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400B: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2号)

时间:2019年10月14日 16:40:20 中财网

原标题: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信400B: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2号)




















泰信
中证锐联基本面
4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1
9

2
号)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2年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52号) 和2012年7月19日《关于泰信中证
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602号)的核准,
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通过场内办理泰信基本面400份额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50,000元,追加申购
每笔最低 50,000 元人民币;通过场外办理泰信基本面400份额申购,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500元
人民币(含申购费)。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
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
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
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
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其他内容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7日。原招募说明
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目录


一、绪言
................................
................................
...........
1
二、释义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
14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18
六、基金份额的分级与净值计算规则
................................
..................
43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与转换
................................
....................
47
八、泰信基本面
400A
份额、泰信基本面
400B
份额的上市与交易
...........................
55
九、基金的转换、非交易过户及转托管
................................
................
57
十、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
............................
60
十一、基金的投资
................................
................................
..
62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
72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
73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74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
..............................
79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79
十七、基金份额折算
................................
................................
82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93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
..............................
93
二十、风险揭示
................................
................................
....
99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
清算
................................
.....
104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06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21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服务
................................
...................
137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40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45
二十七、备查文件
................................
................................
.
145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泰信中证锐
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
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
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内容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7日。原招募说明书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
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09

12

14
日颁布、
2010

3

15
日实施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招募说明书
指《
泰信
中证锐联基本面
4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
对该招募说明书的任何修订和补充,包括依据法律法规对该招募说明
书进行的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
泰信
中证锐联基本面
4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上市交易公告书
指《泰信
中证锐联基本面
400
指数分级之泰信
基本面
400A
份额与泰信
基本面
400B
份额
上市交易公告书》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
泰信
中证锐联基本面
4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业务规则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
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
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其中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是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证券经营资格且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
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
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泰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
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
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
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持
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
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
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

指公历日



指公历月


工作日
、交易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深圳
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泰信基本面
400
份额
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
4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础份额。投资者
在场外认购、申购的泰信基本面
400
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投资
者在场内认购的泰信基本面
400
份额将自动进行基金份额分离;投资
者在场内申购的泰信基本面
400
份额,可选择进行基金份额分拆,也
可选择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


泰信
基本面
400A
份额
泰信
中证锐联
基本面
4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
分离的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


泰信
基本面
400B
份额
泰信
中证锐联
基本面
4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
分离的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
份额的行为


申购
基金合同生效后,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
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
要求



基金管理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兑换成现金的行为
。本基金的日常赎
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泰信基本面
400
份额的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
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包括泰信基本面
400
份额、泰信
基本面
400A
份额、泰信
基本面
400B
份额)总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
式买卖泰信
基本面
400A
份额、泰信
基本面
400B
份额的行为


场外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
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外认
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场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所交易
系统
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通过该等场
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
内赎回


基金账户
指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凭证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
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注册登记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外
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通过
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从某一
销售机构

托管
另一
销售机构

业务


系统内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
(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间进行
转托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自动分离
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全部泰信基本面
400
份额在发售结束后按照
1:1
的比例自动转换为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种
份额类别,即泰信
基本

400A
份额和泰信
基本面
400B
份额


份额配对转换
本基金的泰信基本面
400
份额与泰信
基本面
400A
份额、泰信
基本面
400B
份额按约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并


分拆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两份泰信基本面
4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申
请转换成一份泰信
基本面
400A
份额与一份泰信
基本面
400B
份额的行



合并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一份泰信
基本面
400A
份额与一份泰信
基本面
400B
份额申请转换成两份泰信基本面
4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并由同一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
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
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
已实现的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
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后的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动性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
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货币市场工具
指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
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
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
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任何
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
行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
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
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37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36

37



成立日期:
2003

5

23



法定代表人:
万众


总经理:
葛航


电话:
021
-
20899188


传真:
021
-
2089
9008


联系人:
姚慧


发展沿革: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First
-
Trust Fund Management Co.

