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燃投01:1-4 中燃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原标题:19燃投01:1-4 中燃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燃气项目创造了条件。 关注 1 . 目前, 公司天然气供应主要来自大型国 有石油供 应商,集中度高,对上游气源依赖 度高 。 未来随着 管网体系的建设完善,将有利于推进上 下游购销气自由对接、 多渠道保障天然气稳定 供 应 。 2 . 公司天然气采购价格、销售价格由政府 相关价格管理部门 监审 , 公司对居民用户燃气销 售价格未有自主定价权 ,盈利空间 易 受政策影 响 。 3 . 公司 其他应收款 中关联方占款 规模较大, 对公司资金形成一定占用 ; 公司 有息 债务到期 限 相对 较为集中 。 分析师 余瑞娟 电话: 010 - 85172818 邮箱: yurj @unitedratings.com.cn 王 彦 电话: 010 - 85172818 邮箱: wang yan @unitedratings .com.c n 传真: 010 - 85171273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 PIC 大厦 12 层( 102 ) 网址 : ww. united rating s .com.cn 一、主体概况 中 燃 投资有限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中燃投资 ”或“公司”) 系由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燃气”)于 205 年 6 月 14 日出资设立的公司,初 始 注册资本 3 ,0 万美元。后经历次增 资 ,截至 201 9 年 3 月 底,公司注册资本 25 ,0 万美元 。 公司控股东为中国燃气,中国燃气持有 公司 1 00% 的股权 ;因中国燃气股权较为分散,主要股东所持有表决权均无单独对中国燃气的股东大 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公司 无 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 1 截至 201 9 年 3 月底公司股权结构图 资料来源: 公司提供 公 司 经 营范围 :(一)在城市燃气管网建设、石化、天然气等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 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以下服务: 1 、协助或代理 其所 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 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2 、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 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 3 、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 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 4 、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 担保。(三) 在中 国 境内 设立科 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 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 关的市场信息、 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财务和人事等服务外包业务。(六)天然 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二甲醚等燃气物资的进出口及国内批发、零售业务;经营压 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及压缩天然气系统的加气站业务。(涉及安全和其他部门前置 审批的,应取得批准及办理工商变更后方可开展业务) 。 截至 201 9 年 3 月 底,公 司下 设 资金 部、 财务部、投资发展部、天然气开发部、工程技术部、物 资采购部、安全监察部、运营客服管理部、企划信息 部 、人资文化部、法务风控部、行政管理部和 审计监察部 共 13 个 职能 部门(见附件 1 ) 。截至 2019 年 3 月底,公司在职员工合计 16,142 人。 截至 2018 年底,公司合并资产总额 392.49 亿元,负债合计 195.73 亿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 股东权益)合计 196.76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7.57 亿元。 201 8 年,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153.57 亿元,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 29.86 亿元,其中归 属于 母公司 所有者 净利 润合 计 24.29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74 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52 亿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底,公司合并资产总额 4 13.34 亿元,负债合计 202.06 亿元,所有者权益(含 少数股东权益)合计 21.28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62 亿元。 2019 年 1 - 3 月,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0.15 亿元,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 11.16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合计 9.05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2 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3. 04 亿 元。 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 号联合广场 B 座 1301 室;法定代表人:刘明辉。 二、本次(期)债券及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1 . 本次(期) 债券概况 本期 债券名称为“ 中燃投资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 本期债券共设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 期, 附 第 3 年末 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7 年期, 附 第 5 年末 公司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两个品种之间可以双向回拨,回 拨比例不受限制, 由 公 司 和主承 销商协 商一 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 簿记建档结果确定,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 。 本期 债券无担保。 2 . 本次(期) 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及子公司借款、偿还股东借款(母公司 发行熊猫债给予 公司 的部分) 。 三、行业分析 公司主要进行天然气管网建设与接驳、燃气管网运营、以及燃气输送与销售等,拥有国内多个 城市、县及乡镇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是国内大型跨区域天然气运营商。 1.行业概况 目前天然气与石油、煤炭共同构成一次能源的三大支柱,由于天然气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能影 响人类呼吸系统健康的物质极少,产生的二氧化碳仅为煤的 40%左右,产生的二氧化硫也很少,燃 烧后无废渣、废水产生,相较于煤炭、石油等能源具有使用安全、热值高、洁净等优势,因此近年 来天然气成为全球各国大力开发的新能源之一。 (1)长输管线 我国天然气资源地域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我国西部地区的塔里木盆地、柴达木盆地、陕甘 宁和四川盆地等中西部地区,共蕴藏 26 万亿立方米的天然气资源和石油资源,约占全国陆上天然气 资源的 87%左右。随着我国天然气地域的不均衡性和用气区域、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实现天然气资 源与市场的衔接,我国积极推进东北、西北、西南、海上四大天然气进口通道建设。 我国天然气管道形成了以陕京一线、陕京二线、陕京三线、西气东输一线、西气东输二线、西 气东输三线、川气东送等为主干线,以冀宁线、淮武线、兰银线、中贵线等为联络线的国家基干管 网,干线管网总输气能力超过 2,000 亿立方米/年,初步形成横跨东西、纵贯南北、联通海外的全国 性天然气管网。