星帅尔: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19年10月09日 13:25:21 中财网
  CFi.CN讯:(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于2017年4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994,670股,其中
新股发行15,200,000股,老股转让3,794,67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81元/股,共计募集资金
376,284,412.7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及老股转让金额合计人民币147,994,412.70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28,290,000.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6日全部
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4月6日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200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金额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富阳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
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顺利推进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热保护器系列产品扩
能项目、起动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7年4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和置换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已预先投入资金

置换金额

1

热保护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

7,028.00

160.37

160.37

2

起动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

7,982.00

241.83

241.83

3

技术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1,819.00

-

-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

-



合 计

22,829.00

402.20

402.20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均同意实施使用402.2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
金置换公司截至2017年4月22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时间变更情况


2018 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热保护器系列产品扩能项目”、“起动器系
列产品扩能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期均延期
至2019年10月31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
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需
要做出的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