Ltd.
)是原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
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
股份
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
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
2002

9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



准正式筹建,
2003

5

8
日获准开业,是以信托投资公司为主发起人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
司。



公司目前下设
上海
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
产品部、
营销部(分华东、华北、华南三
大营销中心)、理财顾问部、深圳分公司、北京分公司、电子商务部、客服中心、基金投资部、研究
部、专户投资部、清算会计部、集中交易部、计
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
综合管理部。截至
201
9

8
月底,公司有正式员工
95

,
多数
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
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
处罚。



截至
201
9

9

7
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有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先行策略混合、
泰信双息双利债券、泰信优质生活混合、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精选混合、泰信债券增强收
益、泰信发展主题混合、泰信债券周期回报、泰信中证
200
指数、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泰信行业
精选混合、泰信中证基本面
400
指数分级、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基金、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泰
信国策驱动混合、泰信鑫选混合、泰信互联网
+
混合、泰信智选成长混合、泰信鑫利混合、泰信竞争
优选混合共
21
只开放式基金及
13
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二)注
册资本、股权结构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其中,山东省国际信托
股份
有限公司出资
90
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45%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6
0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30%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出资
50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25%




股东单位名称


现金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山东省国际信托
股份
有限公司


9000
万元


45%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000
万元


30%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25%


合计


2
亿元


100%



















(三)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万众先生,董事长,高级经济师,硕士;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鲁信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




葛航先生,董事,总经理,学士;
1989

7
月加入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曾任山东省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租赁部高级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业务部经理、上海锐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校登楼先生,董事,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本科。曾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
科长,江苏省国信集团审计部部长,现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王静玉先生,董事,国际金融硕士,曾任青岛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国信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经理,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国信创新股权
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久实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法人,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青岛国信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王川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学大专,高级经济师;曾任山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省委办
公厅秘书,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秘书、综合处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信贷业
务部主任、吉林分行行长兼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兼纪检组组长、副行长兼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副
行长兼党
委副书记,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中国光大银行副董事长、行
长,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中信(金融)控股总裁。



郝亮先生,独立董事,本科。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支行副行长、分行办公室副主任,青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大通金控(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华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株洲冶炼厂总经理,深圳
科技工业园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浙江(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兼总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
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2
)监事会成员


刘晓东先生,监事会主席,金融学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资金调度员、
信贷员,青岛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科长、副处长,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青岛国信
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现任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兼任集团安全总监、青岛国信城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牧农先生,监事,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副经理、项
目评审部副经理,青岛华和国际租赁公司副总经理,法国巴黎鲁新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现任山东鲁信投资控股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业务经理。




叶茂先生,监事,本科。曾任东方海外物流(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经理、南京水门
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现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办事员。



周向光先生,职工监事,本科。

2002

12
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综合管理部
副经理、北京办事处主任、行政副总
监兼理财顾问部业务副总监,现任董监事工作部主任、综合管
理部副总监、工会主席。



张萍历女士,职工监事,硕士。

2007

7
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集中交易部
总监。



胡囡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

2006
年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监、
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万众先生,董事长,高级经济师,硕士;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鲁信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省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



葛航先生,董事,总经理,学士;
1989

7
月加入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曾任山东省国际
信托有限公司任租赁部高级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业务部经理、上海锐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吴胜光先生,督察长,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南京大学城市
与资源系副主任、江苏省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二部经理、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经历了泰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筹建及成立,并担任公司督察长至今。



桑维英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硕士;
2002

10
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历了
公司的筹建及成立,历任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兼营销策划部负责人、行政总监、第一届及第二届监事
会职工监事、总经理助理、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韩波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首席信息官,大学本科;曾先后任山东国投上海证券部财
务经理,鲁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投资
管理部门经理。

2002

10
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历了公司的筹建及成立,历任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



3

基金经理


张彦先生,硕士,证券从业经历
12
年。

曾任职于国金证券研究所、上海从容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

6
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研究员。自
2011




10
月至
2014

5
月任
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理。

2012

4
月至
201
5

1
月任
泰信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理。


2015

1

6
日起担任本
基金和泰信中证
2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7

11

15
日起担任泰信智选成长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附: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姓名


管理本基金的时间


冯张鹏


201
3

7

5
日至
201
5

1

6



陈大庆


2012

9

7
日至
2013

7

5





4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由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韩波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投
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下:

葛航先生,
董事,总经理



韩波先生,副总经理



朱志权先生,基金投资部总监兼投资总监,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智选成长混合基金的基金
经理;


梁剑先生,研究部副总监兼研究副总监;


何俊春女士,基金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泰信天天收益货币基金、泰信双息双利债券基金、
泰信债券增强收益基金、泰信债券周期回报基金、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基金、泰信鑫利混合基金
的基金经理;


另外,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
及相关基金经理
列席会议。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
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
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
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
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涉及上述事项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上述禁止行为应相应变更。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
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
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
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
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与公
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有
独立董事参加的审计、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
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
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
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等,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
风险管理的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
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
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管理部和内部监察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
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并