同时,川渝、华北、长江三角洲、东北等地区已经形成相对完善的区域天然气管网, 在国外天然气进口上,构筑了中亚天然气管道、中缅天然气管道、海上进口 LNG 以及已经建设的中 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组成的四大天然气进口通道。截至 2018 年底,中国天然气长输管道在建项目和已 完工项目使天然气管道总里程已达 7.6 万千米。其中,潜江—韶关、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已部分完 工,全年建成跨省干线管道 1,540 千米;蒙西管道一期、鄂安沧输气管道一期、中缅管道支干线楚 雄至攀枝花天然气管道投产。此外,南川水江—涪陵白涛国家重点天然气管道工程开工建设,计划 2019 年 10 月投运,建成后将有利于涪陵页岩气外输。区域管网建设持续推进,广东天然气管网粤 东、粤西、粤北三地 6 个主干管网项目动工,计划 2020 年底建成。 目前,我国天然气管道已形成纵贯全国和联通海外的供气网络,并形成“西气东输、缅气北上、 海气登陆、就近外供”的供气格局,初步实现天然气在全国范围统一调度、合理配置。 (2)城市燃气 城市燃气(包括民用、商业和工业燃气)是由几种气体组成的混合气体,目前主要使用的城市 燃气种类包括天然气(NG)、人工燃气(MG)等。天然气来源于气田,其中管输天然气供应系统 由天然气的开采与生产(上游)、长输管线(中游)和城市输配气系统(下游)组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渐推进,城市燃气的用气人口逐渐增长;但从区域来看,我国城市燃气普 及率整体较高,但区域发展不平衡。整体看,东部及南部沿海省市燃气普及率高于全国平均,而大 多数中西部省市、东北地区由于设施建设不完备、气源不足等问题,导致普及率偏低。 (3)LNG 业务 近年来,LNG(液化天然气)工业也逐步发展。2018 年全球天然气贸易量约为 1.21 万亿立方米, 比上年增长 7.1%,较上年增速加快。其中,管道气贸易量为 7,710 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 4.1%;LNG 贸易量为 3.24 亿吨,比上年增加 10%。LNG 进口增量主要来自亚洲和欧洲,出口增量主要来自美国 和澳大利亚。中国天然气消费继续保持强劲增长, 2018 年天然气进口量持续高速增长,继 2017 年 LNG 进口量超越韩国成为全球第二大 LNG 进口国之后, 2018 年又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天然气 进口国,全年天然气进口量为 1 , 254 亿立方米, 比上年增长 31.7% ,高于 2017 年的 24.7% ,对外依 存度已超过 45% 。 我国 LNG 工厂投产势头继续扩张,但由于资源勘探落后,未能有效利用,以及政策不配套,造 成用气结构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天然气工业的健康发展。目前以交通运输为代表的LNG 下游市场开拓亦并不理想;一是国家只注重电动汽车补贴,对 LNG 车船补贴有限,高价格和高故障 率影响使用;二是加气网络不完善,省际之间公路 LNG 加气站太少,建站征地难,手续多。 总体看,随着我国能源结构的持续优化,天然气产业仍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我国已基本形成 资源多元、调度灵活、供应稳定的全国性管网和天然气供应,城市燃气发展较快;LNG 发展迅速。 2.行业上下游 天然气行业分为上游生产、中游输送及下游分销三个环节。上游生产主要包括天然气开采、净 化,以及进一步进行压缩或液化加工。由于天然气属于重要的资源,目前我国天然气生产由中国石 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 国海洋石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等大型天然气勘探企业垄断,行业壁垒非常高;中游 输送主要为天然气储运、输配,包括天然气的干线、中长线管道输送、储存与调峰,以及液化天然 气的运输、接收、储存和气化,体现出一定的垄断性和区域专属性,对地方政府和资源存在一定的 依赖性,主要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地方燃气公司控制。下游分销主要由各城市燃气公司运 营,市场化程度相对高。 (1)天然气供给 我国 天然 气上游气源包括国 产气 和进口气, 以 2018 年数据为 例,国产气占总供给比重为 57.1% , 进口气占比 42.9% 。国产气方面,我国天然气田主要分布在中西部,探明的储量集中在 10 个大型 盆地,分别为渤海湾、四川、松辽、准噶尔、莺歌海 - 琼东南、柴达木、吐哈、塔里木、渤海、鄂尔 多斯。其中以 新疆的塔里木盆地和四川盆地资源最为丰富,资源占比超过 40%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 数据, 2018 年我国天然气产量共实现 1 , 610 亿方,其中陕西省、四川省、新疆地区产量分别为 445 亿方、 409 亿方、 321 亿方,分别占比 27.6% 、 25.4% 、 20.0% 。 进口 气方 面,主要 可 以 分为进口管道气和进口 LNG 两类,管道气包括中亚和缅甸天然气,两者 分别从新疆、云南登陆我国境内; LNG 则是通过沿海的 LNG 接收站进入境内,登陆地点主要分布 在东部地区。 2 018 年 ,天然气进口量持续增加,全年天然气进口量达到 1 , 26 亿立方米,同比增 长 31.9% ,对外依存度上升为 45.3% ,其中 LNG 进口量占比 59% ,较上年提高 4 个百分点,管道气占 比 41% 。 (2)天然气需求 天然气市场方面, 2018 年,天然气消费保持强劲增长,国内天然气产量稳步增加,进口天然气 量显著增长,中国 首次超过日本成为全球 第一 大天然气进 口国,市场 总体供需偏紧。国家天然气价 格市场化步伐提速,实施居民和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轨,中间管输环节的价格监管进一 步加强,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开展 LNG 接收站窗口期交易,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开展国际 LNG 交 易。 天然气消费方面,受近年来居民、 采暖和工业煤改气工程推进明显加快和国家战略储气库的逐 步建设影响, 2018 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保持高速增长,全年天然气消费量约为 2,76 亿立方米左右, 同比增长 16.60% ,消费需求继续高速增长, 2018 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因城市燃气需 求大增,增量 创下十年 新高 。同时,由 于工业、发 电和化工等非居民用气增加,以及上年底煤改气工程完工通气, 二季度天然气消费量约为 618 亿立方米,同比增加 115 亿立方米,三季度天然气消费量为 629 亿立 方米,增加 94 亿立方米, 2018 年全年天然气资源仍呈现偏紧状态 。 总体看,随着我国能源结构的持续优化和天然气管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产业仍具有较大 的发展空间,但由于需求增速相对较快,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3.天然气价格 天然气价格因采用了立足于石油产品价格的定价公式,因此即便在取消天然气市场管制后,其 价格在很大程度上仍受到原油价格的影响;在“照付不议”条款存在于长期合同中的情况下,天然 气价格与相关能源价格指数之间具有较为密切的联系。一般来说,天然气的月度价格维持在以家用 取暖油价格为上限和以重质燃料油价格为下限的范围之内;我国 LNG 进口价格则与 Brent 原油价格 存在滞后 3-4 个月的正向相关性。 天然气价格分为井口价、门站价格和销售价格。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可以国家规定 的基准价为基础,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结算价格;销售价格由省、市级价格行政主管 部门制定。 2017 年 9 月,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与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合作开展管道天然气竞价交 易试点,为我国加快实现天然气市场化定价作出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1)门站价格 为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2013 年 6 月,国家发 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确认 了我国天然气价格调整、天然气价格管理两方面内容。 价格调整方面,按存量气(2012 年实际使用气量)和增量气(2013 年超出 2012 年实际使用气 量的部分)进行区分调整。其中,增量气价格一步调整到与燃料油、液化石油气(权重分别为 60% 和 40%)等可替代能源保持合理比价的水平;存量气价格分步调整。 价格管理方面,由出厂环节管理调整为门站环节管理。门站价格为国产陆上或进口管道天然气 的供应商与下游购买方(包括省内天然气管道经营企业、城镇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直供用户等) 在天然气所有权交接点的价格;目前,门站价格由天然气出厂(或首站)实际结算价格(含 13%增 值税)和管道运输价格组成。