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时间:2019年10月15日 17:11:26 中财网
原标题:智光电气: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代码:112828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债券简称:18智光01

债券简称:18智光02

公告编号:2019086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85号)核准,公司于
2016年9月14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77,784,615股募集资金,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50元。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516,799,992.50元,扣除发行费用
25,822,246.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90,977,745.60元。此次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
[2016]G16003320225号”《验资报告》。


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终止电力需求侧线
下用电服务及智能用电云平台项目并把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实施综合能源大服
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管理信息化项目、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详见
公司2019年8月24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19
年9月9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上述议案。


二、协议签订及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2019年9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开立新
的募集资金账户。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近日,公司与控
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四)方监管协议》。具体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
开户名

募集资金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

广州智光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441161803013000051972

综合能源大服
务工业互联网
平台及管理信
息化项目

广州智光电气
技术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

3602015029202003433

广东智光用电
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广州中信广场
支行

649672284321

智光研究院(广
州)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广州中信广场
支行

687372324432

广东智有盈用
电服务有限公


广发银行广州黄埔大道
支行

9550880212472100297

广州智光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441161803013000052220

综合能源服务
项目

广州智光储能
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

3602015029202003681

广州智光节能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广州黄埔大道
支行

120906864710302

广州智光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441161803013000052068

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
《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签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三、备案文件

1、《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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