将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
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
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
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
应的书面管理制度。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
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
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
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设置风险管理部,分析和监控
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
稽核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内部稽核报告报董事长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
4

1

1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
郭明


(二)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2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工
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
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
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
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
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
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8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923
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五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
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64项最佳托
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
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
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

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
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
要工作来做。从2005年至今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
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
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
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
手段。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


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
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
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
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
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
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
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
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
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
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
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
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
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
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
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
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



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
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
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
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
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
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
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
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
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
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
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
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
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
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
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
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
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
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
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
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
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
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
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
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
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
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
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万众

总经理:葛航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60

联系人:史明伟

网址:www.ftfund.com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成街4号院1号楼305、306室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66215978

传真:(010)66215968

联系人:林洁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98号卓越大厦1608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话:(0755)33988759

传真:(0755)33988757

联系人:史明伟



2、销售
机构



1
)场内
销售
机构:


办理本基金场内
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
财富里昂
、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
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
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
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
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
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
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
开源证券
、联讯证券、民生证券、
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


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
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
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
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
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具有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名单以深圳证券交所网站为准。)






2
)场外
销售
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传真:
010
-
85109219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www.95599.cn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东银大厦
17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联系人:倪苏云


电话:
021
-
61618888


传真:
021
-
63604199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办公地址:
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传真:
010
-
85230059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法定代表人:
张东宁


联系人:谢小华


电话:
010
-
66223587


传真:
010
-
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公司网站:
www.bankofbeijing.com.cn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客服电话:
95521

400
-
8888
-
666


网址:
www.gtja.com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08


网址:
www.csc108.com







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0
号国际信托大厦
21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
李颖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客服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陈忠


电话:
010
-
84588888


传真:
010
-
60838888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2
-
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联系人:田薇


电话:
010
-
66568888


传真:
010
-
66568990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
021
-
23219100


客服电话:
95553

4008888001


网址:
www.htsec.com






1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联系人:
乔琳雪


电话:
021
-
38565547


传真:
021
-
38565955


客服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901



法定代表人:
冯鹤年


联系人:赵明


电话:
010
-
85127622


传真:
010
-
85127917


客服电话:
95376


网址:
www.mszq.com






1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
022
-
28451991


传真:
022
-
28451892


客服电话
: 400
-
6515
-
988


网址:
www.bhzq.com






1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
0351
-
8686659


传真:
0351
-
8686619


客服电话:
95573


网址:
www.i618.com.c
n






1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
周健男


联系人:刘晨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服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1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8



法定代表人:
李俊杰


联系人:张瑾


电话:
021
-
53519888


传真:
021
-
53519888


客服电话:
4008
-
918
-
918


网址:
www.962518.com






19
)新时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A

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A

8



法定代表人:
叶顺德


联系人:孙恺


电话:
010
-
83561000


传真:
010
-
83561001


客服电话:
95399


网址:
www.xsdzq.cn






2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
166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联系人:甘霖


电话:
0551
-
5161821


传真:
0551
-
5161672


客服电话:
95318


网址:
www.hazq.com.cn






21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法定代表人:
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电话:
0731
-
84403319


传真:
0731
-
84403439


客服电话:
95317


网址:
www.cfzq.com






2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
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法定代表人:
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电话:
010
-
84183333


传真:
010
-
84183311


客服电话:
400
-
818
-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23

东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
021
-
20333333


传真:
021
-
50498825


客服电话:
95531

400
-
888
-
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2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
0531
-
68889155


传真:
0531
-
68889752


客服电话:
9553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zts.com.cn





(2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法定代表人:
姜晓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
-
85022326


传真:
0532
-
85022605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26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41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41



法定代表人:
王晓峰


联系人:
史江蕊


电话:
010
-
64818301


传真:
010
-
64818443


客服电话:
95335


网址:
www.avicsec.com






27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层及第
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法定代表人:
高涛


联系人:刘毅


电话:
0755
-
82023442


传真:
0755
-
82026539


客服电话:
95532

400
-
600
-
8008


网址:
www.china
-
invs.cn






28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
118

24



法定代表人:
陈宏


联系人:
周艳琼


电话:
021
-
36537945


传真:
021
-
36538467


客户服务电话:
95357


网址:
www.xzsec.com






29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法定代表人:
庞介民


联系人:荀航


电话:
0471
-
4979545


传真:
0471
-
4961259


客服电话:
400
-
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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