门站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国家 规定的最高上限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2)销售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城市燃气销售价格由省级价格行政主 管部门制定。在销售定价方式上,居民用户基本为固定价格,主要以当地政府核准价为准,若需上 调,目前尚需经过听证会程序;对工商业用户的销售价格最高价由当地政府确定,但燃气企业通常 有一定比例的浮动权利,可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灵活掌握。根据国家对公用事业企业的价格管理政 策,管道燃气价格实行全成本定价和联动机制,即管道燃气价格由进货成本、经营管理费用、税金、 利润四部分组成。物价部门按一定的利润率核定公司合理利润,同时及时根据燃气进货成本调整管 道燃气价格。2017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出,配气价格 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准许成本的归集应当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 凡与配气业务无关的成本均应予以剔除;配气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共用成本,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原值、 收入、人员等进行合理分摊;鼓励各地建立激励机制,科学确定标杆成本,低于标杆成本的,可由 燃气企业与用户利益共享,激励企业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配气成本。准许收益率为税后全投资收益 率,按不超过 7%确定。 总体看,我国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机制将不断完善,未来随着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持续推进,城市 门站的价格形成机制及价格的变化会使下游分销商面临采购成本上涨的风险。 4.市场竞争 我国城市管道燃气实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即由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一定方式选择符 合条件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企业按照协议约定规范经营。因此,城 市管道燃气运营在特许经营地域内具有垄断性。我国城市燃气行业中的企业主要有三种类型:地方 政府控制下的国有燃气公司、全国布局的民营燃气公司和三大石油公司下设的燃气公司。 近年来,我国城市燃气公司市场集中程度不断提高,城市燃气行业市场格局基本成形。城市燃 气行业从最初的“跑马圈地”到“群雄逐鹿”,再发展到目前国有燃气企业、外资(港资)燃气企 业和民营燃气企业“三足鼎立”的局面,市场竞争格局基本形成。各城市为引入天然气,吸引有实 力的企业进行城市燃气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引资改制、并购重组、授予城市燃气专营权等市场化的 方式,快速推进城市气化。目前,全国共有 800 多家燃气经营企业,已形成跨区经营的燃气公司以 昆仑燃气、中华煤气、中国燃气、新奥燃气、华润燃气五家为主。在全国 337 个地级区划以上区域 中(含北京、天津、重庆、上海四个直辖市),仅有西藏、云南、青海所辖 12 个经济欠发达地级区 划没有燃气企业经营。五大跨区燃气企业进入地级区划 239 个,占比 71%。在全国 31 个省会城市和 直辖市中,有 16 个以地方燃气企业为主,有 13 个以五大跨区燃气企业经营为主,有 2 个以其他跨 区燃气企业经营为主。 国家能源局发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和 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石油天然气领域,提高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保障油气安全稳定供应,规范油气管 网设施开放相关市场行为,在目前油气行业纵向一体化的体制下,解决上、下游多元化市场主体的 开放需求问题。《办法》规定,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的范围为油气管道干线和支线(含省内承担运输 功能的油气管网),以及与管道配套的相关设施;在有剩余能力的情况下,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 应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平等开放管网设施,按签订合同的先后次序向新增用户公平、无歧视地提供输 送、储存、气化、液化和压缩等服务。《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天然气中游输配的垄断性,市场 将更为开放,竞争将更为激烈。 总体看,我国城市燃气业务具有明显的区域垄断性;随着近几年企业兼并重组,市场集中度不 断提高;我国对天然气中游输配行业的监管将进一步加强,中游行业垄断性将被减弱。 5.行业政策 2016 年 10 月 12 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 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明确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定价,给予投资收 益率 8%,而且明确要求经营天然气管输的企业原则上应将管道运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离,暂不能实 现业务分离的,应当实现管道运输业务财务独立核算。 2016 年 11 月 10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自 2016 年 11 月 10 日起,全面放开化肥用天然气价格。至此,除少量涉及民生的居民用气外,由市场主导 价格的气量已占到我国天然气消费总量的 80%以上。 2017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 出,“十三五”期间新增常规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 3 万亿立方米,到 2020 年累计探明地质储量 16 万亿立方米;新增页岩气探明地质储量 1 万亿立方米,到 2020 年累计探明地质储量超过 1.5 万亿立 方米;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 4,200 亿立方米,到 2020 年累计探明地质储量超过 1 万亿立方米。 “十三五”期间,新建天然气主干及配套管道 4 万公里,2020 年总里程达到 10.4 万公里,干线输气 能力超过 4,000 亿立方米/年;地下储气库累计形成工作气量 148 亿立方米。同时,加快推动石油天 然气市场化改革,健全天然气产业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建立覆盖全行业的天然气监 管体制。 2017 年 5 月,《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 实行勘查区块竞争出让制度和更加严格的区块退出机制,加强安全、环保等资质管理,在保护性开 发的前提下,允许符合准入要求并获得资质的市场主体参与常规油气勘查开采,逐步形成以大型国 有油气公司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的勘查开采体系。此外,改革油气产品定价机制,完善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作用,保留政府在价格异常波动时的调控权。推进非居 民用气价格市场化,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气定价机制。依法合规加快油气交易平台建设,鼓励符合资 质的市场主体参与交易,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2017 年 5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中长期油气管网规划》,要求统筹规划、加 快构建油气管网体系,以扩大设施规模、完善管网布局、加强衔接互联、兼顾公平开放为重点,大 力发展天然气管网,优化完善原油和成品油管道,提升储备调峰设施能力,提高系统运行智能化水 平,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广泛、外通内畅、安全高效的现代油气管网。 2017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解决燃煤污染问题,“煤改气”作为改 善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得到大范围的推广。《京津冀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 坚行动方案》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 6 省市完成“煤改气”与“煤改电”改造 合计 355 万户,并将改造任务分配落实到省。 2017 年 9 月,国家发改委以委令形式颁布了修订后的规章《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进一步 明确政府制定价格的权限范围,将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进一步缩小为“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 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同时补充规定政府制定价格还可以参考联系紧密的替代商品或服 务价格;为强化对垄断行业的约束,明确规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应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 益”的原则制定,有利于燃气企业销售价格走向合理化。 2018 年 9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落实 能源安全战略,着力破解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有效解决天然气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确保国内快速增储上产,供需基本平衡,设施运行安全高效,民生用气保障有力,市场机制进一步 理顺,实现天然气产业健康有序安全可持续发展。要加强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促进天然气供需动态 平衡,深化天然气领域改革,建立健全协调稳定发展体制机制。《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 若干意见》有利于天然气供应的稳定和保障。 2019 年 6 月 30 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 年版)》,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消城市人口 50 万以上的城市燃气、 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对于外资企业进驻中国城市燃气领域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总体看,政策推动能源结构的持续优化,天然气行业仍将保持快速发展;随着定价体制改革的 不断推进,价格倒挂现象将逐步得到缓解;国家和政府政策将加大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力度,引导行 业健康发展,有利于天然气供应的稳定和保障,行业面临较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城市燃气外商投资 限制的取消,对于外资企业进驻中国城市燃气领域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6.行业关注 ( 1 )城市门站价格与销售价格调整不匹配 由于 居民用气 上下游价格定价政策的不一致,造成上下游价格调整难以在时间上和调整幅度上 同步, 城市燃气分销商 面临一定的 成本上涨无法 及时 通过售价传导的风险。 ( 2 )气源供应不足、 对进 口天然气的 依赖度偏高 我国天然气资源较为贫乏,发展天然气工业必须充分利用国外气源,随着我国天然气消费量的 快速增长,天然气进口数量不断增加,我国对进口天然气的依赖程度上升。城市分销商上游企业多 为三大石油公司,加之天然气需求不断增长,若天然气源紧张,城市分销 商将面临气源供应不足, 影响用户需求的形势。 ( 3 )价格波动 我国天然气进口比重大,城市燃气行业易受国际天然气价格影响。受全球供应增加、库存高企 影响,天然气价格波动剧烈。另外,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一定程度影响天然气价格。 7.未来发展 (1)油气行业改革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深化油气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 系。《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促进“十三五”期间实现政府只监管自然垄断 的管网输配气价格,气源和销售价格两头放开。 在行业改革方面,上游勘探开发领域将围绕矿权制度推进改革,重点集中在提高矿权持有成本、 加快矿权流转、建立储量交易市场、建立健全勘探开发监管体系等方面;油气储运领域将按照网运 分开的既定思路,逐步推动管道业务分离和分立,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成立独立的管网公司;天然 气价格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路,严格管输费的管理,完善天然气交易中心的功能,逐步推 进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形成。 (2)非常规油气资源 随着老油田开发程度已达到较高水平,近年来我国原油产量增速缓慢,常规油气资源开发难度 加大;同时,美国页岩油产量的大幅攀升压低国际油价,使石油企业面临较大的开发成本压力。非 常规油气资源储量较大,开发程度很低。在此背景下,煤层气、页岩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开发 对石油行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日趋重要。 (3)海外油气项目合作 2015 年,三大石油公司转变海外业务发展思路,通过调整投资节奏,压缩低效产量,优化资产 结构等措施提质增效,投资以上游项目为重点,主要在中亚俄罗斯地区收购油气资产,部分企业通 过收购非常规油气资产进入美国等发达国家。中国企业借国家推动“一带一路”战略之势,加快海 外油气全产业链的合作布局。在中亚-俄罗斯地区,中国公司与俄油、俄气签署了包括上中下游各领 域的多项协议或谅解备忘录;完成了一系列资产收购,其中包括丝路基金收购亚马尔 LNG 项目 9.9% 的股权,华信公司收购俄远东地区三个油气区块及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国际公司(KMGI)下属企业 51%的股权。此外,三大石油公司还与阿联酋、越南、印尼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了多项油 气合作协议。 总体看,未来天然气仍将保持良好发展,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将有望进一步完善。 四、基础素质分析 1 .规模与竞争力 公司是 国内大型 跨区域燃气运营服务商之一, 主要在国内从事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城市、 乡镇燃气管道基础设施,向居民、商业、公建和工业用户 输送各种燃气,建设及经营加气站,开发 与应用石油、天然气等相关技术产品。 截至 2019 年 3 月底,公司 累计已取得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项 目 110 个,已接驳居民用户 978.01 万户,工商业用户 9.89 万户 ,规模在全国范围内保持领先。 公司控股 股东中国 燃气成立于 1 99 5 年,是一 家在香港联 交所上市( 0 0384.HK )的跨区域燃气运 营服务商,是我国城市、乡镇管道燃气分销领域的龙头企业。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中国燃气累 计共在 26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取得 542 个拥有专营权的管道燃气项目(包含 17 个区、县级乡 镇气代煤项目 ), 17 个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 575 座压缩 / 液化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1 个煤层气开发 项目, 10 个 LPG 分销项目以及建成运营 68 个多功能互补的综合能源供应项目,已覆盖城市可接驳 人口超过 1.32 亿,已接驳住宅用户超过 2,968 万户。中国燃 气的城市燃气项目数、 天然 气管网长度 、 已覆盖城 市人口等反映发展潜力指标,以及年度售气量及营业收入等运营指标均在行业内保持领先 。 总体看,公司作为 国内 大型 跨区域燃气运营服务商之一 , 综合实力 强 ;公司控股东中国燃气 为 城市管道燃气分销 业内 龙头企业 , 能对公司主业 形成支持 。 2 .人员素质 截至 2019 年 5 月底,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12 名。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明辉先生,1963 年 6 月出生,男,于 1984 年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数学 系,获理学学士学位。于 1999 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研究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以及于 2006 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 DBA(工商管理博士)课程研修班学历。2002 年 7 月-2011 年 4 月担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2 年 7 月-2011 年 1 月担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于 2012 年 8 月至今担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主席、董事总经理兼总裁,中燃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朱伟伟先生,1972 年 9 月出生,分别于 1993 年和 1996 年获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经济学学士及硕士学位。于 2002 年 9 月获委任为中国燃气执行董事。现亦为中国燃气财务总 监,中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 截至 2019 年 3 月底,公司在职员工合计 16,142 人;按岗位结构划分,基层员工占比 68.96%, 中层管理人员占比 24.97%,高级管理人员占比 6.07%;按教育程度划分,中专及以下占比 56.33%, 大专占比 28.32%,本科及以上占比 15.35%;按年龄结构划分,30 岁及以下占比 47.28%,31-50 岁 占比 44.37%,50 岁以上占比 8.35%。 总体看,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从事相关业务和管理工作多年,行业经验丰富;公司员工素质能够 满足目前经营需要 。 五、公司管理 1 .公司治理 公 司 根据《公司法》制定 了《 公司章程》 和各项规章 制 度,建立了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 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 4 人,其中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及董事由中国燃气委派及撤换, 任期为 4 年,经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职权主要如下: 制定和修改组织机构和人事计划;任免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他们的权利、义务 和薪酬;制定公司的总方针、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案和筹建(基础)实施计划,审批总经理或管 理部门提出的重要报告;修订 公司章程;审查经营状 况, 批准年度财 务预算和决 算(包括资产负债 表和损益计算书等);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决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 法;通过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各项重要规章制度;决定公司资本增加、转让、分立、合并、延期、停 业、中止和解散;负责公司中止或期满的清算工作。 公司未设置股东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设总经理 1 人,副总经理 1 人。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 副总经理协商。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二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 列职权:负责执行董事 会的 各项决议; 组织和领导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 内,对外代表公司处理公司日常筹建业务和生产经营业务,对内任免下属管理人员;行使董事会授 予的其它职权。 总体看,公司 治理结构 较为简单。 2 .管理体制 公司下设资金部、财务部、投资发展部、天然气开发部、 工程技术部、物资采购部、安全监察 部、运营客服管理部、企划信息 部 、人资文化部、法务风控部、行政管理部和审计监察部合计 13 个 职能部门。公司以各职能部门为核心,建立了覆盖战略规划、财务管理、经营计划、人力资源、内 部审计、办公管理的制度体系 ,制定了包括《公司章 程》 在内的较为 完善的公司 治理制度,建立了 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管理规章为支撑的制度体系,形成了以董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 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并完善各自内部控 制制度。 采购供应管理方面,为保障生产物资及时供应,规范物资采 购行为,公司制定了一系列采购方 面的制度,包括《采购网供应商管理制度》 《工程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供 应管理规定》 《采购网管理规定》等,从规范采购价格管理流程入手,到采购对象、采购价格审核 管理等,确保公司及各项目 公司采购的工程材料质 优价 廉,采购流程合规 ,审核有效,公司 采购工 作平稳进行。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指引》等规章制 度,对安全生产部门和个人的职责作出界定,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和具体要求进行了明确,制定 了惩处原则和处罚标准,进一步明确了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责、权、利关系,对推动安 全质量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财务管理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管理 制度及内部控制办法,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财务管理 制度包括《财务管理 制 度》 《财务分析管理制度 》 《资产管理制度》 《材料物资管理制度》 《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财 务报账制度》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对公司收入管 理、支 出管理、资产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应收款项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财务机构及会计人 员管理、财 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了制度规范,使母子公司及各部门权责分明,保证了公司经济 管理活动的有序进行。 融资管理方面,公司资金部主要行使公司统一融资的职能,统筹国内外债券、股票发行,安排 国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国际金融 机构、以及国际银团贷 款计 划,未经公司批准,严禁项目公司 与 外部公司、个人,以及内部非公司的 个人发生资金借贷关系。当项目公司生产经营或工程建设产 生资金需求时,可由项目 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融资申请。项目公司财务部可根据资金需求计划通过 OA 向公司报批,公司批准后项目公司方可在资金部的安排下 使用银行授信额度。银行授予项目公司 的授信额度每年需续延时无论金额是否变动均需通过内部 OA 融资申请审批流程报批 。 投资管理方面,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投资决策风险,规范投资行为,公司制定 了《投资管理制度》 《项目尽职调查管理 制度》 《项目公司周 边项 目市场开发管理办法》 《投资发 展管理制 度》等,内容主要 包括投资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投审会内部决策操作程序等。公司设立 了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总裁办 领导、以及股东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成员等组成的投资审核委员会, 其职能为: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确定公司投资发展战略;在董事 会授权投资额度内对公司直接投资的 项目作出投资决策,超过授权额度的经审核后报集团董事会审议;并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评估等。 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公司遵循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 和分工,维护公司的合法 权益。公司关联交易采 用市 场定价原则。公司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则 , 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按规定 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均按照公 司 章程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办理。 子公司管理方面,为加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等方面的有效管理, 根据《公 司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下属三级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下属三级公司管理 制度》 《下属机构车辆配置管理办法》《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层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项目公司干部 竞聘管理办法》 《项目公司工程自主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公司中 基层员工薪酬 福利管理 制度 》 《项 目公司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项目公司材料 核销工作管理办 法》等,通过以上各项制度的实施 运行,公司能够做到对下属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等全方位较好的内部控制和管理。 总体看,公司部门设置齐全,内部管理制度较健全,管理运作情况良好。 六、经营分析 1 . 经营概况 2016 - 2018 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19.3 亿元、 138.87 亿元和 153.57 亿元,逐年增长, 年均复合增长 13.4% ,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天然气销售收入增多所致。 2016 - 2018 年,公司净利 润规模逐年 增长,分别为 21.6 2 亿 元 、 28.58 亿元和 29.86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 17 .50% ;其中归属于 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6.61 亿元、 23.16 亿元和 24.29 亿元。 从 收入构成 来看, 天然气销售业务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近 三 年在 营业 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 69.81% 、 69.52% 和 72.93% ; 2016 - 2018 年 ,公司 天然气销售业务收入分别为 83.30 亿元、 96.5 亿 元和 112.01 亿元,逐年增长 ,年均复合增长 15.96% 。 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为天然气销售 相关 的接驳 业务收入, 2016 - 2018 年分别为 29. 96 亿元、 31.21 亿元 和 28.47 亿元,波动下降 ,年均复合减少 2.53% ; 接 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5.1% 、 22.48% 和 18.54% ,逐年下降。 2016 - 2018 年,公 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5.39 亿元、 9.83 亿元和 11.49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2 % 、 7.08% 和 7.48% ,金额及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依托燃气业务不断开拓推广包括壁挂炉、燃 气具、波纹管、燃气保险等增值项目业务增长所致。 毛利率方面, 2016 - 2018 年 , 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3.29% 、 31.89% 和 30.86% ,逐年 下降 , 主要系 占比逐年上升的 天然气销售业务毛利率下降所致。 2016 - 2018 年, 公司 天然气销售业务毛利 率分别为 19.98% 、 17.23% 和 17.13% ,逐年下降 , 主要系公司天然气采购均价上升所致 。 2016 - 2018 年 , 公司接驳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71.03% 、 71. 32% 和 75.45% ,公司接驳业务毛利率维持较高水平。 表 1 2016 - 2018 年 公司 营业 收入情况(单位: 亿 元、 % )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天然气销售业务 83.30 69.81 19.98 96.55 69.52 17.23 112.01 72.93 17.13 其他燃气销售业务 0.68 0.57 -1.49 1.28 0.92 12.55 1.61 1.05 13.81 接驳业务 29.96 25.11 71.01 31.21 22.48 71.32 28.47 18.54 75.45 其他业务 5.39 4.51 33.66 9.83 7.08 53.14 11.49 7.48 56.58 合计 119.33 100.00 33.29 138.87 100.00 31.89 153.57 100.00 30.86 资料来源:公司 审计报告。 2019 年 1 - 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0.15 亿元,同比增长 8.25% ;实现净利润 11.16 亿元,同 比增长 8.2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05 亿元。 总体看, 随着公司 业务规模扩大 , 营业收入逐年增长; 天然气销售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导致 综 合毛利率有所下降,但仍处于较高水平。 2 . 天然气销售业务 公司为国内主要的跨区域燃气运营商之一,主要在国内从事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城市、乡 镇燃气管道 基础设施,向居民、商 业、 公福和工业用户输送各种燃气,建设及经营加气站,开发与 应用石油、天然气等相关技术产品,主营业务为天然气销售 、天然气接驳 业务、其他燃气销售业务 等。 公司 通过招投标取得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方式来经营全国各个城市管道燃气的销售,特 许经营权期限一般为 30 年,在此 期间,公司成为该区域唯一家燃气运营商。取得特许经营权后, 公司会成立独资公司或与当地政府合资成立燃气公司,一般由公司控股。随后,公司将投资铺设城 市燃气管网,并为下游的工商业用户及居民用户安装燃气的终端,并一次性收取接驳费。随后,公 司 将通过收取燃气 销售 差 价 来 获得利 润。 ( 1 )天然气采购 从采购情况看, 2016 - 2018 年,公司天然气采购量分别为 50.50 亿立方米、 64.21 亿立方米、 68.95 亿立方米,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下游需求增加而逐年增长;同期,公司天然气采购均价分别为 1.89 元 / 立方米、 1.95 元 / 立方米和 2.06 元 / 立方米 ,随着用气量的提升上游门站价格上涨而逐年提高 。 2019 年 1 - 3 月,公司天然气采购量为 17.03 亿立方米,采购均价为 2.14 元 / 立方米。 表 2 公司天然气采购情况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1-3 月 采购量(亿立方米) 50.50 64.21 68.9 5 17.03 采购均价(元/立方米) 1.89 1.95 2.06 2.14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联合评级整理 从采购渠道上看, 2018 年,公司从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采购集中度较高 。 为 保 障公司气源供应,公司与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建立了长期的 战略 合作关系, 且下属子公司大部分 都锁定气源,在照付不议采购合同的有效期内,每年各地子公司还会与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签订 年度采购合同,以核定且保障各子公司的充足气源,年度采购合同 的用气量均参照各地子 公司 以往 各年度的实际用气量、当地用户实际变动情况等进行合 理预测,最终核定年度采购合同约定的供气 量。 表 3 2018 年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单位:亿立方米、元/立方米、%)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量 采购价格 采购占比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13.4 4 1.59 19.49 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13.41 1.51 19.45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3.0 1.4 4.34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2.2 2.1 3.2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 0 .95 2.17 1 .3 8 合计 33.02 -- 47.89 资料来源 : 公司 提供 采购价格方面,受国家价格调控等因素影响,公司天然气采购价格有所波动;为减少上游燃气 采购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成本波动风险,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来减少风险:要求下属的项目公司 与上游供应商签订有保障 性的采购合同;成立气源、气价专项协调小组,专项与上游供应商、政府 协调气源、气价上下游联动调价机制;增加储气设施的投资和建设;内部进行气量调节等。 采购结算方面,公司以“先款后气”为主,根据区域性上游供应商、以及购气量的差异情况, 一般情况下有周结算、十日结算、半月结算和月结算等多种结算周期;结算方式上以电汇和现金支 票等 方式为主。 总体看,公司与中石油、中石化等公司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气源供应较为稳定,但也 导致采购集中度较高,对上游供应商 具有较大依赖性; 2016 - 2018 年,公司天然气采购量逐年增加; 结算方式上以“先款后气”为主,公司对上游议价能力较弱 。 ( 2 )天然气销售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 拥有的管道燃气经营权项目由 2016 年底的 92 个 增长至 2018 年底的 106 个 ;管网长度从 2016 年底的 51,247 公里增长至 2018 年底的 58,435 公里;供气能力从 2016 年底的 67.97 百万立方米 / 日增长至 2018 年底的 86.72 百万立方米 / 日。 截至 2019 年 3 月底,公 司累计获取 110 个管道燃气经营权项目, 管网长度达 58,693.84 公里, 供气能力达 88.43 百万立方米 / 日,可 为 978.01 万户居民用户和 9.89 万工商业用户供应燃气。 表 4 公司天然气业务经营情况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1 - 3 月 拥有 管道燃气经营权 项目(个) 92 94 106 110 管网长度(公里) 51,247.36 54,680.24 58,435.39 58 ,6 93 .84 供气能力(百万立方米 / 日) 67.97 74.46 86 .72 88 .43 居民用户(万户) 768.0 864.02 95.5 978.01 工 商业用户(万户) 6.81 8.21 9.53 9.89 销售数量(亿立方米) 52.21 63.57 68.29 16.97 销售均价(元 / 立方米) 2.40 2.41 2.58 2.81 资料来源: 公司 提 供 燃气销售方面, 随着业务规模增加,公司天然气销售量逐年增长,近三年分别为 52.21 亿立方 米、 63.57 亿立方米和 68.29 亿立方米。 从天然气用户结构来看, 工商业用户占公司售气结构的比重 较 高, 2016 - 2018 年,公司工商业用户销售数量分别为 28.80 亿立方米、 37.28 亿立方米和 39.65 亿 立 方米,占公司天然气总销售量的比例分别为 55.17% 、 58.65% 和 58.06% 。 表 5 公司天然气销售构成情况( 单位: 亿立方米 、 % )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1 - 3 月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居民 8.65 16.57 10.40 16.36 11.59 16.97 4.89 28.82 工业 19.07 36.53 26.10 41.06 27.52 40.30 5.29 31.17 商业 9.73 18.64 11.18 17.59 12 .13 17.76 4.03 23.75 汽车 4.5 8.71 4.57 7.19 4.80 7.03 0.82 4.83 其他 10.2 0 19.54 11.32 17.81 12.25 17.94 1. 94 11.43 合计 52.21 10.0 63.57 10.0 68.29 10.0 16.97 10.0 资料来源: 公司 提供 天然气销售价格方面 , 2016 - 2018 年,公司天然气销售均价分别为 2.40 元 / 立方米、 2.41 元 / 立 方米和 2.58 元 / 立方米,逐年增长。 公司居民 天然气价格尚不能自主定价,但对工商业用户具有一定 价格传导能力。 公司城市、乡镇管道燃气价格采用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方式,由当地燃气公司提 交定价书面申请,当地政府部门(主要是物价部门)在对燃气公司成本审核基础上,依据企 业的实 际经营成本、合理利润并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用户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后给出指导 价格。定价完成后,若遇上游采购价格或企业运行成本变化需要调整价格时,需要重新履行上述定 价程序,由地方物价部门进行审批调整。 结算方式方面,公司一般与管道燃气居民用户签订协议,根据抄表量结算,委托银行每月自动 扣款,收款风险较小。工商业户一般根据其用气量,先行预收部分燃气卡,再按供气合同中约定的 1 周、 10 日、半月或 1 个月结算期进行结算,当用户无法按时缴款时,先行从预收款中抵收气款, 收款风险可控。部分项目公司对居民用户也采 取了预收款的结算方式(燃气 IC 卡预充值),有利于 资金回笼并控制收款风险。 总体看,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特许经营权项目数量、管网长度 、 供气能力 和下游 用户 均逐年增长,带动公司天然气销售数量逐年增多;公司销售结构中向工商业用户销售占比高, 公司 对 居民 销售的 天然气价格尚不能自主定价,但对工商业用户 具有一定价格传导能力。 3 . 接驳业务 取得特许经营权后,公司将投资铺设城市燃气管网,并为下游用户安装燃气的终端并一次性收 取接驳费。 对于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新建居民小区,房地产开发商一般主动与公司洽谈新建房地产燃气安 装 事宜,公司从开发商处收取接驳费;对于已建成入户居住的老居民小区,公司一般联系辖区的物业 管理公司,宣传和沟通安装事宜,并商请物业公司协助收取接驳费;对于原老旧小区及零散居民户, 公司一般直接联系每一家居民户,每家沟通签订接驳协议后,分别收费逐个安装。对于工商业客户, 一般公司直接联系目标客户,沟通说明 使用天然气的优点和成本节约的预测,争取目标客户使用公 司天然气。截至 2019 年 3 月底,公司累计接驳居民用户 978.01 万户,工业用户 0.48 万户,商业用 户 9.41 万户 。 在业务定价方面,公司居民燃气接驳业务均由公司提 出申请,由当地政府部门审核后给出指导 价,公司严格按照各地政府物价部门的批文,收取居民客户管道燃气接驳费用,并对特殊、弱势群 体提供优惠政策。 对 工、商业用户则采用市场化定价的模式自主定价。 2016 - 2018 年,公司接驳业务收入分别为 29.96 亿元、 31.21 亿元和 28.47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分别 为 25.1% 、 22.48% 和 18.54% ,接驳业务收入为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也有助于缓解 公司在项目前期管网 铺设 阶段的资金支出压力。 总体看,公司在 取得特许经营权后,为下游用户安装燃气的终端并一次性收取接驳费; 居民用 户定价由当地政府部门审核后给出指导价,工商业用户采用市场化定价模式自主定价;接驳业务收 入系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也有助于 缓解公司在项目前期管网铺设阶段的资金支出压力。 4 . 在建工程 公司积极争取外部燃气管网的特许经营项目。由于项目投资一般规模较大,公司对取得项目制 定了严格的流程。首先公司 对将要获取的项目进行立项、调研,并按公司的要求进行可行性测算, 各项运营、财务指标测算均须达到公司投资原则的要求;然后交由投资审核委员会审核,投资审核 委员会由多个部门的骨干及部门领导组成,分别包括公司经营管理高层领导 、财务部、资金部、法 务风控部、投资发展部、工程技术部、天然气开发部、人资文化部等,投资审核委员会按期、重大 紧急项目可紧急追加安排对项目进行上会讨论;上会通过后投资规模较大的将上报董事会审批,审 核通过后按审批意见指导投资 。 表 6 截至 2019 年 3 月底公司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单位:亿元,%) 序号 在 建工程 预计总 投资 已投资 金额 工程进 度 合规情况 立项批文 用地批文 环保批文 1 芜湖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 公司管网及配套建设 5.4 5.76 88 计工( 201 ) 16 号、计工 业( 201 ) 27 号 芜开国用 ( 205 )第 040 号 环监管 ( 201 ) 142 号 2 淮南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 公司管网及配套建设 2.67 3.65 95 计工业 ( 202 ) 938 号 淮国用 ( 207 )第 0206 号 环监函 [202]181 号 3 宝鸡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 公司管网及配套建设 5.1 6 7.18 93 陕计投资 ( 203 ) 443 号 198 年地批 字第 4 号 陕环监函 ( 197 ) 05 号环评批复 4 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 公司管网及配套建设 3.38 4.61 96 苏发改办发 ( 20 5 ) 129 号 扬国用 ( 2014 )第 0380 号 杨邗环计 ( 2013 ) 118 号 5 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 有限公司管网及配套建设 21.03 16.79 78 呼建委发 ( 208 ) 317 号 呼国用 ( 207 )第 00264 号 呼环政批字 ( 201 ) 191 号 合计 -- 37.68 37.9 -- -- -- -- 注:由于物价水平较可研时期有提升等原因,实际投资金额可能超过预计投资总额 资料来源: 公司 提供 截至 2019 年 3 月底,公司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上表所示;主要在建工程为城市燃气管网及配套 建设 工程 。其中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管网及配套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较大,项目预 计总投资 21.03 亿元,预计施工总工期为 11 年,建设期为 2010 年到 2020 年。该项目分为两期:一 期从 2010 年至 2015 年,主要是呼和浩特市区门站和高中压调压设施的建设,其中包括新建 7 座高 中压调压站、 22 座 CNG 加 气站、 LNG 加气站 4 座等;二期规划从 2016 年至 2020 年,主要是完善 高中压调压设施和系统,其中包括新建各城镇区中压 A 级管网、 6 座 CNG 加气站等。 截至 2019 年 3 月底,公司主要在建工程 预计总投资 37.68 亿元,已 完成投资 37.9 亿元 ,在建 工程资金压力一般 。随着公司燃气管网及配套建设工程投产,公司 天然气业务 规模 有望 进一步扩大, 有利于公司营业收入的进一步增长。 总体看,公司积极争取外部燃气管网的特许经营项目,由于项目投资一般规模较大,公司对取 得项目制定了严格的流程;公司主要在建工程为城市燃气管网及配套建设项 目,随着公司燃气管网 及配套建设工程投产,公司天然气业务 规 模有望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公司营业收入的进一步增长。 5 . 经营效率 2016-2018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91 次、6.71 次和 6.20 次,逐年下降;存货周转 率分别为 13.23 次、13.45 次和 11.32 次,波动提高;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41 次、0.44 次和 0.43 次, 波动提高。 总体看,2016-2018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波动提高。 6 .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方面,2016-2018 年,公司与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7.96 亿元、8.61 亿元和 19.92 亿元;关联交易对象主要为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 物资统采平台、 能源(主要为 LNG)贸易平台公司以及城市燃气企业; 公司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原则。 关联担保方面,截至 2018 年底,公司对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 11.20 亿元,被担保企业主要为受 同一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城市燃气企业。截至 2018 年底,公司控股东中国燃气为公司提供 担保余额 3.63 亿元。 关联往来方面,截至 2018 年底,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合计 10.45 亿元,应付关联方款项合 计 29.31 亿元;应收关联方款项主要 系对关联方中燃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燃实业”) 应收款,因中燃实业 目前处于市场拓展阶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大, 公司关联拆借弥补其营运资金。 总体看,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规模较大,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7 .经营关注 ( 1 )目前我国天然气采购价格 主要 由发改委和政府相关价格管理部门决定, 居民 天然气销售价 格采取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公司在天然气的采购、销售定价方面无自主定价权,利润空间受限。 ( 2 )公司燃气业务受上游天然气供气量的制约较大。公司天然气采购集中于中石油、 中石化及 其下属企业,对于上游供应商的依赖性较大,若上游供应商供应量大幅减少或出现其他不可抗力因 素,公司的业务经营将受到重大影响。 ( 3 ) 当前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逐渐重视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光伏太阳能、风能、地热能 等新的能源利用形式不断出现,能源利用效率、经济可行性不断提高,对天然气的利用形成了一定 的竞争。 8 . 未来发展 公司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致力于成为中国内地最大的天然气综合运营服务商,成为管理 和盈利能力方面最具市场竞争力的燃气行业公司之一。 未来,在做好现有城市、乡村燃气管网建设及运营业务的同时 ,积极把握市场形势和发展机会, 寻求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绩增长点,由比较单一的燃气运营分销商向综合性能源服务商转变。利用 现有终端市场网络和影响力等资源,创新服务,不断挖掘创造增值服务机会,提升用户消费水平, 通过服务带动 品牌建设,增强企业品牌效应,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继续加强汽车加气站项目的获 取和建设速度,展开相关新业务的培育工作,如城市集中供热、 LNG 加工、增值物流等,增强集团 的盈利能力。贯穿能源生产、储运、应用和再生环节,在生产环节合理选择进入上游能源领域的途 径,在应用环节积极匹配用户个性化能源需求,在储运环 节通过先进技术实现能源转换和提升,在 再生环节大力收集余能再次加以利用。 总体看,公司 未来发展规划 清晰, 在增强主业的同时向综合性能源服务商转变。 七、财务分析 1 . 财务概况 公司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经 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7 - 2018 年 度合并财务报表经 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均 出具 了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公司 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在此基础上,结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 定》( 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从合并范围变动情况来看 , 截至 2017 年底,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 公司 65 家,较年初新 增 4 家,减少 1 家;截至 2018 年底,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 66 家,较年初新增 1 家;截 至 2019 年 3 月底,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 66 家,较年初无变化。 近三年, 公司合并范围 有所变动,但所涉及子公司规模一般,且主业未发生变化,财务数据可比性较强。 截至 201 8 年底,公司合 并资产总额 392.49 亿元,负债合计 195.73 亿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 股东权益)合计 196.76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7.57 亿元。 201 8 年,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153.57 亿元,净利润(含少数股 东损益) 29.86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合 计 24.29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74 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52 亿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底,公司合并资产总额 413.34 亿元,负债合计 202.06 亿元,所有者权益(含 少数股东权益)合计 21.28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62 亿元。 2019 年 1 - 3 月,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0.15 亿元,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 11.16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 利润合计 9.05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2 亿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4 亿 元。 2 . 资产质量 2016(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